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舍尔是一位大学生,就读于加州大学的洛杉矶分校,他喜欢运动,热爱文学,尤其是推理类的小说,他甚至为此已经到了痴迷的程度。
顺便说一下,他是达林汉克斯的忠实书迷,所以当听说偶像要和杰瑞?秦对垒的时候,他眼里和心中都是十分不屑的,一个十七岁的孩子,能写出什么样的推理小说?
不过老实说那个家伙长得不赖,很多少女都痴迷于他,或许还真有不少的支持者,所以为了偶像达林?汉克斯的胜利,费舍尔一定会第一时间去支持。
他心里一直记者这件事,甚至,他还为此失眠了!
“见鬼,这个不靠谱的詹姆斯啊,差点误了我的大事。”费舍尔急冲冲地从床上起来,迅速地穿上衣服,他朝身边看了一眼,他的同学兼好兄弟詹姆斯仍在呼呼大睡。
就知道不能全靠这个家伙,为了保险费舍尔特地设置了闹钟,现在看来那绝对是昨晚最英明的决定。
看了一下时间,早晨七点,还不算太晚,费舍尔顾不上吃早饭,一路小跑着离开了学校的宿舍。
该死,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
当费舍尔来到洛杉矶的大街上,他发现每一家报刊亭都聚集着不少人,他们肯定都是来购买《港湾》杂志的。
费舍尔还看到一家当地的电视台正对排队的人进行采访。
“你好女孩,请问你需要哪本杂志或者报刊?”一个性感的金发女记者站在费舍尔不远处,她正在采访一个大概十七八岁的少女。
“我是来购买《港湾》的。”面对镜头,少女开心地笑着,她毫不胆怯地表达着自己的观点,“我是杰瑞的书迷,我爸爸妈妈也是,我想说,加油杰瑞,我们都会支持你,你是最棒的!”
“没有人比他更棒了。”另一位带着眼镜的少女也支持杰瑞,她对此十分痴迷,“他帅气,多才,他幽默,绅士,他真诚,浪漫----你很能想象这么多的优点会集中在一个人身上,但这就是杰瑞,他是最优秀的作家,他是最伟大的天才,他必将获得对垒的胜利。”
“噢,是的,杰瑞简直棒极了!”这是记者采访的第三个对象,她也是杰瑞的读者。
很快,记者来到了费舍尔的边上,因为记者注意到她在采访其它人的时候,费舍尔似乎一直皱着眉头,这引起了她的好奇。
“先生,你也的杰瑞的读者吗?”记者问道。
“不不不,达林汉克斯才是我的选择。”费舍尔才不会喜欢那个只有十七岁的家伙,“他成名多年,一直活跃在美利坚文学界,只有他写出的推理小说才是最好的,相信我,选择他没错。”
“该死,杰瑞才是最好的。”
“达林?汉克斯的小说就像臭狗0屎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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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舍尔的话音刚落,他身边的少女们就不干了,你竟然说达林?汉克斯比杰瑞还厉害,该死的,你确定你不是因为嫉妒?
“我坚持我的选择。”费舍尔仍旧不为所动,在这里有更多杰瑞的读者又怎么样?很快报刊亭就会打开,到时他们就会明白,杰瑞和达林汉克斯有多么大的差距。
这个家伙!或许是觉得这么多人里出现一个达林?汉克斯的读者有点特殊,记者又询问了费舍尔一些问题。
每一次的回答,费舍尔都坚定地保持着自己的选择,他发现周围的很多少女都异样地看着他,甚至还刻意和他保持了距离。
等着吧!费舍尔无所谓地耸耸肩,他坚信他的选择没错。
当报刊亭开始营业的一瞬间,排队的人群立刻产生一阵欢呼。
“噢,上帝,多么精美的杂志,我简直爱死它了。”排在前面的人已经拿到了杂志,他们迫不及待地翻阅着。
“多么优美的诗歌,一看就知道出自杰瑞的手笔。”
“还有那个故事,没有比这更好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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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舍尔听着买到杂志的人一声声的赞美,心里在期待的同时不免有些着急,但周围又都是杰瑞的读者,他可不好意思找对方买到的杂志借阅一番。
所以只能在后面等待着,当终于到他的时候,他甚至都没有和报刊亭的老板有任何的交流,直接将钱递上之后就拿着杂志走了出来。
杂志的封面整体采用蔚蓝之色,天空之下鲜草嫩绿,花儿朵朵开,天空中鸟儿飞动,白云片片,看起来十分温馨和和谐。中上部分有着清晰的‘港湾’二字,接下来是一排小一些的字体,写道:以书为友,心灵之港湾。
然后还有一部分介绍。
主编:安妮?特劳斯
编辑:杰瑞?秦,大卫?韦斯特,尤利娅?安东尼
皓月印刷公司出版。
这就是整个封面的全部,不得不说这一系列的设计让人舒服,也很吸引人,至少费舍尔是这么认为的。
此刻他还在大街上行走,但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打开了杂志。
和很多杂志不一样,《港湾》没有任何前言,在目录之后的卷首是一首诗歌,来自杰瑞?秦的诗歌!
这让费舍尔来了兴趣,虽然他不认为杰瑞能写好推理小说,但在诗歌方面,他相信杰瑞还是有实力的,否则,又怎么会赢得‘最有价值诗歌奖’?
他将注意力回到诗歌上面。
诗歌名叫《当你年老时》。
当你老了,头白了,睡意昏沉,
在炉火旁打盹,请取下这部书,
慢慢读,回想你过去眼神的柔和,
回想它们昔日浓重的阴影;
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
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
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
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
垂下头来,在红光闪耀的炉子旁,
凄然地轻轻诉说那爱情的消逝,
在头顶的山上它缓缓踱着步子,
在一群星星中间隐藏着脸庞
上帝啊,他是怎么做到的,这绝对是难得的经典!
费舍尔的眼睛瞪得大大的,他喜欢这首诗歌,他爱这样的表达方式。
他并没有立刻去翻阅后面的内容,而是又从头到尾,一字一句地再次将这首诗歌看了一遍。
然后又看了一遍。
每一遍他都会有不同的感受,这首诗好像是专门为杂志而写,希望读者在年老时还能记住它。
这首诗又好像是在描写那真挚的爱情,不随时间的推移,时代的变迁有任何变化,一生一世,从少年,到白头。
这首诗还让他想起了这些年的朋友,也许长久没有联系,但那最真的情和连接着的心,始终不离不弃。
“杰瑞?秦,港湾,当你年老时!”费舍尔的嘴里不断念叨着这几个词,眼神之中有着别样的神采。
他的注意力一直都在杂志上,他已经走到了学校,走回了宿舍,但他根本没有任何察觉。
还真是一个痴迷的读者啊!
“伙计你回来了?这就是你成天念叨的那本杂志吗,给我看看。”他是室友詹姆斯拿过他手中的杂志,饶有兴趣地打量着。
可他却没有发现,费舍尔的脸色瞬间变得难看,他一把抢回杂志,十分愤怒地说道:“该死的,还给我。”
“好吧好吧。”詹姆斯了解他的性格,知道他一旦拿到喜欢的书,任何事情都没有欣赏它重要,所以也没有和他计较。
而费舍尔似乎也没有意识到这一切,他已经盘腿坐在床上,甚至连鞋都没脱,他的眼里就只有杂志上的内容。
此刻,他已经翻到了偶像达林?汉克斯的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