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狂歌空度日,飞扬跋扈为谁雄?早上好
慕桑大喜,之前他就不赞成夏侯战把他们赶到大营外去住。只是人家是主将,自己要做好本分,就不曾多言。昨夜夏侯战把和这位公主打交道的事交给自己办,那肯定是越近越好了。
“来人,快给公子准备一个干净整洁的帐篷。把大营中的好吃的都拿出来,送到公子的的帐篷内!“他大手一挥,要好好招待大贵人。他的想法是,如果能博得她的欢心,虽然不一定能够加官进爵,但她的父亲朱迪大公是第十军的真正主人,那样的话,他的部队就会受到很大的照顾。
“公子,您且就在大营中安心住下。属下会不断派人和营指挥联络的,说公子您锲而不舍,定要等到他回来为止。”
阿扎古对慕桑的安排到还满意,脸上的怒色稍微少了点,但是心里还是在不断地诅咒夏侯战,“哼,敢嫌弃本公主,回到辛里德非要弄死你不可!”
“啊嗤!谁在骂我啊?难道是那公主?估计一大早知道我躲她的消息后就大发雷霆,开始诅咒我了吧?唉,惹不起还躲不起么?”夏侯战骑着一匹大马,走在队伍的前头,他后面跟着三骑,分别是安贝、阿莲和大宝,其余人等则是在后面步行。他这次带四百余人出来,美名其曰是巡逻,其实就是来训练的。
“大哥,你这样做真的合适么?不说那个公主会不会找我们的茬,万一真和慕桑说的一样有危险,我们难免要受到牵连。”安贝有些担忧。
阿莲换了一身男装,跟在夏侯战的后头。她骑马并不是很熟练,骑了一个晚上,两条腿都没感觉了。但是她一直强忍着,只为证明昨夜她说的不是空话。
夏侯战眯着眼睛望了一眼初升的太阳,没有理会安贝的担忧,反而回过头来关心阿莲,“莲姐姐,你可还好?没骑过马是很难受的,等会儿我们还要急行军,你可真就会受不了了。”
“公子。”阿莲忍住下身的不舒服,唤了他一句,“我建议我们还是不要走得太远。公子要避开她,出了大营即可,不可真做。况且我们从夜里到现在,一路行军,估计走出百来里了。不如我们就此扎营,等待慕桑的信儿,如何?”
他思考了一下阿莲的话,觉得有道理。一百里的路程快马的话,也要两个时辰,确实不宜再走远。虽然他离开大营前安排西藏大师照顾安危,但实际上西藏的战斗力并不高。万一真遇到几个高手,西藏大师是不敌的。“好,在此扎营!”
几个人翻身下马,向前继续走着,留下几百士兵安营扎寨,开始捡柴埋灶,准备做早饭。
“大哥,这儿风景还不错,比之高原上见到的大河,神河显得更加的温柔。”安贝弯下身子,捞起一把河水,洗起脸来,“嘶,好清凉。”
“不错,温柔是神河最大的特点,默默无闻并且源远流长,才被婆娑国的子民们尊称为神河。虽然我们帝国内也有这样造福百姓的河流,但因为没有宗教意义,还是比不得的。”夏侯战接着安贝的话赞叹一声,忽然间兴致到了,抽出自己的佩剑,在沙滩上舞起来。
他舞的剑法并不是老头子传授的“天绝剑法”,而是一套很普通的剑法,在红宫的书屋中看到的。他记得这套剑法叫作“羽衣霓裳剑”,讲究的是温柔和美感,应该是一些女子练的,不仅可以强身健体,也可以作为观赏。他凭借记忆,将里面的招式缓缓地演练出来,配合现在的外景,让人如痴如醉。
等到他把一套“羽衣霓裳剑”练完,阿莲欢快地跑到他的身边,“公子,我要学这套剑法,实在是太漂亮了!等我学会了,以后我就天天练给公子看!”话刚说完,连她自己都红脸。安贝则是当作什么都没有听见,撇过头去。
夏侯战摸摸后脑勺,“嘻嘻,莲姐姐要学我当然要教了。不过莲姐姐不用舞给我看,我又不是会享受的大老爷。”
阿莲听见他逗趣的话,“噗嗤”地笑出声来,“我知道公子不是大老爷,可是我就是要!不仅如此,我还有学习骑马射箭,你以为我跟着出来是为了玩的么?”
夏侯战一阵无语,学剑就算了,还要学骑马和射箭。他算是明白了,她就是那几天受到阿扎古公主的刺激!自从她知道那个公子是阿扎古女扮男装后,隐隐地又猜出对方的来意,于是处处要和对方争锋相对,生怕自己被比下去了。
阿莲认为,自己很漂亮,只是清白被玷污了,但是夏侯战说不嫌弃这些。可是一开始她就输给了一个从来没见面,甚至夏侯战都没有处几天的黄毛丫头;现在又来了一个公主,让她如何不着急?
“好吧,骑马这里不合适,我看就先教你射箭吧!大宝,把弓箭拿来!”
大宝现在是夏侯战的翻译兼侍卫,传达他的命令以及照顾他的日常生活。很快,大宝就从马背上取来一张弓和几支箭,交给夏侯战后就远远地退开了。至于安贝,也早就去部队里指导士兵。
夏侯战把射箭的几个要领和她说了一遍,然后就指正她射箭的姿势,便要让她自己操作,自己在一旁稍微指导。不得不说,女人学起东西来还是很慢的,特别是漂亮的女人!急得他满头大汗。
“哎,你说简单,那你射给我看看!”听得他在一旁对她发牢骚,阿莲大为不满,一把就把手中的弓塞到他手里。
夏侯战恨不得一箭射死自己算了。她不仅学得慢,脾气还火爆起来,简直让他没法教了。不过他不能伤了她的心,耐下心来说到,“你听着,我再讲一遍,示范一遍,如果还没学会那就是你的事了。”
他顿了一顿,嘴里叨叨念到,“身法亦当正直,勿缩颈,勿露臂,勿弯腰,勿前探,勿后仰,勿挺胸。这‘六勿’做到了,基础就打下了,你就能射出好箭。”
“至于站位和搭箭,最简单不过了。注意的是扣弦,我们的右手以食指、中指及无名指的第一指关节扣弦,食指置于箭尾的上方,中指和无名指置于箭尾的下方,但是食指和中指不要夹住箭。你看,就这样。”夏侯战示意她看细节的地方。
突然之间,天空中传来一声鹰嗥。
阿莲抬头一看,就见得一只极为少见的大鸟飞在上空,“呀,公子快看,是一只金色的老鹰,你帮我射下来吧!”
夏侯战自然听到了鹰嗥,也看见了这只金色的老鹰,心中觉得惊奇,好像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一时间就错过了射下老鹰的最佳机会。
眼见鹰越飞越远,阿莲赶紧摇了摇夏侯战,让他把鹰射下来。
他拗不过她,于是将箭头对准空中的金鹰,张弓拉箭,手指一松开,铁色的箭头冲天而去。
本以为十拿九稳,结果就在箭要射中鹰的肚子的时候,金鹰身子一侧,险险地避过。尔后它嗥叫一声,振翅朝着他们来的方向飞走了。
阿莲暗叫可惜,倒不是夏侯战箭术不精,只恨金鹰太狡猾。
可是夏侯战想到的并不是箭矢没有射中老鹰,他紧皱眉头,大声喊到,“大宝!你去士兵中问问有谁特别懂鹰的。”
没过多久,大宝后面就跟了一个头发半白的老者。他见到夏侯战后立马跪地,“参见将军,属下李全英,年轻时跟着帝国内的商队走南闯北,加上自身对鹰极为喜爱,见过不少鹰。”
夏侯战都没想到自己部队里还有这样年纪大的士兵,连忙扶起李全英,“您可是折煞我了老人家!从今天开始,你就到我大帐内做事吧!”他实在不忍心如此大年纪的人还在战场拼杀,便要照顾一二,等有时机再送走。
“多谢将军在栽培!不知将军唤属下来,有何吩咐?”李全英很激动,老了能不死在战场上,是他最大的期望。但高兴之余,没有忘记夏侯战找他来是有事情要做。
“对金鹰你可有了解?”夏侯战把刚刚遇到的事说了一遍。
“将军,金鹰是一种很稀少的鹰,具有超强的捕食能力和飞行能力。草原人一般很喜欢驯服金鹰,那是荣耀的象征!”
“草原人?”
“不错,将军,而且是身份高贵的草原人!因为金鹰驯服需要大量的财力物力人力。只有如此,才能体现拥有者的地位。”
“李老,依你之见,这里出现这只鹰是什么原因?”
李全英听见夏侯战对他的称谓都变了,心中一阵感激,“将....将军,属下愚见,可能是草原的高贵人物在婆娑国中。这金鹰出现在这里,一种可能是它的主人在这里捕猎,另一种可能就是用来传递消息的。”
“打猎,传递消息,草原,身份高贵,嘶。”夏侯战嘴里叨念这几个词,陷入沉思之中。大宝和李全英都不敢喘大气,生怕打扰他的思考。“不好!安贝,走!快跟我回大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