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藏剑入姑苏 第六十一章 不是良配

目录:一世诺| 作者:尘尽落| 类别:都市言情

    饮剑台场地西南角的一株老柳树下,站着一个灰色长袍的中年男子,容貌清雅,风姿飘逸。

    看着穆典可一脸惊慌地夺路而逃,男子饶有兴味地笑了,回头问道:“你怎么看?”

    与他并排而立的男子身材健实,面容坚毅,正是明宫首席长老瞿涯。

    而中年男子,则是第三席长老徐攸南。

    瞿涯冷冷道:“我劝你最好别打常千佛的主意。惹怒了常纪海,不仅你自己没有活路,还会连累到六公子。”

    徐攸南微笑看着黯然而立的常千佛:“这可不好说啊,儿孙债,儿孙债……”他悠悠地叹了口气:“人心这个东西啊,可从来就是最难控制的。”

    夜阑人静,一灯如豆。

    穆典可在灯下静坐了很久,依旧心绪难平。

    常千佛的面容不时地从她脑海里浮现出来。甚至有那么一个瞬间,她很怀念那个带着药草味的怀抱,那么温暖,那么宽厚,仿佛能够包容一切。

    她的手里握着一个白底蓝花的瓷瓶,在烛火下泛着莹莹的光泽。

    那是常千佛托云锦给她送来的冰续丸,一共三粒,三日吃一粒,还剩下最后一粒。

    一开始她并不知道那是冰续丸,服用第二粒的时候正好徐清阳来找她。一跨进门,就吸着鼻子到处找,那挖到宝贝一样的神情,就差从穆典可手里把瓷瓶给抢过去了。

    问清来龙去脉后,徐清阳脸上的表情活脱脱是见了鬼:“你知道这是什么吗?这是冰续丸!就算你全身的筋脉断成一截截的,只要吃上一颗就能续上,吃两颗便能恢复如初。我敢说,你找遍天下的药堂都找不出来第四颗来。他就这么给你当糖丸子一样吃,一吃吃三颗?!如此暴殄天物,他懂不懂医术?!”

    常千佛当然懂医术。医术不知道比徐清阳高明了多少倍。

    穆典可想到这里,心里一片温暖。打开床头的一只铁匣,将瓷瓶锁了进去。

    门外传来轻轻的叩门声。

    穆典可说道:“进来。”

    昭阳推门进来,柔声道:“姑娘还没睡呢,大夫交待了,姑娘身上有伤,要早些休息。”

    穆典可点了点头,说道:“我知道了,你也早些睡吧。”

    昭阳微愣了一下,只觉得穆典可今天说话的语气格外柔和,眼角眉梢里有一种满溢出来的温柔。微微笑了笑:“那奴婢先告退了。”合上门出去了。

    第二天一早,穆典可便去了揽胜院。金雁尘只穿了一件薄衫在庭院里练刀,刀意磅礴,携带的劲风刮得满院子都是飘飞的树叶。

    他一直都是金家众多儿孙里最优秀的那一个,也是她儿时最崇拜的英雄。

    他长了她六岁,当她还在蹒跚学步时,他就已经能把金家刀法使得像模像样了。

    他教她骑马,教她读书写字,带她去赏花,去逛灯会,在她累了的时候背着她回家。

    她从两岁就跟在他身后,直到七岁那年收到他的死讯,整整五年,他没对她说过一句重话,没让她淋过一滴雨,亲手剥过一个核桃。

    如果没有十年前的那场巨变,她大概会一直这么仰望着他,在他的呵护下一天天长大,然后,嫁给他。

    然而后来,一切都变了。

    他在西凉找到她,把她带回明宫。沉默地看着乔雨泽的棍棒落在她身上,看着她在寒冬夜里破衣烂衫地被扔出门。看着她挨饿,看着她关黑屋子。

    她从来没有怪过他。她只是觉得很难过。那个说过要保护她一辈子的人,说她伤了一根手指头都会心疼的人,最终还是放弃了她。

    那一天是金家满门的祭日。乔雨泽在极度痛苦之下打断了她的腿。

    她拖着断腿去找阿西木接骨,正好遇见金雁尘去给瞿玉儿拿药。

    瞿玉儿的手被一只猫抓伤了,金雁尘每天亲自给她换药。可是他看见断腿的穆典可,却连问都没有问一句。

    她所有的委屈在那一刻爆发了。她把他堵在门口,哭着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对她。

    金雁尘在慌乱里推了她一把,她摔在地上,断腿在地上又挫一回,可以想见是何等的疼痛。

    她疼得当场就晕了过去。

    醒来后只有方君与在她身边,告诉她,金雁尘随着佐佐木去西凉狩猎去了。

    她在床上躺了整整一个月才能下地。

    一个月后,她拄着拐杖站在人群里,看见金雁尘携瞿玉儿纵马归来,神采飞扬,意气风发。

    那一刻,彻底地心丧若死。

    她在伤好以后她接受了明宫对她的所有安排,学毒,学暗器,一个接一个地打败教她习剑的师父。

    因为她明白,这世上没有谁能够一直保护谁,她唯一可以依靠的只有她自己。

    金雁尘迎娶瞿玉儿的那天是个大晴天。他穿着大红喜服站在高台上,衬着身后的湛湛蓝天,俊美得像自天而降的神将,笑容灿烂,光芒万丈。

    她从两岁就知道自己长大要嫁给他,直到十四岁那年亲眼看他娶了别人。一颗心反复流血结痂,长出厚厚的茧子,再也感觉不到疼痛。

    回想前尘如梦,他们两个一步步从至亲走到至疏,其实谁都没有错,终归是命运之手太过强大。

    金雁尘练完刀,薄衫被汗水浸透,湿答答地贴在身上,从烟茗手里接过汗巾,胡乱地擦着脸上的汗珠,头也不抬道:“有事?”

    “是。”

    金雁尘回过头看了烟茗一眼,烟茗会意退下。

    穆典可道:“我要去滁州一趟。”

    “什么时候?”

    “后天。”

    金雁尘沉默了一会,又问:“带谁过去?”

    “徐攸南,云央。”

    金雁尘有些惊讶于穆典可会要这两个人。

    徐攸南对穆典可的敌意由来已久,云央更不是个好相与的。但她做事一向有她自己的道理,所以他没有反对,只说:“我会通知翟青接应你。”

    翟青,是此时尚在滁州的明宫第四座上君。

    事情说完了,便没什么话可说了。穆典可转身往外走。

    金雁尘忽然从身后叫住了她:“四儿。”

    穆典可背影僵了一下,有片刻的恍惚。

    这么多年多年再也没有人这么叫过她。为了掩饰身份,她与金雁尘多年来兄妹相称,他一直都叫她喀沁。

    突然间,他这一声“四儿”叫得极其顺口,竟仿佛让她有了一种错觉。就好像这十年漫长的时光并不存在。她只不过是做了个梦,第二天醒来去见他,他还是那个眉眼温柔,低头唤着她小四儿的六表哥。

    穆典可回过头,表情疑惑地看着金雁尘。

    金雁尘也看着她,过了好一会儿,他说道:“常千佛不是你的良配。”

    “我知道。”

    “你急着去滁州,就是为了避开他?”

    穆典可沉默了一会,说道:“是。”

    金雁尘没有再说话,她于是转身走了出去。

    穆典可在清平居院子最角落的梨花树下挖了一个坑,把铁匣子和龙涎玉娃娃埋了进去。

    匣子里面装了两样东西。

    一样是装着最后一粒冰续丸的瓷瓶;另一样是常千佛亲手书写的药方。那笔字的构架大气磊落,笔力劲遒,她一看就知道是他亲笔所书。

    初春的风带了些料峭寒意。

    穆典可蹲在树下,头顶上落花簌簌,下雪一样地落了她一头,雪白花瓣顺着乌黑长直的头发一瓣瓣滑落,覆上刚刚翻出来的新土。

    她的眼角突然就有些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