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四二章 高明和安红

目录:超级神仙书友| 作者:莫| 类别:散文诗词

    王韬仔细端详那枚地母之精,兴奋神色溢于言表。

    这地母之精要说起来,肯定不如仙界之雷那种上界产物来的珍贵,但对于王韬来说,此物却远比仙界之雷要有价值,哪怕让王韬用仙界之雷和神界之雷两道雷霆去换,王韬都愿意。

    地母之精和永恒心脏一样,都是人间界本源大道孕育出来的瑰宝,极其稀少,其价值甚至可以和一件传说法宝相媲美。永恒心脏可以壮大生命本源,提高生命力。地母之精则是作用在神识上,对于滋润温养修士识海具有奇效。

    有地母之精滋养神识胚胎,可以大大缩短王韬孕育元神的过程。倘若是王韬自己修炼,等待胚胎自然成熟,就算有仙神之力助益,最起码也得像女人怀孩子一样,怀胎十月,才有可能养成元神。但是有地母之精相助,这个过程起码加快十倍,差不多一个月左右,元神胚胎就可以瓜熟蒂落。

    倘若王韬神识化为元神,达到极道强者程度,再催动最强圣灵状态,不知道实力能够达到什么地步?

    最起码不会比曾经邪恶魔物弱,拥有这种实力,才能够在即将来临的修行界浩劫中,稍微有些自保之力。

    王韬看得很明白,虽然黑暗议会突然崛起,诞生出十一尊虚空不坏伪神,但是这些人都不是真正大敌。最为恐怖的是隐藏在黑暗议会背后,一手打造出十一尊伪神强者的神秘存在!就算是一尊下位神,都不可能拥有如此伟力,王韬内心中隐隐约约有种非常不妙的推测,真正的敌人,恐怕是比谭登天分身还要强大的存在!

    也许是一尊中位神。

    这种对于未知危险的焦躁,迫使着王韬绞尽脑汁想要提升自身实力。

    地母之精直接炼化,虽然也有奇效,但还无法将效果发挥到极致。就像那永恒心脏一样,打造出来的至尊神躯,才是真正的无价之宝。

    王韬挥手叫过杨洛依,将地母之精交给她,摩挲着她光滑柔顺长发:

    “好徒儿,这地母之精乃是修炼神识的至宝,你帮师父炼制出效果更佳的丹药出来吧!唉,这段时间,怕是要让依依你辛苦一些了。”

    杨洛依身上的担子,确实比较沉重,除了王韬孕育元神的丹药外,人元大丹丹方也已经到手,也需要杨洛依花时间分析改良,还有三清派种种杂事要操心。反观王韬这个所谓掌教,相比之下实在是清闲得很。

    “哼!破师父你知道我辛苦就好,只要你别光顾着陪冯箩呀,蒋璇呀,偶尔留点时间给我,那我就心满意足了。”

    杨洛依的话,让王韬尴尬摸摸鼻子,施行门规,狠狠打了刁蛮徒弟屁股,这才算完。

    杨洛依急匆匆去三清派炼丹房中研究地母之精,王韬想了想,便驾驶阿斯顿马丁向着京城市区驶去,他准备去找千里眼高明好好谈谈话。

    这次华夏修行界浩劫,说实话,应付起来王韬心里并没有什么谱,就算铁刑皇晋升到真仙业位,其实力充其量也就在两千单位仙力左右,差不多能打爆五六尊地仙级别敌人,但是面对黑暗议会十一尊伪神级强者,也要落荒而逃,就算是加上王韬,也于事无补。

    当然了,王韬心目中还有一个帮手,那就是南无派第八代祖师爷谭登天降临到人间界的那尊分身,最起码都是五千仙力起步战斗力,应付十一尊伪神是没有问题,但是最棘手的,是黑暗议会隐藏在幕后那人,恐怕就连谭登天分身都无法应付。

    目前这个危局,王韬能想到比较可靠的帮手,只有一个,那就是孙悟空!

    斗战神佛,齐天大圣,威震诸天万界的孙悟空!

    孙悟空不同于千里眼高明,他被王韬拉到人间界的时间稍晚一些,那个时候,通过订阅和打赏,差不多已经在王韬阴阳双鱼中存储了数万单位仙力。当时王韬不明白,但是现如今,他当然知道,数万仙力的实力有多么恐怖!只要能找到孙悟空下落,将仙力反馈给他,想必就算面对黑暗议会幕后boss,都没有什么问题。

    其实,除了孙悟空,还有一个人,应该也拥有强大神力,那就是海拉。

    按照道理来说,海拉降临人间界时间,比孙悟空还要晚一些,不过她身上似乎有什么隐秘,神力全都被消耗掉,就连她吩咐朱常生带给邪恶魔物那枚神力大丹,也只不过蕴含几百单位神力,勉强使得邪恶魔物晋升到极道强者境界而已。

    当时邪恶魔物还没有背叛芬里尔和冥界,海拉肯定不会留一手,将邪恶魔物实力催生的越高越好,照那个情形来看,海拉能够挤出的神力,大概也就是几百单位而已。虽然不知道海拉将神力浪费在什么地方,王韬也不会打探她的**,但是抵御黑暗议会入侵,恐怕是指望不上海拉。

    王韬稍微捋了捋人间界情形,这才把希望寄托在孙悟空身上。

    想要找到孙悟空,当然必须是千里眼高明出马最合适。高明虽然最倒霉,下凡之时没有在王韬这里储存着一丝一毫仙力,但本命神通乃是天生,目光可以看穿千万里时空,找人大有用处。

    千里眼在京城一处不起眼的城中村里居住,偶尔王韬召集班底开会,就把他拎过来听听,完事他就继续回来,估计王韬命令他寻找孙悟空的事情,早就丢到九霄云外。

    王韬将阿斯顿马丁停在路边,踩着泥路走向千里眼租住的小屋。最近刚刚下过一场雨,城中村泥土路上左一块右一块积满雨水,好像一只癞皮狗的皮毛。王韬跳着脚,躲地雷般来到一处简易超市前。

    一栋破败平房,向着泥土路方向开着门,门口摆放着一块自制招牌,用粗黑毛笔歪歪扭扭写着超市二字。招牌旁横着一张竹制躺椅,高明穿着跨栏破背心,手里举着一壶茶,怀里抱着个老旧收音机,也不知道他从哪里淘换来的,正微微晃着脑袋,有滋有味听评书。

    王韬往略显昏暗的超市门里一网,靠门口的玻璃橱柜后百无聊赖坐着安红,本来在低头玩手机,感觉到有人窥视,立刻抬起来。

    看到是王韬,安红腼腆一笑,立刻三步并作两步冲出来,这个风韵犹存的小寡妇一巴掌扇在高明后脑上,埋怨道:

    “死鬼!人家王大老板来了,还不知道起来迎接,整天吃饱喝足往这一趟,跟头猪有什么区别!”

    高明被安红一巴掌扇了个趔趄,好悬没从躺椅上滚落下来,就好像最普通怕老婆的男人,狠狠瞪了安红一眼,嘟嘟囔囔,却不敢高声说话,只是冲王韬点头哈腰,殷切无比:

    “老大,您来啦,快快请坐!老娘们咋这么没眼力劲,快去沏一壶好茶!”

    说着,狠狠拍了安红屁股一下,撵她去准备茶水招待王韬。

    王韬看了暗自好笑,对于千里眼高明这个奇葩神仙,王韬是无话可说了。下凡之后正事不干,憋得不轻只会找妓女泄火。

    这个安红,原先是城中村里的一个暗娼,别说长相还真不赖,再加上前凸后翘大屁股,生意那是火得不得了,当然人家要价也高,就城中村民工这种消费水准,安红都是三四百起步,抵得上那些年轻小姑娘。

    高明不知道怎么着了魔,就是愿意找安红,被坑了好几万也不长记性。不过后来王韬事业逐渐成型,对高明也不吝啬,就在浩神公司挂个职,每月都有四五万工资,有的时候急用钱,随便在账上支,王韬连账都不给他记。

    一来二去,连安红都对高明起了真心,也痛哭流涕说过身世,离婚了是个寡妇,本来对于一个普通农村女人,就是天塌下来的事情,结果祸不单行,一个四岁女儿还被查出患有白血病,这彻底让安红陷入绝望。

    家里顶梁柱走了,又穷得叮当响,总共没有几千块钱积蓄,为了救女儿,没有办法,只得出卖**这条路。也幸亏安红有几分姿色,要价能高一些,勉强维持女儿医疗费,但是换骨髓的巨款,是想都不要想了。

    安红敢于将这些话都透露给高明,也是看他是个好人,对自己确实用了心,不过她不出来卖,实在没有办法拯救女儿生命,那意思很明显,就是让高明不要在自己身上浪费时间了。

    高明一听,二话不说,立刻就从浩神公司支了一百万,也是唯一一次支钱,生拉硬拽,把安红拉到女儿住院的医院,将钱拍给主治医师,立刻给小姑娘准备配型移植事宜。

    也正是因为这个事,安红对高明感激不尽,真真正正从良,把全副身心,都交给了高明。安红知道高明的兄弟王韬是个大老板,倒是对这一百万来历放心得很。

    高明虽然知道王韬不会讨要这一百万,但也很有原则,主动要求这钱从工资里扣,扣够了为止。平日里生计,就靠在城中村里开个小超市维持。高明乃是仙界大仙级别存在,什么荣华富贵都见识过,宠辱不惊,住在脏乱差的城中村也怡然自得。

    安红更不用说,生在穷乡僻壤的农村,带着女儿来京城治病,也是在城中村生活,对于这种日子,当然没有什么不满意。虽然知晓王韬是大老板,但安红明白他对自己男人不薄,倒也感恩戴德,不会埋怨王韬不伸援手。

    王韬对于千里眼高明的行为,说实话很不理解。以这位大仙身份地位,就算是没有仙力傍身,想要认真混一下,断然不会混得这么差,随随便便从浩神公司支几百万花花,王韬肯定不会有意见。他要是缺女人,什么样千娇百媚大美女找不到?偏偏就喜欢和安红在一起。

    不过王韬也隐约能够明白,高明游戏人间看似放浪不羁,其实心中自然有一杆秤,倘若安红像世俗女人那样追求物质,爱慕虚荣,也许高明对待她,就真的想**,打完炮估计连名字都记不住。

    王韬一边感慨,一边坐在高明让出来的躺椅上,随口问道:

    “嘟嘟还好吧?差不多快放学了吧!”

    嘟嘟就是安红的女儿,骨髓移植成功,后期恢复也很顺利,现在已经像普通小朋友那样,开始上小学了。

    “嘟嘟现在可健康了,今天出门前还想着她王叔叔呢,老大你每次来都给他带小礼物,这小妮子心目中你的地位都超越我啦!”

    千里眼高明一脸骄傲,似乎嘟嘟真的是他亲身女儿一般。

    王韬学安红那样,一巴掌拍在高明脑袋上,恨恨说道:

    “我说大仙呐,你能不能不要体验生活这么沉迷了,赶紧给我寻找一下孙悟空行不行?你要是在找不到他,那可就真的大事不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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