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那是死亡的气味儿

目录:在前夫他心口上撒盐| 作者:宝姑娘| 类别:都市言情

    睡袋里塞着繁华的水壶,里面灌满了水。

    他好端端地换水壶做什么?

    一时间,原本就在隐隐作痛的头痛得欲裂了,我连忙爬出睡袋。

    跑了一阵,忽然想起行李不能丢,我连忙转身折返,就在这时,突然,一阵强烈的眩晕涌了上来。

    我登时顿时沁出一身冷汗,双膝一软,跪到了地上。

    想吐,但胃里空空的,只能干呕。

    好难受……

    昨天起码还撑着走了一段,今天果然更加严重了。

    我甚至没有力气跪多久,很快就脱力蜷到了地上。

    天旋地转之际,忽然,我感觉脸上热热的,好像有人在冲着我哈气。

    只是这哈气之中还伴随着一股强烈的腥臭。

    我睁开眼。

    看到了一双阴冷的眼睛。

    狗和狼最大的区别就是眼睛,狗眼比较圆,白眼仁相对少。

    而狼眼瞳孔小且靠上,是标准的三白眼——就如我面前的这只。

    我的面前站着一条狼。

    它距我不到一米,灰扑扑的,体型健硕,紧抿着嘴,静静地看着我。

    我愣怔地看着它,或许是因为头晕,或许是因为反正也快死了。

    最初,我并没有很害怕。

    甚至,在跟它对视的同时,我脑子里闪过的第一个念头是:

    我常常说繁华的眼神特别像狼,今天近距离观察了……

    果然如此。

    我和狼对视着。

    狼是相当狡猾谨慎的动物,而我穿着厚厚的棉衣,头上还戴着帽子,显得高大且富有攻击性。

    所以它观察了我很久,才小心翼翼地迈起爪子,往前走了一步。

    我屏住了呼吸。

    它微微低下头,冰冷的鼻子靠过来。

    仔细嗅着我同时,一双阴冷的狼眼仍旧瞬也不瞬地盯着我,显然是在防备着我突然暴起攻击它。

    整个过程不到两分钟,却当真如几日般漫长。

    我里面的衣服已经完全湿透了,这倒不全是害怕它杀了我。

    我死已经是板上钉钉,我更怕的,是它不能一口咬断我的喉咙。

    千万别像动物世界里演的,先撕扯四肢,那样我就得在剧痛中慢慢死去,到时可真就成了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了。

    就在这时——

    突然看到了一个人影。

    从我的角度,能清楚地看到他跑过来,一脚踹到了狼的腰上。

    狼被踹飞了至少三米,但它反应极快,在地上滚了一圈便四脚抓地站好,弓起身体,呲开白森森的牙,眼里露出了冷森森的光。

    与此同时,繁华挡到了我的身前。

    他和狼一样,弓着腰,摆出一副攻击姿势。

    狼喘着粗气,这东西跟狗一样是豆腐腰,挨了这一脚,显然疼得不轻。

    但繁华已经两天没吃没睡,何况……

    狼是群居的。

    想到这儿,我四下看去。

    以我现在的目力,看最近那棵树都是重影的。

    但还是能够感觉到,到处都是灰扑扑的影子。

    这时,繁华出声了:“点火。”

    我说:“行李在……”

    他打断我:“兜里。”

    我赶紧伸手往他口袋里掏,刚摸到打火机和纸,狼似乎就发现了时机,直接扑了上来。

    繁华立刻抬脚去踹,狼倒是再次被踹得打了个滚,我的手却被卡住了!

    这一卡不要紧,另一条狼扑了上来,因为我的手还卡着,繁华根本就无法快速转身招架,胳膊直接就被狼扯住了!

    我终于抽出了打火机。

    与此同时,繁华挥拳揍向狼的鼻子。

    狼鼻子顿时被打得血肉横飞,它痛嚎一声松了口,被繁华踢得滚了几米。

    随后他又转过身,一把将我扒拉开。

    原来是我身后又扑来了一头小狼。

    繁华对打狼的同时,我也点燃了这叠纸。

    显然是因为繁华的凶悍,加上动物害怕火光的天性。

    狼没有再试图扑上来,但明显也不甘心离开,围城一圈跟我们对峙。

    但要想彻底驱走它们,还得靠火。

    只是一叠纸根本就维持不了多久,附近又没有任何助燃物。

    所以我也没有经过太多考虑,火速脱下外套,引燃了衣服内里。

    透心的冷风吹进来,我直打哆嗦。

    但这是值得的,因为衣服易燃,而且冲锋衣因为材质的关系,燃烧时发出的味道比其他衣服更加刺鼻,更能达到震慑狼群的效果。

    所以,火焰和浓烟一起,狼群便露出惊惧之色,开始后退。

    繁华见状,拉着我慢慢地后退,一边摘下帽子,就着衣服点燃。

    然后猛地转头,将带着火的帽子朝最近的狼丢去,狼受惊蹿开。

    他立刻拽着我朝行李的方向跑去。

    其实我这会儿头还晕着,但不得不说,求生的本能的确激发了我的潜力。

    外套烧得很快,但幸好,待它燃尽时,繁华已经拽着我跑回据点,点燃了火把,并从行李中抽出了鱼刀。

    狼群彻底散去。

    我俩略微松了一口气。

    繁华将火把放到地上,将身上的冲锋衣脱下来披在我肩上,说:“这地方不能呆了,咱们现在走。”

    说着,打开急救包,拿出止血带,绑在了手臂上。

    冲锋衣是黑的,所以从外面只能看到两个洞,看不到任何血迹。

    但现在他一脱,便能看到他左手大臂已经被鲜血浸透,手腕上的纱布也因为搏斗而变红。

    这条手臂接连失血,如果再得不到救治,恐怕就要废了。

    我说:“我帮你包一下。”

    “出去再弄,”他收起地上的睡袋,说,“它们随时可能折回来。”

    我张了张口,说:“我……”

    我想说我出去不了,然而喉头却泛起了一阵剧烈的恶心。

    不由得膝盖一软,跌到地上,干呕起来。

    脑仁里突突地剧痛,仿佛有把大锤在砸我的脑袋。

    隐约中,我看到有人跑过来,抱住了我。

    耳边有人不断地在说话,我知道是繁华。

    浓浓的血腥味儿裹挟着我,或许是因为这血曾经救了我的命吧,这甜腥现在闻起来竟然也不那么刺鼻了。

    很温暖。

    温暖的……死亡的气味儿。

    马上就结束了。

    脑子里不断地回荡着一个声音……马上就结束了。

    人对疼痛的承受力是有极限的,到达极限后,痛苦就会散去。

    马上就结束了。

    失去知觉前,我只有这一个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