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4章 地位钱财

目录:亡灵阶梯| 作者:幽幽弱水| 类别:玄幻魔法

    程千寻暗暗叫苦,都带着剑,会不会看到她变身后,二话不说,拿剑都砍?看看那些剑,一把比一把重,鲁道夫佩戴的却是短剑,那更不好,他重生后会不会象以前那样喜欢切片做人肉刺身?

    所有对话,穿插着一声高过一声的狗叫。雷格尔没说什么,毕竟是客人,又是伯爵的狗,斯内德有点不高兴了:“鲁道夫,把狗宰了。”

    “不用,伯爵大人的狗怎么可以杀。”雷格尔笑着对旁边的管家道:“去拿点骨头来给它们。”

    程千寻心情正郁闷着,狗叫声让她更心烦意乱,于是对着那些狗瞪起了眼珠子。

    正好鲁道夫走了过去,听到脚步声,这些狗立即停止叫唤,发出“呜呜”的声音,耷拉下耳朵和尾巴。

    “这样才对。”斯内德呵斥着狗:“否则剥了你们的”

    戈登看着雪狐乌溜溜的眼睛,赞赏道:“没想到雷格尔子爵养一只那么漂亮的狗,毛真好,从来没见过,极为稀有的品种。”这话让程千寻将瞪着的眼睛对着戈登。

    “不是狗,是雪狐。”雷格尔伸手摸着怀中雪狐光滑厚实的毛,一条结巴如丝般的尾巴从胳膊肘里掉了下来,一尺多长。

    这下所有人的眼睛都直了,不亚于同样重的金条掉下来。

    不能等死,程千寻立即眯着眼睛,嘴角往上,对着斯内德讨好一般的,嗲声嗲气地“嗷嗷”叫了两声。

    这下斯内德被逗乐了,伸出手也去摸:“挺乖的嘛,上回来都没见到,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从小养着的。”

    赶紧将脑袋还往斯内德手上凑,闭着眼睛、顶着他的手转了几下。那么温柔和嗲,大约波斯猫见到也会自愧不如了。

    斯内德更是喜欢了:“这个少有,能让我抱一下吗?”

    伯爵那么喜欢。万一要的话,不能不给。雷格尔不情愿,也只能递过去。

    程千寻看出来端倪,不能离开雷格尔。她毕竟也算是救了雷格尔的命,而去了斯内德那里,她又没有什么恩德给了斯内德,如果一个不高兴,还不让鲁道夫剥了她的

    立即伸出前爪死死抱着雷格尔的胳膊,凄厉地“嗷嗷”尖叫着,一副生离死别的样子。

    斯内德抱着雪狐,可雪狐却抱着雷格尔的胳膊大声叫着,不象是要抱它,象是要宰了它。看看雷格尔一副舍不得的样子。也就悻悻然地松了手,带着几分羡慕:“看来它把你当主人,比狗还忠心呀。”

    扑进了雷格尔的怀里,程千寻狂跳的小心脏终于稍微稳了点,再温柔地“呜呜”地发出几声呜咽。反正她早就明白拉斐尔的险恶用心了。不用调教她,为了保命她自然会乖乖的,萌哒哒滴。

    这下雷格尔越发喜欢了,哪怕陪着客人进房子,也抱着不放手。

    斯内德去的时间还是很讨巧的,已经过了午餐点,就是意思不用午餐了。但身为主人的雷格尔。自然不会怠慢了贵客,还是叫人在底层大厅的桌上放着吃的,院子里也放上桌子招待骑士。

    还吩咐管家晚上举行宴会,不但有城堡里豢养的骑士,还有城池里的一些稍微有头有脸的人和他们的家属。

    十二个骑士,二个随从。还有四条猎犬,由管家去安顿。鲁道夫也跟着一起去,骑士吃饭的地方在马厩,也会睡在马厩。哪怕在恩主家里,也大多睡马厩。只有少数有条件的贵族,才给配给一些简陋的房间,所以有点钱的骑士往往在靠近恩主家附近弄一间房,成家立业。

    三个贵族坐到桌边,程千寻不敢再坐在雷格尔的大腿上了,一方面目标太大,一眼就能看到她;另外一方面,斯内德还是会吃醋的男人,以后记忆恢复后,还不为了这件事独自郁闷上好几天。

    她就趴在雷格尔的椅子底下,闷声不响。

    三个人喝着酒,聊着天,刚开始还是说些政局等比较严谨的事情。哪家的贵族为了上流的鱼游到下游的事情,打了另一家贵族;还有卖几匹马,可能下人私吞了货款,也可能真的没付够钱,而两家贵族打了起来。而这种战争完全看两派贵族实力如何了,从派出人单打独斗到四五十个骑士不等。

    真不知道怎么会有那么多事情可以去打仗的,大到领土纷争、人口迁移;小到鸡毛蒜几口猪、几只鸡,也能拉上一队骑士,去拼个你死我活的。

    说着说着,当聊起又是一场“战争”,话题转了方向。说是个男爵慕名去另一个男爵家里求婚,要娶对方最美的女儿,而这个贵族家里有五个女儿,婚事答应下来后,这个贵族将最丑的、没人要的女儿和嫁妆送去了这个贵族家。

    结果女婿一看送来的丑新娘,当场就勃然大怒,带着家里二十多个骑士又临时花钱雇了三十多个,去丈人家团团围住、兴师问罪,要求退换货。

    丈人叫人偷偷溜出去,找其他女婿来帮忙。结果三个女婿,没有一个肯来,谁会为了这件事拼命花钱呀。丈人也只有商量,说只要娶了丑女儿,愿意割一块最富庶的地作为嫁妆,这个准女婿还是不答应,说是太丑了,必须再加上一块地。结果丈人没办法,将最美的女儿拿出来了。

    结局还是皆大欢喜的,这个围攻丈人的女婿,将自己中意的新娘抱上了马,夫妻双双把家还。事情闹得挺大的,而一个破产,马上要穷困潦倒的男爵听到消息,派人去求婚。对方也是贵族,地位相当;哪怕破产,也是贵族,头衔在。丈人一听自然求之不得,将丑女儿加上答应送的土地地契一起送了去。据说最丑的女儿很会理财,几方都过得有滋有味的。

    雷格尔捂着肚子笑着:“加块地都不要,这女人长得也够呛。”

    “是呀,听说龅牙、一脸麻子、还瞎了一只眼。是最大的女儿,再嫁不掉,只能养一辈子了。”斯内德还是象以前那样,能说会道的。而戈登只管听,跟着一起笑。

    听着三个队友哈哈大笑着,程千寻汗了一个,这哪叫娶媳妇,简直是谁有钱有势,谁就是土霸王呀。

    斯内德转而问道:“亲爱的雷格尔老兄,你什么时候结婚?都什么年龄了,难道就不考虑一下百合花伯爵夫人?这个可怜有钱的寡妇,她还苦苦的等着你。还有侯爵的女儿,长得还算可以,嫁妆可是丰厚得很。”

    “那么伯爵大人您呢?”雷格尔反问着:“您的年龄跟我也差不多,她们地位跟您才更相配,您才是她们的第一人选,而我是第二。难道你不想娶了吗?”

    程千寻耷拉下的耳朵一下就竖了起来。这个年代,女人结婚大多是十六七岁,十四五岁嫁人也很正常,过了二十还嫁不掉,就是老姑娘。很多贵族夫人,丈夫死了后,三十多岁风韵犹存,可已经当祖母了。

    “这个。。。”斯内德的声音里带着为难,转而笑着转移了目标:“现在又有一个竞争对手了,那就是戈登子爵,他从小堕的未婚妻子刚传来消息,在湖边失足淹死了。这个可怜的女人,愿神保佑她的灵魂。”

    这个时期好似宗教在人们心目中并不是占有主导地位,说了那么多话,这才提到一次。

    雷格尔笑着道:“确实太不幸了,看戈登子爵年龄也不小了,还没完婚?”

    “这亲事是在十四年前定的,我父亲遇到困难,当时借了他家一笔钱,而她才出生。比我小十多岁,体弱多病,时常情绪不稳定。这次淹死也是因为半夜发了疯,自己跑出去。她全家都是疯子,兄弟亲戚全死了。”戈登平静地回答:“她刚好到了可以结婚的年龄,所以我宣布娶了她,将她的尸体埋在家族坟墓里,也算是结过婚的人。”

    “这才是高明的地方!”斯内德带着几分戏谑:“戈登由此从男爵成为了子爵,继承了她家的头衔,还有大片的封地。其他人听到后,羡慕都羡慕不过来,真佩服他死去老爹的精明。而那些女人,一个个又调整了新的目标,戈登现在可是炙手可热。”

    戈登有点讨好,但也很实际地道:“王室和侯爵里要么已经娶妻,要么年龄还小,也几乎内定了。近十年八年的,还是伯爵大人是第一。”

    于是三个人哈哈笑了起来,笑声中带着贵族的优越性。

    无语,无语中。。。三个人说的话,实际、市侩,全部都围绕着地位金钱打转。程千寻很是悲哀,怎么办才能让这些贵族老爷们喊出她的名字?难,太难了。

    晚宴比昨天更加热闹,为了参加有伯爵在的宴会,那些有适婚女儿的家里,都拿着丰厚的礼物过来出席,甚至外面封地的贵族老爷也坐着车、骑着马赶过来。当然,礼物是必不可少的。没有封号可以继承的普通人家高攀不上伯爵,可那些没成婚并且有点资产的骑士,才是他们的寻找目标。

    说是晚宴,为了节约灯火钱,还有让来客吃完早点回家,少赶夜路,到了太阳西斜的时候,宴会就开始了,大厅、院子一时间挤得满满当当,管家找来十几个漂亮丰满一些的女人来斟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