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火已燃起

目录:水银之血| 作者:不祈十弦| 类别:都市言情

    戴着细细的黑框眼镜,黑色的长发随意的扎成马尾,简单无修饰的白色马甲外面套了一件无扣的黑色外衣。这个二十多岁的俊美青年打扮的如同酒馆的侍者一般,却依旧遮掩不住他身上的贵气。

    因为旅馆老板不经意间看到了他的手提箱。

    他能看出,那个黑色古朴的手提箱是苏泽的手工,在神奇的炼金术的加持下,这个手提箱可以有效减轻里面东西的重量。那上头的暗花是斩首公的年代流行的,到了现在还能保存的这么完好的并不多。

    作为炼金物品,仅凭它身上繁复美丽的花纹,它也能卖出三百以上金币的天价——老板以前就住老镇长附近,曾经有幸见过一次它的赝品。

    听说老镇长是一次捡漏的时候走了眼,在把它弄到手之后才发现花纹和时代都对,只是连打开的缝都没有,和一块巨大的板砖相比就差花纹不一样了。而且它似乎也并没有什么减轻重量的功能。以它的重量,就算里头什么都不放,也至少要正式阶战士的力量才能将它抬起。

    于是老镇长只好把它放在密封的架子上,作为一件装饰品供着。

    老板是记得的,当时就算是壮如牛的护卫长大人,也需要用双手才能将这个箱子提起来。可这个纤细的少年,却彷如比提着一个空空的木头箱子还轻松的用三个指头就把箱子提了起来。

    ——换句话来说,这是真货。

    一个能提着价值三百金币的箱子满地走的人——旅店老板无法想象箱子里究竟放了什么,也无法想象这个青年的身份究竟尊贵到什么地步,只好用自己最谦卑的态度点头哈腰的向他致以最崇高的敬意:“您想要点什么?”

    “一间最好的客房。”

    青年毫不迟疑,对旅馆老板抛出一枚金币。

    “不不不!用不了用不了!”

    如果是其他客人的话,老板绝对就把这枚金币贪了下去,绝不会找给他一个铜板。如果客人问起,他也会说剩下的部分都是小费——哪怕小费比正式的花销可能要多出几十倍。

    可对眼前这位,老板却不敢这样做。

    不是担心自己的安全——他知道的,身份尊贵到这种地步,袖子里从来不缺金币,更不会自降身价因为一枚金币而找他麻烦。

    他其实是想要更多。

    比如一个骑士勋、以及一个骑士庄园。

    他可是知道的,贵族老爷是可以晋封手下成为骑士的。那可是骑士——就像威尔老爷那样威风!

    而且威尔老爷也不过是一个没有封地的骑士而已,在镇子里威风的简直鼻孔朝天!

    还有,听说一些大贵族还能让平民也变成贵族老爷……听说苏泽的皇族都是黑发……如果……

    心中激动泛起。老板几乎不敢再想下去了。

    他怕自己的表情把自己的意图暴露出来。

    只见那个贵族青年有些愁苦的思索了一下,就如同在思考还有什么地方能花钱一样。

    他可不敢推荐自己旅店的食物——那必然是要一会赠送上去的。要是在这种小地方斤斤计较,难免会留下小气的印象。

    “那……剩下的钱就给我妹妹买一套常服吧,她身材和我差不多,要黑色的。”

    青年笑着说道,伸出手指甩动着手提箱,在指间转了个圈。

    “是是是,一定给您买最好的!最漂亮的衣服!”

    老板的目光被那手提箱吸引了一瞬间,便立刻连连点头,便要把手中的金币递给伙计。

    但此刻他却听见那个青年说:“等冬天过去,老板你有空的话就来一趟苏泽的托亚塔密斯,然后把这枚金币递给我的管家。我请你吃饭,苏泽的特产美食。”

    那个青年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这次出门没带多少金币。没想到卡拉尔物价这么贵,我手头也没多少金币了……老板你真是个好人。对了,衣服也不用买多好的,一两个金币的凑合一下就差不多了。”

    听听!手头没带多少金币——合着他平时出门都是带金币的吗?

    还有,什么“卡拉尔物价这么贵”……老板瞬间就猜到,肯定是他的同行们没看出这位爷的身份,当作普通的肥羊宰了。

    多谢你们的愚蠢,把这份大礼送到我这里!

    不过,一两个金币的衣服……听到这里,老板的心便是一抽。

    两个金币啊!那可是他接近三个月的纯利润。

    舍不得肥肉套不住白乌——老板心一发狠,决定掏出自己的所有积蓄,用五个金币买一件在拉姆能买到的最好的衣服。反正等冬天过去,自己每花的一个金币都会得到成百上千倍的报偿。他能看出来,这个贵族青年人很好,性格温柔,甚至还有些懦弱。

    这样的人相当好欺负。如果自己跪地请求、甚至打滚磕头的话,大约不会舍不得给自己赐一个骑士勋吧?哪怕没有封地也好啊……

    想到这里,他下意识的看了一眼手头的金币。

    重量比普通的金币更重——这说明含金量更高,更值钱。上面没有卡拉尔金币上的金叶花图案,而是画着一个奇怪的叶子——那好像是翼树的叶子。

    这就是苏泽的金币?从没有出过国的老板把它当成稀奇东西仔细打量了一下。

    他也不敢咬,只是把它小心的用手帕纸收了起来,然后亲自带着贵族青年走向了最贵的客房。

    在旅店老板恭敬的关上门之后,贵族青年那带着一丝天真的温柔笑容瞬间变得意味深长。

    他把眼镜一摘,没有眼镜的掩饰之后,那种深邃如深渊的目光便再次出现了。

    正是罗兰。

    “没想到镇长家这么穷……还是说,他家仆人搬的有些过分了?”

    罗兰轻笑道。

    他除了身上这件镇长之子在镇长死前给自己定做不久,还没来得及穿的常服还值点钱以外,就找到了那个仆人搬不动的手提箱——除此之外,别说金币,罗兰就连半个铜子都没找到。

    不过这个手提箱倒着实是好东西,罗兰能在镇长家找到这件东西实属意外。这东西是亚里士多德大师的作品,里面的炼金法阵激活以后足足能抵消三百磅的重量。

    如果拍卖的话,拍出一千金也只是在哪里拍卖的问题。光是这个箱子,就足够罗兰随便在哪个国家买个世袭爵位了。

    之所以这个箱子在镇长手里完全没有发挥它的功能——那只是因为魔力不够了而已。

    炼金产品是出了名的耗魔,就算亚里士多德大师的魔力循环设计的如何巧妙,在接近六十年的时光里也绝对耗得一干二净。

    罗兰用胳膊肘也能猜得出来,镇长弄到这个东西的手段绝对不光明,以至于他竟然不敢拿着这个箱子去找个专家问问。

    毕竟炼金产品的耗魔是相对于魔化物品来说的——以罗兰区区正式阶灰烬之徒的能量积蓄,也仅仅花费一半的自然能量就足以驱动这个物品正常运作一年。

    在重新充能之后,罗兰自然是能打开这个锁死的箱子了。

    可让罗兰失望的,是这里面除了一个黑色的沉重石板外,只有数不清的冥币……

    这些金光灿灿的可爱小东西,里面根本就不含金子。这是用翼树那充满金属质感的灿银色树干锯成钱币大小,然后漆上了金色的漆制成的金币象征物。就连金漆都一点金子都不含。

    因为巫师的一些巫术需要使用大量的金币,为了防止大量的稀有金属凭空消失带来整个世界的金融体系崩塌,一些巫师开发出了金币的替代物。

    为了防止有人被骗,金币的背面还专门花了翼树的叶子作为标识;正面还有用五种语言写着的“你可以咬一下看看”的俏皮话。

    只要咬一口,一股浓郁的油漆味和木头渣子味就会暴露它的身份。无论它摸起来有多么像金币。

    那就是用翼树加工成的假金币。同样能作为施术材料,而且相比较金币来说便宜得多。

    一颗十年的翼树大约能产出数万枚这样的金币。平均下来算,一枚这样的金币至多也就值两个铜币——其中超过一半都是手工费,毕竟翼树硬的令人发指。

    这种无比廉价的金币,被玩家戏称为冥币。倒是也有人在几乎见不到巫师的卡拉尔拿这东西骗人,而且在相当一段时间内成功率都很高——除了偶尔被识货的商人当成来骗钱的巫师告发被通缉之外……

    罗兰把其中一半的冥币倒了出来,随便找了个湖把它们沉了进去,然后把自己的黑袍放进了手提箱,穿上了镇长家那件意外很合身的常服,前往了拉姆最豪华的一家旅店。

    进了自己的房间之后,罗兰便从手提箱中掏出一瓶闪动着淡淡金色光芒的红色油状液体,随手倒在了床上和房间的每个角落。

    顿时,一股混合了花椒和薄荷味道香气便充斥在了整个房间里。

    那正是罗兰从镇长的壁炉里找到的几瓶炼金燃油——这是苏泽的炼金术师们制造高浓缩的固态燃料时的失败品,虽不能稳定保存,性能却比普通的炼金火稳定许多,也失去了炼金火那种刺鼻的气味,造价又足够廉价,正好可以当做民用燃料的替代品。

    大约这么一瓶足够炉火燃上一个冬天,价钱无非也就是两个银币,并不算贵。因此那些近乎是从镇长家明抢东西的仆人们也看不上这东西。

    虽说不算贵,可一般人还是不会用这东西的。毕竟足够一个冬天取暖的燃料最多也不过就一个银币,可和那两个银币的价格相比,平民们更倾向于忍受枯枝燃烧的烟气——对他们来说,一个银币已经能办许多事了。

    罗兰刚刚把燃油细细的淋遍整个房间,门口就传来了敲门声。

    “先生,您的衣服。”

    和老板的声音不同,那是一个悦耳而轻快的女声。

    送货上门了吗。

    罗兰连瓶子都懒得收,只是进了里间,一边继续泼油一边懒洋洋的喊道:“门没锁。进来把衣服放下就可以了。”

    “好的。”

    外面的人乖巧的应着。紧接着,房门被打开的声音传来,不到五六秒的时间又传来了关上门的声音。

    罗兰从里间出来,看都没看直接把放在桌子上的衣服放进了手提箱里。

    随后他将瓶子连同里面的最后一点油都丢进了壁炉里面。于是壁炉里的火焰瞬间大了一大圈,罗兰站在两米以外都能感受到一阵阵的灼热。

    高温之下,离壁炉最近的地毯开始缓慢燃烧。

    在燃烧的地毯接触到下一团炼金燃油以前,它的燃烧都会是这样安静而缓慢。

    大约还有五分钟不到的时间,这房间里的火势就会无法阻止;再过十五分钟,这木质的房间的整个承重结构都会被高温烧脆,随后垮塌。

    他还有其他地方要去。仅仅一家旅店因失火而垮塌,也许只会让人当成意外。

    想要让法琳娜意识到他的存在,罗兰还需要继续彰显自己的存在。

    炼金燃油还有六瓶。这种东西引起的火焰不会被水浇灭,整个拉姆能阻止这种火势的只有法琳娜一个人。以她的能力,扑灭这种火焰只需要不到一刻钟——假如她发现了镇长家的真理复仇印记还敢出门的话。

    来吧,选择吧。

    是冒着没有第二个人能理解的生命危险去拯救整个镇子呢?还是先保自己?

    冰冷的微笑浮现在罗兰脸上,他随即将平光眼镜戴上,头发随意束了起来。

    正确答案只有一个。

    已经被真理会发现的法琳娜没有重头再来的时间了,她只能冒着生命危险拯救拉姆小镇的镇民——就算如此,所有镇民都不会明白她为此做出的付出,同时那些最后被拯救的人还会怨恨她来的晚了。

    罗兰提着手提箱走出了房门,然后从外面锁死了房门。

    “您这是要出去?”

    旅店老板殷勤的凑了过来。

    “我去接我妹妹,接到就回来。”

    罗兰轻笑着回道,随后毫不犹豫的迈步下楼。

    他自然没有一个妹妹。

    ——于是他便永不复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