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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馆里的人看到他前后判若两人的可憎嘴脸,心中的猜测进一步坚定,暗道:果然是个太监,马上的人必然来头不小。
“好,做的不错!”身穿戎装的少年举起右手,“全军听令,原地修整一个时辰,不得侵扰民户。”言罢,军士们像是机器人那样,动作整齐划一的原地坐下,坐姿整齐,一看就是训练有素的。
此时,酒馆里的人几乎已经可以肯定了,身穿戎装者一定是帝国的上层人物,是皇族子弟,有着金山银山都买不来的尊贵身份。可是紧接着,这个人的一个细微动作,却是让他们大跌眼镜。
只见那身穿戎装的青年人对着旁边马匹上,穿着青色道服,同样英挺不凡的男人露出了一个近似于讨好的微笑,非常客气地说:“沈道尊,进去歇一歇吧。”
“行军半日有余,是该歇一歇了。”那人倒向是比皇室中人地位更高一样,径自下马,到他下马之后,皇室中人才跟着下马。
“唏嘘!”酒馆中的人倒吸一口凉气,暗道:今天的新鲜事还真是多呢。
毫无疑问,出现在此地的,自然便是沈飞一行人了。
一日前,南通城受到不明妖兽的奇袭,守卫将军府的近两千士兵,全部被妖兽控制了心智,成为偷袭烈皇子的棋子。对于此,包括王林在内,所有被控制的军士都是留有印象的,只是当时就像是提线木偶那样,根本无法摆脱幕后操控者的控制。
直到三个时辰以后方才醒来,醒来之后自然是前往拓跋烈的住处,又是下跪又是道歉,拓跋烈比他们醒的稍早一点,明知事情与他们无关,还是让这些人在自己漏风的屋子外面跪了整整一上午的时间,到中午的时候才在沈飞的陪同下走出屋去,通知王林小事一桩,不必记挂在心。
王林吓得语无伦次,好话说了一车,将拓跋烈要求的行军物资增加了整整一倍,这才让殿下有了点笑模样。
因为这件事情的耽搁,上路的时间推迟了整整一天,下午的时候,沈飞和拓跋烈好好的商量了一番,两人一致认为走官道虽然顺畅,但目标太大,太容易被伏击了,倒不如从商道走,一来商道支路多,他们究竟走哪条路不好捉摸;二来,也可以躲掉一早埋伏在官道上的伏兵。由此达成了一致,等到再转过天来的早晨方才动身,告别王林踏上商道,一走三个时辰,这才来到了此地。
沈飞、拓跋烈相继下马,楚邪比他们下马的时间稍晚一些,却步子更快,先一步跨入酒馆,找了一个靠门的位子,大爷一样坐下了:“快快快,本大爷的肚子饿的很,赶快把好酒好菜都端上来。”
沈飞和拓跋烈都已习惯他特立独行的风格,对他的行为视而不见,两人肩并肩向着酒馆走去,岳总管小心翼翼地陪侍在身后。那一天,他的身上也不知留下了多少的伤口,以为自己必死无疑,却万万没有想到,随着一颗灵丹妙药入喉,腐肉生新芽,已至暮年的身体重获新生,甚至更上一层楼,岳总管由此明白了所谓的道宗仙丹可不是那些装神弄鬼的方士所能练就出来的,对沈飞的敬仰油然而生。因此,更加小心伺候,将沈飞当成神仙那样供奉。
沈飞和拓跋烈并肩向前,堪堪跨过门扉的时候,天地之间忽然掀起一阵冷风,毒辣的日光被什么描述不清具体样子的生物遮蔽了一角。众人纷纷抬头,看到六只长着翅膀的狼兽由九天之上快速逼近了,吓得连连后退。
“若雪,别闹了!”
却是那六只狼兽组成“人”字阵型向着地面极速俯冲,在冲刺的过程中,互相之间的位置、距离始终不变,像是一个六合一的整体,头是头,尾是尾,快速下行,由此带起凛冽的风,导致气流的极速颤动。
酒馆里的人吓得连连后退,感觉那东西就要迎面撞过来了,却在最后关头,在距离地面不足三米的地方,狼兽们几乎同时大力地挥动一次翅膀,以不可思议的方式掀起一阵逆流的风,由此稳住身形,使得预想中的碰撞并没有出现。
“呼!”人们刚要松一口气,又蓦然想起了狼兽们巨大的犬牙和锋利的脚爪,吓得萎靡在地。比他们还惨的是拴在院子外面的马匹,感受到顶尖猎食者的气息,马厩里的马匹纷纷受惊,发狂暴走,努力挣脱束缚,本就不算牢固的木桩在它们奋力的扭动下频频晃动,木屑掉落,看起来随时可能坍塌。
纳兰若雪坐在头狼的背脊上,像是一个从恶作剧中获得喜悦的孩子,捂着肚皮呵呵地笑。酒馆里的人这才发现,原来还有一名清新脱俗的少女坐在当先那只狼兽的背脊上。少女身材欣长、面容多娇,皮肤光滑细腻,看起来绝非寻常女子。
“又胡闹!”沈飞拉住了若雪的手,在众人充满艳羡的目光下施施然地走来,人们恍然若失,对沈飞的身份更感兴趣。不仅得到皇族中人的尊敬,还能受到狼族少女的青睐,面前之人必定不同凡响。
却就在此时,道路西侧的林木忽然之间剧烈的晃动起来,从林木的后面传来沉重呼吸的声音,似乎有一只巨大的生物正趴伏在树林的背面伺机而动。
“到底是怎么回事。”酒馆里的人再也忍耐不住心中的恐惧,懂得武艺的随从们纷纷上前,抽出兵器守卫商主。早已坐下的楚邪看到他们如此模样,不屑地笑了一声,一边笑,还一边摇头,就好像在说:多大点事啊,把你们吓成这个样子。
在场的不乏武功高手,听到楚邪肆意嘲笑的声音纷纷怒目而斥。楚邪毫不在意,眯起眼睛反瞪过来,其中蕴涵着的凌厉光芒逼迫得众人不得不收回目光,重新望向林影之中。却是道旁的树丛骤然间剧烈晃动起来,一只面目狰狞的狼兽从林影之中跃出,足有两米高度、鹿角巨大的成年雄性麋鹿被它叼在嘴里,如同提起一只小鸡子一般轻松随意。狼兽的左前腿应该是有些毛病,始终蜷缩着但并不影响它的英武,后肢有力,胸前留有着十字形的伤疤,背脊上的兽毛有力的收缩与舒张,不断变化着形态,如同燃烧着的火焰。眼睛又细又长,目光凛冽,睥睨地看待场中的一切。
这只新到来的狼兽看起来比之前那六个长着翅膀的凶猛很多,满嘴恶臭隔着十几米远都闻得到,目光冰冷的滑行,像是在搜索着什么。忽然之间确定了目标,叼着尚有余温的麋鹿尸体腾跃而起。
它虽为残废,但行动并不迟缓,移动速度很快,一步跨过数十米距离,直接来到了近处,吓得众人抽刀护卫,背靠背聚缩成一团,却并不是来找他们的,而是来到六只有翅狼兽的对面,在领头的那一只独眼、独翅的狼兽面前匍匐下来,将口中的猎物敬献出去。
众人这才明白了它们之间的主从关系,又是惊奇,又是赞叹。却是那名身穿青衣的年轻人忽然间开口说道:“去路边等着吧,不要吓到了别人。”随着沈飞一声号令,接受了体型最大的狼兽所贡献食物的独眼狼王如听话的小狗那样,乖乖地向着远处的林木兴趣,体型最大的狼兽全程含着到嘴的猎物却不敢分毫染指地跟随,另外五头狼兽更不必说,恭敬随从,像是手下的马仔。众人这才明白过来,原来青衣少年才是真正的狼王,是地位最高者,对他的身份进一步感到好奇。
世上等级固化,一物降一物,然而并没有什么不好,因为只有在绝对等级的制约下,世间万物才能够有条不紊地高速运转,顺畅入流。
明眼人都能看出,身材巨大但不会飞行的狼兽地位高于其他五只会飞的狼兽,低于独眼狼王,独眼狼王又臣服于连皇室都不得不尊敬的年轻人,事物有序,从善如流,因此不会有纷争,也不会有矛盾,遇到问题的时候一致对外,杀伐果断,无人敢欺。
非常一致的,在场的所有目光全部落在沈飞的身上,上下打量,似乎想要从他的**里挖出金子和银子。众人之所以有这样的表现,是因为种种迹象表明,这个短发向天的男人非常非常的不简单!
——要想获得他人的尊重,先要拥有值得他人敬畏的实力,这是任何时代下不变的真理。
拓跋烈与沈飞接触了将近四个月,对沈飞的态度变化大致可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也就是刚开始见面的时候,态度傲慢,略有不屑。这是因为沈飞虽然在和他交手的时候表现出了一定的不凡之处,但并没有完全展露实力,所有拓跋烈并不认可他;第二阶段,逐步认可的阶段;这是在拓跋烈见识了沈飞在擂台上的连番恶战,又与他深入交谈,交换观点之后形成的态度;第三阶段,彻底认可阶段。随着与沈飞结盟,拓跋烈将越来越多切身相关的事情交给沈飞去做,沈飞不仅能完成得非常完美,而且凡事想在他的前面,未雨绸缪,以至于拓跋烈彻底认可了沈飞的存在,信服于他;第四阶段,怀疑迷茫的阶段。沈飞能力过强,让拓跋烈感觉完全超出了控制,因此产生了怀疑和迷茫;第五阶段,也是最后一个阶段,那便是彻底交心,完全托付的阶段。经历了将军府的事件,拓跋烈深刻意识到没有沈飞的帮助完全没有可能在皇位争夺战中胜出,因此彻底信服,完全地依赖于他,不再考虑那些闲七杂八的无聊事情,心甘情愿地在成功之后与沈飞分享胜利的果实。
两人接触的时间虽然不长,但从相知到相交的这五个阶段充分描绘出了一个人能够充分获取他人信任的全景,而所有的这些,支撑在背后的只有两个字,那便是“实力”!唯有实力,别人望尘莫及的实力,是得到他人尊重的支撑,别无其他。
无论七小、还是拓跋烈,甚至楚邪,他们会汇聚在沈飞的身边,都是因为沈飞与他们其中的每一个相比实力都更加强大,心思更加缜密,与沈飞结盟,只赚不亏,仅此而已!弱肉强食的世界,一直弱小只会沦为食粮,只有不断变强一条路才是成为主宰者的唯一途径。
终于并肩走入了酒楼,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的波折是在场的所有人都无法想到的,其实这些事情在沈飞看来并没有什么,但是在普通人眼中,在他们眼中,其中的每一件事都足以震撼他们的心灵。
并肩进入客栈,沈飞、拓跋烈、楚邪、纳兰若雪,四个人占据了一张本来可以容纳很多人共同用餐的桌子,不觉得有什么不妥之处。
“金陵到帝都总共一千三百里路程,前路漫漫,不知藏着多少凶险,咱们需要快速赶路才行,原地修整一个时辰,一个时辰之后准时上路,争取在天黑之前,再走出二十里路来。”落座之后,沈飞对拓跋烈道。
后者应道:“沈道尊所言极是,整整一千三百里路程,不知藏着多少凶险,全要仰仗沈道尊庇护了。”
“放心吧,沈某就算拼了命也会护得殿下周全的。”言毕,望向四周,见敞院开阔,桌椅十张,人满为患,点点头道,“听王林说,这家酒馆是他名下的产业,由他的亲信管理。”
“哦?有这样的事情?”拓跋烈倒是惊奇,毕竟王林贵为将军,怎么说,开张营业的酒馆都应该富丽堂皇才对,可这家的酒馆破破烂烂的,看起来非但不气派,甚至可以说是简陋。
“殿下有所不知,此地为连通帝都和金陵的主干道,紧邻南通,是来往商户、行旅的必经之路,不需要特别奢华气派,东西也可以卖出很好的价钱,而且不愁客源,王林便是看中了这一点,命令手下驱逐了方圆三十里的商户,独享此地的资源开了一家酒馆,每年赚到的银子比他做城主的俸禄还要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