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4章 离家出走

目录:北朝春| 作者:湛蓝冰川| 类别:散文诗词

    时光荏苒,似水流年。

    骊歌闭关了。

    从昆仑山回到天山,她就进入了空间之内闭关了。

    处于一种大修士对天地的感悟,她总觉的凡人界的浩劫会降临,圣主曾经说过如果有黑光划破长空,她就必须到昆仑仙山镇压地脉的地磁之球那里,将便宜的地磁之球拨乱反正。

    她以为元婴期修士完成这样的守护使命完全游刃有余。

    但是。

    她收到了布衣任侠盟的剑客搜集回来的李泰的信息,顿时感觉了一种危机。

    她闭关了,小奶娃水晶一天缠着哥哥欣和洪荒四处在天山调皮玩闹,大墨鱼成了欣的妖宠,这兄妹两个和一鱼一兽在防御仙阵中,非常安全。

    小水晶一周岁了。

    “阿哥!”欣正要到平日里修炼的冰山之巅,正要走出山谷,他看到了水晶瞪着圆溜溜的杏眼,怒气冲冲!

    “谁惹水晶不高兴了?”欣的声音虽然清冷,却极为欢喜。

    “阿哥!”小水晶一声红艳艳的玄冰丝短衣长裙,头发扎了个冲天小辫,正站在谷口,怒视着欣:“水晶没有阿娘,水晶没有阿哥!”

    “为什么?”欣左右看看,洪荒和小花都不在,这小丫头可不好惹,一岁光景就闹得天山鸡犬不宁,加上洪荒无限宠溺,天山上的雪豹雪羊等动物哪一个都远远地避开。

    而且,大墨鱼悄悄告诉他,水晶天生有一种同天山上各种野兽沟通的能力,但是令人苦笑不得的是,水晶今日命令雪豹去山巅掏鸟窝,明日命令雪羊送一只刚出生的小羊来陪她玩,吓得远近的野兽们都不敢招惹。

    不敢招惹,又不得不招惹,谁让水晶取出来的饲灵丹吸引野兽呢?

    杏眼又圆又大,能自由出入阿娘的体内空间,骊歌从前炼制的低级丹药她随便拿来玩,越发助长了小丫头的威风。

    “水晶一周岁了,阿哥没有礼物,阿娘闭关,洪荒也闭关,水晶要离家出走!”水晶撅起了小嘴巴,居然要转身就朝着天池一边迈开了小短腿。

    “水晶,阿哥昨日送你的雪貂,不是一周岁生日礼物吗?”欣好笑抱起了小丫头。

    “那是昨日的,水晶今天过生日。”

    “你昨日说哪天送也一样的。”

    “不算!”

    “不算就不算,阿哥今天到勃朗峰再为你带一只小鹰回来。”

    “不要,水晶要离家出走,水晶没有人宠爱了。”

    说完,一招手,一块飞毯应声而落,小水晶一屁股坐到飞毯上,眨巴眨巴大眼睛:“我要离家出走了,阿哥来否?”

    罢了,罢了,今日不修炼了,同水晶玩一天。

    “噌!”飞毯防御罩开启,小水晶声音清脆,小梨涡狡黠:“阿娘不理,阿哥不爱,可怜的小丫头只好去找阿爹要生日礼物了。”

    少年欣惊讶的看着水晶。

    小脑袋点了点,字字璇玑:“阿爹惹怒了阿娘,被流放到戈壁滩了。”

    欣瞠目结舌。

    他回来后,阿娘给了他丹药,灵果,让她照应妹妹,便闭关了,还没有打听过阿爹的消息,而且,大魏先皇上拓跋晔不是薨了吗?

    戈壁滩指的谁徒弟干燥和砂砾广阔的沙漠,秦汉以来被称为大漠。

    戈壁滩的表层,是以砂石为主,基本没有植物生长,地面上缺少水源,昼夜温差悬殊,风沙很大。

    正是一年中的夏日。

    茫茫的克拉玛依戈壁滩,高山脚下有一条地下河缓缓流淌,河水明澈见底,沿着小河有四座砂石搭建大的房子。

    每一座房子面积都不大,用戈壁滩中少见的一种红柳做成的木门,显得古朴厚重。

    每一座石头屋之间距离三百米左右,互不干扰,又能互相合作。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四个普通气力的男人,被丢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美其名曰野外生存,一来到这里,四个人无论有什么芥蒂,都被抛在了九霄云外。

    首先是要有生存之地。

    想要生存,需要有水源。

    当四人一路向西,走了一天后发现了这座紧挨着风蚀山的地下水水源,这才齐心协力利用附近的高大灌木,搭建了草棚居住。

    眼看就要入冬了,戈壁摊上风沙大,蛇虫多,住草棚过冬,形同于等死。

    元晔想到了平城的石头房子,但是,平城的石头房子使用的石块非常大,这戈壁滩中寻找合适的大石头,太难了。

    难也没有第二种办法,整整用了两个月时间,每天固定一个人打猎,储存过冬的食物,另外三人寻找适合建造石头屋的石头,终于在暴风雪来临前的一日,四座简单的石头房子盖成了。

    房子盖成了,就遇到了北疆的暴风雪。

    北疆大都是牧民,牧民用点燃牛粪羊粪取暖,做饭,烧水。

    戈壁滩上没有牧草,四个人不能束手待毙。

    但是,女王不可能想要他们的命,这里又是花大价钱买的,一定有过冬取暖的办法。

    望着远处高耸的克拉山,白雪皑皑,却又一条黑线从山顶曲曲弯弯沿着山谷向下。

    黑油!

    黑油成了冬日里取暖的好东西。

    冬去春来,四个人不约而同地各自忙碌,他们是合作着,但是,他们又是真正的对手。

    直到上一个月的某一日,有一个扈特族的牧民骑马而来,寻找他丢失的三只牛,空手而归。

    紧接着,每隔一日,便会有牧人骑马奔驰在戈壁滩上,寻找丢失的牛羊,骆驼。

    而且,根据牧人们的描述,他们寻到的动物尸体伤口撕裂,像是有大型的野兽。

    大型野兽,戈壁滩上连野狼都不来,牧人在远处的操场上放牧,怎么会在戈壁滩上寻到的失踪的动物尸体,总觉的非常奇怪。

    更奇怪的是,住在最西部石屋内的李泰最近脸色发黑,像是生病了一样,闭门不出。

    元晔一大早就起来,绕着戈壁滩跑了一个大圈,每日二十里,一回来就到小河边清洗。

    他也被晒黑了,古铜色的皮肤挂着水珠,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闪亮。

    这几日,他感觉麻酥丹的药力有了松动,仿佛,随着他每日排出汗水化

    解了一些,活血,不到一年,麻酥丹就能在自我解开了。

    骊歌这一次的麻酥丹下的刚刚好,封闭了他的真元和神识,却能同普通凡人一样。

    他曾经是普通凡人,曾经带兵打仗,什么苦都吃过,不知不觉中,他成了野外生存四人中的主心骨。

    那个柳魂和扶苏,像是手无缚鸡之力,关在温室内成长起来的大家公子,那个李泰,从不多言,但是,他总觉的他非常阴暗,有一种迫人心魄的危险。

    “咕咚!”有人在咽口水。

    元晔一愣,左右看看无人。

    “咕咚!”又传来咽口水的声音.

    他抬头一看,便听到一个脆生脆气的声音:“阿哥,这位大叔英武俊美,阿娘见了,肯定会像我一样流口水。”

    元晔的眼睛落到了留着口水的小奶娃脸上,又看到了清朗如玉的少年,嘴角抽动了几下,瞠目结舌了。

    “噗通!”小奶娃也不打招呼,直接从悬浮的飞毯上跳了下来,元晔一把接住,小小的,柔柔的身子贴着他,他的身子禁不住颤抖着,他看着怀中的小奶娃朝着飞毯上的少年挥挥手:

    “阿哥,你走吧,告诉阿娘我离家出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