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606年,创立开皇盛世的隋文帝死后两年,他的儿子杨广也就是后世有名的隋炀帝即位两年。
这一年,林子轩十五岁,离当年发生在长安的事情也已经过去十年了。这十年间,林子轩有一个小孩子长成了一个大小伙子。这十年间,他时时刻刻都忘不了当年在长安发生的那件事,每当想起这件事他就恨得牙根直痒痒。按说林子轩这个拥有后世千年知识的人,不应该是这样的呀!可是偏偏他就成了这样的人,按着林子轩自己的说法,这不是自己造成的,而是对方造成的,要知道当时的自己可是一个年仅五岁的孩童呀!这会给一个孩子造成多大的伤害呀!
这十年间,林子轩为了有朝一日能够报复人家,就苦练武功。虽然他没有名师指点,可他毕竟是军人出身,对于军队训练方式很是精通,然后再加上冷兵器时代所用的一些方法,还别说,还真让他练出了一身的本事。最起码他的身材看上去根本就不想是一个十五岁的小孩子,而是一个二十几岁的大人了。
这十年间,他不停地学习关于这个时代的知识,他知道要想在这个时代立足下去,就只能不停的学习这个时代人们的思维和说话以及做事的方法。现在的他能够写一手很好的毛笔字,也就是后世名的瘦金体。对于篆体他也所有研究,他知道了当年自己在长安看到的那个篆体不是什么元,而是云,也就是说林子轩的全名叫云林子轩。云家也不是什么皇亲贵戚,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小门阀而已。不过,林子轩更愿意别人叫他林林子轩,因为他随母姓。
这天上午,林子轩在家后边的小河里练完功之后,便奔向离自己家不远的北山。至于这个山为什么叫北山,他不知道,只知道这里的猎物很多,甚至还有猛虎和豹子的存在。这是他最近刚刚想起来的主意,他已经是大人了,不能再让舅舅和舅母的为了这个家操心了。而且当年从长安回来以后,二人的身体状况一直不是很好,林林子轩知道这是当年被殴打后留下的隐患造成的,因为他清楚的记得,再去长安之前,舅舅和舅母的身体还是很棒的,就连感冒都很少得。可是从长安回来以后呢?动不动就是生病,虽然不是什么大病,但是对于原本还算过的下去的家来说,二人的生病还是让这个家越发的困难了。尤其是舅母连续生了两个孩子之后,就更是使得他们的生活捉襟见肘了。但是即便是这样,林林子轩仍然比舅母的亲生孩子得到的多,好东西永远是留给他的,上学也是让他上学,衣服先紧着他穿。总之,林林子轩在这里得到了比家还要温暖的照顾。面对这样的情况,林林子轩暗暗发誓,等到自己有本事的时候,一定好好的回报自己的舅舅和舅母。
而他现在能够想到帮助舅舅减轻负担的办法就是打猎,这还是他当初杀一条野狗时得到的启发,打狗要看主人,如果射野味就没有什么忌讳,既可以练习一下这个时代常用的弓箭,又可以赚钱,何乐而不为?
而且野味卖给酒肆一般都能卖个好价钱,他记得有人射一只野羊,就能卖三吊钱,北山虽然山高林密,可是这里毕竟紧挨着好几个村庄,而且还有城镇。这样一来野兽的踪迹就很少,最多是一些野鸭、山鸡、野兔之类,并不值什么钱。
当然这里说的是北山的南麓,而北麓则比这里危险的多。那里丘原纵横,山谷幽深近百里,森林莽莽,人烟稀少,常有野兽出没,由于北麓靠近皇帝的行宫,一般人不准进入,更不准寻常民众狩猎,因此野兽极多。
到秋天时,一些达官贵人还有皇室子弟会从长安过来这里进行围猎,不过这些贵族子弟也就是在这里游玩而已,因为林林子轩从来没有听说过他们打到过什么猛兽,倒是对这里的百姓祸害的不浅,可是由于他们各个身份尊贵,百姓们也只能敢怒不敢言。
一个时辰后,林子轩跑到了北麓,在这里能够看到整个幽州城,这里的地势是北高南低,这里是北方游牧民族进入中原的第一座大城,过了这座城之后,中原将无险可守,这也是为什么后世的宋朝总是受欺负的原因,也是宋朝历代皇帝都想收回来的幽云十六州。
在林子轩的记忆里,这个幽州城和后世的京城不是一回事,后世的京城离这里还有几十里远呢?但是按着后世京城的范围,这个幽州城好像也在他的范围里面。幽州城再向西北走几十里,就是有名的军都关了,那里是中原防备突厥袭击的一道重要的关卡。
在林子轩这个新手看来最佳的狩猎地点便在东北和正北方向的一大片原始森林内,这里紧靠行宫,行宫虽然平时没有什么人,但是幽州城的驻守人马还是有一部分常驻在这里,以防止山民们进入,因为这里虽然平时没有什么住,但是这里毕竟是皇帝的行宫,代表了皇帝的尊严。
离行宫不远有一条道路,路上有士兵驻守,不准行人过去,林子轩却攀上悬崖,钻进丛林,一路向疾奔,除了道路上有骑兵巡逻外,森林内再没有任何人,连樵夫也没有。
这一带其实也不准人进入狩猎或者砍柴,每一个路口都有士兵把守,靠近行宫的路上还有军队巡逻,戒备虽然不是很森严,但是林子轩还是不愿意让他们发现,毕竟这次去的地方离行宫很近,而且又带着兵器,一旦被士兵发现,不但解释不清,还有性命之忧,风险非常大。
风险虽大,但收益也高,这一带各种野味众多,是狩猎的绝佳场所,如果胆子再大一点,潜入行宫内苑,那里的收益更高。
林子轩听其他的猎人聊天时说过,有胆大者偷偷溜进行宫内苑猎杀那些养在里面的珍兽以获取皮毛,一旦被抓住,轻则受刑入狱,重则丧命,不过若得手,往往就会发一笔横财,行宫内苑放养的动物虽然比不上长安那边的珍贵,但是相比人们平时见到的那些仍然是珍稀动物了,这样动物的皮毛在幽州城可是十分昂贵的。
林子轩走在一条幽静的山谷中,他身一身青色布衣,脚穿半旧布靴,头束平巾,腰挎一把两尺长的厚背短刀,后背一壶羽箭,手执黑色长弓,虽然衣着粗陋,但他却英姿矫健,步伐轻快。
山谷两边都是莽莽原始森林,此时正是早春二月,万物复苏,枝叶发新芽,草地也变新绿,一群群鸟雀在头顶上盘旋鸣叫,充满了生机勃勃。
在他身后数里外便是行宫,站在稍微高一点的地方就能够将行宫看的清清楚楚,高大宏伟的城墙,城墙内隐隐可见一些巍峨的宫殿群,那里便是大隋帝国的行宫。他看着这个行宫,心道:一个行宫都建的这么豪华,那么位于长安内的那座皇宫呢?听说那里比这里还要大几倍有余呀!自己在后世的时候,曾经参观过那么明清时期留下来的宫城,那里真正称得上是巍峨大气,不知道长安的那座皇宫能不能有那样的规模。有时间的话,我一定要去看一看。
林子轩正胡思乱想,忽然一只巨大的黑影从他头顶掠过,林子轩目力极好,一眼便认出这是一只雄性山雉,拖着长长的尾羽,羽毛十分艳丽,上个月和自己的弟弟妹妹逛街的时候,一根山雉羽毛就要卖十钱。
林子轩看到的仿佛已不是一只山雉,而是一吊钱在空中飞,他现在思钱若渴,大喊一声,拔足追上去。
十年的不间断的训练,按着后世特种部队那样的方法训练出来他,已经让他的体能比常人更加具有耐性,使常人望而生畏,他脱去布靴,赤足疾奔,身形快如鬼魅,霎时间便追离山雉不到三十步远,山雉也感觉到危险,它刚要飞入森林,林子轩已拉弓如满月,犹如神雕英雄传中郭靖射雕时的动作一样,一松弦,箭如流星,迅疾无比地射穿了空中的山雉,它悲鸣一声,从空中坠落。
林子轩大喜,他冲上谷坡,在一丛山草中找到了猎物,山雉已经死去,血顺着箭杆流下,林子轩抓住箭杆将山雉拎起,重约两三斤,羽毛很长,非常艳丽,他数了数,足足有十五根漂亮的羽毛。
其实秋天的山雉羽毛才是最好,现在才是初春,品相还差一点,不过物以稀为贵,这些羽毛卖一吊钱肯定没有问题。有了这一吊钱,最起码自己弟弟妹妹的学费就不用愁了,而且还能补助一下家里。
林子轩心花怒放,这是他这一世的第一只猎物,也是他的午饭,他将箭收回箭壶,拔足便向山谷深入奔去,越过山谷,来到一个小河边。
河水已经解冻,水流充足,缓缓从山原间流过,两岸都是茂密的原始森林,半个时辰后,坐在河边休息了一会的林子轩站起来,打了一套擒敌拳,此时的他只觉得浑身精力充沛,仿佛又使不完的力气,但是肚子发出的响声却告诉他,自己还没有吃饭呢?
一回头,见旁边烧的一堆火已经熄灭,他高兴得一跃而起,将火堆推开,从地上挖出烤如硬壳的泥团,用刀一敲,泥壳脱落,里面露出热腾腾的白肉,香气扑鼻而来。
这种叫花鸡,林子轩曾经在书上、电视、电影上都看到过。只不过先前看到的那些只是理论,这次是他的第一次实践尝试,居然获得了成功,虽然他知道,叫花鸡其实是不用拔毛,烤熟后羽毛自然脱落,可是他仍然愿意多费这一道工序,就是为了体验一下亲自动手的感觉。
林子轩身上并没有带着调味品,可是他看着这个自己亲手弄出来的东西依然是垂涎欲滴,一时间捧起肥白的熟野鸡便大嚼起来,一边啃,一边望着旁边插在草地上的一束羽毛,像旗帜一样在空中飘扬,他自言自语笑道:“不错啊!有得吃,有得赚,还能练箭法,这样的日子不错。”
可刚啃了没两口,他忽然甩下肥鸡,一个翻身便将刀拔在手中,身为军人出身的他,已经感觉到了一种强烈的危险气息正在向自己逼近。
就在几十步支内,有东西在靠近他,他听得清清楚楚,有东西踩树枝的声音,这肯定不是人,因为这个地方很少有人来。他将刀插进腰带,拾起弓箭向四处寻觅,或许是他当过兵的原因,久经训练的神经有着超与常人的感知力,任何细微的变化都休想逃过他的感知。
忽然,他的目光定住了,三十步外的一棵树上,他的眼睛和一对凶狠锐利的眼睛对视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