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头山寨派出去的探哨接连做了好几单买卖,所得颇丰,按照虎头山寨的规矩,这是他们拿回去的,他们就可以自己占有一部分,剩下的才是别人一起分。如此一来,大伙儿便度抢着出来做这个差事。
本来都是视为一个苦差事——想想也是,谁愿意热被窝儿不带着,顶风冒雨的出去巡逻?回来还一身臭汗!
而决定谁能出去的权力,则是掌握在侯家伟的手里——因为这建议当初是他提出来的,而白麻子当初根本对这个事儿不看好,只觉得是个得罪人的差事,便干脆把事情都推到了侯家伟身上,让他主持,等着看他得罪人。
却没想到,侯家伟不得没得罪人,甚至还利用这个很是收拢了不少人心,这就让白麻子有些后悔莫及了,只是当初是他当着大伙儿的面说出的那些话,现在要想收回来,也抹不下那个面子。
侯家伟在山寨里头总也是有些亲信的,包括当初随他上山的那些心腹,因此他们能够得到机会出来的次数就多了,捞的自然也多。而侯景作为侯家伟的第一心腹,每次出来巡逻,只要是侯景想来,便可以跟来。
这一次出来巡逻的是十二个人,分成三队,一队往西南,一队往正南,而往东南的这一队,便是侯景带队。
除了他之外,还有三人,其中一个同为跟随侯家伟上山的家丁,另外两个,则都是虎头山寨原来的马匪。
一行人都有些散散漫漫的,也不驾着马快奔,只是慢悠悠的往前晃荡,不过眼睛却是时刻不停的往四周瞧着——他们在寻找猎物。
所谓猎物,自然就是那些可能会行经这里,然后正好被他们给撞上的行商。他们之所以不策马快奔,就是生怕被那些行商发现。虽然只有四骑,但一旦策马狂奔,那动静儿也绝对不小,说不定被人隔着一段距离发现了,便躲了起来,害得他们徒劳无功。
每一次出来,只要是能做上这一单买卖,就算是大赚特赚了。若是出来两次,能打劫一次,则是也能说得过去。而若是出来三次才碰上一次商队,就只能是自认倒霉了。
侯景或许就是这个倒霉货色。
这已经是他连着第三天出来了,前日和昨日,都是一无所获,而今日也已经出来了好一会儿,眼瞅着再有一个时辰不到就要往回走,说不得又是得空手而归!
连着三次都没碰上肥羊,这可是够倒霉的。
所以侯景心情很是有些不好,而跟他出来的那几个,心情也未必好到哪儿去——本来都愿意跟侯景出来,他手里那一张大弓力道极为的强劲,射程也远,他的箭术更是没的说,只要是碰上了肥羊,离着老远就张弓搭箭,那当真是一箭一个,肥羊连跑都跑不了。
但是现在,他们心里都在暗自嘀咕,是不是侯景最近霉运当头?下一次,千万别给分到和他一个小队儿了。
这些心思,侯景自然清楚,他懒洋洋的扫了另外几个人一眼,但凡是接触到他眼光的人,都是脸上露出讨好的笑,只是到底怎样想的,那就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侯景瞧不起他们,这是事实,但是被自己瞧不起的人在心中鄙夷,实在是一件让人十分之愤怒的事情。
所以侯景现在的想法,便是赶紧寻到一个肥羊,狠狠的捞上一笔,也是在这些对自己有意见的人脸上来上几个响亮的耳光。
到时要让他们瞧瞧,谁他娘的才是丧门星。
他却是浑然未曾发现,随着呆在山寨的时间越来越久,日日和这些马贼混迹在一起,当年那个自诩为有枭雄之姿,立志定要成为人上之人的侯景,却是已经渐渐淡去的了。
当真是想什么来什么,就在这会儿,忽然远处传来了阵阵马蹄声。
侯景立刻挺直了腰板儿,眼神儿也变得锐利起来,眯着眼往远处瞧去。其它几人,也都是立刻精神了,晃着脑袋四处乱瞧。
有个年岁不小,约莫四十里岁的马贼侧着耳朵稍微听了一下,便是指着东南方向道:“马蹄声是从那儿传来的……”
这是虎头山寨里头年岁很长,资历很深的一个老马匪了,当初白麻子开创这片基业的时候,他便是在这儿。只是此人相当之平庸,有时候颠三倒四的,连话都说不清楚,因此一直也没得到重用,就是这么混着。
虽然无能,但这老马匪终归是混迹了这么多年,这点儿辨识方向的本事还是有的。
他从马上跳下来,耳朵贴着地又停了一下,抬头道:“应该是三个人。”
侯景点点头:“有劳了。”
他嘴角微微一勾,露出一丝狰狞的笑意,手一招:“走,咱们瞧瞧去,这一次的肥羊,是个什么模样儿!”
说着双腿狠狠的一打马,那大马一声嘶叫,飞快的窜了出去。
“抓肥羊喽!”剩下三人也是赶紧跟上,口中发出一阵阵兴奋的怪叫。其中也是侯家伟家丁出身的那马匪,方才恰恰是瞧见了侯景露出的那一丝狞笑,不由得有些脊背发寒。他和侯景熟悉,一瞧见那笑意,便是知道,只怕那几个肥羊要倒霉了,估计死的要凄惨无比。
东南方向是个小土丘,遮挡了他们的视线,须得策马上去之后,才能瞧见远处的情况。
侯景当先策马上去,马蹄声立刻变得清晰了,而他也能瞧见了不远处出现的那几个身影。
顿时脸色大变,手狠狠的攥紧了大弓,他的手是如此用力,以至于手背上青筋暴起。
那几个马贼也紧跟着上了土丘,瞧见了远处那一幕之后,更是倒吸一口凉气儿!
“入你娘的,这是?这是官军?”
那之前说话的老马匪牙疼似的嘶的一声,满脸惊骇,声音都是有些颤抖。
侯景咬着牙,阴森森道:“瞧着非但是官军,而且还是老熟人呢!”
这会儿对面来的那几个骑兵似乎也发现了他们,在百多步外勒马停住,不再前进。不过这个距离,也足以让侯景清楚的观察到他们了——射术好的人,通常眼神儿也是很不错的。
对面来的这几个骑士,胯下良驹,身上都是披着棉甲,戴着那等宽沿儿尖顶儿的铁头盔,从他们坐在马上的姿势,勒马停住时候的动作,以及打马在远处游离观察的样子,侯景就能判断出,这几个人骑术绝对可以称得上是精湛。
若只是这些的话,侯景还没法子判断他们的来头,毕竟官军里头的精锐骑兵,那些将官的家丁,做这等打扮的也不少,而且他们里头,骑术好的也是极多。
但他们的武器,却是让侯景一眼就认出来了,这些人到底是谁的人!
那些骑兵手中的超长长矛。
足有一丈六七尺长的锋锐长矛,矛头极长,寒光闪现,一看就给人一种非常锐利的感觉。
除了董策手下的家丁,这大同镇北,只怕再没有其它人用这种武器。
董策!
娘的,又是董策!
你怎么就阴魂不散了?发现了对面是董策手下的人马,侯景当下便是有些拿不住主意了,神色间不由得有些犹豫。董策手下的家丁是何等样的战斗力,他是非常清楚的,当初袭杀刘若宰那一战,那些家丁,带给了他相当大的震撼。这些人,人数不多,却是个个精锐。上马则骑术娴熟,弓马俱佳,下马则是能结成步战阵列,射术精准,刚强坚韧,悍不畏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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