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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眼神,羞涩中带着娇嗔,似乎在说:你听见了,可是要记住。
游弋心情美的都快飘起来了,今天对他而言,当真是太过美好了,聂秋娉为他吃醋,当众说他是她的男人,叫他老公,他的眼睛都舍不得从他脸上离开半秒钟。
今天的聂秋娉给他太多惊喜了,让他见识到了她和往日格外不一样的一面。
今日,见到她如此,他才终于知道,原来……她也是个有点小任性,有点小脾气,可爱的让他几乎快要控制不住自己。
他低声凑到聂秋娉面前小声道:“不用看,我也不会被抢走。”
聂秋娉脸颊微红,她转移话题:“好了,我脚不疼了……”
游弋将消炎药涂上,这才依依不舍的松开她。
“这两日,后脚跟千万不要碰水。”
聂秋娉觉得,游弋实在是有点小题大做了,她道:“脚上的伤只是一点点罢了,并不严重的,明天就好了。”
游弋轻声道:“那么好看的脚,我可舍不得留疤。”
聂秋娉咬唇,这人,怎么就……这么会说情话呢。
火车上的时间过的缓慢,聂秋娉拿出了还没给游弋织好的毛衣,“还剩一只袖子,说不定,等到站的时候,就好了。”
“那你慢慢织,不要急,火车上有些摇晃。”
“嗯,我知道。”
游弋则是拿出了钢笔和习字本,握着青丝的手,交他练字。
那大妈在一旁看着,心里一个劲的再感慨,这一家三口,不管大的还是小的,模样一个赛一个俊俏,关键是,老婆温柔可人,老公体贴入微,孩子乖巧懂事,一家子和和美美,这天地精华,好像都落在人家家里了,看着实在是让人羡慕啊。
车子经过两三站之后,游弋不经意发现,渐渐从他们这经过的人越来越多,而且大多都是男人,几乎所有人在经过的时候都会刻意的将脚步放缓满,眼神一直往这边飘着。
身为一个男人,游弋若是不明白,那些男人的眼神是什么意思,那他真是白活了。
定然是聂秋娉太漂亮,引起了别人的关注。
游弋压下心头的火气,他忽然后悔带着聂秋娉做火车了,早知道就应该坐飞机。
他太讨厌,那些男人看聂秋娉的眼神,他真想将她藏起来。
聂秋娉自己是没发现,她的注意力,要么是关注在手里的没完成的毛衣上,要么就是在看游弋教青丝练字。
至于别人看她,她根本就没注意。
游弋拿起毯子盖住聂秋娉露在外面的脚踝,将她挡住。
在车上摇摇晃晃这么久,青丝渐渐的精神就跟不上了,游弋将她放在中铺铺好的床上,让她好好休息。
他转身看见,聂秋娉正拿着青丝写的字在看。
她抬头对游弋说:“你写的字,真好看。”
她看游弋的时候,眼神带着崇拜,让他格外的受用。
游弋的字,其实不太适合小姑娘练,太阳刚,太锋利,他且还年轻,还不曾将笔锋间的锋芒一一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