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百九十章 米其林的由来和标准

目录:美食之神| 作者:易魔尊| 类别:都市言情

    写完稿子,卢天明检查了一下,打开一个论坛,选择了上传。m.手机最省流量,无广告的站点。

    做完这一切后,卢天明长长伸了个懒腰,端着桌上的茶水喝了一口,回忆起在刘芒店里吃过的两道菜品,脸上露出陶醉的神色。

    “真是好吃啊!来大陆快一个月了,终于找到一家让人留而忘返,想一去再去的店了。”

    孙朝辉和刘芒不知道的是,卢天明除了是一家美食杂志的主编外和一名闻香师外,同时还是米其林指南的美食评测员。

    米其林前身是一家制造轮胎的企业,为了提高轮胎的需求量,首先就要提高汽车的需求量。

    为了提高汽车的需求量,当然就要鼓励大家远行,说服大家远处有更吸引人的地方。

    为此,他们编纂了第一本。标识出各种好餐馆的介绍。结果没想到火遍全球,成为各种美食爱好者的心中的圣经。

    在国内,不少人知道米其林这个名字,也知道是衡量一家餐厅好不好的标准。

    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米其林餐厅的评定是极其苛刻的。甚至到目前,华夏大陆还没有一家餐厅被评上米其林。国内那些打着米其林招牌的餐厅,很多也只不过聘请了曾在米其林餐厅工作过的大厨罢了。

    而米其林的美食评测员,则是一个极其神秘的团体。

    他们隐姓埋名,互不相识,就连公司高层,也不允许跟评测员见面。

    他们甚至不能对任何人提起自己评测员这个职业,包括他们的家人朋友。为的是防止家人朋友以此为傲,到处吹嘘或者被人收买,简直跟特工有得一拼了。

    米其林的美食评测相当严谨与公正,甚至近乎苛刻,一旦检查完毕,该评测员在随后的若干年里都不可以再次出现在此餐馆,以确保下一次检查的公允。

    并且在尝试菜品中,评测员必须自己掏腰包。其严格程度,以至全世界现今也只有106家米其林三星级餐厅。

    “叮!”卢天明的稿子传上去没多久,就有人回复了。

    “1103,这家店真的有你说的那么好吗?”留言的是一个编号为2394的IP。

    “没错,虽然这家店面很难找,装修也有些差强人意,但厨师的技艺,足以让你忘记一切抱怨。”卢天明回复道。

    “那行,我刚好在中国,在离开之前我会抽空去一趟的。”

    “相信我,我的判断不会错,这家店绝对够得上米其林评星的标准。”

    米其林的美食评测员并不多,一共才几十人,大多分布在欧洲、美洲等地。

    作为享誉世界的美食指南,近年来也有进军中国的打算,于是总部便派出了评测员。

    一般来说,想要登上米其林指南,获得加星的铜牌,那么需要两位评测员进行三到四次试吃。

    当已经升级的一星餐厅,想要升级成为二星,则需要四位“神秘人士”的试吃评分。而想要从二星晋级到三星的餐厅,更是要十位以上。

    除了食物本身的精良外,用餐体验还包括厨师对于味道和烹饪技艺的掌控,特色菜品的独特和融入自身元素的感染力都有关系。

    最重要的是,就算被米其林评上星级,也不是一劳永逸。这些评测员们,每年会轮流造访评上星级的餐厅,如果发现菜品有问题,还会进行降星或取消星级等处理。

    三天后……

    “小六,这又是你干的吧?”刘芒看着正扒拉着他裤管,‘喵喵’叫唤的肥猫哭笑不得。

    在店铺的门口台阶上,有三只已经僵硬的死老鼠,从大到小一字排开。

    “我跟你说过多少遍了,我不是猫,不吃老鼠。你不用特意给我带回来。”

    刘芒知道,猫咪是一个捕猎好手,而之所以将猎物带回家,其实是对铲屎官感情深的证明。

    一方面是猫在显示它的捕猎能力,与铲屎官分享它胜利的喜悦。

    而另一方面则是猫咪觉得铲屎官太笨,养活不了自己,得靠本瞄亲自捕猎才能生存。

    “下次不准了哈。”刘芒从店里取过一把火钳,将三只死老鼠夹入塑料袋,扔进垃圾桶。

    “老板,带个铃铛就行了。”正在刘芒门前不远处清扫地面的戴师傅说道。

    “是哦。带上铃铛它想抓也抓不住了。”刘芒一拍脑门:

    “戴师傅,您知道哪里有铃铛卖吗?”

    “出了这条巷子转左100米,有个宠物医院,那里应该有。”

    “好的,谢谢啦。”刘芒蹲下身,揉了揉小六的肥头:“乖乖别走,我一会就回来。”

    刘芒拿上钱包,一路疾走到宠物店,花了五十块钱,买回两个带铃铛的项圈。

    “来,带上。”刘芒一把抱过小六,将项圈带在它脖颈上。

    “别跑,你也要带。”将小六放到地上后,刘芒一个俯身,抓住想逃的阿福。

    “别咬,你咬不下来的。”看到小六挠着项圈,刘芒笑道。

    猫带项圈肯定有个适应期,带几天自然就习惯了。

    “咔嚓!”正在刘芒和两只猫打闹的时候,一声按动快门的声音响起。

    “呃……你好!”刘芒抬起头,一个身穿白色连衣裙,长发飘飘的年轻姑娘正举起一个相机,笑盈盈的看着他。

    这个女孩叫谭雅,已经来过好几次了,是一个家杂志上的摄影师。

    “不知不觉就走到这了,老板,今天怎么开门那么早?”

    “现在还没到营业时间,我是起来倒垃圾的。”刘芒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回道。

    “行,那我晚上过来。”谭雅走过来,不顾小六的挣扎,一把将它抱在怀里,揉搓起它的猫头来。

    “你又胖了呢,跟着老板肯定吃了很多好东西吧。”

    “还好,反正我吃什么,它就吃什么。”

    “老板,今天准备做什么菜?”来过几次了,谭雅自然明白刘芒的规矩。

    “这个,我还没想好。”刘芒挠了挠脑袋:“等会去菜场看看,买到什么就做什么吧。”

    “有个性。”谭雅又忍不住‘嗤嗤’笑了。

    “你要不要进去坐坐?”

    “不用,我去拍照片了。”谭雅放开小六,站了起身来。

    “那好,我也去买菜。”刘芒在小六脑门上轻轻弹了个脑崩:“乖乖守店哈,回来我再给你做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