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九百四十八 调转兵锋

目录:白马掠三国| 作者:琅骑竹马| 类别:历史军事

    拂过青草的风,传来芬芳的味道,天空太阳升了起来,飞鸟受到惊吓一般在盘旋,调头飞走。

    轰隆隆——

    马蹄飞驰,成百上千道战马的身影踏过渐黄的草原,正在啃食青草的兔子慌忙的翻身往回跑,钻尽洞里的刹那,马蹄已经从它上方跨了过去。

    “呼...嗤嗤...”风声猎猎,吹刮得旗帜颤冽,连绵起伏。

    随着一杆杆高耸的旌旗扬展,马蹄声脆,践踏起无尽灰烟,携着落雷滚石之威,悍然前驱。

    大道的尽头,滚滚的烟尘缭绕,众多的战马与人头在气雾中时隐时现。

    一支行进中的军队,宛若从地府中脱出的幽灵一般,正狰狞带着无匹的杀气。

    浸渍过鲜血,已经干涸的暗红色的战旗,如滚滚巨浪般卷动,当先一面红色的大旗尤为醒目,旗面上绣着一个斗大的高字,闻面便是一股萧杀肃清之意,这是一支战胜的军队。

    高郅作为主将,自是一马当先。

    在他身后,千军万马列阵而行,如影随形,这是一支行令严谨的精锐。

    远远看去,旌旗招展,队列整齐,人如蛟龙,马似猛虎。威风凛凛!

    这些骑兵,都是精锐中的精锐。

    他们的年纪普遍都是在四十以下,身长也基本上是在七尺五寸以上,体魄健壮,超过常人,擅长骑射,矫捷灵便,进退周旋。

    汉代,已经有了轻骑兵和重骑兵之分。

    轻骑兵基本无甲,武器以弓箭为主,配备较矮小的战马,重骑兵着甲,武器为戟,矛,环首刀等近战武器,配备高大的马匹用于冲锋陷阵。

    如今高郅麾下,白马义从与并州狼骑,结合起来,便是同时兼备了轻重骑兵的优点。

    也正是如此,高郅这段时间里面,也算得上是纵横驰骋疆场。

    毕竟,骑兵是陆军中乘马执行任务的部队、分队。既能乘马作战,又能徒步作战。

    通常来说,一只精锐的骑兵,足以担负正面突击、迂回包围、追击、奔袭等任务,其行动轻捷,受地形、气象影响较小。

    唯一要说缺点的话,可能就是没有双边马镫,骑马骑久了,容易屁股疼。

    准确的说,这个时代并不是没有马镫,不过与其说是马镫,不如说是脚踏。

    因为这种东西普遍只是用来上马用的,在策马奔驰骑马打仗的时候,骑手更多的是依靠双腿的力量和屁股下的马鞍来固定自己。

    至于说没有马镫怎么玩骑射?怎么双手持刀?

    这显然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事实上,现代双边马镫的最大作用并不是固定,可是节省体力。

    要知道虽然有马鞍,但长时间骑马对人体的劳累度可是非常大的。比如马就算再怎么适合骑乘,行进时也会有颠簸感,现代人两三下就受不了,更别说像这个时代的骑兵一样了。

    当然了,双边马镫是骑兵的标配。

    有了双边马镫,人在行进时就可以踩在马镫上,以此来减少颠簸感和疲劳。同时在作战时,有了马镫,等于拥有了一个着力点,毫无疑问可以让马上作战的威力变得更大。

    毕竟,马镫的主要作用,还是会用于减少骑手在骑马时的体力消耗以及减轻疲劳度,甚至还能加强骑手在骑马时的灵活度。

    马镫,可以说是一项划时代的发明。

    军事上,马镫的出现使骑兵的近距离格斗战相对更容易,且有利于骑兵的长距离行军。能更有效的发挥出骑兵机动性好,冲击力强的优点。

    事实上,在如今的高郅看来,想要做出马镫的发明其实非常的简单。

    因为严格意义上来说,站立在巨人的肩膀上来看,那些东西说起来并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不管是木制、铜制,铁制或者单纯用绳子来制做都是可以的,不一定非得全铜制。

    唯一比较麻烦的,就只有这东西的作用了。

    在没有完整的牧马地和成系统的骑兵培养体系之前,拿出这项技术简直就是资敌。

    即便如今吕布已经拿下了并州,可是他的实力对上袁绍袁术,也是差得远。

    如果双脚马镫面世,实力增长最快的,还是袁绍他们,到时候就得不偿失了。

    现实是残酷的,并非是一路顺风,不需要思考未来的。

    想想当初看的那些,高郅就有些想笑,那些里面,刚刚穿越的现代宅男,一来到战场就杀人不眨眼。

    再过不久就可以挑战关张赵吕布,殊不知,一个现代普通人哪里来的气势与这些生死场上杀出来的猛将、名将相提并论?

    恐怕与人对视的胆量都不敢的。

    虽然到的现在,高郅自己已经不惧那样的气势了,但是还是觉得好笑。

    再则来说,三国时代,身份同样也是个重要的东西,不是随随便便,虎躯一震,就有名将纳头就拜。

    现实生活里面,这些人也不是游戏里面的NPC,他们有自己的想法。

    “报!”

    再行不久,官道上,迎面来着一骑飞奔而来,近前时,从马背上跳下,跑到高郅的马前,拱手道。

    “将军,有紧急军情。”

    高郅忽然将脸转过前方,手揪马缰,猛然勒住了坐下的马匹,将左手抬了起来,形成了一个弯矩的弧度,大声喊了出来:“所有人停下——”声音高亢。

    在他的身后,一声声嘶鸣接踵而来,随军令兵也是连忙拉停,向后传达命令。

    身后的数千骑兵,齐齐拉扯缰绳,降下了速度。

    待得高郅勒马停下后,那名斥候微曲膝盖,前膝跪地,再度对他呈递军情。

    “什么?!消息准确?!”高郅看完军情后,站在探子的面前,面容狰狞,仿佛要吃人一般。

    “千真万确!北方的光禄塞已经被突破了!大量的匈奴人,正直奔五原郡而去?”那探子慌乱的应道。

    “该死的胡人!当真欺我大汉无人吗?!”高郅恶狠狠的说道,“来人,整顿兵马。”

    见状,一旁的副将连忙上前“将军,属下建议可以派出一波人马向主公禀告,另外,整备兵马。”

    “准!”高郅点了点头,吩咐道“所有人即刻调转马头,转道五原。”

    “诺!”

    随后副将便加鞭归后,飞快的下达着命令。

    而接到命令的人,一个个都面容严肃的迅速离开,调度人马。

    随后,马蹄声隆隆,大军行军,卷起尘土,向北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