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伸手一指地上两具死尸:“他们俩的现在,便是你们的明日!”
王老爷子虽说年纪大了,却是中气十足,说话很响亮,大伙儿都听的清清楚楚。
王老在此地威望极高,大伙儿自然都是信服的。本来苏家横征暴敛,荼毒百姓,他们就已经极为不满,很是愤怒,但有的人心里也存着:确实是我交的税粮被抢走了,那么再交倒也应该这样的心思,心里的反抗意识也不是多么强烈。
但现在,被王老爷子揭穿了真相,众人顿时是炸了锅,情绪立刻便是被调动了起来。
群情激奋,大伙儿纷纷嚷嚷着,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说的是什么。
王老爷子这会儿却是不说话了,只是冷哼了一声:“都好生想想,现如今哪里还有活路?”
而后便是让那几个汉子把尸体抬着,准备运到村后去埋了。那半大小子见此情景,也顾不得哭了,赶紧便跟了上去。
吴家现在哪里还有什么钱置办棺材?草席子一裹入土为安就算是功德一件了!谁叫生在这等世道!这等年间!
眼见王老爷子带着人走了,大伙儿在原地叫嚷议论了一会儿,也都是纷纷散去。只有几个平素和吴家关系不错的,跟上去关照了那半大小子几句,便也回去了。
众人纷纷叹息,一个半大小子,没爹没娘的,怕是很快就要饿死了吧。
在吴宅不远处,是一片小土丘,上面长着稀疏的树木,一条小河从土丘旁边绕过,不过现在里面已经干涸,一点儿冰都瞧不见。在河两边儿,就是当初属于吴家,现如今属于苏家的地。
待众人散去之后,一个人影从树后面闪出来,看着远去的王老爷子一行人,再看看那个一边走一边哭泣的少年,眼中满是怒火。
这人身高腿长,腰细背宽,赫然竟是黄季。不过他今日没穿那些好面料的绸缎衣服,只穿了一件儿青布棉袄,看上去跟寻常庄户人家没什么区别,不过精气神儿要好不少罢了。
他手里还提着一个鼓囊囊的布口袋,看起来分量不轻,少数也有二三十斤的样子。黄季犹豫了片刻,左右看看,又等了约莫一盏茶的时间,眼见人都走的差不多了,便赶紧快步进了村子。
这村子人不多,面积却不老小,各户住的都挺分散的,有的甚至自家周围还有一小块田地。
黄季进了村口,往东走了一段儿,然后又是往北走了十几米,便是来到一户人家门口。
这户人家在村子北头儿了,位置很是偏僻,在门口南边儿还有两颗大树,这会儿只剩下枝桠,但树身粗大,却足以遮挡南边儿瞧过来的视线。土坯墙,茅草顶,破败简陋。两扇门紧紧的关着,但上面一条大裂纹却遮也遮不住。
黄季左右看看,然后一步上前,轻轻敲了敲门。
里头没动静儿。
黄季手底下又重了一些,才听见里面传来一声咳嗽,一个满是戒备的声音响起:“哪个?”
黄季低声道:“是我,十里铺的老黄。”
“老黄?”里面的人嘟囔了一句,而后门被打开了,发出一阵嘎吱嘎吱的声音。门后露出一个人来,却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汉子,长的干巴干巴的,身材矮小,穿着一件儿破破烂烂的黑棉袄,里头的棉花都翻出来了,还有好几个破洞。这汉子长的颇为的猥琐,一双三角眼儿闪烁,瞧上去不像是个好人。
他看见黄季顿时便是一愣,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他好一会儿方才道:“你是……老黄?黄季?”
黄季哈哈一笑:“怎么,才几年没见面,就认不得我了?”
说着便是从他身边挤进门去。
“你要不说,还真是认不出来了。”那中年汉子干瘪的脸上露出露出一丝笑容,随手关上了门,啧啧两声:“老黄呢,气色挺好,瞧着是吃喝都足啊?你原先那般瘦,人也没精神,喝,现在都胖了,我瞧着长了不少肉。”
说着,神色间便很是有些艳羡。
黄季淡淡笑了笑:“说来话就长了,老褚,你就让我在外头站着?”
“嗨呀,我疏忽,我疏忽。”中年汉子老褚拍了拍脑袋,故作恍然状,把黄季让了进去。
茅草屋又矮又小,里面光线很差,阴暗潮湿,还散发着一股股怪异的味道。自从董策发达之后,黄季钱也有了,地位也有了,住的房子也好了,已经是很久没有闻到过这等味道了。他微微皱了皱眉,那老褚一直观察着他的神色,嘿嘿一笑:“老黄你真是发达了,原先咱俩住的可都是这等破屋,瞧来你现在是嫌弃了。”
黄季瞪了他一眼:“话这般多,再多说一句,这里头东西我可不给你了。”
老褚的目光立刻钉在那袋子上挪不开了,他重重的咽了口口水,喉头咕登了一下,急切道:“这是啥?”
黄季却不答话,只是走到炕沿儿上坐下,拍了拍旁边:“来,老褚,坐。问你点儿事儿。”
老褚坐下,眼睛却还是盯着那袋子,吧嗒吧嗒嘴,笑道:“老黄,你发达了啊,这里头装的是粮食吧?这事儿不对啊?董老爷死了之后咱们的日子可就不好过了,你又非得死守着那憨老二,俩人都饿肚子吃不饱。你说你是为的啥?咋一下子能拿出这么多粮食来?难不成你投靠了孙老爷?”
“咋这么多废话?”
黄季的脸色立刻便是一冷:“你还不知道吧?孙如虎早就死了,许如桀也死了。你说的那憨老二,你娘的,你再说一句试试,信不信老子打断你的狗腿?我家二爷现在已经当了大官了,磐石堡守备,还管着十里铺。正四品的指挥佥事!”
“啥?”老褚都听傻了,呆呆的看着黄季,脸上抽了抽:“老黄,你竟会唬人,他才多大,咋就当了这大官?”
“也就你这穷山沟沟里没听说,董策董大人的事儿,这周围几十里谁人不知,哪个不晓?”黄季拍了拍炕沿儿:“别废话,董大人说了,只要是你给办个事儿,这里头东西就是你的,日后还能让你有好日子过。”
说着,黄季便是把袋子打开,露出了里面黄灿灿的粟米。
老褚看了就挪不开眼了,伸手便想去抓,黄季手往回一抽,冷笑道:“咋地,想抢?”
“那哪能?”老褚讪讪一笑。
“那憨老……董大人,真当了大官儿?”老褚又问道。
“骗你有个囊球用?”黄季不耐烦道:“干不干?你要不干,就等着饿死,老子拿了粮食就走人了。”
“这话说得,我干,我干。”老褚已经饿了两天了,正是难受的要死的时候,这会儿见了粟米恨不能直接抓起来往嘴里塞,哪里还能扛得住?别说是做个事了,就算是让他吃完了就一刀把他宰了,他也愿意。
瞧着老褚,黄季眼中闪过一抹厌恶。
只是这个事儿,还真就没有比这厮更好的人选。
这老褚,原先也是十里铺的军兵,不过他不是军户出身的世兵,而是募兵。
明朝实行三种兵役制度:世兵制、募兵制和征兵制。
在明朝初年永乐帝洪武帝的时候,没有募兵制和征兵制,只有世兵制。世兵制的军士编制在卫所中,也就是军户,其主要任务有二:一是守卫地方,一是屯田生产。守卫地方城池的称守军,进行屯田生产的称屯军,屯军以屯田生产的收获供给自己也供给守军。整个军队基本上是一个自给自足的武装集团,自成一套体系,也不受文官辖理。因此朱元璋说:“吾养兵百万,要不费百姓一粒米。”
世兵制可以自给自足,减轻国家的消耗,这一点无疑是极好的,盖因在封建王朝,无论是哪个朝代,军费开支几乎都是相当庞大的一笔。尤其是诸如汉唐这等常年和其它势力国家开战的,就尤其如此。还有宋朝这等,虽然自身不大愿意跟别人打仗,但架不住人家都愿意来打他,是以便要维持一支庞大的常备军,冗官冗兵,每年开支达到一亿六千万贯。
而卫所制,军户制之下的大明朝,军费开支非常小,是以在洪武朝永乐朝时期,可以经常性的组织几十万大军征南扫北,横行天下。
但这种制度本身的弊端则决定了卫所军必然走向衰败。军队是一个武装集团,担负着对内维持天下稳定,对外抵御外敌侵犯的任务,需要不断增强——至少是保持——战斗力。而世兵制本身是和增强战斗力相矛盾的,因为军官和士兵的世兵制,必然使这支军队老少搀杂。明代军官一般十五岁便可以从父辈那里袭职,六十岁不再担当。袭职军官尽管经过考试,但经验不足,未经战阵,既难以带好部队,更难带兵打仗。而那些下级军官年过半百尚且服役,也不符合战斗需要。军卒的袭职大体和军官一样,未成年的士兵和年迈者混杂在一起,战斗力必然低下。时间太长了不说,就说一两代之后,当年那些凶悍精锐的老兵劲卒就都变成只会种地不会打仗的农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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