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岁月离开之后,古有生也与蟒蚺分开,独自探访喀则城。
岁月和蟒蚺关于血脉的争论,让他更加确定岁月心里面藏着一个人。
虽然早在岁月带着魏不二刚从异界返回青疆的时候,就已经出现了苗头,但没想到的是时间过去了这么久,两个人分别了这么久,这火苗却越烧越旺了。
他有点嫉妒他。
作为一个从拥有更开放、更先进文明的世界穿越而来的现代人,他虽然处境尴尬又艰难,但毕竟拥有宏然证道系统加持。
如果能利用好,谁也不敢保证他不会一飞冲天。
倘使这件事发生在原来世界的小说里,他肯定是天选之子,是当仁不让的主角。
主角喜欢的女人,难道不应该与主角双宿双飞么。
但在城里溜达一会儿之后,他渐渐清醒过来。
现实远比小说中残酷,一个连活着都要勉力维持的人,有什么资格去追求一些奢侈的东西。比如爱情。
他加快了脚步。
他得尽快找到喀则古城有关的线索。
这是系统交给他的任务,也是岁月来到喀则的重要目的。
白天的喀则城就要热闹多了。也显得不那么紧张。
寻常的角族人都从尖顶的,圆顶的建筑里走了出来。
在建筑间的空间上,匆忙的,悠闲的来来往往。
巡逻的卫兵虽然还有,但也被人群吞没了。
尤其是在城市中心,专门经营各种买卖的聚商街里,角族人要更多。
几十排的圆顶建筑整整齐齐摆布,都是店铺。
有卖武器的,卖角纹环的,卖功法法术的,卖阵法道具的,卖书籍资料的。
有些记载过往的资料中,或许会提到喀则古城。
有些买卖人见多识广,或许会听说过什么。
所以这里是古有生探访的重点。
他用了大半个上午,几乎将每一个商铺都探访一遍,却没有任何收获。
看来喀则古城的故事早就被人遗忘——这个任务奖励不多,难度却很大。
这个时候,岁月应该从统领塔出来了吧。
他非常失望,但也只能往回返去。
在将要离开聚商街的时候,他看见一个枯瘦嶙峋、面色发青的角族小男孩儿从聚商街最外侧的商铺门口跌跌撞撞出来。
小男孩儿长着六只胳膊,四只脚,胳膊和腿脚也有些发青。
每个胳膊上又生出一个铲状手掌的手掌。
脚掌则有点像锄头。
古有生认得出来,这是掘地族人。
角族支系种族中最底层的一种。
(二)
“求求您,就把它卖给我吧。”
掘地族小男孩儿身子半朝后倾,四只脚使劲儿扒住地面,苦苦哀求。
他的身后有一个秃角,不停地往外推他,
“你差得太多了。没法儿卖。”
“我可以写欠条——等我成了青角就还给你。”
“你真的以为有了这个角纹环,你就可以变成青角么。”秃角说道:”别做梦了,傻瓜。你知道你们掘地族人发角的概率是多少?一万个里面都不会有一个。”
发角,古有生听过这个说法——这是秃角成为青角的最关键的一环。
只有年幼的秃角可以通过角纹环做到发角,掌控罡气,踏上角族人的修行长生之旅。
这是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掘地族小男孩儿。
没有修行的天赋,却要做不切实际地尝试。
天底下,每天都会发生这样的事。
他打算离开。
这个时候,秃角商人猛地用力一推,把小男孩儿推出去三丈远,在地上踉踉跄跄几步,打了个滚儿。
“不要影响我家做生意。要不然打断你的腿——四条全打断。”
他说完,很快返回商铺里面。
小男孩儿望着商铺门口,两行眼泪顺着眼角一下子就滚了去。
他嚎啕大哭起来,哭得撕心裂肺。
假使一个的父母离世,哭到这个程度也就差不多了。
古有生忽然感兴趣了。
他走过去,问这个哭得稀里哗啦的丑家伙:“你怎么哭得这么伤心?”
“我,我不想死。”
小男孩儿哽咽地说道:“我要照顾奶奶和妈妈——她们都生病了。我还要照顾小毛。”
“小毛是谁?”
“我的妹妹,她五岁了。”
“你爸爸呢?”
“挖地道的时候被埋了。”
不用再问。
古有生已经知道,他的爷爷肯定也不在人世了。否则,怎么会让这样瘦小的孩子成为家里的顶梁柱。
“你叫什么名字。”
“大毛。”
“你不会死的。”古有生道,“只是不能变得很厉害。”
“我活不了多久啦,”大毛哭得睁不开眼睛,泪水和泥垢混在了一起,“我得了青骨病。”
(三)
古有生一下子全明白了。
青骨病是角族人独有的遗传病。
越是接近底层的支系种族,越容易患上青骨病。
青骨病大多在幼年时候发病,表现就是骨头发青,越来越青,到了二十多岁的时候,骨头就会变成一滩青灰,人也就死了。
青骨病没法儿治,吃药也只能延缓发作。
但如果能在骨头化成一团青灰之前,发角成功,成为一名青角,青骨病就会得到很大程度的缓解。
随着修为渐渐升高,甚至有彻底治愈的可能性。
古有生心里头一动,说道:“小家伙,把你家里的情况告诉我好不好。”
大毛正需要一个倾诉的对象,就把自己的家的事情一下子都倒了出来——
十几年前,喀则城还在建设中,与塔尔木城和罗泊城的联结阵法也在打地基。
因为占卜族预测大战不久就要来到,角族人决定加快工程的进度,就往喀则城紧急调度了一万多掘地族人。
大毛一家人就是那个时候来到喀城。
三年之后,大毛和小毛相继出生。
又过了几年,爷爷和爸爸在一次地道塌方事故中同时离世。
为了养活一家人,奶奶和妈妈接班去地道挖土,又要照顾大毛和小毛,在过度劳累下也相继病倒了。
好在大毛渐渐长大,可以去工地做工,一家人勉力支撑下来。
直到几个月前,大毛发现自己的胳膊渐渐发青。
他偷偷去看医生,才知道自己得了青骨病。
最怕的不是自己会死,而是奶奶、妈妈和小毛没有人照顾了。
可怜的小家伙,暗地里不知道哭了多少回。
假如他的奶奶和妈妈知道这件事,一定也会难过的要死。
如果他有一天真的死了,他的家也要崩溃了罢。
古有生听了他的故事,不由地联想到了自己。
大毛想活下来,照顾家人。
他也想活下回来,回到自己的世界。他不属于这里。
他不是一个爱心泛滥的人,但这个时候却生出了一念头——他要帮帮大毛,让他好好地活下来。
(四)
剩下来的时间,古有生就带着大毛,去商铺里买了上品的角纹环,这样一来,他发角的几率就高的多了。
还带着大毛去看了角族的医生,买了对症的好药,让他发病的时间又可以延后几年。
最后,又去探望大毛的奶奶和母亲——那是几百人几着住的圆顶建筑。
大毛一家分到了小小的一间房。
大毛没有骗他,她们都得了不轻的病,个个面黄肌瘦的,躺在床上不停地感谢他。
大毛手里紧紧抱着角纹环,激动地全身发抖,不停往下掉眼泪。
忙完这些事,一整天就这么过去了。
古有生觉得自己虽然没有找到半点关于喀则古城的线索,但心情倒还不错。
离开大毛家之后,他才想起一件重要的事,匆匆忙忙赶往统领府——岁月昨晚就说了,让所有人在昨天驻地的大厅里等她。
可是他却消失了一整天。
“大哥哥,”身后传来大毛的声音:“你等一等。”
古有生停下来,转身看他。
大毛从脖子上解下来一根细细的红绳子,绳子上串着一块儿皮制碎片。他把绳子和碎片一起递向他,“这个给你。”
他问道:“这是什么。”
“我挖地道的时候捡到的,”大毛说道:“我奶奶说,肯定是个大宝贝——给多少钱都不能换的。”
他笑道:“那你为什么给我。”
“大哥哥你就拿着吧。”
古有生摇了摇头,正要说他不需要。
但大毛已经把碎片塞进他手里。
(五)
古有生的耳边立刻响起了冰冷的机械音——
“得到血祭族人皮肤碎片一枚,解锁喀则古城一段往事。”
机械音接着说道:“三百万年前,来自上古的血祭族文明,在永恒战争中被毁灭。喀则古城是血祭族的遗产,毁灭者是和玛文明,是古代神族之一。”
“血色祭坛是喀则古城的核心,祭坛的钥匙被和玛族带走,又被叛逆偷窃,如今已渺无行踪。”
“血祭族的女王艾达在弥留之际,向和玛文明投去了恶毒的诅咒——古神的荣光会一点一点衰落,血脉将越来越斑驳低贱,生存的土壤会支离破碎,和玛文明的后代将不得不流离失所,四处漂泊,无处安放。”
“而他们最后的希望,将在一对异族恋人和一个混血儿手中被毁灭。”
“喀则古城在沉睡中苏醒,又在苏醒中沉睡。再一次苏醒很快就要到来。支配整个世界的力量就藏在血色祭坛之中,等待有缘人的开启——入场券就是血祭族人的皮肤碎片。”
“你接到一个崭新的支线任务——在喀则古城苏醒之时,进入古城之中。”
“任务奖励……”
他收下了碎片,一遍又一遍地听着机械音的叙述。
一条条线索相互纠缠起来。
血祭族女王的诅咒,婊子的诅咒。
血脉越来越斑驳低贱。
生存的土壤支离玻碎。
后辈流离失所,四处飘荡。
他恍然大悟。
原来角族人就是和玛文明的后代。
艾达的诅咒全部应验了。
只剩最后一句——“他们最后的希望,将在一对异族恋人和一个混血儿手中被毁灭。”
他很快打开脑海中的任务面板,一个字一个字地重读自己的主线任务:
角族崛起。
他的脑子像是被闪电击中。
这根本就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