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一章 劫镖那章点事

目录:明赋| 作者:火华党| 类别:历史军事

    烈日下的巨响,让老钱大吃一惊,他看见一枚箭矢朝着滚地虎激射而去,本来以为事情就这么结束了,但是没想到还来了这么一出。

    所以就在声响传来的时候,老钱就朝着滚地虎激射而去,他不知道这声巨响是怎么回事,但是少爷的安全要紧。

    同样的,这声巨响也让藏身在暗处的郑大吃惊不已,他刚刚射出的这一箭,肯定能够射杀那滚地虎,但是这突如其来的一声巨响是什么?

    郑大正专注的看着自己的箭矢,他担心这声巨响可能将他的这枚箭矢给影响了,若是偏离了,导致没能射杀滚地虎,胡烨可能就有危险了。朱棣的吩咐可还在耳边环绕,于是郑大搭弓又是一箭。

    刚才还在兴致勃勃的看着老钱和滚地虎大战的萨仁和青衣,也被这声巨响给惊呆了,因为她们清楚的听见,这声巨响就是从她们旁边发出来的,声音之大,震得她俩现在还在耳鸣。

    她们齐齐的将头偏向胡烨,因为她们听见声音就是从她们少爷那里发出来的。

    胡烨这个时候正直直的看着滚地虎,没错,刚才那声巨响就是他手中的燧发枪发出来的,那是火药爆破的声音。火药燃烧,气体急剧膨胀,透过枪管,将那颗铁珠高速推了出去,比箭矢快上数倍的速度,让这颗铁珠比第一枚箭矢更早击中滚地虎。

    所以在老钱刚刚起步,郑大的第二枚箭矢刚刚射出的时候,滚地虎的额头上已经出现了一个血窟窿。

    滚地虎没有发出任何声响,然后直直的从马上摔了下来,郑大的第一枚箭矢也从滚地虎的额头前面擦过,射到路边的枯树上。第二枚箭矢也在滚地虎落地的时候,射在了更前面的一棵枯树上。

    老钱吃惊的看着这一切,他没想到不是箭矢将滚地虎消灭的,而是那声巨响。难道声音也能杀人?

    郑大也吃了一惊,但是看见滚地虎已经倒地不起。也就放下心来,继续潜伏。他的任务是保护胡烨,而不是让别人发现他。

    “少…少…少爷,这是怎么回事?”萨仁有些颤抖的声音问道。

    老钱也快速跑到胡烨的跟前,谨防那个滚地虎诈死,再突起伤人。

    “别紧张,他死的不能再死了。”胡烨对着枪口吹了口气,枪口还冒着的白烟,瞬间形成了一个烟圈,随着胡烨吹的气飘向远方。

    胡烨自认为这个动作很帅。电影里那些打枪的高手都爱这个动作。自己做起来也不赖嘛。

    老钱这才握着横刀走了上去。一脚揣在滚地虎的身上,发现那货确实如胡烨所讲,死的不能再死了。脑门上有指尖大小的一个血窟窿,现在还在往外冒着血。眼睛里还有着恐惧,不知是看到了什么。

    “少爷,他脑袋上那个血窟窿是你干的?”来钱再猛的踹了一脚滚地虎之后,回来问胡烨。

    “废话,不是我干的,难道还是你干的不成?”胡烨白了一眼老钱,然后将燧发枪揣在腰间,这个可是自己的宝贝了,现在可比瑞士军刀还管用。

    “莫非就是你手中那个燧发枪不成?”

    老钱有些贪婪的看着胡烨揣在腰间的燧发枪。样子很是猥琐。

    “告诉过你们,这个不是个玩具,是个会要人命的东西。刚才你们不信,现在信了没?”胡烨冷哼一声,拍了拍红尘屁股。刚才那声响,也将红尘给吓了个不轻,现在必须得安慰一下。

    萨仁和青衣嘴巴张的老大,她们至今无法相信,倒在地上的滚地虎,竟然是刚才自己口中的玩具干的。

    小强则是畏畏缩缩的缩在马车的角落里,刚才的那个声响太吓人了,只有它听到过二十一世纪的枪声,它不知道有多少同伴倒在那种声音下,它只知道枪是一种很可怕的东西。虽然这枪是它大哥放的,但是它还是有些害怕。

    “好了,继续赶路吧。”胡烨说了一声,然后双腿一夹红尘,便慢慢的向前走去。

    路过滚地虎尸体的时候,胡烨停下来看了一眼。这毕竟是自己来到明朝,亲手杀的第一个人,虽然这货是想要自己的命,自己不过是正当防卫。但是始终是杀人了,他发现自己的心态,在来到明朝半年后,已经变化了许多。或许以后,死在自己手上的人会更多。

    胡烨感叹一声,为这个世界上第一个死在燧发枪下的倒霉蛋默哀了一会,然后继续朝前赶路。

    老钱也赶着马车追了上来,他现在还在思考,那么小个玩意,怎么就能将滚地虎给撂倒呢?

    又到了一个傍晚,胡烨已经往南走了一天了,想必马上就要到保定府和河间府的交界处了,行程大概也就走了有十分之一了。

    再看见前方有间客栈,胡烨便决定歇一个晚上。

    “老钱,不走了,再走就要在荒山野岭歇息了。”胡烨一扯缰绳,让红尘停了下来。

    老钱自然是欢喜,这整个白天就啃着干粮,口味都淡了。这下住进客栈,怎么说也得喝上两碗酒,啃上两个酱肘子。

    其实这荒山野岭也有驿站,但是那地方是官府的东西,只给来往过路的官差住,寻常百姓是别想了。所以这间客栈虽然位置有些偏僻,但还有不少人住店,不然就只有露宿荒山了。

    胡烨刚到客栈门口,就有小二迎了上来,笑着问道,“客官是打尖呢还是住店。”

    “住店,一个晚上,将这两匹马给我喂好了,出了差错找你算账。”胡烨随手掏出一颗碎银子交到小二手上,算是小费,红尘这一路走来,虽然赶不上小强亲,但是也算自己的老伙计了,得要好好照顾一下。

    “好咧,客观您就放心吧,保准将您的爱马照顾的舒舒服服的。”小二很高兴,这点碎银子可比他几天下来的工钱还要高,自然是要精心照料这两匹马。

    将马车放置好之后。胡烨就带着老钱他们进了客栈里面。

    客栈不大,只有十几间房,住客基本上都是过往的商人,还有南来北往的镖局。

    客栈的院子里还停着三辆镖车,上面插着顺丰镖局的旗号,这让胡烨想起了未来的顺丰快递,心道这镖局该不会就是顺丰快递的老祖宗吧。

    正在院子里吃饭的几个趟子手,也发现胡烨看了一眼他们的镖车,以为胡烨是对他们的镖车产生了兴趣,顿时摸了摸凳子上的刀。

    老钱顿时就紧张了起来。将胡烨拉倒旁边的一张桌子旁坐了下来。那些镖局的趟子手可不是滚地虎那帮混混。他们可都是在刀尖上混的。能不惹麻烦,还是不惹为好。

    那个镖师大口的喝了一碗酒,示意手下放心,他看得出来胡烨就是那种过路的富家少爷。旁边的两个丫鬟就是例证。虽然那个保镖很不错,但是想要劫他们的镖,还是差了些。

    “老板,来两斤牛肉。”胡烨坐下来,便开口说道。

    “这位公子,小店没有牛肉,不知猪肉行不。”一个中年老板走上前来,有些尴尬的说道。

    胡烨突然想起,现在是农业社会。牛可是稀缺物种,家家户户耕种离不了它,大明律可规定了,禁止宰杀耕牛。这年头想吃牛肉,可是难上加难。

    “那个啥。牛肉没有,来三斤猪腿肉,要后腿的,越瘦越好。”胡烨也是尴尬一笑,只好换换口味了。

    “少爷,俺想喝酒……”老钱大大咧咧的说道。

    “滚,有肉吃就不错了,还想喝酒,喝醉了让人个抢了怎么办。”胡烨一脚揣在老钱大腿上,他深知喝酒误事的道理,上次在醉月楼,自己喝了一杯,就闹了那么多笑话。现在可是在外面,喝醉了可危险的很。

    老钱讪笑着抖了抖大腿上的灰,没酒喝也行,啃啃猪腿也不错。然后就凑上前来,在胡烨的耳边说道,“少爷你看,旁边那七八个人是镖局的,我看他们这趟镖很贵重啊。你看那车轮子都压进地里了,肯定是好东西,刚才你才看了一眼镖车,他们就很紧张的想要动手。”

    “不错嘛,你不去当个捕头可惜了。”胡烨很是赞许的看了一眼老钱,没想到他还有这么敏锐的观察力。

    “旁边那三个商人,应该也是跟这趟镖一路的,给镖师一些银两,便能搭个顺风车,安全也就有保障。”老钱又看了看另外一个桌子上的三个商人说道。

    “客官,你们的大腿肉来了,这是两盘小菜,是掌柜的送你们的。”刚才那个小二端了一个掌盘上来,卸下一大盘瘦肉,还有两盘子小炒。

    “客官慢用,还有什么吩咐,只管招呼。”小二上完菜之后,很是热情的说道,他算是看出来了,这位公子是个阔少,伺候好了,银子少不了。

    胡烨现在确实很阔,虽然给苏日娜留下了一千两,但是朱棣送来的钱还有个几千两,说是到了南京打点用的。再加上那些个长辈送来的银子,够他挥霍一阵了。

    不过他也是个有原则的人,前世做无业游民的时候,经常数着身上的钱花,一块一块的,不容易。所以他对钱的观念还是很强的,该花的地方可以花,但是不该花的地方,他不会多花一分钱。

    “少爷,野猪肉不错,一点也不老,很有嚼劲。”老钱夹起一片猪腿肉啃了起来,边吃边说。

    两个小丫头也吃了起来,一天的奔波,让她们也感觉到饿了。

    胡烨也夹起一片吃了起来,味道虽然不错,但是比起家乡的腊瘦肉就差远了。

    “你们两个,给我在下面守着,其余人上去睡觉。”

    胡烨他们刚开始吃,旁边那桌便吃完了,那个大胡子镖师指了指两个趟子手说道,然后就带着其余人上楼睡觉去了。

    那三个商人则是继续边吃边聊,还不时的朝胡烨这桌看看。

    “少爷,到南京要走多久啊。”萨仁撕掉一大块瘦肉放到嘴里,然后一边嚼着一边问胡烨。

    “照咱们这个速度赶路,半个月的时间应该就能到了。”胡烨一边吃,一边心里盘算着。

    北平到南京有将近两千里,他们这一天也才赶了一百多里地,这样算下来的话,应该在八月初就能赶到南京。距离秋闱开考也就还有十来天的时间,还可以熟悉熟悉考场。顺便跟考官拉拉关系之类的,怀里不还是有一封李阳明的信么,不用白不用。

    “呀,还有半个月啊,坐在马车上好不舒服的。”青衣有些情绪低落的说道,她还没有出过远门,最远的也就是从通州到北平,这次远去南京,她本来以为很好玩的,不过这一天的奔波下来。让她感觉有些疲惫。

    “没事。多透透风就行。实在不行,你去骑红尘?”胡烨夹起一块一块瘦肉,扔到旁边的小强嘴边,朝着青衣说道。

    “不要。我还是坐在马车里面得了,在马上颠簸的还厉害。”青衣赶紧摇了摇头。

    “你们看那小子,让一个畜生上桌吃饭,真不愧是纨绔。”旁边的三个商人,看见小强蹲在桌子上吃肉,很是好奇的讨论着。

    胡烨没有理会他们,小强是他兄弟,上桌子吃饭咋的了,还跟他一起睡觉来着。

    “小强。使劲吃,不要理会他们。”胡烨又是一片瘦肉扔了过去,小强招呼不及,嘴里的还没吞下去,便用前爪压住后来的这一片瘦肉。忙得是不亦乐乎。

    “少爷,小强长得好快,这才半年,我都有些抱不动了。”萨仁也许是吃饱了,便放下了筷子,专心的看着小强吃肉。

    以前的时候,小强总是喜欢赖在萨仁的怀里,但是现在不行了,因为小强的个头长大了,快有两尺长了,体重也有二三十斤了,萨仁都抱不动了。

    胡烨很满意的看着小强,前些日子的训练起了很大作用,小强现在长得很强壮,饭量也大了。其实这三斤猪腿肉,基本上都是给老钱和小强准备的。

    “少爷,我看小强不像狗,倒像是一头狼。”老钱塞了一大片瘦肉到嘴里,含糊不清的说道。

    “哈哈,跟我混,就算是条狗,我也让它天天吃肉。”胡烨大笑一声,没有回答老钱的问题。

    吃饱喝足了,就到了睡觉时间,客栈恰好剩下两间屋子。胡烨跟老钱一间屋子,萨仁和青衣一间屋子。

    虽然胡烨不喜和一个大老爷们共处一室,但是现在不是在府上,没那么多空屋子,也就只有凑合了。

    在深山老林的客栈有个好处,那就是晚上是绝对的安静,就连蛐蛐的叫声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不过胡烨却烦躁了,因为这样安静的夜,却被老钱的呼噜声打破。只要蹬上一脚,老钱立刻就安静了,但是不一会儿又会想起来。

    正在胡烨再想蹬一脚的时候,旁边的小强突然翻坐起来,两个耳朵竖起老高,警惕的听着,嘴里还发出低沉的声响。

    胡烨赶紧两脚把老钱蹬醒,快速穿上衣服,准备好燧发枪和子弹,他对小强有信心,只要小强嘴里有那种低沉的叫声,就一定代表有危险靠近。以前刚来到明朝的时候,就是靠着小强敏锐的察觉,才让胡烨在哈拉哈河边上存活了下来。

    “少爷,什么事!”老钱被胡烨蹬醒,立刻伸手抓住身边的横刀,很是警惕的四周环视。

    “有情况,去将萨仁和青衣叫醒。”胡烨快速穿好衣服,将装子弹的袋子挂在腰间,掏出一颗来准备装填。

    “什么情况。”老钱还处在迷糊之中,迷迷糊糊的问了句。

    “废什么话,叫你去就去,可能来人吃冲着下面的镖车去的。”胡烨跳下床来,来到门口,小心的看着外面。

    外面很安静,两个趟子手还在下面的镖车旁边巡逻。

    胡烨不是个爱管闲事的人,只要来人不惹自己麻烦,镖车抢就抢了,不管自己事。

    胡烨刚想什么,就听见嗖嗖的两声,黑夜中两根闪着寒光的飞镖,就朝着两个趟子手射了过去。

    不过就在胡烨以为两个趟子手就要挂了的时候,突然又是两把飞刀激射而出,将那两根飞镖给击落在地。

    “哈哈,我还以为你们要等到深夜北平才动手,没想到刚入夜你们都忍耐不住了。”两声飞镖落地的声音之后,那个镖师的声音便响了起来。

    镖师这一喊,客栈的灯基本上都亮起来了,三个商人也打开了房门。隔壁的萨仁和青衣也开了门,想要看看是怎么回事。

    “这两个管闲事的丫头。”胡烨暗骂一声,这个时候还是待在一起比较安全,也只好开门将她俩叫了过来。

    “哈哈,你们顺丰镖局要过我这雁荡岭,不留下点买路财如何能行。”镖师的声音之后,客栈外面便传来一声爽朗的笑声,听上去好像是和滚地虎一样占山为王的山贼。

    “没想到是雁荡岭的二当家亲自出手,我顺丰镖局还真是有面子啊。不过我镖局可是每月都有给岭上有孝敬,二当家还来劫镖,是不是有点不讲江湖道义?”镖师已经带着十几个人下了楼,将镖车团团围在了中间,朝着客站门口空旷一片说道。

    胡烨刚将两个丫头拉到自己房间门口,便看见客栈外面出现了一群人,少说也有三十来个,个个人高马大,看上去很是吓人。

    “嘿嘿,我大哥说了,你们这趟镖很值钱,以前的那点孝敬根本就不值当。所以啊,你们这次不交个十万两银子,是别想过我们雁荡岭了。”那群人马出现,为首的那个瘦瘦的青年说道。

    “十万两?看来雁荡岭根本就不想放我们过去了?”镖师的眉头皱了皱眉,十万两简直就是抢劫,他这趟镖才二十万两,怎么可能拿出一半来,就算是他想给,他也做不了这个主。

    “知道就好,快快留下镖车,我们也不为难你,回去告诉你们镖局的总镖头,就说是我海东青劫了他的镖,想必他是不会为难你的。”来人将客栈团团围住,显然是吃定这一趟镖了。

    胡烨眼色凝重的看着下方的两群人,没想到在外面过得第一个夜就不平静,居然遇上了劫镖这档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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