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末本对我和翠萍的离婚官司也很关注,他经常打电话询问官司进展,他提醒我,一定要尽快处理好家务事,“不能安家,何以能安天下。”他说,能和解就和解,不要再拖下去了,要尽量从舆论的风口浪尖上解脱出来,否则,时间久了,局面就有可能失控,一些不测事件就有可能要发生。
我觉得,我大哥季末本说的非常对。他想的就是比我想的周到一些。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没有心思也没有过多的精力去和翠萍纠缠下去!因此,当于律师告诉我,曲东法院建议双方庭下和解的时候,我就答应了。
我也明白,法院接受翠萍的要求,希望我们双方在庭下和解,实际上,这也是法院的高明的做法,他们这样做,双方都不得罪。你想,为了打这场官司,我和翠萍双方都是花了大价钱的,不是有那么一句顺口溜嘛,大盖帽,吃了原告吃被告。原告和被告的钱都收了,最理想的就是原告和被告庭下和解,如此,不管是对原告,对被告,还是法院,都是理想的结局。
我全权委托于律师负责和翠萍谈判,有事和我电话联系就行。
于律师问我的底线,我想了想,说,最大限度,我只能再给她二千万,多了,一分钱也没有。
我之所以说,最多再给翠萍二千万,我是有原因的。当初,翠萍和我离婚的时候。我给了她一千万,而后来,我把钢管厂卖掉了,卖了四千六百多万,加上翠萍拿走的一千万,我们的总资产是五千多万,按照五五分成的办法,翠萍总共应得二千八百万左右,她已经拿走了一千万,还有一千八百万。我也不在乎那一百二百万的。就再给她两千万吧。
调解并不顺利,原因是双方的价码相差太大。我们这一边一开始只是答应分担一半的诉讼费用,其他的一分钱也不出,而对方的要价是最少一百个亿。后来见我们牙咬的紧。对方又将价码降到了五十亿。
于律师真不亏是谈判高手。他自始至终咬紧牙关。就是不松口,说如果这样的话,那就别调解了。还是由法院来判决吧。
对方知道,如果真的走法律程序,他们很难获胜,而且,法院的人也不愿意。在这种情况下,对方只好不断的降低砝码,从五十亿,到三十亿,到十个亿,一直降到了五个亿,翠萍再也不降了,声称如果我还不答应,她就要把官司打到底!
法院的人就开始做我们的工作,希望我们能够考虑一下对方的要求。
于律师打电话征求我的意见,我还是坚持原先来的想法,就是最多再给对方二千万。
对方坚决不同意。
要说翠萍的代理律师还真有能量,他竟然跑到海湾市工商部门,将我刚到海湾投资钢铁厂的时候原始注册资料翻了出来,海湾钢铁控股有限公司的最初注册资本是三个亿,他们就据此说,这三个亿的就是我和翠萍离婚以前的共有财产,要求平分这三个亿的股权,翠萍一亿五,我一亿五。他们不光要这一亿五的股权,还要这一亿五股权七年来的股利,每年按百分之二十计算的话,股利就是二亿一千万,连本带利是三亿六!
我自然不同意。
我心里最清楚,这三个亿的注册资金是假的,大部分注册资金是我用土地抵押从银行里贷的款,真正我自己投入的,只有四千万。
而且,在这之前,我已经付给翠萍十个亿了,是三亿六的三倍了!
对方狡辩说,之前给的十个亿,是对翠萍抚养孩子的补偿,不能算数!
对方还语带威胁的说,如果我承认海湾钢铁厂刚注册的时候,我实际只投入了四千万,其余的钱都是银行借款,那是不是可以证明,我钢厂的三亿注册资金大部分是虚假的?刑法上可是有虚假注册罪啊。
你说,世界上还有这样不要脸的人吗?为了钱,都丧心病狂了,竟然向我发出了威胁!
我可是吃软不吃硬的人,你越是威胁我,我越要和你斗到底!
对于对方的威胁,我给予了强硬的回击。我说,我就是虚假了,有本事你们就去公安部门告发我吧!
对方当然没有那么傻,他们不可能去告发我,如果他们真的告发我了,他们到哪儿要钱去?
双方互不相让,僵持不下。
这个时侯,曲东法院的曲院长上门做我的工作,说你们双方老是这么僵持下去,把曲东法院陷于了尴尬的境地,社会媒体紧咬不放,严重干扰了法院的正常工作,法院无法承受舆论的压力。曲院长要求我们双方各自退一步,尽快达成和解协议,尽快平息事端!曲院长建议,取个中间数,要我拿出两个亿。
我原本打算最多再给翠萍两千万,现在可倒好,曲院长让我给她两个亿!
我本不想答应,但考虑来考虑去,最后,还是答应了。但是,我强调,诉讼费用完全由对方承担,如果对方还不同意,那就没有商量的余地了!
曲院长向我保证,对方的工作由他来做。
经过曲院长的一番工作,对方接受了我的条件。
就这样,在法院的主持下,我和翠萍达成了和解协议:我支付给翠萍二个亿,翠萍撤诉!我也放弃追究对方对我本人和家人的名誉侵害。翠萍可以随时看望钢钢。
喧嚣半年多的所谓的钢铁大亨的被离婚官司,就这样落下了帷幕!
就这场官司来说,我和翠萍都是输家。我又拿出两个亿的冤枉钱不说,我本人,还有我家人的身心和名誉受到了极大的伤害,而翠萍尽管又多拿了一点钱,我给她的两个亿,她要分给代理律师一个亿,而且,她还要承担诉讼期间的所有费用,她实际拿到手的也不过就是六七千万,但是,她的身心和精神也被折腾的够呛,最关键的是,她失去了亲情,失去了廉耻,失去了良心,她在大众面前,没有了**。她实际也很可怜,可悲!
自从那场官司之后,翠萍就再也没有和我联系,也没有看过钢钢,按照我们在法庭上达成的和解协议,她随时可以看望钢钢。可是,不知道是出于惭愧,还是出于其他什么原因,翠萍竟然放弃了这项权利!我觉得,她是没有脸来见儿子。
这场官司最大的赢家,一个是翠萍的代理律师,另一个是翠萍的背后指使者李钢!我相信,李钢一定是和那个代理律师窜通一气,狼狈为奸,拿翠萍当枪使,代理律师分得那一个亿的好处费,我估计,李钢是有份子的。听说没过多久,翠萍就和李钢分了手,据知情人透露,两人是因为财产管理权问题发生了冲突,李钢带着数亿存款跑了。
后来,翠萍在朋友的介绍下,她逐渐喜欢上了赌博,而且还沾染上了毒品。她把我给她在曲东市郊区购置的大农场也买掉了,把京城的沿街商业房产也转让了,没有人知道她到哪里去,干什么,什么消息也没有。
我没想到翠萍最终会落得这样一个结局!真是令人痛心啊。要知道,她毕竟是钢钢的亲生母亲。等钢钢长大了,他要是知道了他母亲的所作所为,他会怎么想啊?我都不知道将来会如何面对钢钢!
说起来,这一切,都是钱惹的祸啊。
不管怎么说,经过一番折腾,总算把翠萍这个麻烦给解决了。
但是,我还没来得及喘上一口安稳气,更大的麻烦又找上门来了。
一口气说了这么多,我有点累了。休息一会再说吧。(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