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老太太放下筷子,转头看向李玉山:“老二,阿蘅和萧二郎的亲事,是定下来了吗?”
李玉山今天都让李蘅远带萧掩参加家宴了,当然就是定下来了。
李玉山点头道:“定亲先不必张扬,等成亲的时候一起操办。”
然后看向萧掩:“给阿婆行礼。”
萧掩走到厅中间,跪下给刘老太太行了个大礼。
刘老太太是很喜欢萧掩的,长得赏心悦目,人品性格又好,当时若不是为了何子聪能有个安稳的生活,她也不会阻止李蘅远和萧掩的事了。
此时见萧掩这样乖巧的叫自己阿婆,不由得喜上眉梢,何子聪都死了,小辈们能认她,这台阶她得下了,于是让下人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礼物送给萧掩。
是老国公曾经佩戴过的一块玉佩,不是什么稀罕物,但是象征着萧掩温润如玉,得到了她的肯定了。
而且还是老国公的,有纪念意义。
萧掩礼貌的谢过。
李玉山自己的亲姑爷被母亲这样看重,他也对母亲露出这些年来难得一见的笑脸。
李蘅远等萧掩行完礼后招手叫着他,那意思是差不多行了。
萧掩看着她露出宠溺的笑,于是又坐了回去。
刘老太太见二房这一家人此时都很高兴,对于她接下来要说的话,也增添了不少底气。
她又看向甄氏,沉下脸道。
“老大媳妇,阿续今年多大了?”
李庆绪比萧掩大。
不过生日小。
甄氏见家婆语气不善,柔声回道:“过了年二十,但其实也没有那么大。”
“还没有?都二十了。”
到了十月就是弱冠的年纪。
刘老太太之前就下定了决心,等李玉山回来,要么给李玉山续弦,要么给大孙子娶媳妇。
但看二儿子的态度,她都跟这小子争斗大半辈子了,也没成,所以还是想办法让孙子娶媳妇吧。
可她又害怕李庆绪。
于是用极其不满的语气对甄氏道:“你也知道儿子都二十了,习俗上十岁就能定亲,有人十五六岁就当爹了,咱们家的人成亲是都不早,但也没超过十八的,我和你阿耶就是十八岁成亲,阿续二十,你还不着急给他定亲啊?”
其实甄氏也着急,但是儿子不着急。
在这件事上甄氏到没觉得老太太这是在难为她,她甚至希望老太太直接跟李庆绪说。
她侧头看向李庆绪笑了笑,笑容中带着一丝揶揄,那意思是你躲不过去了吧?
李蘅远在一旁听着老太太的话,见老太太说完,姑姑满意的点着头,她心头一跳,难道阿婆此时提大哥的婚事,是跟姑姑有关。
不过随即她又释然,如果李庆绪会乖乖的听从别人的安排,那他就不是李庆绪了。
老太太十有八九要挨怼。
不过十分出人意料的,李庆绪放下筷子,先是看看母亲,又是看看阿婆,后用那像是刚刚做了什么重大决定的肃然声音道:“婚事,我最近也想了,我不想娶正妻了。”
大家都没听到他后一句话,尤其是李蘅远,李蘅远大吃一惊的看着李庆绪,大哥竟然还能想自己的婚事呢?
刘老太太笑道:“你考虑就好,考虑就好,不过不娶正妻什么的,这是什么话?”
“咱们是簪缨之家,你是国公府的世子,怎么可能没有正妻?”
“正好,眼前就有个合适的人选。”
刘老太太说完指着陈艳道:“你表妹,你自小看着长大,人品和性格都熟悉,又是真正的亲人,她也到了定亲的年纪,这样,咱们两家就亲上加亲,你们找个日子把亲事定下吧。”
老太太话音未落,屋里许多人都如泥塑一般。
等老太太说完,那小小的议论声就起了。
李蘅远回过神来看向陈艳,见她目光看向李庆绪,那圆溜溜的眼睛里波光流转,一副崇拜羞涩的样子。
她忽然明白白天陈艳跟她说过的话是什么意思了。
她说陈艳找的人说不定是什么人,还赶不上萧掩。
陈艳说她会后悔。
到底李庆绪是自己的大哥,就算在自己心里,大哥还是不如萧掩完美,但也不能说出来。
这样一想,如果陈艳的相公是大哥,那她确实会为自己说过的话而后悔。
李蘅远莫名的,心头涌上一股怨结之气,其实也不是莫名,她就是不喜欢陈艳,她跟大哥那么好,当然不希望自己的大哥娶一个自己不喜欢的女人。
但是如果大哥无所谓,她这个想法就不对。
再者说,老太太当着家人的面说这件事,就是要逼大哥同意,不然陈艳没面子的,那样两家人岂不是要结仇。
大哥不拒绝,那她以后的嫂子就是陈艳。
那个讨厌的家伙。
所以大哥如果同意了怎么办?
方才因为刘老太太承认萧掩而来的欣喜和兴奋之情一瞬间就被浇灭了,李蘅远嘟着嘴,神色郁郁寡欢。
这时忽觉得手上一紧,她抬头一看,是萧掩隔着桌子偷偷拉她小手。
那又怎么样,萧掩安慰,可还是不喜欢陈艳啊。
萧掩莞尔一笑,看李蘅远的表情就知道李蘅远在想什么了,但是李蘅远以后是要跟他过日子,又不是李庆绪,更不是陈艳,担心什么?
李蘅远正担心之际,就听李庆绪斩钉截铁道:“我说了,不会娶正妻,就是正妻之位空着,至于别的人,也只有一个位置,那个位置却不是给表妹留的,阿婆,我不会跟表妹定亲的,这种话今后您不要再提了。”
李彤一家人听了脸色顿变,刘老太太也用懊恼的目光看着李庆绪:“你知不知道你自己在说什么?”
说什么,就是拒绝呗?
大哥过人是不给人留情面的,李蘅远感觉自己又活过来了。
就在这时,李玉山突然问道:“阿续,你说的不娶正妻,但是又位置留给别人是什么意思,你有心上人了?这个心上人地位很低?是个奴婢?”
一语点醒梦中人。
本朝的律法,奴籍就算是主人家放了籍,但是也改变不了之前奴婢的身份,不可以为正妻。
李庆绪三番五次的强调,好像就是这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