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卷 第一千四百五十章 摇摇欲坠的高危建筑

目录:女剑仙| 作者:避寒潮生| 类别:都市言情

    宁清秋毫无心理压力的就是拍板定下了计都作为他们的引路人。

    因为人家都是这么主动地报名了,至少还是要给个机会啊。

    计都这人给她的观感也是不错,所以——

    他们一行人来到天荒坊市的时候可谓是籍籍无名,压根是没有任何人认识他们是哪根葱哪根蒜,但是在天荒角斗场这么一闹,这走在街道上再也不是因为长相出众气质不凡被其他的人多看两眼,而是因为他们杀出来的赫赫威名。

    是的,也许拾荒者里面比他们杀人杀得多的大有人在,但是含金量那就是完全不一样了。

    就算是宁清秋这一生里面就杀过两个人,那也已经是可以让杀人盈野的狂徒都是对着她战战兢兢丝毫不敢有所冒犯了。

    天荒剑让人眼热,一路走来,宁清秋都是觉得落在她身上,或者说得具体一点落在天荒剑上的眼神几乎是要把这神剑都是给烧得融化掉了一般。

    她嗤笑道:“我说你们拾荒者也实在是太不讲究了,这要不然就是想要抢那就是直接上来,那要不然就是有自知之明知道没资格从我这里把天荒剑带走,那就是应该好好地收敛一下那过于贪婪的神色,看着这真的是让人十分之倒胃口”

    计都这个时候倒是不好说什么,他既是拾荒者里面的一员,所以被人这样的开地图炮那要说是毫无感触那绝对是不可能的,但是要说面对宁清秋直接说自己不满那也不是他可以做到的,因为宁清秋实力强不说,还对他有恩,所以——

    这个时候只能是当自己是个听力障碍的聋子了。

    讪讪的摸了摸鼻子,一脸的神游物外。

    明远倒是劝道:“天荒剑在拾荒者心里面的地位我就算是不能准确的预估也是可以猜测一二的,你看看就连我们对于天荒战场几乎是两眼一抹黑的都是对于天荒剑的传说几乎是耳熟能详,可想而知,天荒剑在这里多么的有市场,这传说中的东西竟然是被你这么得到手,不知道多少人都有想法的你这会儿还在说他们没胆子,要不是你携带杀了荒家两父子的声势,我敢说,这会儿这些人都是直接扑上来了。”

    而且经过一段时间的沉淀,野心家们都是会像是闻到了腥味儿的猫一样全部都是疯狂的聚集过来,一旦是被真的抓到破绽,就算是宁清秋是化神修士也是要吃亏的。

    而且——

    虽然自己和陈玄感分别击杀了虎咆和白面鬼两个金丹修士里面都是数得着的有名有姓的高手,若是平日里面自然是没有人会打他们的主意,但是一旦是牵扯到了天荒剑,那么就是没有人在意多杀两个金丹修士有什么问题了。

    明远百分之百的保证,本来自己和陈玄感的表现也可以说得上是相当的惊艳了,但是有宁清秋的震撼性出场,他们两个大概是已经是被遗忘得一干二净。

    所以——

    真的要是有人想着要从他们队伍里面的薄弱点逐个击破,也就是对自己和陈玄感出手,那明远自然只能是为他们默哀了。

    整个队伍里面,他大概是最弱的那一个,但是明远也不会妄自菲薄,作为黑白学宫的公输院长的关门弟子,明国公府的世子爷,人皇亲自册封的年青一代的领军人物之一,他也绝对是平常修士绝对惹不起也打不赢的存在。

    宁清秋找到一家客栈。

    说实话,能够在天荒坊市里面找到客栈绝对是一件比较稀奇的事儿。

    她有点好奇的看着眼前的危楼,心里面简直是一个大写的卧槽。

    这楼看着绝对是属于高危建筑吧?

    虽然说拾荒者的聚集地貌似是不应该有客栈这样的东西存在,他们都是以天为被地为床,然后就是独来独往的人间孤独客,怎么还会有客栈这样的聚集人气的存在?

    不过这是千机楼的葛三长老友情推荐的,就连地头蛇计都都说这是个下脚的好地方,所以宁清秋他们就是来到了这里。

    但是亲眼看到这个摇摇欲坠的楼,宁清秋的脸色就是有点不美妙了。

    眼刀子就是剜过去,把计都的脸色都是看得有点煞白。

    男人脸颊的肌肉都是微微抽动,下意识的就是想要后退,毕竟荒罗睺那死不瞑目的模样还在眼前栩栩如生呢。

    “这怎么了吗?”

    嗓子都是有点发紧也发抖的那种。

    “没有啊。”宁清秋皮笑肉不笑的说,“你和葛长老的喜好还真的是挺特别的,你们确定这个地方可以住人?”

    天荒剑已经是蠢蠢欲动了。

    计都一愣,立刻便是反应过来。

    他慌忙解释道:“不是这样的,这个地方虽然看起来确实是有点破败,但是在坊市里面绝对是首屈一指的好地方,拾荒者们每一次进入天荒战场之前,如果兜里面有丰富的资源和财富,都是会来到这里一趟,尽量的把手里面的灵石都是花掉。”

    宁清秋眉目间带着点恍然,上上下下重新打量了一眼眼前破旧的三层下楼,最后还是摇摇头,真的没看出什么特别的地方。

    葛长老作为千机楼的客卿长老,而且是长期驻扎在天荒坊市里面,自然是非常的得到高层的看重也绝对是有实力才可以坐稳这里的交椅,他看到角斗场中宁清秋轻描淡写的杀掉了荒苍之后,便是知道眼前的是一条金大腿,还是特别的粗的那种,所以不赶紧的抱紧了还等到什么时候?

    这样的有实力的人,既是稳定的货源,也是真正的大客户。

    虽然说在他的手上把天荒剑这样的稀世珍宝以白菜价格卖了出去,但是做这一行本就是这样,银货两讫,不能够因为自己没有眼力错过了宝物,就是记恨上了买家——

    当然,这样的商业道德也是因为宁清秋表现出了足够的实力。

    要是没有这个前提,葛长老就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了,反正不会像是现在这样完全是遗忘了天荒剑像是塞桌角积压的货物那般在千机楼呆了不知道多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