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这个吧,”朱贵干笑了两声,“据我观察是不会起尸了,但也不能掉以轻心。”
唉!我叹了口气,跟没说一样。
我从背包中找出手电,只用朱贵那把实在是太麻烦了,这回要开棺,破费一下也无妨。
走到棺椁近前,我们却被那条沟槽拦住了去路,并不是迈不过去,而是闻到了槽中发出的一股醒味。
手电向下一照,朱贵骂了一声:“这他妈是血。”
的确,那沟槽中是一种黑红色的粘稠液体,表面上看着可能与血有些出入,但是再通过气味判断可以肯定,那就是血了,也许是在血中掺进了其它东西,所以才显得如此粘稠吧。
朱贵皱着眉若有所思的样子,似乎是对这条血槽有所顾忌。
见他没动,我也不敢贸然行事。
我忽然想到个问题,这旁边的僵尸应该是守护棺椁的吧,那为什么朱贵在贴符咒之前,他们头上已经有了一张黄符呢。印象中符咒应该都是用来镇尸的吧,既然都镇住了还怎么保护。
我看向朱贵,把心中疑问问了出来。
朱贵嘿嘿一笑,道:“这个道理很简单,你说的没错,这些僵尸应该是守护棺椁的,而且他们头上的符咒也可能就是镇尸符,那他们如何起到作用呢,这得从符咒的原理讲起,响当年师父曾经告诉过我,镇尸符有很多种画法,每一种效果都不同……”
“行了行了,”我打断道,这朱贵老毛病又犯了,一提到驱鬼画符就磨叽个没完。“你不是要开棺吗,要不要现在动手?”
“嗯,开棺肯定要开,可我总觉着这道血槽有问题,我怀疑是某种机关,要不然在这挖个槽子灌上血干什么?”朱贵说着缓缓的蹲了下来,回头道:“锹给我。”
我把铁锤递了过去,朱贵拿在手中小心的往那血槽里伸着。
不知为何,看着朱贵的举动我有些紧张,不由自主的喊了一声:“等等。”
朱贵明显一哆嗦,回过头来问道:“干嘛呀,不带这么吓人的。”
他的话音还未落,血槽中粘稠的血液像是一道喷泉一样猛然向外涌了出来。
这一突如其来的变故吓的我浑身一凉,急忙抓住朱贵的衣服用力拉了回来。
由于使的力气有些大,朱贵一个没站稳,摔倒在了一边。再看他刚才所站的地方,已满是黑红色的鲜血,而那些血落地时居然刺刺啦啦的响了起来,同时还冒起一阵青烟。
此刻那血槽之中,像是开了锅一样咕嘟咕嘟的冒着泡。
朱贵从地上爬起来,大口喘了半天气,心有余悸的样子:“妈的,好险好险,那血好像有毒。”
他说的没错,从刚才冒的烟判断,那血应该是有毒的。但是为什么平白无故会往上翻呢,而此刻又冒起了泡?
我和朱贵离得老远观察着血槽中的情况,里面依旧像是开水一样翻滚个不停。
等了许久,翻滚的幅度小了许多,但我发现冒出的血泡中有些异样,似乎里面有东西。
我提醒朱贵,他也把手电照到了那里,这下看清了,那里面居然有个人头,在血中一冲一冒的。
看到这,我后脊背开始阵阵发凉,不是因为看到人头,而是联想到了刚才的血往槽外翻的情景,这说明那个人头并不简单。
朱贵显然也是吃惊不小,他缓缓的向前迈了两步,似乎是想看的清楚些。
“活——的!”朱贵冷冷的说了一声。
我没明白什么意思,什么活的?赶紧走到朱贵跟前,仔细一看,那好像是个小孩头,由于上面都是血,只能看清个大概。他在血里似乎是在动,像是一个只露出脑袋的人在游泳一样,但是活动范围非常小,不注意看还以为只是在上下起伏。
“这他妈什么东西?”我惊讶的问道。
“你不觉得有些眼熟吗?”
他这么一说,我还真的感觉有点眼熟了,那个人头虽然看得并不真切,但是很明显,他的嘴非常凸出。
“那只怪鸟?”我不由得喊了出来。
朱贵猛的点头,说:“好像是它的孩子吧,你看这只这么小。”说到这,他又顿了顿,“我算是明白这道血槽的作用了,一旦有人靠近那口棺椁,槽子里的怪鸟就会翻出毒血来,那种血可能碰到就会死人,所以,我们要开棺,首先得干掉那只鸟。”
“你不怕大鸟过来找你麻烦?”
“管不了那么多了,干掉它再说,等大鸟来了也照样收拾。”
朱贵一副信誓旦旦的样子,似乎很有把握似的。那只怪鸟我们又不是没有见识过,厉害的很,关键是速度太快了,而且擅长偷袭。
想到这我下意识的抬起手电往头顶上照了照,并没有发现它的踪影。
此时朱贵又拿出了那个灰白色的瓶子,我急忙问道:“你要干嘛?这个东西管用?那你刚才怎么不拿他对付那只大鸟?”
“我都没把它放在眼里,它还不够资格让我浪费武器的,这个小的要比它厉害多了,它那一身的血就够瞧的了。而且我不是要单用这个,来、你帮我照着。”朱贵说着,把手电放到了地上,从包中翻了半天,翻出几张皱巴巴的黄符,小心的铺平,而后拧开了那个瓶盖,把两张符咒在里面沾了沾。
这瓶盖一开,那种能熏死人的臭味又来了,我越来越怀疑这东西真正发挥作用的是它的味道,它之所以能对付邪物,可能都是把它们熏死的。
朱贵攥住两张极臭无比的符咒干的一头,在手里甩了几下,然后转过头去盯着血槽中冒出的泡。
那个小怪鸟的头时而出现,时而又潜到底下,朱贵大概是在等待时机。
我是见识过朱贵使用符咒的,他确实有两下子,记得破广场那里的法阵时,朱贵挥手向空中一甩,那轻如鸿毛的符咒居然像离弦之箭一样飞了出去,到了半空忽的一下自动燃烧。
这种功夫可能在他们那个行当里不算稀奇,但对于我这个少见多怪的人来说,那简直是一种超帅的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