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输了。”
唐如歌把手心里攥着的几颗白子放回了檀香木的棋盒里,绷了有将近一个时辰的脸上终于有了表情,不知道结果的人,或许会因为那笑,就以为赢的是她。
对面而坐的高俊山见状挑了挑眉,这姑娘还真是洒脱,刚才卯足了劲,摆出的是非赢不可的架势,没想到认输却也认得这么简单容易。
“你确定认输了?”
唐如歌喝了口茶,不假思索的点头,“是呀,再耗下去也没什么意思了,你瞧,你这一块儿的黑子几乎已经快把我这一片给围死了,没有活的棋眼,我还瞎费什么功夫啊,还不如省省体力...”
说着,唐如歌故意探了探头,看向了离他们也不过百步之遥的那座有琉璃宝石顶的凉亭。
“...还不如省省体力去吃午饭。”说罢,竟还冲着自己的对手,俏皮的吐了一下舌头尖。
前几次见唐如歌的时候,她都是摆出一副大家闺秀,温婉可人的样子,从举止谈吐上看,跟一般的贵族小姐并没什么两样。
可是就刚才这一个小小的动作,可爱又不做作,却是一下子暴露了她内心里极活泼的一面。
不知为何,高俊山竟突然觉得对她的好奇平白的增添了几分,这姑娘就像个万花筒,不知道再跟她熟识下去,还会给人带来怎样的期待。
高俊山灿若星空的眼眸里又多了几丝星亮,他垂下眼睑,看着檀香木棋盘上满满的黑子和白子。
“其实你的棋下得很不错...”
才说了前半句,高安华不知道什么时候从高俊山的身后钻了出来,她故意捏着嗓子装男声,抢先继续道,“...只可惜你遇到了我,我的棋艺可是天下无敌!”
说完还不忘夸张的大笑了几声。
高俊山:“... ...”
唐如歌早已经笑得前仰后合,不知道什么时候。她紧紧记在心头的规矩也被她抛之脑后了,连帕子都没来得及抽出来,便已然不能自已,也只能用手稍微遮掩一下口鼻。
看到自家小叔叔抽搐的嘴角。高安华也忍俊不禁,可是她竟能生生的把笑意硬是给憋了回去,背着手装成了没事人。
“咳,咳,开饭了啊开饭了,香喷喷的醋鱼,美味的油淋大虾,还有某人最爱的鱼籽豆腐,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喽。”
高俊山是真拿高安华没办法。他豁得从板凳上站起了身,索性什么都不说了,抛下她和唐如歌径直的往摆饭的凉亭里去了。
看着他直挺挺的背影,唐如歌又一次笑翻了。
哎哟,英明神武的六皇子。难道你到了这个时候还看不出来吗,你这个侄女啊,天生是你的克星!
估摸她心里肯定想着,不把你腾着的云和驾着的雾给耗干净了,那是绝不肯罢休的,你呀,还是老老实实的等着从仙班里出来。被打回原形吧。
汇泉斋是京城里有名的海鲜酒楼,他家里最特别的就是做菜的原料,不管是鱼是虾还是蟹,只要是海鲜,那必须得是活着的,是最新鲜的。
只有这样的食材。才能被运进厨房,再被大师傅做成各式各样的佳肴。
而且他家的大师傅也是远近闻名的,谁人要是提起汇泉斋,不竖大拇指才怪。
唐如歌以前是鲜少出门的,对于汇泉斋也只是听父亲说过。并没有真的去品尝过,今日没想到高安华竟能有这个面子,把店里的大师傅都请到自家府里来了。
今儿的饭局只有三个人,又是在高安华的地盘,在没有外人的情况下,她就只安排了一桌,什么男女大忌的,在她看来都是浮云。
除了自己,在座的两个人,一个是自己的亲叔叔,一个是自己的朋友,围在一起好像也没什么,就当是寻常的家宴吧。
丫鬟侍婢们端着菜盘,大大小小的总也有十几个,鱼贯而入,瞬间摆满了一整张桌子。
看着一桌子做得无比精致的菜肴,唐如歌也是味蕾大开。
“华儿,我可听说汇泉斋的饭是需要提前预定的,他家的大师傅是从南洋来的,不仅是京城独一份,怕是整个北边,也再找不出第二个来了,这样的人物,你是怎么请到家里来的?”
被问及,高安华连头都没抬,她用力的夹了一块儿醋鱼肉,先放到了唐如歌面前的小碟子里。
“这还不简单,我找人跟他们老板说,如果不把大师傅借我用一下,我就用耗子药把他家所有的海鲜都毒死,看他还怎么开张。”
唐如歌的筷子才刚夹起那块醋鱼,被这么惊涛骇浪的话一吓,筷子一时没拿稳,鱼肉又掉回了碟子里。
“这样的话你只当听着玩的吧,别信她的。”
说罢,已经恢复了云淡风轻模样的高俊山朝着身后要来为他布菜的人摆了摆手,也自己动手夹了菜,正是高安华刚才说的,‘某人喜欢吃的鱼籽豆腐’。
“嘿嘿,被你看穿啦。”
高安华嬉皮笑脸的朝着高俊山做了个鬼脸,然后对着唐如歌实话实说道,“其实汇泉斋的老板我认识,那老板的父亲以前还跟着我父亲打过仗呢,后来因为受了伤,就卸甲归田了,不过话说回来,他儿子还真是块儿做买卖的料,汇泉斋以前就是个不起眼的小门面,连雅间都没有,等他盘过来接手后,现在已经有三层楼那么大了,若不是因为这层关系,我想借他的大师傅,恐怕也是难上加难的。”
这样的解释听起来还挺顺耳,唐如歌便再无顾虑的开始安心吃饭了。
一顿饭下来,三个人都是安安静静的,连筷子、勺子碰盘边的动静都没有发出来一星半点儿。
唐如歌不免在心中暗想,别看高安华外表大大咧咧,为人单纯又直接,可是她在真正需要用得到规矩的地方,还是挺讲究的,这大概就是她嘴里曾经提到过的那些总是给她讲规矩的人。带来的益处吧。
总之,郡主的风范,该有的时候还是一定会有的。
饭毕,丫鬟婢子们来撤席。高俊山因为还有公事,所以要先回去了。
他交代高安华要在晚饭前回宫里,又跟她说了许多不许做的事。
高安华不耐烦,“好了好了,六皇子殿下,您就行行好放过我吧,就算你真的不放心我一个人,那总还有如歌在吧,她温良贤淑,值得你信赖。”
温-良-贤-淑...
唐如歌的上眼皮不禁跳了一下。这样的夸奖多少是有些别扭的。
“好吧。”高俊山带着信任的目光看了一眼唐如歌,却什么都没有交代。
马车照例停在二门,原来高俊山的马车跟高安华的那辆很是相似,外面都是用棕色的幔帐包着的,只是车轱辘有些区别。这一辆的车轱辘上又被人用铁器多固定了几圈,证明了这辆马车是经常走崎岖的山路的。
高俊山麻利的上了车,随着车夫的一声吆喝,马车缓缓启动,从正门出去,右拐上了大街。
送走了他,高安华揽着唐如歌的胳膊。一起去了她的寝殿。
说是她的寝殿,其实从高安华真正有了记忆起,就没在那儿住过几回。
“韶华殿”。唐如歌轻轻念出匾额上的字,那是用隽秀的簪花小体写出来的,柔美又不失大家风范。
“韶华殿那几个字是我母妃生前写的,听说在我还没出生之前。她就已经想好了我住的宫殿的名字。”高安华喃喃,“韶华,只可惜韶华不为少年留,恨悠悠,几时休啊。”
“太子妃也是希望你能平安快乐的长大。拥有美好幸福的人生。而且,太子妃的的字真的写得很好呢。”
高安华似乎也很自豪这一点,“是呀,我母妃的字算得上是绝品了,听说在我父亲还没娶她之前,就在贵祖母那里瞧见过她的字,那个时候母妃常去宫中帮着贵祖母抄经书,父亲看了她的字还夸赞了一番,羞得母亲脸都红了,一个月都没敢再进宫。”
高安华的母妃,唐如歌以前也是有所耳闻的,她是柳贵妃娘家堂兄的女儿。
从小到大,在京城的贵族小姐圈子里就是顶顶拔尖的,最可贵的是,她虽优秀,却从不冷傲,平日里极平易近人,很好相处。
祖父以前还说过,柳氏刚嫁给先太子第一年的时候,曾在元宵节宴请百官的宴席上出现了一次,老远的看着,无论是身姿,还是气质,都不是寻常女眷能比的,尤其是站在同样优秀的先太子的身边,更是绝配的一对儿璧人,只可惜…
进了殿里,高安华还真就把唐如歌直接领进了寝殿,她的寝殿有寻常人家半面东厢那么大,也分内殿和外殿。
因为几乎不住人,所以殿里面的东西和摆设都不多,看起来也有些空旷冷清。
跨过外殿,再往里走,伺候的人便都留在了外面。
高安华一手拉着唐如歌,往靠窗的一面巨大的梨花木雕花镂空盘底的落地大箱子前走去。
“来来来,我给你看样好东西,这个可是连我叔叔都没有见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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