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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切.....”
穿着一身麻衣,衣服敞着前襟,闫明睡意朦胧的从帐篷里面走出来,可能是因为昼夜温差过大,一阵凉风吹来,让他忍不住打了一个哈切。
跑出了十多步找了一个避风的地方,撩起衣摆,痛痛快快的放起了水来,一边防水一边还在不断的抱怨着。
“乃奶的,该死的老天,该死的老头子,该死的天道教,都是一群混蛋,小爷好好一个世家子弟,现在居然沦落到这个地步,和一群粗鄙的低贱之人混在一起,每天还要担惊受怕,生怕下一个就死在战场上,早知如此,老老实实在家中呆着,也不会变成现在这样。”
说起来,也难怪闫明会不断如此抱怨,闫明老家在山南道梁州,在梁州,闫家也算一个不大不小的世家,在当地也算颇具名望的家族,可惜的是,相比其他世家大族,闫家有一个极为显著的劣势,那就是人丁稀少,根据华夏文化传承,子孙繁衍对于天下任何一个家庭都是头等大事,而闫家虽然家族显赫,却连着几代子嗣稀少,到了闫明这一代,直系子弟居然不足十人。
而闫明上面虽然还有一个哥哥,可他的哥哥却从小体弱多病,这就让闫明顺利成章的成了家族的第一继承人了,如果换了其他家族,有这种好事,恐怕当事人做梦都要笑出声了,可对于闫明来说,这却是世间最大的痛苦,他这一辈子最希望做的事情就是观花赏景,一辈子留恋花丛。
当然了他的这个观花,观赏的可不是什么盛开的鲜花,而是美人花。
为了这种事情,闫家家主,也就是闫明的老爹不知道想了多少办法,可却毫无办法,闫明依然如故。
仅仅这样也就算了,反正闫家家大业大,只要闫明不是过分败家,闫家的产业足够他几辈子的想用,可在不久前,闫家家主终于无法忍耐闫明了。
根本的原因就在于段简在杭州举行的那场‘花魁大赛’,这种盛世,对于正经人家的人来说,可能是一场笑话,可对于闫明这种花丛浪子来说,那就像是饕鬄碰到了美味,苍蝇见到了臭鸡蛋一样,无论如何,是要前来一堵盛况的。
为了这件事,闫明被他老爹给打得十天下不了床,关在祠堂里饿了三天三夜,可还是没有打消他的决定。
最后还是他老娘看着闫明快要不行了,偷偷将他从祠堂里面给放了出来。
一路东来,闫明终于见到了这场盛会,大开眼界之下,更是增加了他无拘无束畅游天下的打算。
就这么,先是在杭州城玩了几个月,后来更是到了苏州城这个江南异常富庶的地方玩了一段时间。
虽然闫家是世家大族,可这次闫明毕竟是偷偷跑出来的,出来的时候,他老娘给了他一些钱财,还不少,可再多的钱财又怎能让他如此肆无忌惮的花销,要知道那青楼里面的女子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想尽办法的都会从那的腰包中炸出钱财来。
很快,逍遥没多久的闫明不仅身上的钱财花的一文不剩,还欠了青楼许多银钱,青楼中,有钱的是大爷,没钱你连龟奴都不如,曾经作为上宾被接待的闫明,一下子成了龟孙,不仅被青楼的人狠狠的恶揍了一顿,还被送到了衙门,关进了牢房。
在牢房中,闫明终于尝到了什么叫做人间疾苦,幸好,牢房中都是一些直男,没有让闫明捡肥皂。
就在闫明想尽办法想要让人向他家中传递消息,前来拯救他的时候,天道教叛乱了,对于朝廷来说,这些牢房中的人都是罪犯,可对于天道教那些叛军来说,这些都是优质的兵源。
眨眼间,闫明从一个阶下囚,又成了天道教叛军中的一员,人生的奇妙之处,恐怕也就在此处了。
闫明虽然身份低微,可从小世家大族的传承和教导让他很快即融入了其中,对上司溜须拍马,在加上他又识文断字,很快,闫明在叛军中的地位就有所上升,最后混了一个管理后勤的小头领。
言归正传
就在闫明防水放的痛快的时候,迷迷瞪瞪的他突然发现了一件怪异的事情,就看到原本漆黑一片的地方,突然变得亮堂起来,一开始,他还以为是天亮了,可马上,他就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忍不住看了一圈之后,终于知道,这怪异的根源来自天上。
“啊........”
抬头一看,闫明诧异的眼珠子都快到在原本漆黑一片的天空上,突然多了一个不大的火球。
和太阳比起来这个火球肯定是要小得多,可他却距离地面非常的近,近的让闫明仿佛能够探手就碰到他一样。
“这.......这...这是什么东西,莫非是神仙降临了不成。”
惊恐之下,闫明脑子里禁不住露出了各种怪异的想法。
只是,很快闫明就发现,天上的大火球在快速的移动着,从他的头顶向南飞去,而南方不远处,正是扬州城的方向。
发现了这个情况之后,闫明并没有告诉别人,自己悄悄的跟着大火球向南跑去。
按理来说,大晚上的,军营之中应该有人守夜才是,可天道教这些人原本就是一群放下农具的农夫而已,在加上这城北方向,本来就不是叛军的主营,所以,原本守夜的叛军士兵都躲在暗处呼呼大睡着,这也给了闫明一个机会。
跟着大火球跑了两里地后,扬州城的城墙就出现在他们眼中,只是,让他有些奇怪的是,在这段时间里,他发现天上的大火球像是喝醉酒了一样,忽高忽低,甚至时不时的还能够听到上面传来一阵阵的叫喊声。
当大火球快要临近扬州城的时候,大火球突然快速的落了下来,眼看大火球就要和城墙撞击到一起的时候,一个黑影从天而降,可惜的是,他没有落到城头,而是插着城墙,落到了城外。
看着这一幕,闫明急忙冲了过去,借着城头微弱的火光,看到,那从天而降的东西不是其他,而是一个人,还是一个看起来年纪不大的青年,可惜的是,这个青年从天而降之后,不知道是摔死了还是摔昏了,此时紧闭双眼,面色惨白。
看到这个青年之后,不知道怎么的闫明感到有些面熟,此时,他听到扬州城头发生了一阵叫喊声和咆哮声,焦急之下,也顾不得其他了,将那从天而降的青年背了起来,快步向叛军大营跑去。闫明却没有想到,就是这一个意外的举动,救了他一条命,也让他在将来成为了连他自己都想不到的大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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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城中,狄仁杰和董浩之甚至于所有扬州城的大人物,在半夜时分全部全部被紧急唤醒了,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有妖怪从天而降扬州城。
“孟忠,到底是怎么回事,传令的人说的不清不楚,什么妖物,什么鬼魅,简直一派胡言,大战在即,这不是动摇军心吗?”董浩之坐在那里,脸上怒气冲冲的向孟忠问道。
听到董浩之的问话,孟忠也是满脸疑惑和苦笑,无奈的说道“回禀使君,这件事某也不知道,某也是刚刚被人唤醒而已,只是听将士们说,刚才半夜之时,天上突然出现了一个大火球,而这个大火球到了城头之后,不知道怎么的,突然坏了,从里面掉下了几个人,那些人非常彪悍,耗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将他们给抓住,只是,他们却说他们不是妖怪,而是有要事前来商谈,无奈之下,只能请使君和狄御史亲自前来了。”
孟忠的话一说完,狄仁杰和董浩之忍不住惊讶的对视了一眼,从对方的眼中都能够看出一丝诧异。
要说古代的士大夫并不是都迷信鬼神的,更多的人信奉的还是‘子不语,乱力怪神’的道理,甚至活的越久,他们对于鬼神之说越是不信。
可孟忠这番话却让他们感受到,这件事肯定是真的,毕竟孟忠没有必要在他们面前撒谎,因此,两人心中同时涌现一个念头“难道,这世上真的有鬼神不成。”
就在他们诧异之时,一群侍卫押解着三个人走了进来,看到这些人之后,狄仁杰等人就是一惊,原来,这些人身上穿着一些与众不同的衣服,头上也带着一个怪异的像是头盔却又有所不同的东西。
“你等是什么东西,为什么会出现在扬州城,还有你们是不是天道教的叛军。”狄仁杰询问道。
虽然有些怀疑这些人是鬼怪,可狄仁杰更想知道他们究竟是不是天道教叛军派来的奸细,或者是天道教使用的某种妖术。
听到狄仁杰的讯问,就看到三个怪异之人其中一个伸手摘下头上的头盔,露出了脸孔。
然后猛地跪在地上,向狄仁杰哭喊道“狄御史,您快点救救我家郎君吧,郎君他刚刚在降落的时候,不小心摔下了城头,现在生死不知呀!”
看着摘下头盔的那张脸孔,狄仁杰感到有些眼熟,正在回想是在什么时候见到这个人的时候,就听到了这番话,看着那激动的哭喊之人,狄仁杰疑惑的问道“你认识某不成,还有你家郎君是何人,你们怎么从天上掉下来的。”
“回禀狄御史,某是周兴,曾经长安县捕头周刀,我家郎君就是您的弟子,段简,段不凡呀!”
“什么,你说什么,你是长安县捕头,还有,不凡怎么来的,他现在在哪里,快快带他来见我。”听到周兴这番话,狄仁杰一改先前稳重的气势,猛的从案几后站起来,焦急的问道。
“呜呜呜,郎君,郎君在刚才热气球入城的时候,从热气球上面掉下去了,现在就在城外,也不知道郎君究竟怎么样了。”这次说话的是苏婉儿,想着段简从那么高的热气球上面掉下去,恐怕凶多吉少了,苏婉儿再也忍不住的痛苦起来。
“找,快点去找,孟忠,带人出城去,无论如何也要将不凡给我找回来,生要见人,死........反正无论如何,某都要他好好的,你知道了。”狄仁杰急怒的说道。
看着狄仁杰那焦急的样子,无论孟忠还是董浩之都明白,那掉下去的人肯定和狄仁杰关系极为密切,情急之下,也顾不得询问其他的事情了,只能领命而去。
如果没有闫明横插一杠子的话,他们可能真的就将段简给就回去了,可谁能够想到,居然会有闫明这种极为奇葩之人,结果显而易见,无论他们如何搜索,从热气球上面落下来的段简,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连一根毫毛都没有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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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昏沉沉,朦朦胧胧
段简即感觉自己像是在做梦,又感觉这仿佛是真实的存在一般,他仿佛又回到了后世,在商场上驰诧风云,战无不胜,又仿佛身处于梦幻中,变成了曾经历史上的段简一般,一辈子碌碌无为,被来俊臣这个酷吏抢夺了娇妻美妾,给自己带了无数顶绿帽子后,自己只能孤独的蜷缩在暗室中,默默哭泣。
在这种变幻多端的环境中,段简也感到自己面前出现了不少的脸孔,这些人和他说这话,可他却一个字都听不清楚,仿佛距离他非常遥远一般。
直到某一刻,不知道怎么回事,他突然感到身上有了一种刺痛后,在这种痛苦下,他猛的惊醒了过来。
“啊..........啊.........”
惊醒之后,段简就感到自己仿佛被一群大象在身上踩了无数遍一样,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痛的地方,不仅如此,在那种痛苦中,还夹杂着一股股仿佛蚂蚁攀爬一样的麻痒,那种滋味,让段简恨不得用脑袋狠狠的撞墙,可惜的是,无论多么痛苦或麻痒,他却只能硬挺着,因为,他浑身上下像是被抽空了一般,没有一点力气,就连呼吸的时候稍微重一点,都感觉像是跑了十公里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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