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百三十九章 塞纳回忆录第二更

目录:帝国大航海| 作者:好望角遇到爱| 类别:都市言情

    后来我到了一个大城镇,人们告诉我那里是安特卫普,天知道安特卫普是什么鬼地方,冻死我了!

    不过,那里的人看起来都很富有的样子,冬天的夜晚,好像每一户人家都能吃得起烤鹅,我从来没吃过烤鹅,那时候我十岁。

    你知道美食,尤其是烤鹅那样的美食,对一个十岁小孩儿的诱惑力有多大么?我的口水就没有停过,扒着人家的门缝往里看,瞧着他们美滋滋地吃,我是多想闯进去抢根鹅腿就跑呀,但我知道那会被揍得很惨。

    唔,我现在是在跟谁说话?呵,管他呢。

    大概是有户人家实在受不了我整天在家门口晃了,就对我说:想吃烤鹅吗?沿着街道一直往前走,那里有家西奥餐厅,是上层人士出没的地方,后厨经常会有客人吃剩的好东西,你可以去那碰碰运气。

    于是,我去了。趁着胖厨子们不注意,我溜进了餐厅后厨,在那里我发现了一桶甜汤,半块牛排,以及一大卷美味的面包,那面包够我吃好几天的呢。

    你知道我多久没沾过肉了吗?从我出生那天开始,我就从没吃过肉,除了偶尔捉到只小兔子什么的。

    所以见到牛排,我不管不顾地抓起来就啃,啃完后就着甜汤咕噜咕噜咽下,哇,那是我吃过最美味的一顿饭了。

    但是我饿了好几天了,连半饱都没有,我犹豫不决了一会儿,终于还是对那卷面包伸出了爪子。

    面包放在面点师身旁,他正专心做着贵客要的甜点,应该不会注意到我的。然而这只是我自己的想法,事实是面包一动他就发现了我,想都没想就举起擀面杖擂了我一下,好疼好疼。我一把扯过面包撒腿就跑,冲出餐厅后厨。

    安特卫普的夜晚格外寒冷,街道上人影萧条,我那单薄的衣服丝毫遮挡不了寒风肆虐,整个人像待在冰窖里似的,但是我还在拼命奔跑,万一被身后那几个凶巴巴的胖厨子抓住,会把我揍死的。

    我在跑,他们在喊:偷东西的小崽子,看我不打死你!

    就这样,我跑得筋疲力尽也不敢停下,直到冲进了码头,正准备休憩的搬运工拿他们惊讶的眼神看热闹,我在货箱堆中左拐右拐,终于甩掉了那些胖乎乎的傻家伙,趁人们不注意,溜上了一条货船,藏到了船舱里头。

    我不敢出去,就找了个箱子躲起来,箱子里面的货物是毛皮大衣,好暖和好舒服,往里面一躺,浑身冷冰冰的都快僵了,渐渐的渐渐的,我就睡着了。

    接下来的几天,我不清楚外面发生了什么,但经常有脚步声出现在箱子外面,所以我不敢露头,就一直待在里面,饿了就吃那卷面包,渴了就喝水,我有个小水壶,里面有半壶水。

    箱子里永远都是黑漆漆的,所以我不晓得过了多少天,那天周围忽然变得闹哄哄的,人们说的都是我听不懂的语言,哼哧哼哧,偶尔大笑几声,很爽朗的样子。

    我感觉我的箱子被抬了起来,晃来晃去的,于是我赶紧爬了出来,把他们吓了一跳,箱子咚的一声摔在地上裂了。

    这时我才看清,这里也是个码头,周围是数不清人数的搬运工,他们看我的眼神,就跟见了怪物似的。

    一个商人模样的家伙疾步走来,什么都没问就狠狠扇了我一巴掌,把我打得晕头转向,差点跌倒。

    他抬起手还要打我,被一个声音制止了,然后我看到了一个年过半百的小老头儿,衣着考究,蛮有风度,可能是个贵族吧。

    他就是我的养父,在本地算是小有名气的男爵,人们都叫他塞纳男爵。

    他没有孩子,妻子也在很多年前就去世了,所以他想收养我去继承衣钵,我当然同意了,我都快被人打死了,还有什么理由不同意呢?

    由于我不记得自己的名字,他就给我取了一个,叫做约翰塞纳,听起来还不错。

    之后我就跟他生活在了那个庄园里,终于能每天都吃上肉了,我很满足,每天都过得非常开心。

    哦,更棒的是,他还找老师来教我说英文,找退休的骑士教我骑术和搏击,找当地最好的猎手来教我射击。

    我特别珍惜学习的机会,因为,我以前从来没有条件学习。

    老师们说我很有天赋,进步神速,受到夸奖的我就更有精神了,如饥似渴地汲取各种技能,每一天都充满了干劲。

    我本来以为能一直这么下去,但好景不长,仅仅过了两年,养父就死掉了,当时我好像很伤心,也很难过。

    仆人们不愿意伺候一个十二岁的小屁孩,把家里值钱的东西分分就陆续走了,只留下一个空荡荡的城堡。

    好在养父还有个不算大的葡萄园,每年能生产不少葡萄酒,他的老朋友就是做葡萄酒生意的,大概是出于可怜我吧,接管下了葡萄园,每隔一段时间就给我点钱。

    我的要求一直不高,那些钱足够我生活了,在伤感中度过几天后,我很快又回归了正常,继续学习我热爱的各项技能。

    努力没有白费,我精湛的骑术得到了整个乡村的称赞,这给我带来了以前从没有过的荣耀和快乐,并且让我找到了真正能展现价值的事情,让我不再每天没头没脑地混日子。

    我学得更刻苦了,十四岁时就成了整个小镇最出色的“骑士”,十七岁时闻名于整个南安普敦,人人敬仰的大公爵亲自接见我,对我说:啊,你是我见过最棒的小伙子,一百年恐怕都出不了一个,今年就由你代表南安普敦去伦敦参加贵族骑士大赛吧。

    我当着所有人的面豪气发誓,不拿到冠军绝不归来。

    我去了,我也输了,我没脸再回家乡去了。

    布拉德,真是个可恶的家伙,一瞬间夺去了我的所有。

    后来,我就加入了哈里森家族

    再后来

    唔,为什么我记不起,之后的十几年我做了什么呢?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