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出庭作证

目录:纸人魂| 作者:里恩书生| 类别:散文诗词

    让想要杀你灭口的人亲眼看着你死掉,他就会彻底放心了。【零↑九△小↓說△網】

    但我不能死,谁都不愿死,这就需要手段了。

    进入招待所的房间内,我看到墙上的挂表已经十二点了,廖队长道:“苏镇民和马晨光暂时安全,他们明天不会出庭,所以我打算将他们俩释放,给他们自由,但你还需要留在部队里训练一段时间,等你彻底能够保护好自己,就可以离开了!”

    看来我的考核还是没有通过,算了,先睡觉。

    在睡梦中,我照常进入了药材仓库,幸好云哥这群人没有看到我右手上的珍珠戒指,否则那就损失大了,但没有了碧玉,绿姬就找不到我了。

    我向戒指内的虚影请教,对方回答:“你能捡回一条小命就不错了,这块玉丢就丢了吧,正好使你跟那女鬼断了来往,你就正常了!”

    不过我仍舍不得绿姬,无论她是人还是鬼,我都已经拿她当朋友对待。

    看到架子上还存放着大坛的药酒,便打开饮用,很快就喝的酩酊大醉,然后扶着墙走出药材仓库,返回招待所房间里,看到朱建房和廖莫两位队长轮流为我警戒,我还有些惶恐。

    我的魂魄飘出了招待所,然后就往军营方向飘去,在一座营房内,我看到了躺在行军床上呼呼大睡的小马,还有不断抽烟的振民哥,他的眉头紧皱。【零↑九△小↓說△網】

    等我醒来后,天已经亮了,朱建房就对我道:“赶快洗漱,然后用早饭,九点半赶到高级法院出庭作证。”

    我便回应:“那还早着呢!”

    今天是农历二月二,俗称“龙抬头”,招待所的早饭是猪油烙饼,玉米黄面汤。

    吃饱喝足后,我就向廖队长询问:“那青青要不要一起出庭作证呢?”

    廖队长朝莫凯南望来,后者解释:“我们没有盘青青出入火葬场的确切证据,所以她不必出庭作证,现在唯一能够证明马老五和康大嘴在安乐火葬场焚尸间内焚毁尸体的只有你一个。”

    出了招待所后,我看到天空阴着,还飘起了下雨,不过两位队长和朱建房带着我进入了一辆破旧的长安面包车内。

    这辆白色的面包车很不起眼,一驶入定鼎南路,就汇入了早班的车流中。

    在面包车内,莫凯南再次叮嘱我:“等下出庭,你不要紧张,也不用害怕,还有不能看被告以及陪审人员,尤其是他们的眼睛,你再把当晚你看到的景象对我们说一遍,让我们来为你把把关。”

    廖队长模仿了法官的口气向我质问:“袁成华,你详细讲述去年腊月二十九你在安乐火葬场焚尸间外的遭遇,以及看到焚尸间内的情景!”

    我便如实叙述,莫凯南听后,思考片刻,道:“不行,按照你的口供,当时你躲在演礼厅内,先听到马老五的手下往后院的焚尸间赶去,然后就听到了枪声,你犹豫了片刻,就赶往焚尸间,但没有立刻进入,因为焚尸间门口有马老五的俩手下把门,你躲在黑暗中,康大嘴带着他的手下登场,除掉了马老五的手下,你才能够靠近焚尸间大门,偷看到其中的情景。”

    怪不得他们要我这么早就起床吃饭,原来是要在出庭之前把他们修改好的证词记住背会。

    这跟我当初的遭遇相同,但不同的一点就是康大嘴在焚尸间门口也留有喽啰把门,我当时称他们俩自己晕了过去,其实是绿姬出手掐晕了这俩家伙,我才能够靠近焚尸间大门。

    廖队长不住的看着腕表,莫凯南就打开一盒红塔山,递给他一根,两人摇下后车窗,开始吞云吐雾。

    面包车前挡风玻璃出挂着一块电子表,上面的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我不算很笨,在九点时就背会了这段证词。

    朱建房一边驾车在市内游荡,一边考察我。

    莫凯南接了一个电话,我看到他取出了一只黑色的手机,低声道:“我们这就赶去,袁大夫这里没有问题,一切正常,你们底气也要足啊!”

    放下手机,莫凯南向廖队长道:“我们该出庭了!”

    朱建房立刻明白,一打方向,就朝天津路驶去。我对洛阳的地图也不太熟悉,毕竟是一座九朝古都,街道太多,平常又没太多的时间出来闲逛。

    面包车驶到了洛龙区高级法院门口,这里已经停满了各种高级轿车,而面包车被法警拦下,莫凯南和廖队长同时亮出自己证件,对方看过后就放行。

    面包车在花坛旁忽然停下,莫凯南拉开车门,一个带着墨镜的男子径直上车,我正疑惑时,就看到这人摘下了墨镜,却是铜大军。

    他对朱建房道:“第一法庭,门口已经加强了警戒,不过袁大夫你还是把这个戴上!”说着便把墨镜递来。

    我不习惯戴墨镜,但为了安全,还是戴了上,对方又递过一只暂新的白口罩,让我也戴上。

    看到法庭绿色通道门口站岗的法警,我感觉安全多了。

    在等待室内,我听到了外面的答辩声。

    莫凯南再次叮嘱我:“你不用紧张,也不用害怕,为民除害,你就是人民的功臣,如果你愿意,我们军区还会特招你入伍!”

    当法官宣布“证人出庭”时,莫凯南带着我准备进入法庭,但警戒的法警命令我摘下墨镜和口罩,然后确认了我的身份后,放我进去。

    没想到这法庭内座无虚席,人头攒动,一名法警将我带入了“证人”栏内,里面还竖着一只话筒。

    而被告席上的这些人我都不认识,一个梳着大背头,西装革履的老男人脸上布满皱纹,另外一个身着破棉袄,满面沧桑,一看就知道是干粗活的。这俩人成为原告和被告才正常,不过他们俩都作为被告出席。

    法官的询问跟朱建房询问的一样,我也照自己背的回答。

    俩原告和所有人的目光都朝我望来,我还看到有记者用相机不断拍照,却被法警喝令:“这里禁止拍照,也不准录像!”

    西装革履的马老五露出了诧异的眼神,而康大嘴也张大了嘴。

    法官再次质问:“袁成华,你是否能够确定你那夜在焚尸间门外看到的两群人的头目就是被告的这两人?”

    马老五的眼神里充满了质疑和恐惧,康大嘴的眼神里充满了沮丧和绝望。

    我点头肯定,康大嘴立刻嚷道:“不可能,我当时背对着焚尸间大门,他是怎么看到我的?”

    法官敲下警锤,呵斥:“不得喧哗,证人可以退下了!”

    一名法警带我离开,马老五瞪着我道:“你不是人!”

    法官再次呵斥:“被告不准骂人!现在休庭,十分钟后继续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