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林子轩便独自一人来到北市,这两天虽然朝廷上下因为齐王以及流民的事都忙碌不堪,但林子轩却没什么事,皇帝杨广准他休息半月之后再回涿郡去,还是让他担任涿郡太守。
而且林子轩这些天在洛阳也听到了一些消息,就是高丽使节曾经想进宫觐见杨广,可是不知道杨广处于什么样的考虑居然没有接见他们。这让以乙支文德为首的高丽使团十分的惶恐,不知道哪里得罪了杨广。
对于这个消息林子轩也很重视,不知道这是不是杨广要征伐高丽的前奏。后来林子轩通过宫中内侍黄公公得到了消息,杨广之所以没有接见高丽使节是因为高丽使节再向大隋派出使节的同时,也向突厥派出了使节,而且规模比派往大隋的还大。听到这个消息后,刚刚从边疆巡视回来,召开过万国大会,并且成功制止了东西突厥之争的杨广很是生气。一向以天下万邦之主自称的杨广面对高丽这样的态度怎么会高兴呢?他认为自己被高丽小看了。
听到这个内幕消息之后,林子轩很是高兴,自己隐忍这么多年等待的机会终于要来了。而且杨广恰恰在这个时候宣布让人让他担任涿郡太守,很显然是想让他掌管将来大军征伐高丽时的粮草,充当几十万大军的后勤保障。
虽然林子轩已经将辽东当做了自己发展壮大的根据地,但是林子轩更清楚不经过两次征伐高丽的失败。中原就不会大乱。而且只要中原一大乱,杨广必定会率军返回,而自己作为杨广的亲信将领。很有可能会被留下来征伐高丽,当然也有可能会将自己调回来充当平叛的先锋,但是不管是留在高丽,还是回来平叛,林子轩彻底崛起的机会都已经出现了。
今天林子轩是来北市寻找罗密斯,除了问问他自己钱财上的一些事情之后,就是在向他询问一些唐元恩以及章鱼等人的情况。毕竟自己为了避嫌已经好久没有和他们联系过了,而罗密斯身为他的情报主管,自然了解他们的消息。
当然林子轩还有更重要的事。那就是向罗密斯解释一下自己为什么要将情报组织从他的手里剥夺出来。
杨广赐给林子轩的那座宅子离北市约十里路,林子轩骑着马,很快就进了北市的大门,随着杨广的回京。京城各行各业都已经平静下来了。而且困扰着洛阳城的粮食问题,在杨广回京以后也已经消失不见了。北市作为洛阳城最大的交易所在,也恢复了它往日的繁华景象。
此时的北市大街上热闹喧天,不仅米行和肉行等日常生活相关的一些店铺客人爆满,其余店铺面前也都客人盈门。
绸缎行、金银行、珠宝行、乐器行箜等,每家店铺里都有伙计站在门口大声叫喊,招揽生意,前段时间京城的流民众多。这些商户为了避免遭到损失,根本就没有开张营业。这使得京城的商业受到了很大的损失,而随着杨广的回京,流民的回乡,京城的商业又渐渐恢复,再度热闹起来。
林子轩牵马走进了北市大门,北市内拥有上千家店铺。虽然说林子轩和罗密斯见过面,也商量过事情,但是对于罗密斯的店铺位置林子轩还是不清楚的。当然了林子轩完全可以到罗密斯的家里去,可是为了避嫌,也不想让人知道自己在京城有这么一个秘密组织,毕竟林子轩现在在洛阳城也算是个知名人士,根本就不知道他的背后有多少在盯着他,所有林子轩选择到这里来找。当然了林子轩也不可能一家一家的去问,所有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找到罗密斯的乡党,也就是说粟特人的聚集区。
他催马来到了粟特人最多的几十家店铺前,翻身下马,向其中最大的一家店铺走去。朝廷为了让粟特人能够安心的在这里经商,特意在北市以及其他的市场画了几块地方出来,作为粟特人经商专用的地方,当然根据所经营品种的不同,他们所在的位置也不同,从这一点可以看出,隋朝还是很开明的,懂得保护外商。林子轩现在所在的位置是以经营珠宝为主业的,一共有三十几家,基本上都是粟特商人所开。林子轩之所以来的这里,是因为罗密斯曾经说过他大部分时间都是呆在珠宝店里的。
粟特商人一般有两种,一种是中原生活多年,已经入籍隋朝,他们能够说一口流利的汉语,和普通的隋朝商人一样,可以开铺置业,可以在隋朝娶妻生子,这些粟特人依然以经商为主,开得最多的是胡人酒肆和珠宝店,这里的三十几家店铺便是这样的粟特人开的。
还有一种粟特商人,就是往来于丝绸之路上的行脚商人。他们将粟特的珠宝、波斯的地毯、罗马的金银器和大食的香料运到隋朝,又将隋朝的丝绸、瓷器和纸张运回西方,在京师,他们不会呆太长的时间,一般便是把货物直接卖给粟特人的店铺,因为双方都是粟特人,他们之间有着共同的语言和信仰,所以双方之间的买卖还是很公平的。
林子轩找到的这家店铺叫叫做凤翔珠宝,从这个名字上还以为是汉人开的呢?实际上这里面的一切都是粟特人的。当然这也是粟特人入乡随俗的一种体现,毕竟在异国他乡这样能够得到人家的认同。
刚走到店门口一名头戴卷檐虚帽的粟特中年男子便迎了上来,用隋朝的礼节拱手施礼道:“尊贵的客人,欢迎光临小店,不知我能给你提供什么样的帮助?”
林子轩却微微一笑,手放在胸前给他行一礼,用自己本来就不熟悉而且快要忘记的粟特语道:“安阿胡拉马兹达主神的启示,特来打听一个人。
林子轩的粟特语和突厥语都是跟罗密斯所学。相对熟练的突厥语,他的粟特语就逊色了很多,尽管如此。还是让这名粟特人又惊又喜,毕竟能说粟特语的汉人实在是少之又少,而且还是受主神的启示。
隔阂在共同的语言中消失,客人变成朋友,粟特人热情招呼,改用了粟特语:“客人请进里屋坐。”
林子轩走进里屋,这是粟特商人招待贵客之处。房间内光线明亮,墙壁刷得雪白,挂了几幅来自东罗马的镶有金边的绒毯。靠墙的小橱柜内摆满了大马士革名匠打制的银器,地上铺有厚厚的波斯地毯,布置得十分华丽。
他在胡榻上坐下,粟特商人给他奉上一碗酪浆。好奇地问道:“这位将军也信仰阿胡拉马兹达主神吗?”
林子轩笑了笑:“我是汉人。怎么可能回信奉你的主神呢?只是我的一个朋友是主神虔诚的信徒,他是撒马尔罕人,每天和太阳同时起床,信奉光明,憎恶黑暗,所以对于你们的风俗习惯我还是知道一些的。”
粟特商人明白了,他微微笑道:“我也是自来撒马尔罕,不知将军的朋友叫什么名字?或许我能够为将军指引一下。”
“他叫罗密斯。也是开珠宝店的,只是这里的珠宝店太多。我又没有来过这里,所以找不到他店铺的位置了,不知道店主能否告知一下。”林子轩实话实说道。
粟特商人会心地笑了起来:“将军姓林,对吧!”
林子轩笑道:“我正是林子轩,店主认识我。”
“我不认识将军,不过我们老板认识将军。”粟特商人笑道。
“你们老板是谁?”
“将军在找谁呀!”粟特商人反问道。
“哈哈,看来我是找对地方了。”林子轩一听,顿时间明白过来,笑道。
原来这里就是罗密斯开的店铺呀!林子轩本来以为自己还要找很久呢?没想到自己找的第一家就找到了,看来自己的运气还是不错的。只是没有想到罗密斯居然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开这么大的一间店铺,自己虽然知道他这几年发展的还不错,但是没有想到他发展的会这么大,看来人家的确是经商的天才。
“罗密斯人呢?”林子轩笑道。
“我们老板有事出去了,你等他一下,我这就派人去找他。”粟特商人道。
“好,我等着。”林子说道这儿,看了看店里的情况道,“你不用招呼我,现在正是店里人最多的时候,你去招呼客人吧!”
“客人再多,也没有你尊贵。”粟特商人轻轻的拍了一个马屁道。
“怪不得你们粟特人能够发财,就凭你们这张嘴到哪儿都能吃得开。”林子轩笑道。
“将军谬赞了,做我们这一行的,不都是这样的吗?”粟特商人笑道。
“你叫什么名字,和罗密斯是怎么认识的。”林子轩问道。
“我叫康奈尔,和罗密斯认识有十几年了,三年前我带着一批货经过突厥境内的时候,被马匪打劫了,我只身一人逃到了灵州。我运气好,正当我最落魄的时候,遇到在灵州访友的罗密斯,所以他就让我和他一起到了洛阳,然后他出钱,我出力,我们两个人共同开了这家珠宝行。他占八成,我占一成,所以他是老板。”
林子轩端起茶喝了一口,问道:“都说你们粟特人是最抱团的,今天一见果然如是。身在异国他乡都能够互帮互助,不愧能够创造这么大的财富。”
顿了顿,林子轩又道:“你说他三年前去给灵州,那么他最近这段时间去过吗?”
“没有,这几年他一直呆在洛阳城。”
“哦。那么你知道灵州他那些朋友都好吗?”林子轩又问道。
“不太清楚,因为我没有见过那些人。不过据我所知罗密斯在灵州听吃的开的,很多人都认识他。”康奈尔说道。
“这倒没错,毕竟他们曾经经历过生死。”林子轩感叹道,“这个世上有四种人是最值得交心的。”
“不知道那四种,还望将军赐教。”康奈尔充满好奇的问道。
“一起扛过枪,一起同过窗,一起坐过牢,一起嫖过娼。”林子轩笑道,“你们粟特有没有这样的话。”
“没有,不过我们都是信奉同一个先知,所以我们才能在外互惠互助。”
“这到也是。”林子轩笑道。
就在这时,外面店铺传来一声轻微的脆响,‘砰!’的一声,像是什么东西摔碎了,几乎同时,传来一个年轻女子的尖叫,一下子又沉寂了。
林子轩和康奈尔面面相觑,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很快一名胡人伙计在门口低声道:“大叔,你来一下。”
“将军请稍坐我去去就来。”
康奈尔有点沉不住气了快步走出门,只听他小声问道:“什么摔碎了?”
伙计低语几句,“什么!”康奈尔一声惊呼,随即快步向店堂走去。
林子轩听见康奈尔的惊呼声后,也起身走到外面店铺,正堂无人,有低低埋怨声从旁边一间客堂传出,那里才是交易之地,林子轩走进了客堂,客堂里摆了十几张坐榻,此时,客堂内的气氛很压抑,一张坐榻旁边站着三名少女,表情都忐忑不安。
在她们身后的一只橱柜里,摆放着一只精美的红色珐琅瓶,这是来自于东罗马的珐琅瓶,应该是一对,而另一只已摔成了碎片。
康奈尔一言不发,蹲在地上默默收拾碎片,他的动作很慢,一点一点,小心翼翼地将碎片放进一只玉盘,就仿佛这些碎片也价值千金。
这其实是一种肢体语言,这就是告诉三个少女,她们打碎的珐琅瓶非常昂贵。
三名少女的神情都十分尴尬,站在最里面一名大眼睛少女紧咬着嘴唇,一条手绢在手中不安地绞动,远山如翠的眉黛仿佛笼上一层轻雾,秋波如水般的美眸中流露出一丝难以掩饰的担忧,看得出,这只珐琅瓶是她打碎的。
林子轩心道:好巧呀!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她。
这时,一名年纪稍长的少女怯生生问道:“这只瓶子多少钱?我们赔。”
康奈尔苦笑一声道:“如果是一般珐琅瓶也就算了,可这对珐琅瓶是大食名匠之手,在我们那里就非常昂贵,更何况这里了。曾经有人出一万吊钱,我都不肯卖。”
“一万吊!”
三个少女惊呼一声,她们对望一眼,眼中的尴尬变成了惊恐,那如秋水伊人般的少女脸色刷地变得惨白,汗珠从她饱满的额头渗出,她楚楚动人的眼睛里已经现出泪意,一万吊钱,让她怎么赔?
“可是只摔碎一只,是不是?”年长少女颤求着声音问。
康奈尔暗暗叹息一声道:“这是一对珐琅瓶,摔碎一只,另一只还有什么意义呢?就像一双鞋,只卖一只,谁会买呢?”
他看得出,就算赔一只,这三个小娘也未必赔得起,只得苦笑一声道:“那就算一只吧!”(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