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776 找散仙打秋风

目录:我是仙凡| 作者:百里玺| 类别:武侠修真

    大脚丐罗仙君成为散仙之后,回到故乡玄国当乞丐,四处流浪以乞讨为“生”,历练红尘,已经数千年。

    哪怕是对于世俗凡人,他也是口称大爷,满脸笑嘻嘻的乞讨,求一口饭吃。

    被人谩骂,被恶狗追赶,那都是司空寻常之事。

    每日吃饱喝足,便在这街边石板上晒太阳,暖洋洋的舒服的很。

    红尘历练,莫过于此。

    对大脚丐仙来说,称呼苏尘为小哥哥,那是很自然的事。

    但大脚丐仙这一声亲切随和的小哥哥,却让苏尘心惊肉跳。

    他十分不习惯。

    大脚丐仙太随和了,散仙之尊也毫无架子。罗仙君可以这么叫,自己可承受不起。

    苏尘连忙拱手,执晚辈之礼,说道:“晚辈苏尘,现为玄国圣尊,见过罗仙君!”

    大脚丐仙当然不知道这苏尘是什么来路。

    才一百来岁的化神晚辈,他哪有兴趣去关注。哪怕是大乘神尊,也不会去记。玄国高层在风云变幻,对他来说只是浮云而已。

    大脚丐仙的目光还是望向火凤,想要知道这年轻圣尊和火凤究竟是什么关系。

    “罗大脚,他可是我这一世的主人,特意带来,和你一起喝个小酒,认识一下,结个眼缘。”

    小火凤嬉笑说道。

    主人?

    罗仙君瞪圆了眼睛,不敢置信。看了看小火凤,又看了看苏尘。

    她也没看出苏尘身上有什么与众不同之处,小火凤认主。

    可是看小火凤这副认真的神态,他也不得不信,不由暗自咂舌。

    这火凤活了数万年之久,资历极深,早就成为这一片仙域的散仙霸主。而且当过好几次,没有几个散仙不认得她。

    火凤仙君一向行事霸道,做事霹雳如雷,说一不二!。

    她还真会玩,这次涅槃重生,居然认了一个主人。

    他怎么就没想到还有这种玩法呢?

    大脚丐仙挠了挠头,寻思着自己万一熬不过下一次散仙之劫,被迫轮回转世,要不要也这样玩一次?

    这一世的主人!

    意味着只要她这一世没死,就会一直把苏尘当作自己的主人看待。

    看来她是当这一片仙域的霸主当腻了,这一次涅槃后,准备换一个新鲜的活法了,居然给一名小圣尊当仆人。

    这年轻圣尊也敢收,还是挺大胆的啊!

    也不知道,这小圣尊若是知道火凤这数万年的霸道威风,还敢不敢继续当火凤的主人。

    大脚丐仙胡思乱想着。

    “来,吃喝酒吃肉!”

    小火凤拿着酒肉,热情的笑嘻嘻,招呼着道。

    大脚丐仙看她笑的有些鸡贼,却有些警觉,“你请客?”

    这常言道,吃人嘴软,拿人手软。

    他可是知道,火凤的酒肉可不是那么好吃的,坑的很。

    他以前就上过一次当,火凤仙君大方的说请客,然后问他要借一件宝贝,他当然不肯,结果被火凤给追烧的屁股着火,满世界找不到可灭火的水。

    他要是白吃小火凤这一顿酒肉,岂不无意中欠下火凤一个人情?!

    万一小火凤拿着这一点不放,非要他还债。火凤的人情,他可还不起。

    “不啊!是我家主人请客,你别客气,只管吃。”

    小火凤口中招呼着,将芊芊玉手中的一壶美酒和一只烧鸡,放在地上。

    “苏小哥请客?那我就却之不恭了!”

    大脚丐仙这才放心下来。

    一个化神圣尊请客,一顿寻常酒肉而已,这人情他还是还的起的。

    他看着这一壶美酒和一只大烧鸡,目光一亮,喜不自胜搓着手,“嗯,好!好久没有尝过醉仙楼里的美酒佳肴了!苏小哥,来,吃!”

    身为一名敬业的乞讨为生的乞丐,若是没有哪位好心的大爷赏赐给他一点酒肉,他是吃不上醉仙楼里的美酒佳肴的。

    自己跑上醉仙楼去吃吃喝喝,那就不是乞丐了。

    罗大脚抓起酒壶猛灌了一口,又抓起热乎乎的烧鸡,扯了一块下来塞进口中。

    那满脸的享受,简直别提了。

    苏尘见状,也直接在街头席地而坐,一起喝酒吃肉。

    只是,他吃这酒楼的美酒烧鸡,却感觉一般。

    这低级美酒,还掺了水,远不如他自己酿的五阶桃花酒一般醇厚,回味无穷。

    烧鸡也略显油腻嗯了几分,不是太合口味,自然也谈不上享受。

    他心中感慨。

    大脚丐仙的心境,终究是比他高出太多。游戏人间,苦中作乐,不愧是一位逍遥散仙。

    苏尘显然做不到,他会挑三拣四,要自己满意的才会感觉到舒服。

    小火凤蹲在街边旁边,也不吃喝,满脸笑嘻嘻的看着苏尘和大脚丐仙。

    一直等到大脚丐仙吃完,她才乐滋滋的说道,“好吃吧?”

    “好,好吃!说吧,此番找我做什么?”

    大脚丐仙喝光最后一滴美酒,吃完最后一块骨头,舔了舔手指头,打了一个饱嗝,十分满足的说道。

    无事不登三宝殿!

    火凤不会无缘无故跑来找他,请他吃这一顿酒肉。

    指不定又在打什么鬼主意。

    他已经做好了被宰一刀的准备。

    “你是前辈,他是晚辈。既然吃了晚辈孝敬的酒肉,那就给点见面礼吧。你可别说,吃光喝光,就不认账了。”

    小火凤乐的,就像偷着了一只鸡的小狐狸一样,乐不可支。

    她带着酒肉找上罗仙君,当然不是无缘无故请他吃这一顿。

    不从他这里套一点好处,岂不是白忙活了?

    散仙身上的随便一点好处,可比苏尘自己满修仙界到处跑,搜寻宝物,强得多。

    “给!当然要给,初次见面,苏小哥想要点什么?这样,送你一件化神境中期,修炼用的圣物吧?要不然,不死鸟又该说我太小气了。”

    大脚丐仙剔着牙,十分大方。

    五阶圣品,小意思。

    他出去各界游历一圈,就能找到不错的极品圣物。

    “一块仙晶!”

    小火凤认真的想了想,比划出一根手指头,道。

    罗大脚顿时大惊失色,差点吓得跳起来,

    “不死鸟,一顿酒肉换一块七阶仙晶?什么时候仙晶这么不值钱了?不行不行,绝对不行,没有五百亿香火,我可不给。

    修炼出一块仙晶,我得耗费十年的时间,累死我了。”

    “切,小气鬼,给晚辈的见面礼一块仙晶都不肯给!算了,这次不跟你计较。

    对了,你的百宝囊里,宝物那么多,找几件好点的五六阶物品出来!”

    小火凤翻了一个白眼,说道。

    找几件?

    罗仙君露出一副无比肉痛的神色。

    一壶劣酒,一只烧鸡,就敲走我好几件五六阶圣物?

    崽卖爷田不心疼啊,不是你自己的宝物,拿来送人情,那是一点都不心疼啊!

    看来下次不能在火凤面前装大方了,得装穷才行。

    不对,我这装乞丐已经够穷了!

    下次得装死才行!

    免得老被她敲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