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冷风。
叶锋眼前,是一家小店。店虽小,人也少,但这小店却决不普通,小店的主人不普通,今晚来这小店的客人们,同样不普通。
小店对面,是一栋萧索府邸,名字叫“兴云庄”。现今这府邸虽已破败,但声势之大,名声之隆,堪称当世第一,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这兴云庄,赫然便是曾经的李园,老李探花的李园,更是“小李探花”李寻欢的李园!
试问当世,但凡是与小李探花牵扯一起的,哪样东西,岂会一般?又岂能一般?
这小店主人便是那驼子,孙驼子。
‘平湖’兵器谱上,排行第一的,是妙参无方的如意棒,“天机老人”孙老头。而孙驼子这姓,便是“天机老人”孙老头那个“孙”!
王怜花曾有恩于他,后跟沈浪、熊猫儿等人扬帆云游海外前,曾有事交托于他。大丈夫一言九鼎,别人有恩于他,他便要报,无论如何!
于是,他便耗费十余年光阴,心虽有怨言,却仍恪守承诺,死死守在这府邸之外,一步不离,孤苦伶仃,十余年也未曾与家人团聚。
所以孙驼子、阿飞全都不愿受人恩惠,一点恩惠也不愿!
那醉鬼一般,落魄的中年人,自然便是赫赫有名的小李飞刀李寻欢。而那辫子姑娘,自然也便是孙小红,天机老人孙老头的孙女。
既来之。则安之。
叶锋轻笑一声。施施然走进小店。随意找了一个酒桌坐下,叫了几碟下酒菜,又叫一壶酒。
仿佛生怕别人不知道,又仿佛是在怒刷存在感, 哐当一声,卖相风骚的斩龙剑,直接搁置在桌上。
倘若自己记忆没出现偏差,今夜这小店。怪客将是一波一波的,现下自己能做的,安静看戏便可。
他眼中,别人是怪客。但在别人眼中,他又何尝不奇怪?
孙小红便睁大眼睛,疑惑地望向这边,似在脑海中,苦苦搜寻与叶锋有关,与那把注定不凡的兵器有关的记忆。结果自然是徒劳的。
正在此时,一个苍老的声音。远远传进店来:“好剑!”话语之中,流露出不加掩饰的赞赏。
天机老人!
叶锋嘴角微微弯起。
老实说。他对这只会打嘴炮的老头,印象不是太好。当然,也不至于太坏。虽一战便死,但毕竟是兵器谱上,排名第一的彪悍存在。
当世武功,处于神魔之间,远远甩开其他人的,不过三人,一个是他,余下两个,便是上官金虹和李寻欢。
武功练到他们那个等级,胜负之分,已到了风清扬口中的,“说不定是你高些,也说不定是他高些。”
影响胜负的因素驳杂,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不可能。
也许是刹那心性,也许是竞技状态,也许是周遭环境,又也许是大小解,不合时宜地出现……
所以,排行第三的李寻欢,能干掉排行第二的上官金虹;而排行第二的上官金虹,又能杀掉排行第一的天机老人。
听到这个声音,孙小红犹如鸽子一般,飞奔出去,欢叫道:“爷爷!”
片刻之后,孙小红便拥着一个须发银白,飘然似仙的老人,走进店来。两人不往他处去,径直走向叶锋。
不等天机老人开口,叶锋右手一摆,笑道:“老先生不必客气,请随意。”
两人随即坐下,天机老人微微一笑道:“小郎君,你小小年纪,目光却凝而不散,隐有圆润之意,内功之深厚,已然绝顶。请恕老朽孤陋寡闻,竟毫没印象……不知小郎君怎么称呼?”
叶锋九阳神功已将近大圆满,内功醇厚,沛然难当。所缺者,不过是一个类似乾坤一气袋奇遇,只需打通全身百穴,过了最后一个大关,登时就将进入一个截然不同的境界。
盛名之下无虚士,不愧是兵器谱上排第一。
叶锋微微一笑道:“在下初涉江湖,前辈不知,倒也正常。我姓‘叶’,单字一个‘锋’。说来有趣,前辈是天机老人,在下也有一个绰号,‘上天下地神鬼莫测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的天机子叶锋’!”
噗。
孙小红一个没忍住,一口酒水便喷了出来,瞪着叶锋,没好气道:“你、你这人……”
非但是她,就连天机老人,也都认为叶锋是在说笑话。
叶锋微微一笑,也不解释。
天机老人面上不动于色,心下却极为震动,眼前这人,年纪轻轻,名不见经传,一身内功却骇然听闻。非但如此,更上来便指出自己的身份,这份眼界,也足够骇人。
天机老人笑道:“有趣,有趣……不知小郎君这剑怎么称呼?今夜来此,又是为何?”
叶锋抿了一口酒,笑道:“这剑名为斩龙剑。”
天机老人再次赞道:“好剑!”顿了顿,叹道,“倘若重排兵器谱,小郎君这斩龙剑,足可排进前十!”
叶锋微微摇头,不置可否地笑道:“兵器谱上,‘青魔手’乃是伊哭炼金铁之英,淬以百毒,锻冶七年,方才制成,可说是武林中最霸道的兵刃之一。”
“小李探花那把小刀,只不过是大冶的铁匠,花了三个时辰打造而成,但品评天下兵器,‘青魔手’却仅仅排在第九,而小李飞刀却排名第三!”
天机老人神色微动,点头道:“不错,兵器的好坏无关紧要,最主要的,还是要看使用兵器的是什么人。”
叶锋夸奖道:“老先生是聪明人。”
天机老人面上仍旧平淡如水,心底却哭笑不得。
年龄已是上知天命,却被一个约莫二十岁的毛头小子夸奖。无论是谁。都该哭笑不得。也唯有哭笑不得。
他心下同样震骇:不骄不躁,不卑不亢,此子虽寂寂无名,却当真了得。
适才,一番言语上的交锋,对方自信异常,未咄咄逼人,却是丝毫不让。无论是机智。亦或是心性,竟隐隐压了自己一头,这是从未有过的。
天机老人洒然一笑道:“有趣,很有趣……老朽再画蛇添足问一句,不知小郎君自觉你手中斩龙剑,能排第几?”
叶锋微微一笑,鲁迅笔法道:“大约肯定是第一吧。”
呵……好大的口气!
饶是天机老人,也不由动容。孙小红更是冷哼一声,瞪大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嘴角弯起。也不知是震撼,还是讥诮叶锋嚣张狂妄。
想来应当是后者多些。
叶锋一笑置之。也不在意。
左右也是打嘴炮,又不需要缴税,就跟做梦一般……既然要做,何不做的大一些?!
天机老人叹道:“小小年纪,便敢出此狂言,有志气!”
谁料叶锋接下来淡淡一句话,却噎得两人话也说不出。孙小红更恨不得立马拿起匕首,给叶锋这鸟人放血。
“狂言未必,有志气却是毋庸置疑的。最重要的原因是,我还如此年轻,年轻就能张狂,年轻也是最大的资本!兵器谱前三甲,最年轻的小李探花,也已四十岁上下,不说其他,咱熬也把你们熬死了!”
孙小红恶狠狠瞪着叶锋。
就连天机老人也被噎了半响,这才意识到,叶锋身上更吸引人的,不是他一身近乎不可能的精纯内功,而是天马行空的思维、肆无忌惮的自信。
还有便是,对未来的憧憬和希望!
良久,他忽地哑然失笑道:“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今日见到你,老朽忽然觉得自己老了。”
叶锋接过话头道:“我今夜来此,只因接到一封信,知道了一个惊天大秘密。”
天机老人道:“一封信?”
叶锋道:“信里说,就在这兴云庄内,藏有富可敌国的财富。”
“昔日李园,‘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世代积累的财富姑且不提,老李探花的古玩字画也不提,单单小李探花的武功秘籍,就足以令世人癫狂。”
说着话,叶锋目光似有若无,飘向李寻欢。怎奈落花有情,流水无意,后者仍跟酒鬼一般,趴在桌上,呼呼大睡。
天机老人道:“昔年小李探花散尽家财,漂泊江湖。此事轰动一时,那时你年龄尚小,想必并不知道?”
叶锋道:“我知道。”
天机老人道:“既然你知道,那你还相信那封信?”
叶锋摇头道:“我不相信。”
天机老人还未开口,孙小红已瞪着叶锋,气哼哼道:“既然你不相信,那你还来?”
叶锋笑道:“辫子姑娘有所不知……”
孙小红冷哼道:“我不姓辫,也不叫辫子。这位老先生是谁,你已经知道;我刚才叫他老人家什么,你也知道。那么,现在你总该知道,到底应该怎样称呼我了?”
“知道,非常知道。”
“很好。”
叶锋笑道:“辫子姑娘有所不知,在下旁的爱好还好,就是有一个坏习惯……”
“你、你——”
孙小红瞪着眼睛,一阵气结。
叶锋继续道:“这兴云庄归龙啸天所有,但在下听闻,两年以来,龙啸天不知所踪,留下孤儿寡母。兴云庄也惨淡度日,落魄到甚至需要主母林诗音变卖珠宝首饰。可怜可怜……可好巧不巧的是,欺负孤儿寡母,素来是在下最爱。”
“所以在下尽管不相信,可还是来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