于禁眸子深深的看了眼倒在血泊中的焦触,脸色无喜无忧,他没有上前再去补刺一枪,他知道,焦触必死无疑。
枪头在他的心脏中旋过,如同钥匙打开了一堵门,声音清脆,却绞碎了焦触的心脏,心脏的重要性自然不用多说,连心脏都被绞碎,哪怕淳于琼再妙手回天,也不能像大罗金仙一般再赐焦触一命。
“校尉。”
城楼上,被曹军渐渐围起来的虎狼烈军发出一声声怒吼,尤其是老牌踏风营的将士,那一声声怒吼中夹杂着悲鸣,这群年纪大不过二十五的年轻将士,纷纷爆发出惊人的杀伤力,疯了一般杀了过去,趁曹军还未碰到焦触的尸体前将其抢了回来。
“焦校尉….”
扶着焦触尸体的是假校尉胡遵,却见这个年纪与焦触一般大小的老将眸子发红,扶着已经失去生机的焦触,脸上充满了悲哀与愤怒。
另外一人抽刀对准着曹军,看着胡遵抢回来的焦触尸体,脸上尽是癫狂之色。
“老胡,带着焦老大回去,老子与他们拼了。”
焦触的另外一名得力干将路远发出一声充满悲愤的怒喝,魁梧的身子猛然穿进曹军的队伍中,他的眼睛,直勾勾地盯上了抽枪而立的于禁。
“贼将,纳命来。”
路远乃是焦触一手提拔处来的假校尉,整个虎狼烈军,校尉不过百人,假校尉不过五百。路远从一介小卒蹿上这个职位。焦触对他的提拔。自然不用多说,正因为如此,江湖儿郎出身的路远比其他人更懂得什么叫做感恩,胡遵有家族为累,哪怕焦触对他也有着不小的提拔之恩,却终归无法像路远这般以命相报。
路远并非光棍一条,家中有老母,妻子在他最落魄的时候。丢下儿子跟别人跑了,那几年,路远的日子并不好过,给人当过长工,也当过青皮,为的只是养活没了娘的可怜孩子和一个瞎了眼睛的老母,直到遇见焦触,焦触对他的赠刀之情,路远虽然没说过什么豪言壮语的话,却把恩情沉入了心底。如今,焦触却死在他的面前。尸体倒在血泊中,义字当头的路远岂会善罢甘休。
他的武艺,算不得很强,在寻常士卒看来,刀法凌厉,嚯嚯生风,确实算得上一员猛将,只是,他的对手是于禁,一个与乐进张郃张辽徐晃同列良将的顶尖武将,岂会是路远想杀就能杀的,哪怕击杀焦触的过程中,于禁也略有消耗,却也不是路远所能抵挡的。
于禁挺枪而立,眼前一黑,路远的身子激射而来,如一股旋风般,席卷地上的尘埃,校尉级标配的银甲却已经被他脱掉,这一刻,他要的是超越自己,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与于禁生死搏杀,为焦触报仇。
路远的年纪并不大,曾经怀揣过英雄的梦想在江湖行走六七年,别的不说,倒是学得了一身外家硬朗刀法,这一道奔雷刀,恰是江湖兖州最为有名的行脚刀客岳小郎的成名绝技,路远在他门下偷师三年,仅仅习得了奔雷刀的三式精华,正是靠着这三刀,路远才能入了焦触的法眼于虎狼烈军渐渐绽放光芒,他的第一刀,便是灌注着浓浓的杀机,伴随着他心中无穷无尽的杀意,朝于禁斩落。
于禁正在指挥着麾下将士围剿城楼上的虎狼烈军,却在这时候,一股凛然的恶风朝他袭来,作为百战沙场的老将,于禁第一时间内便挥出了手中的长枪。
轰的一声,地面炸开,路远的这一刀,远比他巅峰状态时表现得还要惊人,这一刻,他是豁出命找上了于禁。
如同焦触一般,许是什么样的将带出什么样的兵,在路远的身上,于禁却感受到了一股疯狗般不要命的气息。
于禁的脸色沉着,眸子森冷,自言自语道:“又是一个不要命的。”
随之于禁的身子轰然而动,手中的长枪穿梭而出,迎头那道磅礴的刀芒瞬间倾泻了下来。
路远那对很有特色的眉毛如剑,往日笑呵呵而显得有些憨厚的脸上却被凶煞所弥漫,手臂青筋如蟠龙般游动,顷刻间那柄普通的标式战刀狠狠地斩落。
轰的一声,路远的身子如被雷击般猛然一颤,手中的战刀被长枪点出了一个缺口,毕竟是普通的标式战刀而已,比不上于禁那把精心捶打出来的神枪,仅是一回合,于禁便将路远震退,连带着战刀都受到创伤。
路远被震得身子一个踉跄,眸子闪过一丝沉重,却没有任何意外,继而再一次跃起,这一次,在高空中,手腕翻转出一个特殊的轨迹,内劲在跃起的那一刻,全部涌入握刀的手臂,光彩夺目的第二刀,在黑夜中异常的显眼,那凌厉的刀芒刮得于禁的脸颊微微生疼。
于禁的眸子微微有了变化,路远的这一刀,远比前面那一刀还要威力巨大,已经足以威胁到一流武将的层次,只是,于禁当世做为顶尖的武将,这一刀,想要威胁到于禁多少还是有些困难。
不过,路远能够凭借着二流子功夫而迸发出如此威力的一刀,已经殊为难得,于禁的脸上并没有一丝大意,在军伍中行走,最忌讳的便是心生大意,关羽大意失荆州便是最为鲜明的例子。
路远哪怕不是于禁的对手,甚至比已死的焦触还要不如,于禁却不得不提起万分精神去对待,这么多年来,他便是以性子果敢稳重而深受曹操信任,眼下对手虽然稍显逊色,却不是他阴沟里翻船的理由,作为一个有着十年以上战场经验的老将,于禁还未投奔曹操之前,便是鲍信的心腹大将,这么多年来,你死我活,于禁能够越走越远,靠的便是这份谨慎细微的处事态度。
正因为如此,于禁出手更是没有一丝的保留,步伐沉稳,手中长枪如龙戏水,在于禁的手腕控制下,朝路远探去。
路远的第二刀已经落下,还未贴近于禁的身体,光华却瞬间被击散,刀刃被长枪所架住,不能再进分毫。
“吼~”
路远发出一声野兽般的怒吼,黑夜中,双眼如同两个红宝石,血腥而深邃冷漠,不远处,扶住焦触尸体的胡遵心中一叹,与路远共事了两年多,他岂能不知道路远已经将生死置之度外了。
见此,胡遵的额头却浮起一条条的青筋,显然,路远奋不顾身也要为焦触报仇的行为,对他的触动也极为之大,无奈胡遵却做不到路远这般不顾一切,从小便背负着复兴家族希望的他,终归是多了一丝的犹豫,人各有志,也有着各自的想法,胡遵的选择并不代表他对虎狼烈军的不忠诚乃至于对袁尚不忠诚,生存不易,很多事,本就强求不得。
焦触的尸体已经渐渐冰冷,胡遵的脸色在急剧的变幻,想起焦触对他的提拔之恩,有那么一瞬间,胡遵忽然冲动了起来。
“我们就是一群疯狗。”
老牌踏风营的新兵在进营之初,老兵们一定会告诉他们这句话,这是焦触一直挂在嘴边的话,在残酷的战场上,只有比敌人更狠更疯狂才能够活得更长。
那时候的胡遵也只是个外地投军的小卒,在教导营经过了残酷的筛选之后,被分配到了踏风营,老牌子作战营从来便不缺刺头,而胡遵便是在那个时候开始被焦触所看重。
“今天,让我们一起像疯狗一样咬人。”
胡遵的脸色复为平静,轻轻地将一张从曹军身上撕下来的衣布盖在焦触的身上,这个出身不错的将门子弟,终于下定了决定。
“人不能总是为自己而活。”
胡遵拔出了腰间悬挂的剑,长枪没入了地上,他也是个使枪好手,只是比起于禁,相差悬殊,既然如此,他便不再去自讨没趣,腰间悬挂的剑,同样也是杀人的利器,相较而言,更加适合近身搏战。
留下几个年轻的士官护着焦触的遗体,胡遵的身子缓缓地走向于禁,每一步踏出,都充满了沉重的力道,他那双眼睛,渐渐的凌厉起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