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四章临阵磨枪
崔洪也笑了:“可不是吗?你们兄弟当时和一群室韦蛮人在一起,皮肤都很粗粝,要不是赵先生和魏先生谈吐不俗,见识不凡,我真怀疑你们是蛮子呐!哈哈哈!”
齐九娘很好,她急忙问道:“崔管事,你给我讲讲,当时他们几个是怎么和你认识的?”
崔洪笑呵呵的开始讲述和兄弟几个认识的过程,曹德舜、齐九娘、翟小山和庞旭都听得津津有味。
当讲到海遇袭的时候,齐九娘忍不住惊呼出声:“啊!这么惊险啊!安大郎有这么厉害吗?平时看他没心没肺的样子,真没想到他还是个杀神呢!”
翟小山插话道:“安教官是这么厉害,在护卫队进行肉搏训练的时候,他一个人手持一根长木棍,把十几个护卫都打得嗷嗷直叫,后来全打趴下了。”
庞旭也像小鸡啄米一样连连点头:“翟队长说得不错,安教官确实是厉害。他一个人空手对付鲍里斯和杜大雷,把他们打得屁滚尿流的。”
大家都哈哈大笑起来,过了一会,那喆感慨万千:
“崔老哥,时间过得真快啊!一转眼一年过去了。当时要不是你收留我们兄弟,我们很有可能还在北方流浪呢。我们兄弟能开创出今天的局面,真要好好谢谢你啊!”
崔洪摇摇头:“这点小事不值一提,主要还是你们兄弟都十分惊才绝艳,换了任何人,都会想办法招揽你们的。我当时的想法,是想为我们崔家招揽几个得力的人手罢了,确实是没安什么好心啊!”
大家说笑了一会,崔洪开始向曹德舜和崔道述汇报起联合商铺的情况来。
那喆百无聊赖的坐在一边,看着昏昏欲睡的翟小山和庞旭,还有噘着嘴的齐九娘,开口说道:
“你们谈生意吧,我们反正听不懂,出去继续逛街。”
齐九娘拉着崔道述的袖子撒娇:“公子,奴家想去商铺的二楼开开眼界,那里都是女子,应该没有什么事情,你看行不行啊?”
崔道述点头说道:“你去吧,我们还要谈很长时间呢,如果看什么东西,买下来。”
齐九娘笑着说道:“公子,你忘了,这些东西在金陵城是稀罕物件,可朐山岛的超市都有啊。我是想去看看,并不想买东西。”
崔道述一拍脑门:“我确实糊涂了,那你去看看吧。有事你招呼护卫。”
庞旭急忙说道:“家主请放心,我们会保护好九娘的。”
那喆拍拍庞旭的肩膀:“你傻啊,二楼男人是不去的,你想去,割了小鸡*。”
齐九娘捂着嘴一个劲的笑着,庞旭有些尴尬,他挠挠脑袋,“那先生,我可不想割那玩意。我化妆成女子行不?反正在朐山岛,我们也受过化妆训练。我装扮成女子,保证别人看不出来。”
那喆气得踹了他一脚,“赶紧滚蛋,别让我再看到你。你如果化妆成女子,会恶心死人的。我连隔夜饭都会吐出来。”
庞旭马落荒而逃,临走时大喊道:“那先生,我这去化妆,然后去韩府找秦弱兰,恶心死她,你不用担心被方菊娘打死了,哈哈哈!”
屋子里面的人都哈哈大笑,那喆也气得乐了,追着庞旭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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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大家回到了曹府,都累得不想动弹了,只有齐九娘兴致勃勃的翻看着一大堆购物成果,在曹府的大堂里面跑来跑去。
那喆斜躺在矮榻面,一边喝着茶水,一边感慨道:“我说老七啊,女人和男人是不一样啊!她逛了一天,怎么还这么精力充沛啊?”
崔道述无奈的摇摇头:“别管她,这个女子是疯疯癫癫的。杜大雷这个混球,除了怕傅红玉,是怕她。我是真拿她没有办法啊!”
曹德舜在旁边笑呵呵的看着,也不说话。
这时,一个曹府的管事走进来,施礼后说道:“家主,徐侍郎来了,已经进了大门。”
大家急忙站起来,一起出去迎接徐铉。
齐九娘见状,乖乖的回自己的房间了。
大家刚走出大堂,见徐铉慢慢悠悠的走过来,后面还跟着舒雅。
大家见礼后,曹德舜把两人请进了大堂。
众人落座后,曹府的侍女奉了茶水。
徐铉开口说道:“各位,陛下知道了崔公子和齐九娘已经来到了金陵城,你们明天一起进宫吧。”
大家都十分诧异,崔道述和齐九娘昨天才来到了曹府,李煜怎么这么快知道了?
曹德舜暗暗想到,难道是自己家里出了奸细?那喆和崔道述也有这个想法,他们都看着曹德舜。
舒雅笑着说道:“你们不用惊异,皇家的近卫也不都是酒囊饭袋。金陵城里的大事小情,瞒不过他们的眼线。所以今天陛下知道了,皇后也很想念齐九娘,让崔公子和她一起进宫,说还想听听齐九娘的演唱呢。”
大家这才松了一口气,不是曹府出了奸细好。
那喆笑着问道:“舒雅大才子,你今天怎么有空,来曹府了?”
舒雅无奈的说道:“我官居礼部郎,徐侍郎是我的顶头司,官有差遣,我不敢不来啊。”
大家都笑了,徐铉捋着胡须说道:“舒郎,你这昧着良心说话了。我出宫之时,你非要跟着本官,说要来曹府见见那先生和崔公子。现在怎么成了我差遣你来了呢?”
大家说笑了一会,徐铉说道:“那先生,陛下看了你写的,对这首词赞不绝口。还说你的字体飘逸秀美,直追二王,开创了一种书体的先河,如果稍加完善,可以称的是大家了。”
那喆摇摇头:“陛下过誉了,我没有那么厉害,是闲着没事的时候涂鸦几笔罢了,谈不大家的。”
舒雅不赞同他的话,“那先生,我从小苦练书法,可决对达不到你的境界,你不用太谦虚了。徐侍郎也是大行家,在江南可以说是书家第一了,他也对你的字体推崇备至。”
徐铉接话道:“不错,那先生的字体确实是令人眼界大开,书风遒媚、秀逸,结体严整、笔法圆熟,风骨神韵直追王羲之,是不可多得的佳作。故此陛下见猎心喜,想当面和你交流一番。”
舒雅也说道:“那先生,你现在能不能马写点字出来?让侍郎和我观摩一番?”
那喆有些心虚,李煜可是书法大家啊!
李煜不仅擅长诗词,在书画方面也颇有造诣。李煜曾考证过拨镫法的渊源,并总结为“擫、押、钩、揭、抵、拒、导、送”七种技艺。
李煜擅长行书,多以颤笔行,线条遒劲,有如寒松霜竹,世称“金错刀”;又喜写大字,以卷帛为笔,挥洒如意,世称“撮襟书”。李煜曾出示南唐秘府所藏的书法作品,命徐铉刻成,被评为“法帖之祖”。
那喆只好硬着头皮说道:“徐侍郎,舒郎,我明天进宫之后,会尽力写出一些令陛下满意的字来,你们今天把我当个屁放了吧,我现在回去练字,告辞了。”
说完之后,他落荒而逃,急匆匆的跑了,头也不回。
徐铉和舒雅乐不可支,都嘲笑起他来。
那喆跑回自己居住的院子,长出一口气。
这些人,实在是太难缠了!幸亏老子跑的快,不然一会非得被他们折磨死!
他进了屋子,大声喊道:“小狸奴,快出来,给我准备笔墨纸砚,哥哥我要练字啦。”
狸奴闻声放下手里的活计,从里屋跑了出来。
“公子,您想要我去做什么?”
那喆一屁股坐下来,然后说道:“给我准备房四宝,哥哥要练字。”
狸奴很好,她从来没有看过那喆写字,不知道他今天发什么神经,竟然要练字。
那喆见狸奴一脸诧异的表情,得意洋洋的说道:“小狸奴,明天哥哥要进皇宫。你们的皇帝陛下很欣赏我写的字,非要我给他写几张。我现在要练习一番,免得明天丢丑。”
狸奴小心翼翼的问道:“公子,您真要写字吗?天太晚了,您能看清楚吗?”
那喆摸摸她的小脑袋,然后笑着说道:“当然了,我今天晚要好好练一练,俗话说‘临阵磨枪,不快也光’嘛。屋子里面黑不是问题,你去多点几根蜡烛,我一会要写字。”
狸奴点点头:“公子稍等,我这去取来。”
然后她出了屋子,那喆开始闭目养神,不知不觉睡着了。
过了一会,那喆感觉有人在推自己。他睁开眼睛,看见狸奴的小脑袋在面前。
“公子,笔墨纸砚都拿来了,您不是要写字吗?”
那喆强打精神,晃晃脑袋,挣扎着站起来,走到了桌案旁边。
狸奴已经点起了几根蜡烛,桌案面铺好了好的纸张,墨已经磨好了,旁边悬挂着几支大小不一的毛笔。
那喆选了一支笔,饱蘸浓墨,开始书写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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