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
约翰·卡夫曼看了一眼yin月天:“这小兔崽子?”
yin月天微笑着行了个中世纪绅士礼:“你好,要为他们报仇吗?”
“狗屎的米罗达这些年把力气都用到那娘们儿身上了。。”
金刚狼并未答话,而是道:“格兰芬多,老子听说是你雇佣的他们,那你知道他们想让你帮忙杀的是谁喽?”
格兰芬多道:“八头犬莱昂纳多·曼彻斯特。”
金刚狼道:“那你知道那个婊子养的现在在哪喽?”
格兰芬多一愣:“知道。”
金刚狼大笑:“那就好,把他的地址给老子!”
谁也没想到大名鼎鼎的‘野兽’‘金刚狼’来这里竟然不是为了《死亡之书》,反而是为了要一个地址。
格兰芬多巴不得尽早送走这个瘟神,连忙把一个手机扔了过去。
而约翰·卡夫曼,居然真的拿着这个手机走了!
这让大家都有些措手不及。
yin月天无比眼热的望着金刚狼的背影,努力抑制住自己冲上去和对方大战一场的冲动。
在他看来,只有战胜了这样的男人,自己才算是达到到进化者金字塔的顶端。
那时候就可以得到想要的一切,比如感情,比如母爱。
他知道,这绝不是他与他之间唯一的交集,却不知道,未来他们的一生都将纠缠在一起,共同进退,生死相依。
至少他不知道,自己很快将会和这个男人在一个恐怖小镇中,同时、第一次真正的、那么的接近死亡。
当然,那是另一个故事了。
有些事,现在不该想的,就应该放下。
所以他微笑着说:“那么,让我们回到之前的话题……我们说到哪了?”
格兰芬多努力平复下心中的恐慌,恢复从容自然的表情:“纳米机器人的恐怖是你想象不到的,所以……”
他从装甲的后腰中一摸,拿出了一个遥控器按了几下道:“和这个世界说再见,年轻的yin先生。”
说着,他按下最大的按钮。
yin月天一丝激动都没表现出来,他甚至还很有风度的对旁边本多颜一郎的幻影挥挥手:“再见。”
其余人当然不会问你丫为什么不跟我们告别太不仗义了云云,他们全都死死地盯着yin月天。
轰!
爆炸嘹亮,回音层层不绝的在场馆中飘荡。
场馆内部仿佛被一只大手用力一抹,然后惶惶然似乎变了一下,仔细看却没发生一丝变动。
幻境没有开始发挥效果便被破除,馆内景物本身当然没有任何变化。
幻境之所以被破除,自然是因为制造幻境的人撤去了能力。
当然,他也未必是心甘情愿的。
有些事,纵然你并不心甘情愿,也一定会发生。
促使这结果产生的原因很多。
例如死亡。
本多颜一郎一定不想死,可他还是死了。
死在格兰芬多的遥控器下,被纳米机器人炸成了烤ru猪。
这使得馆内一阵烤肉香气飘荡。
所有人都变得呆滞。
烟雾所在的地方,是在场馆阶梯的某个角落。
那里有一堆完美的烤肉,鲜血未干,肉香已传。
那个角落原着的男人,是本多颜一郎。
“不可能!”
格兰芬多几乎是尖叫出来,他一脸难以置信的道:“怎么可能!?我按下的,明明是编号119注she器里的纳米机器人!”
yin月天摊开手:“你看,我早就说过他马上会死的。”
相较于格兰芬多的惊慌,小老头胡先生就显得淡定得多。
他道:“你是是怎么做到的?”
yin月天道:“纳米机器人,是注she到血液中的。”
小老头道:“那又怎么样?”
yin月天道:“很不巧的是,本多先生喝过我的血。”
在黑暗房间的战斗中,为了不让yin月天嗅到受伤后他自己鲜血的味道,本多颜一郎将所有匕首上留下的血全部舔舐干净。
若是换做其他人,他这样做并无问题。
但他不知道的是,yin月天的须弥感官几乎将自己的身体转化成了一个星球,而在这个星球上,所有的外来客都会被‘抓起来’,然后‘驱赶’到它们应该去的位置。
哪怕仅仅通过割伤对方后附着在刀刃上的血。
从一开始,格兰芬多给杀手们注she纳米机器人的主要目的就不是探测他们的位置,而是当本多颜一郎和东宫浅璃失败的时候,直接启动纳米机器人将存活下来的杀手全部杀死。
所以他根本不知道yin月天体内的纳米机器人已经转移到本多颜一郎的身体中。
yin月天的解释并不详细,小老头也没问太多。
他只是笑眯眯的将手杖放在身前。
杖尖点地,原本造型怪异的木杖,木料直接从底端开始向上迅速分解,就像锉木后的木花,散落满地。
待手杖分解外圈,露出的,是一柄三尺长的武士刀。
圆形刀镡宽厚,柄鲛柄卷易握,直刃形,黑红花涂鞘太刀拵。
少了大多数太刀的窄细,多了唐刀的大气。
胡老先生将刀慢慢抽出,露出刀的全貌。
刃锋细长,小弧度火焰钢纹花烧刃,折叠锻打。
他道:“自我介绍一下,森鬼胡迅,此刀名为牙走,长三尺半寸,jing灵界芸铁铸造。”
yin月天道:“你好。”
胡迅道:“我不好。”
他嘿嘿笑着,略带一丝疲惫:“像我这样的老头子,本是能少动一些就少动一些的,最好躺在院子里喝茶晒太阳才是最大美事,而且人老了,多少有一些懒惰,我轻易连苍蝇都懒得去拍死,更何况杀人。”
yin月天道:“人已老,本该少一些执念的。”
胡迅道:“没办法,我一家十七口尽死人手,老头子若不报仇,恐怕死都不会瞑目的。”
yin月天道:“你以为格兰芬多最终破解了《死亡之书》就可以帮你报仇?”
胡迅道:“老而不死,本就没什么念想了,遇到一点希望,都要死死抓住。”
yin月天道:“好。”
他的语气有些沮丧。
这很正常,因为他的确不是胡迅的对手。
街道,是胡迅破坏的,单只这一点,yin月天就做不到。
能够瞬间‘击杀’格兰芬多,让泰尔莎一点都不会怀疑,这也从侧面说明胡迅的速度太快,更何况他还抓住了泰尔莎。
最关键的是,第一次刺杀格兰芬多的人,应该也是胡迅,他的能量拥有加速细胞分裂,促进血液循环的能力,简单地说就是让你流血不止。
尽管yin月天能够控制自己身体的每一个细胞,却也未必能够将那能量驱逐出体内。
速度,能量,破坏力……
胡迅显然强了yin月天不止一筹。
但yin月天并未怯战。
甚至他的眼睛已经完全睁开,嘴角甚至还露出了更大的笑容。
从见到约翰·卡夫曼的那一刻起,yin月天就知道自己想要超过对方还要走很长时间的路,而这段路上将遇到更多更强的敌人。
所以他,决不能丧失与敌战斗的勇气。
然而,就在yin月天已经准备好出手的时候,旁边冰玫瑰的声音已经响起。
“看起来,你们果然忘记了我的存在。”
她的美颜如冰,话语间同样带着冰寒。
yin月天的冷,是深入骨髓的无情和和对生命的漠视,让人的战意从灵魂深处被冻结。泰尔莎的冷,则是从她的全身散发出来的冻气,将意图接近者的全身每一寸肌肉冰封,让他们无法再靠近半步。
这个女人来到这里的目的,的确如yin月天所说,第一是考察这个新人,第二是检测比尔是否真的偷走了书。
但本质意义上来讲,她要做的,比想象中还多。
一旦确定比尔盗书的真相,她的任务就会立刻变成在最后时刻协助yin月天偷走书籍。
同时在考察的时候,观察这个新人的潜力,当他的潜力达到甚至超过既定目标,那么当他遭遇危机死亡的威胁时,她的任务就变成了出手拯救。
说白了,这个女人就像是《无限恐怖》中每支小队的引导者,不会表现出意见,不会提供意见和助力,只有当确定某人会成为队长并遭遇危险时,才会出手。而一旦出手,整个事件就会结束。
也就是说,其实泰尔莎的实力,要远远超出yin月天。
只是这件事,yin月天不知道,胡迅也不知道。
无论是格兰芬多还是胡迅,他们听过泰尔莎的名号,但所知的也仅仅只是泰尔莎曾经出过手后来得到‘亚瑟王’的称谓,而她的真正实力却一点也不清楚。
所以之前掳走泰尔莎的胡迅,笑道:“泰尔莎小姐似乎对自己的期待有些高。”
以弱小女子的身份对付成名已久的老贼,要么是自信,要么是自大。
胡迅更倾向于后者。
泰尔莎道:“哦?”
胡迅道:“小姐似乎忘了,那位年轻的yin先生虽然将身体中的纳米机器人转移,但你还没有。”
泰尔莎道:“我确实没有。”
格兰芬多道:“那恐怕我们都要遗憾的看到一位美丽的小姐香消玉殒至此了。”
说着,他在遥控器上按了几下,然后按动按钮。
他的动作很快,显然已经不想再多出事端。
可惜他再次失望了。
泰尔莎面无表情的从腰间取出一个小小的玻璃瓶,里面有一团红se的液体在晃动。玻璃瓶的木塞上,有明显的奇怪图形,玻璃上也被人用笔画上了古怪的图案。
泰尔莎道:“女人,通常对进入自己身体中的液体格外jing惕的,你,以为我会容忍它留在我身体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