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个时候,墨彩凤杀了过来,道:“千军,我之前也听说你夺了五天峰金剑壶,却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今日听你这么一说,看来金剑壶真的是在你手上了。”
莫千军淡淡一笑:“我是谁啊?我莫千军在三雁峰的时候,喜欢的我的女人没有三千也有五百。”
墨彩凤这又是朝向她姐姐,道:“姐姐你不知道,这金剑壶,可是五天峰的镇脉至宝,一旦启动,便可发挥出无可估量的力道,现在用来对付这一千来人,实在是有些大材小用了,金剑壶的威力释放一次,其威力足以灭杀数万人,若非三雁峰拥有镇脉至宝金光噬芒甲,只怕三雁峰早就被五天峰给灭了。”
莫千军一声长叹,道:“没错,金剑壶的威力确实是很大,只是释放的次数是有限的,说起来,我还真有些舍不得,这金剑壶每一次蓄势之后,便可释放七次,之前已经释放过两次,当下还能释放五次。”
墨彩铃很是好奇,很想见识一下金剑壶的威力,也思忖自己之前搜莫千军身的时候,为什么没有找到这金剑壶,墨彩铃道:“有什么舍不得的,这东西被人做出来,不就是让人拿来用的吗?再说了,此时可是危急存亡之秋,你若是舍不得用,那咱们小命可都没有了,你不杀人,别人可就要杀你了。”
莫千军横了一眼墨彩铃,道:“不要咱们咱们的,你们是你们,我是我。”
莫千军可是要和墨彩铃划清界限,不想和墨彩铃过于纠缠,莫千军可真有些担心墨彩铃以后还会来算计自己。
墨彩凤这个时候可没有以前那大小姐的脾气和架子,温柔软语道:“师兄,你怎么说话这么无情啊!怎么说我也是你师妹,你居然这么不给面子。”
墨彩铃面色含春的贴近莫千军,竟是摆弄了一下自己的腰肢,且用臀部推了一下莫千军,道:“千军,你瞧你这话说的,我墨彩铃虽然做了些对不住你的地方,但也没有把你怎么样啊!”
莫千军摇摇头,真想不到这对姐妹的脸皮比城墙还厚,莫千军道:“我可真是服了你们姐妹二人了,不过我可事先说好,等解决了这群人,你们把妖兽内丹还给我,从此以后咱们各走各的,互不相欠。”
莫千军很是犹豫要不要使用金剑壶,但看着当下四面围杀的架势,莫千军实在是没有更好的办法,而莫千军双目一动,只见这北灵河的四方,不管是岸上,还是河的上游,下游,都密密麻麻的集结了很多人,这些人一个个手执尖刀。
大胡子见得水陆两地来了这么多人,心里头可有些不太高兴了,且暗自唠叨道:真是没有想到,居然还有人来跟我大胡子抢功劳。
在云霞城,自是还有着另一股烈火刀宗的势力,那便是烈火刀宗云霞堂,当下大胡子在北灵河杀人,云霞堂主自是要前来凑一下热闹了,显然云霞堂主带来的人可是上万,这可把大胡子给惊了一惊。
莫千军手心发毛,心念:看来这一次真的要使用金剑壶了。
墨彩铃贴身在莫千军的身侧,道:“千军,你就快点使出金剑壶吧,速战速决。我们的人都死光了,现在只剩下我们三人了,你不能犹豫快点出手。”
大胡子朝着莫千军等人望来,心念这下子可是要快点出手了,否则被云霞堂主抢了功劳,那可不值,大胡子心头念想间,这便是飞身而来,且道:小小三人,我大胡子可不放在眼中,看来这一次我大胡子不得不使用我的杀手锏了。
大胡子念想间,竟又一次膨胀成了一个球体,球体之上冒着焰火,瞬时之间朝着莫千军的方向扑腾而来。大胡子本不想显露自己的杀手锏的,因为他心念自己的手下对付莫千军三人足以,只是怕云霞堂主抢了功劳,这才准备使用杀手锏,来个速战速决。
墨彩凤惊呼道:“不好了,这大胡子的肉球放火了,好诡异的焰火。”
墨彩铃摇摇头,道:“那是法道术法,看来这才是大胡子的杀招,而且还是法武并用的杀招。”
莫千军有些晕晕乎乎,且道:“法道术法,什么法道术法?我怎么没有听说过。”
墨彩铃道:“在历史长河的进程中,一万年前是神魔时代,五千年前是古武时代。而在一万年和五千年之间有过一段转折期,那便是法武争锋的年代,崇尚武道的人将法道之人斩尽杀绝,不过法道之人并没有灭绝,尤其是法武双修之人,他们兼法武二道之长,若法武并用,那可就不得了。法武并用的术法,能够将原本拥有的力道放大到十倍,甚至数十倍。”
莫千军托着下巴思忖着,这可真是有趣:“我说怎么一个小小的刀士三段能够当上这烈火刀宗漕运堂的堂主,原来他有这等强势的杀招啊!”
墨彩铃摇摇头,道:“千军,你现在要感受到了这大胡子火焰肉球的强势威力了吧!”
只待墨彩铃这话说出,大胡子的火焰肉球飘飞而来,焰火灼烧四周,可看的大胡子的一干手下都大为吃惊,一个个惊叫道:“老大要使出大杀招,焰弹肉球术了。”
莫千军冷哼了一声:“焰弹肉球术?这名字真难听。”
莫千军和墨家姐妹对视了一眼,三人见得焰球奔杀而来,一个个奔走开,轻而易举的避开了大胡子的肉球术,而此时水陆二地,奔杀而来的人可是越来越多,趋之若鹜,莫千军三人围困其中,墨彩凤和墨彩铃二人可都显得很是吃力,而莫千军却要面对大胡子的纠缠。
莫千军虽说剑士九段,拥有剑道天赋,能够将自身剑道修为放大五倍,拥有五万钧的力道,但是面对这焰弹肉球术,莫千军显得很是纠结,因为莫千军的强势剑气轰杀而出的时候,每每砍到那肉球之上,可都要被反弹了回来,更为可气的是,那诡异的焰火肉球,放射出极大的焰火灼烧着四周,搞得莫千军浑身冒汗。
在五次交锋之后,双方虽说谁也没有将谁放倒,但莫千军显得很是吃力了,莫千军咬了咬牙,心念:这诡异的肉球,不仅有着四五万钧的杀人力道,而且这肉球还能屈能伸。而且莫千军见得四面围杀之势,可有些想释放金剑壶万剑诛霄的剑阵,但万剑诛霄的剑阵前却需要有一段运气呤唱时间,这也是万剑诛霄剑阵的一个极大的弊端。
若是在释放金剑壶万剑诛霄剑阵的前夕,大胡子前来攻杀自己,那自己可就完蛋了,所以释放万剑诛霄的剑阵显然是不行,只是现在自己和那大肉球交锋,自己可不是一般的吃力。
莫千军思来想去,却也没有好的办法,而此时莫千军和大胡子又是交锋数次,而莫千军不仅要面对大胡子,还得面对周围奔杀而来的喽啰,虽说莫千军越战越勇,但莫千军也知道,这样下去迟早是要力气耗尽的。
莫千军很快便被大胡子逼到了船舷边上,莫千军回头一看,这船舷之下可是茫茫的河水,而莫千军又转念一想,这火焰肉球可是拼着焰火的威力来攻杀自己,若是自己躲入水中,那焰火的威力是不是就施展不出来呢?
莫千军想到这里,便是纵身一跳,尽是跳入了水中。莫千军这一跳,大胡子可有些咬牙切齿了,且大声道:“好个家伙,居然进入火中,躲避我焰火的攻击。”
大胡子显然不会进入水中去追击莫千军,这便是朝着左右看了一眼,命令一干手下进入水中,去追击莫千军。而大胡子转而将目标朝向了墨彩凤和墨彩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