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pa并不是那种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的男人吧。”金泰妍的眼睛并不很大,但此时因为醉酒的关系雾气弥漫,更显得亮晶晶的。金泰妍平时总是很沉默,完全没有摄像机前的那份存在感,所以她可以安静地观察,周围的人和周围的事。
李经明很想摇头不是,可惜他也知道自己好像没有否认的资格,只能轻笑着叹了一口气,tiffany那事儿他还能找找理由,李居丽这边就纯粹是他自己放纵了。看看金泰妍的眸子李经明也不知如何劝解,“何必总是借着酒劲呢,喝了酒的人,做出来的事出来的话,往往会让酒醒后的自己后悔。”
“看样子oppa是亲身经历后现身法了?”金泰妍眯起了眼睛,tiffany跟jessica之间的诡异关系她早就发现了,只不过一直猜不透jessica的想法而已,最近跟jessica的关系越来越好,大致也摸透了jessica的心思,金泰妍便有点忍不住了。
情有三千七百种,相思最苦。
女人的心思大多是一样的,别人能有的,自己也可以有,别人能做的,自己也可以做没有了tiffany这个先例就像是脚下有一先人踏出的路一样。不过同样作为女人的金泰妍明白得很,这件事终究还是要落在jessica那里的,虽然李经明花心,但她却不得不承认他比大部分男人痴情得多,他对jessica的好便是她的渴望。
“人是可以犯错误,但不能总是犯错误,更不应该明明知道是错,还硬要拉着别人一起入坑。”李经明其实是有着负罪感的,有些东西他永远也给不出。比如一个简单的承诺。现在他能给出她们想要的东西,可是以后呢;现在她们还年轻觉得什么都比不过在一起,可是以后呢;现在她们不想干涉其他人,可是以后呢?李经明想过很多次,只是多智如他也理不出头绪,“船到桥头自然直”。无非自欺欺人而已。
金泰妍笑了,伸出巧玲珑的手指点着自己的下巴,“oppa认识这张脸吗,我可是金泰妍,难道oppa不知道我性格中最突出的部分是什么吗?是偏执。我就是一个偏执狂,根部不在乎对与错。”
“没人你错,错的是我。”李经明根本没想到好好的一顿感谢宴变成了这样的状况,他已经打定注意下次跟金泰妍在一起的时候绝不上酒了,一杯就倒还没什么,总是这样玩酒后真言他吃不消。
“你最大的错不是喝酒,也不是酒后乱来,是不该对女人太好。”金泰妍知道tiffany的感觉,那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勇气和动力其实都是李经明亲自给的。“尤其是脸这么帅,才华这么出众,性格这么阳光的情况下。”
长得帅的男人稍微对女人多看两眼就叫“招惹”,长得丑的男人稍微对女人多看两眼就叫“骚扰”。这世界本身就是一个看脸的世界,李经明也无话可,人性如此无可否认。此时的李经明想起元彬的那句经典台词了,“帅啊。帅啊,帅也是一种罪啊。”
“你还是不了解我,你知道我最大的错是什么吗?”李经明高达一百六十的智商开始发挥作用了。在这种情况下被动招架是万万不能的,最好的结果也是被问得哑口无言,然后从了她,他要反客为主。
“是什么?”金泰妍眨眨眼睛和李经明对视。
“如果你把你面前的这杯和我面前的这杯都喝完,我就告诉你答案。”李经明指了指面前的杯子。
金泰妍虽然量,却是个豪爽型的,玉手连抬两杯酒立马就消失不见,“oppa现在可以了?”
“嗯,你的眼皮有没有很重,是不是有点困意?”李经明忽然起了别的。
“嗯。”金泰妍点点头,不知道两者之间有什么关系。
“不要抵抗,放松身体,服从你自己的感觉。”李经明完后轻轻地打了个响指,金泰妍把头一垂直接睡了过去。
李经明无声地笑了起来,看着偏头倚在椅子上的金泰妍得意道:“就这么点道行也想和贫道过招,简直真。”
李经明跟金泰妍喝的是四十度的轩尼诗,酒劲不比白酒,远不是韩国的烧酒和她们平时喝的香槟所能比拟,金泰妍喝了一杯就开始进入“真言”状态便是这酒的关系。李经明实在拿金泰妍没辙了才骗她又喝了两杯,再给她点帮助让她入睡,不然真的让金泰妍继续下去他也不知道会弄成什么状况。
李经明好歹也是两世为人,可有时自己都会钻牛角尖,更不要只活了二十岁的金泰妍了,所以对金泰妍的想法他表示充分的理解,只不过理解和赞同是两码事。“下人都可以,唯阿飞不可以”,李经明不懂林仙儿,也不懂古龙,但是他懂自己,他只是希望她们还是她们,她们也永远是她们。曾经的他不曾出现,现在的他也不想过多地出现,即便因缘际会有许多沾染,李经明还是觉得自己更适合做一个过客。
风波并没有立马就消弭,但很多人都已经察觉到了有强大的力量干预到舆论的方向了,强仁不但没有因为“被卷入”暴力事件而被苛责,反而被塑造成了义气的形象,虽然行程与活动多少受了影响,可到最后居然是利大于弊,看得其他艺人大跌眼镜。
强仁顺利过关后并没有亲自对李经明道谢,这是非常聪明的做法,直接装不知道便只是金泰妍跟李经明之间的事情,单纯简单。如果强仁硬是向李经明道谢,事情反而会得复杂起来,不是他在利用金泰妍,就是金泰妍在利用李经明,不管是哪一种他都讨不了好。从这一点看强仁是个聪明人,而李经明最喜欢的就是聪明人,不管他性格怎样又做过什么傻事。他维护金泰妍的心是真诚的。
虽然地处半岛之上,但夏的首尔很热,大街巷的男男女女都换上了应季的衣服,尤其是女人们无比钟爱短裙热裤。春的时候少女时代曾经掀起过铅笔裤热风,而现在她们又用海军装和毽子舞发起了露腿的潮流,李经明一度以为从2009年的夏起韩国不再出售女士长裤了呢,满街都是大白腿。不过很快这股热风就被取而代之了,似乎是一夜之间,宽松的t恤和舒服的亚麻裤成了流行标志,原因就是这样打扮的那个男人。比少女时代九个人加起来的魅力还要大。
能有这么大魅力的当然就是李经明了,他穿着一件深灰色t恤配了一条铅灰色亚麻裤,加上一双纯白滑板鞋出去买了杯果汁,结果就造成了强大的跟风效应。“明星同款”的魅力可是很大的,尤其是在应援文化发达的韩国,几乎跟明星搭点边就能火起来,不过这里的是明星,并不是一般的演艺人。
要李经明,那绝对是明星中的明星。好莱坞的那些大腕们都比不上他,而照片中的李经明一只手里同时夹着手机和果汁,另一只手在口袋里掏钥匙,斜斜地靠在他的黑色slsamg上。那画面简直美如画。车是买不起的,那苹果手机则早已经在李经明的粉丝中普及开来,现在粉丝们又发现新大陆了,她们还可以穿跟李经明同款的衣服。
从前的李经明穿衣服实在是太“正”了。而且衣服的价码往往都非常高,年轻人即便买得起也穿不出他的味道,而有点年纪的又显不出李经明身上那股阳光的气质。所以他的时尚只是阳春白雪。其他明星比如权志龙就下里巴人了很多,他们穿的那些所谓潮牌都是普通价位,弄根包装带当鞋带的“时尚”对普通人来虽然难以理解却不会难以模仿。
情况终于转变了,李经明忽然就“放下了架子”,穿起了普通的衣服来,那一身行头被闲着无聊的友给找了出来,出自一家新兴的服装品牌,算上腰带加起来也不到一百万韩元。似乎还是有点贵,但怎么也是出现在李经明身上的东西,不贵一点儿粉丝们还觉得不过去呢,虽然是个没听过的牌子,但是既然能得到李经明的认可,lighters以及年轻人们就觉得它值这个价位。因为只是略贵,所以很多年轻人都开始去这家消费,她们还有点纳闷,明洞、蚕室、东大门、南大门、清潭洞等等人流量大的地方,都冒出了这个牌子的专营店,以前她们都没注意到呢。
专营店自然也是李经明的手笔,他习惯了一步到位,所以干脆就在jessica忙生产的时候做起了营销,有zara这个成功的先例摆在那里,倒沙漏式的“快时尚”就成了他所借用的理念,论起本钱来他比整个inditex集团都强,在首尔这个范围运作起来自然轻松无比。
时尚这东西,就是有没有面子让别人跟风的游戏,李经明起了个带头的作用,其他人跟着如此打扮了起来,“舒适”便成了这个夏的主旋律。李经明只是下车去买了杯果汁,服装界却被他弄得一片混乱,本来大家都看好“短装”的市场,热裤短裙等等弄了一大堆,可是现在连女人们也爱上长t恤和亚麻裤了,他们从设计到生产都要重新做,仓库里囤了一大堆卖不出去的衣服损失已经够大的了,还很有可能因为时间赶不上而错过夏这个换装季,要知道夏是服装业销售量最大的季节。未完待续。。
ps:这几一直不太舒服,昨一整头都有点昏昏沉沉的,所以状态不太好,思绪不畅而且错字连,这里诚挚向书友们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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