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小姐,你醒醒……”好像是梅雨的声音,睁开眼睛一看果然是梅雨。
看着眼前的绣花帐顶,孟美才发觉刚才是一场颇为真实的噩梦而已。
“我做噩梦了。”她一摸额头上的汗珠:幸好是噩梦,如果真的就这样失去了谷峰该是多么的可惜呀。
“我听大夫说过,身体虚弱的人最容易做噩梦了,所以,小姐你得好好的养着。”
梅雨说着,帮她掖好肩头的被子,香菊这时候拿来一条热毛巾,给她把额头的汗珠给擦干净。
不知道过去的丫头是不是都这么的体贴细心,反正她觉得受到这样的照顾很感激。
“你们去忙吧,我自己一个人躺一会。”她看了看纸窗外的阳光,应该是晌午了吧。
“有什么事情大声的叫我们就好。”说完,她们就退了出去。
已经昏睡了一天一夜,她现在是一点点的睡意都没有了。如今就算是想睡觉她也不敢睡觉了,她害怕刚才的噩梦再一次的缠绕着她。
完颜东离这个自己只能勉强算是见过一面的男人为什么会出现在梦里?这个自己只能勉强算是见过一面的男人为什么会出现在梦里?
而且,以那样一种强势一种暧昧的方式出现?
梦里的情景再一次的浮现出来,清晰而又真实。
猛然之间,她的脸颊燥热不安。她不自觉的摸了摸自己的耳垂,以前,谷峰吻自己的时候是那种柔柔密密的感觉,就像是一抹带着温热的气体轻轻地拂过耳际,有一种被人疼爱的感觉,在那种感觉里,自己是踏实而幸福的。
而梦中的完颜东离的吻是那种不可以抗拒,带着十分的霸气,自己就像是是他的猎物一样,没有反抗的余地,然而,反而是这种感觉让她更加的震撼和沉迷,至今想起来的,身体还会传来一阵阵的酥麻,好像梦里的情节又重新的来了一遍……
也许,女人天生喜欢强势的男人,喜欢有占有欲的男人,喜欢那种被征服的感觉……
越想越多,那个恶梦对于她来说已经从恶梦变成春梦了,在那个梦里,她对完颜东离的印象比对谷峰的印象的更加强烈。
为了防止自己胡思乱想下去,她床上爬起来,穿上放在身边的棉袄。
想分散精力的话非得找一点事情来做才好。
可是,这里既没有电视机,也没有报刊杂志,她的脚上又有伤,哪里都不能去,能干些什么呢?
突然,她看见床边的矮几上放着一块绣花布,布上有一只绣了一半蝴蝶。
她拿起来看了看,虽然是粗劣的白棉布,不过,棉布上那些绣好了的花朵却是姹紫嫣红的,好不夺目。
梅雨一个好姐妹要嫁人了,她打算绣一对枕套送人。
孟美在前世兴起的时候绣过十字绣,虽然说谈不上刺绣,可也还算是有轩础,于是,她就拿起绣花针,按着棉布上描的线条绣了起来……
谁知道她绣出来的针法高低不平,完全没有章法,就是团线头填在那半只蝴蝶之上,破坏了之前的美感……
她垂头丧气的把自己绣的那些给拆了,拆过之后的绣布到处都是针眼,就是再绣上去的话也没有了好效果。
看样子得陪一块绣布给梅雨了。不过,这也容易,她的梳妆台的屉子里有着许多精美丝绢,随便送一点给梅雨做礼物她一定开心的要命。
事实上,这碧云阁里的好东西很多,她送一些给梅雨香菊两个丫头是没有关系的,可是这完颜府的规矩很多,她不知道这样做算不算是破坏规矩了,更何况,她还只是这里的寄客,里面的东西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根本不属于她的,而是完颜府的,她怎么好意思那别人的东西送人呢?
看着被自己折腾的面目全非的绣布,她灵机一动,接下来的日子有事情干了。
这里虽然是好吃好喝的,不需要工作,可是,这样的日子过了几天也感觉挺烦躁的,人不管在什么时候都不喜欢无所事事的状态,特别是像孟美来至那么一个生活节奏那么匆忙的前世,怎么会让自己这么没有生活目标呢?
她当前的目标有两个。
一个是快点找到回到前世的路;令一个就是坐好眼前的这个孟美。
眼前的这个孟美不但是模样倾国倾城,还要兼具这个朝代所有的女人的技能,例如刺绣。
经过刚才那一番挫败,她已经把刺绣当成接下来的主要目标。
她不能下床,所以,梅雨每天就在床边教她刺绣。
而且,以她的名义,还向完颜府的库房要了些上等的丝线。
这些丝线都是真的桑蚕丝,绣出来的东西不仅仅是颜色鲜亮,而且不易褪色,摸起来平滑顺溜。
人在专注于某一件事情的时候,本身具有的潜力就会淋漓尽致的展现出来。
在孟美躺在床上的半个月里,她的刺绣功夫已经和梅雨不相上下了。
并且,还有一样让梅雨大跌眼镜的事情——就是孟美描的图样花样多,精美细致,大小的比例和颜色的分配都做到了极致。
她和香菊高兴死了,拿来了许多的绣布求孟美给她们描样。
孟美是有求必应,直到后来碧云阁外的丫头通过梅雨她们也来索样,孟美才发现自己这一点美术的功底在这里是很吃香的。
后来,灵机一动,描了一副百凤朝阳图,然后和梅雨、香菊一起绣了一张桌巾,给老夫人送去,老夫人是很喜欢,叫雨儿亲自过来代她道谢,还赏了碧云阁一盘金锭。
据梅雨估计,这盘金锭有三百两之多,比她们的两个人的赎金还多出好几十倍。
她对这些金锭并不在意,随手就放在衣柜下的隔屉子里。对于她来说,养伤最大的收获就是学会了刺绣,并且挖掘了自己描样的才能,从而有了一个讨好老夫人的机会。
现在想想,当初报考美术学院是一个多么明智的决定。前世的时候,她还时常的抱怨:在大学里的那几年是白混了,踏入社会以后,根本没有用过……
烧伤看起来很严重的,上了药之后,好起来也是很快的。
十天就拆了纱布,半个月以后,就能行动如常。
并且,伤口的位置没有留下任何的疤痕,看上去只有一块浅浅的红印,大夫说了,这块红印要不了一个月也会消退的。
孟美不得不佩服起大夫的医术来。
虽然伤口包扎的很难看,可是那治烧伤药膏却是一流的。像自己这样的烧伤如果放在大医院的话,说用什么样什么样的进口药水,也可能要一年半载的时间才可能完全恢复,而且,价格昂贵的要命。
也许,像这样的医早就在民间失传了,要不然的话,前世的人也不需要去依赖什么进口药水了。
伤好以后,她自然是想到外面走动走动了。
来完颜府快一个月了,视线熟知的环境还停留在小小的碧云阁。
找了一个晴朗的天气,带着梅雨走出了碧云阁。
出了碧云阁,就是一条宽约两米的青石板路,这条路弯弯曲曲,看起来不长,走起来却是很花时间的。
不过,她看着路边的藕池,和树枝上刚发的新芽,鼻尖嗅着各种花朵混杂的清香,碧空如洗,白云舒展,阳光如金沙一样的倾泻……
这种的精致让她有刚刚出牢笼的轻松快意……
她不禁哼起了李克勤那首经典的《红日》。
梅雨从来没有听过这样的曲调,觉得颇为的新鲜:“小姐,你这哼的什么歌?调子好特别。”
“我也不知道,随便哼哼的。”孟美其实还想来一段舞蹈什么的,想想还是作罢,自己在这完颜府;里还是低调一点好,要不然又要给三姨太留下话头,什么“妖孽”不“妖孽”的。
如果您觉得网不错就多多分享本站谢谢各位读者的支持
,!
更新快无弹窗纯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