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大哥,刚才孟美说我们要凸显玉石轩的特色,做玉石轩的活招牌,是不是待会还要去玉石轩选几件首饰来搭配衣服?”馨儿突然想到一件事,圆圆的大眼睛开始发亮。
“这是自然。我给你们说这么多就是希望你们挑选自己东西的时候也要考虑考虑玉石轩的风格,如果舶来品配上我们传统的饰品也能够大放异彩的话,还愁那个史密斯不跟玉石轩合作吗?”冯景博又开始轻描淡写,他似乎关心玉石轩多过于关系自家的回春堂。
听了他的话,孟美心头一动;完颜东离救了自己几次了,这一次就认真一点帮助他,算是还了他一个人情了。
很快,她的目光就停留在一件黛绿色的洋装上。这件洋装是一袭及地的长裙,胸口、领口、袖口,还有裙边都大片的蕾丝花边,虽然是舶来品,也透着女人温婉与内敛,搭配起玉石轩的饰品来应该很出彩的。
她刚要吩咐店员取下这件洋装试一试,没曾想身边突然想起靡靡之音,“诸葛少爷,这条裙子好漂亮,穿在我的身上一定更漂亮,你送给我吧?”
“好,好,好,只要你喜欢,这店里的东西你随便挑。”一个略带磁性的声音豪气的说道。
“吧吧”的两声,孟美没有回头也猜到是女人在男人的脸颊上狠狠地轻了两口。
“快取下我试一试呀,你们没有长耳朵呀?”女人不耐加霸气的声音的响起,和刚才柔若无骨的声音比起来是判若两人,可是她的温柔是因人而异的。
“是秦小姐呀,我马上就给您取下来。”店员似乎很熟悉这个女人,想必她是美丽之都的老顾客了。
“等等,这件衣服是我先看到的,我买了。”孟美突然说道。
那个被称为秦小姐的女人立刻走到孟美的旁边,一脸的不屑说道:“这里的衣服不是普通的阿猫阿狗都穿得起的,就算是你买得起,你不觉得穿在你身上也是一种浪费吗?”
“诸葛少爷你说是不是呀?”她转而有用很嗲的声音对同来的男人说道。
孟美这时才注意到那个男人。
男人骨架完美,肩宽腰窄的,一脸栗色的皮肤,眉毛浓而挺,看上去应该是一个很英伟的男人,可是他的眼角上挑,目光总是似有若无的到处飘着,就像是风中的柳絮,给人轻浮的感觉。
不过,总的说来,这个男人的气质和身边的秦小姐比起来要强很多的。
那位秦小姐一脸的浓妆艳抹,就是那白皙的脸颊也宛如是抹上了一层厚厚的石灰粉,说话的时候,红唇一裂,就像是张开了血盆大口,煞是吓人,很显然,她就是那种风尘女子,靠男人吃饭的。
孟美就搞不清楚了,这秦小姐虽然有些姿色,但也不算是特别的出色,看她经常出入这里的样子,想必她还算是一个比较“成功“的风尘女子,那么,这么差素质的一个女人凭什么能够得到男人的青眯?不是说古代男人都喜欢婉约秀美的女人吗?
她又很自然的想起了完颜东离的三姨太穆遥,她也是那种妖娆、艳丽形的女人,却是十个老婆中最得宠的那一个。那一次,在翠绿阁大厅里见到半裸的一幕还时时的浮现在她的脑海里。
可见,男人口里说喜欢贤德兼备的女人只是一个托词,相比前世那汹口声声把性感、尤物等词挂在嘴上的男人,他们是更为的虚伪和卑鄙。
“我们这里有很多的款式,每一样都很漂亮。”店员带着谦和的笑容说道。他是左右为难,不知道听哪一方的好,而且,哪一方看起来都是他惹不起的样子。
、“我就要这件。”秦媚显目的眉毛一竖,专横起来让整张脸一点美感也没有了。
“对,秦媚看上这件就是这件了。”诸葛少爷一脸漂浮的笑容,唇角勾勒出完美的弧度,一双明眸饶有兴致的看着孟美,有些挑衅的意味。
“这位兄台,这衣服上好像没有秦媚小姐的签名吧?”冯景博依旧温和的笑着,清幽的眼眸里眼眸里看不见一丝的怒气。
“是没有。不过在我们来之前这件衣服好好的挂在货架上,也就是谁都可以买走它不是吗?”
“是,可是我的人已经在衣服前面看了很久了。所谓的先来后到,就算是店家要卖也得先卖给我们不是吗?”
店员看着两个人虽然是和颜悦色,可是那股暗涌的火药味他还是察觉到了,他使了一个眼色,身边的另一个店员就悄悄地往美丽之都的楼上去了。
冯景博本来不是一个喜欢斗气的人,不过这个人就是和他齐名的厩四大公子之一的诸葛灵,今日一见倒是勾起了冯景博的一些兴趣来。
据说诸葛灵的祖上挖掘到了一个大宝藏,里面财富是十辈子都用不完,因此诸葛灵就是厩最有名的纨绔子弟,也许因为他容貌清奇,加上为人豪爽,就列入了厩四大公子之一。
“我们这么争论不是一个办法,要不这样吧,价高者得,怎样?”诸葛灵把手中的纸扇一收,找了个木椅就势坐下,一副志在必得的模样。
“我今天想论理,不想论钱,因为论钱的话不是便宜了商家,自己当冤大头?这么愚蠢的事我不想做。”冯景博摇摇头。
虽然据说诸葛灵有用不完的钱,可是他也不是一个穷光蛋,他相信以自己手上的银子也是有的一拼的,但是,那些银子有更重要的用处,他是绝不会拿来斗气的。
“你这话说得有理,不过,这论理也没有个标准,而且,要真的是论理的话就得有见证人来公平的评论。”这诸葛灵俊逸的脸上一直保持着淡淡的笑意,如果不明内情还以为两个人在叙旧呢。
“其实我觉得论理也未必论的出一个子丑寅卯来,要不这样,我们就说哪一个人最适合这条裙子如何?我们可以请这里的顾客和店员来做评论如何?”孟美突然站出来一语。
事实上,从这个诸葛灵一出现她就感觉到了灼灼的目光,他虽然嘴上一直为了那个秦媚,但孟美明显的感觉到他的兴趣一直在自己身上,喜新厌旧是男人的通病,自古到今皆是。
本来为了件衣服争的不可开交实在没有必要,不过孟美就是看这个秦媚不顺眼,因为一看见她,她就会不由自主的想起穆遥,所以,这口气她今天是争到底了。
“嗯,听起来不错。”诸葛灵眉峰一扬,是大有兴趣。
“诸葛少爷,你何必跟他们一般见识?你要买的东西这厩里谁敢跟你抢?他们这么做就是不识相,所以,我们也没有必要跟他们客气。”秦媚又露出极为狐媚的笑容。
在风尘中打滚的女人最会察言观色了,刚才诸葛灵的目光一直瞟向孟美她岂会不知道?这种女人的敏感度可比一般的女人多了,她们本身就是争风吃醋的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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