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思到此,丁小嘉眼睛转悠了下,道:“我们这里的规矩,先收钱在办事。”
虽然根据她之前对程圣的调查,这人不像是言而无信的家伙,但还是保险点好,拿到手的钱才是真的。
靠!
程圣有些无语了,碰到这么一个贪钱的女人他也无奈,自己来这里可是和她一起商量叶兆良案子,她还真以为自己来送钱,当自己是凯子?
先前,程圣真的只是说一说而已,根本就没有想过给钱,哪知道丁小嘉打蛇上棍,居然敲诈自己,对此,他算是领教了什么叫爱钱如命,难道她就不怕自己在她三个养母面前,把她的底给掀掉?或者向卓凯投诉?
旁边三个养母愣住了,她们根本不知道丁小嘉在搞什么鬼,平常都是按摩完才收钱,而且也不过才一百多港币,甚至还有搞优惠,现在居然还直接敲人家一万港币,难道眼前的帅哥会是傻子?或者丁姐想买身?
“帅哥,你不要以为长得帅就不用给钱。”丁小嘉叫嚣道。
对于程圣,丁小嘉比任何人都了解,因为之前卓凯让她调查程圣有没有在《卖、淫集团》事件上做过什么违规之事,但根据一段时间追踪调查,根本就没有发现程圣有做过违规之事,反而在一次意外之下,让她发现程圣居然在炒股,而且每一次买的股票都会涨,简直就是股神在世,两个星期里直接赚了五百万。
那时,丁小嘉都有一种冲动,不惜暴露身份让程圣带她一起炒股一起飞,好在她最后还是刹住车,不然调查程圣的事情,肯定一早被程圣知道。
其实,丁小嘉的意外发现,就是程圣借用股票市场在洗白从心姐那里偷来的五百万,只是程圣做的非常隐秘,没有留下任何证据。
五百万啊!
这不敲一笔真对不住自己,丁小嘉心中暗喜道。
碰到一个女无赖,程圣是没有办法,要是换成另外一个警察,恐怕转身就要走,谁会傻的自掏一万港币出来,好在程圣不是普通警察。
对于钱,程圣是没有什么观念,只要够用就可以,反正到最后他还是会离开这个世界,既然想要钱,给她就是。
假装伸手进口袋,其实是从内世界里拿出一万港币,然后递给了丁小嘉。
叮叮铛铛!
丁小嘉双眼完全变成铜钱,然后也不顾程圣在场,用手指点了下口水,刷刷刷的数了起来,一副极其认真的模样。
三个养母相互望了一眼,暗道:还真有傻子送钱给丁姐。
“可以了吧!”等到丁小嘉数完钱,程圣无奈道。
“里面请。”丁小嘉窃喜的笑了笑,低头哈腰说道。
嘭!
进入一个独立的按摩房间,丁小嘉把房门锁死,然后道:“程sir,不好意思,最近手头有些紧,我三个妈妈又爱赌钱,还跟高利贷借了很多钱,临老还被高利贷追债,所以,为了还钱,也为了给我三个妈妈留一点养老……”
看着丁小嘉转眼假装可怜的样子,程圣拍了下额头,这要多极品的人才能说出这种理由,他信了就有鬼。
对于丁小嘉的三个养母,程圣也是知道,虽然爱赌钱,也真的欠高利贷的钱,但也没有到这种地步。
“这钱……”
程圣刚打断丁小嘉的话,丁小嘉却是直接道:“放心,这钱就当我借的,我以后会还。”
“喂,小姐,我的意思是说这钱算了。”程圣无语道。
“算了?就是不用还?太棒了,程sir,你可真是好人,不像爆seed那混蛋,拿他一点点钱,每天追债跟追魂一样。”丁小嘉兴奋道,此刻,她觉得程圣简直就是大好人。
不知不觉被丁小嘉送了一张好人卡,程圣算是无语了。
不过,爆seed!
程圣眼睛精光一闪而逝,爆seed可也是卧底警察一个,只是没有想到卓凯还没有联络到他,看来《使徒行者》剧情应该才开始没有多久。
对于爆seed,程圣心中充满了兴趣,他在单亲家庭长大,其父是黑帮混混,所以从小就在江湖上打滚,勇悍有计谋、典型的赌徒性格,凡事会计算值博率,懂得愿赌服输。
人生座右铭是没有永远的敌人,就算黑和白之间亦一样。
这种性格的话非常适合做卧底,难怪在原剧情中他将挞沙的外围集团一举消灭,成功上位,可谓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卧底警察。
要不是他心中始终坚持着正义,恐怕就会和覃欢喜一样,从卧底警察转变成真正的社团之人。
“好了,丁小姐,我们谈谈叶兆良的事情。”程圣说道。
“程sir,你还是叫我小丁吧!丁小姐的话始终有些不好听。”
“小丁,叶兆良的资料你掌握多少。”程圣没有废话,直入正题道。
“卓sir给我的任务是调查叶兆良收拾贿赂的证据,但根据我这几天跟踪观察,他的生活作息没有任何问题,看起来不像是黑警。”丁小嘉说道。
程圣冷冷一笑,叶兆良这家伙隐藏的可是非常好,哪能那么容易暴露,你要是能找到证据,那才是见鬼了。
“电话呢!”程圣知道,叶兆良和社团人联系,一般用的都是电话,根本就不会明着去找。
“电话!”丁小嘉思考了一会道:“程sir,你不提我还真忘了,他打电话的时候,好像都避开自己的女友,对了,他的女友是廉政公署之人。”
叶兆良的女友!
程圣想了想,好像叫莫羡昕,她不就是电视中有着四十二寸长腿的女警,长得非常漂亮,只是有些可惜了,居然有叶兆良这个人渣男友。
不对,应该说莫羡昕真正喜欢的不是叶兆良,而是另外一个卧底警察连浩勤,只是因为连浩勤卧底原因,才使得两人分开,最后才让叶兆良乘虚而入。
对此,程圣感觉这一点有些坑人,也为连浩勤感到悲哀,他献身做卧底,女友却是被警察给撬走,说真的,要是换成程圣,他不打死叶兆良算好的,也根本就不会配合警方去做卧底,连自己女人都保护不了,还做个屁男人和卧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