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大魏太子拓跋晔以保卫大魏边境安定的名义,带着十万军队以傲人的战绩屡屡打退高氏大齐和宇文氏大周的冒犯,西北边疆陷入你追我跑,你疲我打,你打我退的战斗状态之中。
十万军队,有五万装备齐全的骑兵,是杀神王爷拓跋晔的私军,这个时代,正遭逢北方乱世,各民族建立的政权交替出现,有着五万骑兵的拓跋晔的私人兵力,足以在北方称雄。
最初的一年,杀神王爷在西北跟大齐和大周开战,双方进入胶着状态,大魏朝堂之上,以胡皇后为首的势力越发狂妄嚣张,极力在大魏皇帝面前斥责拓跋晔凶残阴狠,所找借口皆是杀神王爷在西北的军队掠杀城池百姓的借口,那些亲近皇后的大臣和谋士们纷纷联名推举提出废除拓跋晔的太子身份,让胡皇后之子拓跋子攸接任太子。
大魏朝堂的上吵杂混乱,大魏皇帝却不敢松口,拓跋晔虽在西北按兵不动,那十万军队却是大魏的精锐部队,一旦拓跋晔翻脸,回兵大魏,剑指朝堂,恐怕连大魏的皇帝的宝座也摇摇欲坠。
又过了半年之后,大魏四处传扬着杀神王爷拓跋晔治军严明,对百姓秋毫无犯的仁德名声,渐渐掩盖了先前说他凶残阴狠,掠杀百姓的传闻,大魏皇帝曾经派来专门的监军钦差,到骁勇营慰问,赏赐了大量的美酒牛羊,晔家军的英勇无敌,随着拓跋晔发布最后的号令在西北展开碾压式的战斗,连连将北方的匈奴赶出了天山之外,宇文氏大周,高氏大齐纷纷请求停战,签订归顺条约,归顺大魏。
而杀神王爷拓跋晔的威名,达到了前所未有的传扬,终于,在两年后的夏日里,杀神王爷要凯旋回归了。
大魏朝堂之事跟骁勇营苍狼卫一个小小的兵士骊歌无关,她加入苍狼卫第九卫队也有整整两年多时间了,骁勇营是杀神王爷拓跋晔的护卫军,本就是担任拓跋晔在大魏范围内的安全警戒任务,起着震慑朝堂的作用,因此,骁勇营平日里的训练注重并不是战场上那种声势浩大的搏杀,而是以近身的搏斗为主。
加入了苍狼卫的骊歌如鱼得水,因为军帐郎中缺乏,她依旧在医账内居住着,训练之余帮助兵士们处理简单的伤口,这样使得她在有了更多的自由时间苦练她的歌家太玄剑法。
自从能名正言顺地跟那些正式兵士们一样,能穿戴甲胄,腰间缀剑后,她再也没有顾忌,只要有空余的时间,她便会攀登到大青山之巅,甚至飞身到更远的山林之中练习太玄之气,苦练太玄之剑,她的听觉更加敏锐,只要她静心凝神,开启六识,五百米之内的风吹草动,都能听得清清楚楚,春日,她感受着草长莺飞,夏日,她倾听着鸟鸣雷电,秋日,她在山涧中跳跃奔跑,冬日,千山暮雪,山峦之间留下了她的俏丽身姿。
她将大自然的一切都融入到她的天玄之气中,她将万物生长和变化的都浓缩到歌家太玄剑气中,这个时代,虽然充满了混乱,但是并没有任何污染,充满了灵气,这种灵气通过了她的深呼吸流入她的下腹丹田,流淌在她的四肢百骸,使得她在一举一动之间,带出了一种莫名的灵动,莫名的吸引力。
自从她参加苍狼卫的考核,在生命受到威胁时刻,因为飞速奔跑激发了体内太玄之气的涌动,她发现她的眼力一下子发生了诡异的变化,无论对方是什么样的速度,看到她的眼里,都会缓慢下来,只要她的长剑出手,便会准确地指向对方的破绽之处,而且,她刻意融入了敏锐的听觉,接下来,便是歌家太玄剑法的一种质的飞跃了。
她能在对方出招后,凭着听力和眼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后发制人,一招致胜!
她知道这个时代的任侠分为义士,侠客,剑客,剑仙,剑圣五个等级,每一个等级都分为低中高三级,骁勇营中皆是勇猛之士,譬如贺虎,贺江等骠骑将军和长史,在她的眼里,他们都空有勇猛之力,根本不堪一击。
要是有机会跟江湖上的侠客或者剑客比试一番,就能真正知道她的剑术是什么等级了。,
歌家太玄剑的下一层便是手无剑而心有剑,万物皆可为剑,当她手中持剑,太玄之气可随心所欲化为剑气搏杀后,她便开始在一个人的时候,放下手中剑,试着将太玄之气凝成剑气而出。
想要练成这一层简直是太难了,飞花摘叶皆可为剑,手无剑而心有剑,而且,这种指头凝出剑气跟指头凝出太玄之气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可以说,这是一种将太玄之气在体内凝成无形之剑的转换,太玄之气在意念之间,能截断对方的气流,而这种无形之剑气,不仅能阶段对方的气机,更能杀人于无形。
她继续努力着,那本歌家太玄剑的小册子几乎被她翻烂了,她渴望着强大的心没有一颗停歇过,她苦练的脚步没有一天后退过。
时光荏苒,两年多的时间匆匆而过,骊歌估算了一下,她自己这个身体也差不多十七岁了,在骁勇营两年多的时间,原来低矮瘦弱的身子长高了不少,每年的秋天,荒草枯黄的时候,她便偷偷寻了青蒿草熬出青蒿水,加了盐水冷敷,将右脸的青色胎记清除,随之,她便会将草籽灰再小心地涂在右脸之上,重新调整着右脸的青色胎记。
即使是右脸的青色胎记依旧,也因为她冬练三九,夏练三伏,在山林间跳跃苦练,跟着兵士们跋山涉水强训,她的全身散发着一种青春的健美,因为是女郎,她的这种健美并不像骁勇营中那些儿郎们一样坚硬强悍,而是给人一种刚柔并济的中性之美。
她的身体肌肤,因为苦练排除了体内的污浊之气,犹如冰肌玉肤一般光滑剔透,而长期露在外面的小脸和脖子手臂,稍稍带着一点小麦色,跟军中那些晒的黝黑,皮肤粗糙的兵士们比起来,她宛如鹤立鸡群一般,只要出现,便会引起那些儿郎们羡慕和赞赏。
她知道,青春期男女之间的吸引是无法阻挡的,她就像一块磁石,总会莫名招来一些追随者,碍于骁勇营不准有龌龊之事的军规,她总算在这种环境里顺利成长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