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桂林地 第一百一十五章 月光下的兔子肉

目录:书上江湖传| 作者:稍一笑| 类别:都市言情

    桂林山的人很不好惹,很无赖。

    因此即便桂林地更名桂林国,挑明了要与三大势力,一同在器灵国这片土地分一杯羹,强如三大势力,也只能一步步退让,仍由他们无赖。

    即便是不过入定,尚且还未超凡的桂林小皇帝莫小河,三大势力也不敢放开了手脚喊人去明杀或者暗杀。

    只有比莫小河还不知天高地厚的耿怀柔和耿迪敢自作主张去杀。

    最后还没杀成。

    大天下人终究看不懂,为何在入圣境界近乎无敌的耿怀柔,在一个小小的单独空间里,为何没能杀掉小小入定的莫小河。

    总之结果就是没杀成。

    很耐人寻味。

    又是一桩真领域从未有人创下的奇迹。

    或许只有莫小河不把这当成奇迹。

    他切切实实只是一个刁民。

    类似那种,光着脚、天不怕地不怕,只怕死,但从不畏死的刁民。

    怕死和畏死是两个概念。

    用仓生的话说,莫小河很像他之前所在那个世界,一部电影古惑仔里头的陈浩南,人狠、话却不多。

    事实上莫小河从小就是这样,很虎、很孟、很凶巴巴的贱样。主要是生活环境和家庭背景养成的。

    他一惯只做符合自己心意的事。符合心意的,怎么着都行;不符合心意的,说什么都是假的。倒不是他有骨气,主要就是因为懒,

    莫小河就喜欢吃西红柿炒蛋。从五岁到八岁三年期间,他顿顿吃的都是西红柿炒蛋,实在憋不住吃吐了才换。

    并不是说他很喜欢吃西红柿炒蛋,相反他只是有点喜欢,然而恰巧他又觉得吃饭这事不重要,吃饱就行,因此饭菜还行就凑合着吃,懒得换,除非逼不得已,比如吃腻到要吐。

    莫小河最喜欢穿宽松的衣服,还有拖鞋,因为方便,换洗都方便。

    他小时候和张虎小时候比较像。都是虎头虎脑的贱样,走路从不看人,逼不得已要看了,也就是淡淡用余光瞄一眼。

    但他绝不会如张虎一样偷偷看一眼便慌忙躲开,他会一直盯着。别人过分的,他会像狼一般,猛地扑过去,一口锁喉,绝无二话。

    他不是不怕死不怕疼,相反他很怕。他只是觉得,比起一而再的退让和思考,死亡和战斗,是最偷懒的方式。

    他只是一个很普通的人,和大部分那种穷山僻壤出来的刁民都差不多,唯一不同就是他不太好勇斗狠,但狠起来比谁都狠。

    同大部分孩子幻想的一样。莫小河也想有个勇猛无匹的老爹,或者哥哥姐姐之类的,无论碰到啥,总有个老爹替自己冲出去...这样就更能偷懒了。

    只是他运气不太好,碰巧就是没爹没娘,好不容易有个姐姐,也不知哪去了,所以,本来就很普通的他,被逼得有些不普通了。

    同三大势力作对?同天下做对?其实对于十分爱偷懒的莫小河来说,真不是什么大事。如同和小孩子过家家一样,横竖一死嘛?

    死亡不就是最偷懒的方式吗?

    当然,相比于死亡,能够活着当然更好。

    莫小河当然也想活着,还要去做一些符合心意的事。

    因此,梨园他是肯定要去的。

    哪怕只有一丝的希望,能够让他找到有关于锻体反面的书籍。

    ...

    天已经黑了,月儿很圆,月色倾洒在一望无际的平原,落在风吹起轻轻摇的花草上,淡开了。

    大平原的夜风并不犀利,也不暴躁,如清晨里拂面而来的海风般轻柔,软软的。又如清水般,凉凉的。

    不见尽头的草地里,时不时有兔子和狐狸闪逝而过,空中有几只苍鹰在翱翔,四下偶尔传来几声小动物的欢歌,并不显得寂寥,也不过于热闹。

    师姐弟两个并不急着回桂林山,而是在草地里支起两道帐篷,住了下来。

    莫小河撞了两次墙,简丹也撞了好多次墙,两人都受了不轻的伤,伤口直至如今依然隐隐作痛,但那只是皮外伤。

    而且莫小河本来锻体,身体韧性和强度非同一般人,很快便恢复了过来。简丹身为入圣巅峰,其虚空真力又非同小可,因此也恢复得七七八八了。

    黄昏两人吃了一只烤鸡,但月亮只升到了半空,莫小河便又饿了,因此捉了几只兔子,烤熟了,配上点浩壶酒,很香。

    只是他吃相不太好,耷拉着脑袋,翘起一只脚,烟头和啃下的骨头狼藉落了一地。

    篝火旁,简丹泛着水灵灵的大眼睛,看着莫小河呆呆不语。

    简丹是个很简单的姑娘,见惯了桂林山一众师兄姐的奇葩做派,更看透过天下绝不部分人细腻的、单纯的、复杂的、晦涩的、明亮的、阴暗的...各种各样的心思。

    所以他没有很讨厌的事物,也没有特别喜欢的事物。

    凡事在他眼里,其实都是可以理解,都是一样的。

    可是她看着莫小河吃东西的样子,满脸的嫌弃,但又不住的咽口水,模样极为可爱。很像一个在看大人吃东西,但自己又吃不着的婴儿。

    “小师弟,你老这样吃,会胖的。”简丹终于开口打破了沉默。

    莫小河充耳不闻,丢下嘴里啃不动的骨头,又喝了一大口酒,眼神半眯了起来,似醉非醉。

    “我看过很多故事书。”

    “故事书里的敢爱敢恨,敢打敢杀,豪气云天的大侠,都喜欢酒。一喝就要喝好多,似乎谁酒量好,谁就厉害。”

    简丹撇着头,小心翼翼的说道,“可是...胡吃肉、海喝酒,很伤身。而且遇事总要用酒和肉说话,其实很不靠谱。”

    简丹努力歪着脑袋仔细想了想,手指轻轻在自己膝盖敲了两下,“二师兄和六师兄就不爱喝酒,他们又靠谱,又很豪爽。”

    莫小河眯眯转过眼去忘了自家小师姐一眼,又转了过去,似乎对简丹的想法嗤之以鼻。这么好的美景不抽烟不喝酒,难道要喝茶吗?

    “喝茶...其实比喝酒吃肉要好很多。”简丹似乎看透了莫小河的想法,还往后者身边凑了凑,望了一眼小师弟还没吃完的肉,努力摆出一副很嫌弃的样子。

    有些不解风情的莫小河拿起一根兔腿递到简丹眼前。

    简丹下意识往后缩了缩,望着眼前场景满脸呆滞。

    莫小河干脆把兔腿干脆伸到简丹鼻子上。

    简丹不小心闻了闻。

    然后她轻轻一口咬了下去。很小的一口,只是用牙尖刮了一小角。

    就像一个小姑娘在小心翼翼地尝一道新的菜。

    然后她突然一大口咬了下去。

    似乎有点好吃。

    简丹和大部分正值年轻的姑娘一样,怕胖,但总是对美食没法抗拒。

    “小师姐,你想吃,你就吃嘛。不要怕胖,不要跟我讲道理,更不要给自己找理由。”

    简丹有点不敢看莫小河的眼睛。

    她满脸通红地低下了头,干脆背过了身子。

    然后兔腿不知何时已经被她拿在了手里,一口下去,大半不见了。

    真有点好吃。

    “小师弟,黄昏时候我问你想要什么,你没回答我。”

    闻了一下兔子肉便忍不住要吃,然后把所有胡吃肉对身体不好、会发胖、不靠谱此等大道理全部抛之脑后的简丹很聪明地转移了话题。

    背过身子的简丹,吃得油水满面,却又要一本正经,“我那现在问你,你一步打算怎么办?”

    “小师姐,你明知道我从没想过这个问题,干嘛还要问我。”这下轮到莫小河摸不清头脑了。

    “嗯。”简丹很温柔地嗯了一声,“不知道怎么办的话”

    “那咱们还是吃兔子肉把。”

    “这些不太够,你应该再去打一只。”

    “浩壶酒也给我来一口。”

    莫小河听着怔怔然低着头,满脸不可思议。

    因为他膝下兔子肉,不知道何时已经被简丹全揣走了。小师姐不是一直都很温柔很淑女吗?这么会这样?

    “怎么了?”小师姐简丹却睁大眼睛,很无辜地望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