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9:戎杳番外:婚礼大团圆2(一更)

目录:他从地狱里来| 作者:顾南西| 类别:都市言情

    何冀北给她把袖子卷了回去,任由两边一高一低不对称。

    镜头继续左转。。。

    竹峦戎村的几个主妇坐在同一桌。    王月兰是个大嗓门,一开口方圆五桌都听得到:“我听说这嫁衣是小祁她自己绣的。”

    李银娥坐王月兰左边:“那可不,绣了一年多呢。”

    王月兰吃着花生米、喝着茶:“戎黎福气好啊,现在哪里还找得到小祁这样心灵手巧的姑娘。”

    捡了大便宜咯。

    王月兰的右边坐的是戎清贵家的媳妇许氏:“这婚礼得不少钱吧?那雕花屏都是真金打的。”    李银娥十分骄傲:“我们小祁她又不差钱。”

    许氏家离戎黎家有点远,不是很了解这二人,只道听途说了一点:“能去旅游局把白滇河包下来的肯定不是普通人家,不止有钱,还得有势,可戎黎只是个送快递的,两人家世差得太多——”

    王月兰一记白眼丢过去:“什么送快递的,戎黎是大学老师好吧,老师跟医生,那是天生一对。再说了,都什么年代了,还开口家世闭口家世,你老土不老土。”

    许氏被怼得噎住。

    以前也不知道是谁天天嘴碎,说戎黎是杀人犯的儿子,是个阴森的大变态。    许氏无语,回以皮笑肉不笑:“呵呵。”

    镜头再往左。

    ——祥云镇第一花花公子入镜,

    花花公子从良了,侧着头看他身边的小姑娘:“好看吗?”

    林禾苗一双眼睛到处转,一会儿看屏风灯笼,一会儿看香木亭台,表情难得这样生动:“好看。”    程及捏着小姑娘的手掌玩:“那我们结婚也弄中式的。”

    “好。”

    她这样答应,娇羞又大胆。

    程及想接吻,人太多,刚凑过去就被林禾苗推开了。

    “姑姑。”    “姑姑。”

    林禾苗顺着奶声奶气的童音望过去,见到小孩后神色欢喜:“俊俊。”

    是林禾苗哥哥的小孩,她已经一年多没见过了。

    祥云镇地势高,日照长,俊俊生得黑黑的,两颊有两坨婴儿高原红。他已经四岁,还记得林禾苗,很害羞,蹑手蹑脚地走上前。

    “姑姑,给。”

    小孩手里握着个大红枣,红枣很甜,他拿来给姑姑吃。

    林禾苗接了枣子,把他抱到腿上。他很好奇,眼珠子四处瞧,最后怯生生地望向程及。

    程及从西装兜里摸出个红包,是刚刚帮戎黎接新娘时发剩的:“想要吗?”

    小家伙点头。

    程及像头哄骗小白兔的狼:“叫姑父。”

    小白兔被诱惑了,脆生生地叫人:“姑父。”

    程及如愿地见到了他家小姑娘脸红,含羞带怯的,比这婚礼上的马蹄莲还娇俏。

    “俊俊!”

    “俊俊!”

    俊俊的妈妈方琼来寻人了,看见他被林禾苗抱着,上前就把人抢过去。她面色不悦,正要发作,看见程及后,下意识抱紧了孩子,什么也不说,掉头就走。

    林禾苗对俊俊挥了挥手:“俊俊妈妈好像很怕你。”

    是被他整怕了。

    一年前,方琼陪吴树凤来南城找林禾苗,但她们只见到了程及,是来要钱的,程及大方地给了一笔。

    最后那笔钱变成了林进宝的医药费。

    过程挺凶残的,还是不要吓着小姑娘了,程及笑得很善良:“可能我长得凶。”

    “不凶。”林禾苗真心实意地夸,“你长得好看。”

    程及又想吻她了。

    他觉得自己有病,这种病叫“一见女朋友就很饥渴综合症”。

    他把杯子里凉掉的茶喝了。

    “林禾苗。”

    程及比林禾苗还先回头。

    男孩站在酒席外面。

    林禾苗目光穿过人潮,看见了他:“我过去一下。”

    程及看了眼手表:“不要太久,婚礼马上开始了。”

    林禾苗嗯了声,走出了徐放的镜头里。

    当初的少年长高了一点,轮廓更俊朗了。

    “好久不见。”

    自行车随手丢在了地上,宋宝宝笑了笑:“好久不见。”

    其实也没好久。

    他上个月去了她的学校,在物理系的寝室外面蹲了两个小时,见了她一面。她当时提着外卖的袋子,边走边接电话。

    他看到她笑了,所以没有过去问她过得好不好。

    “我复读了,六月份高考,打算报考北昌。”他挠了挠头,有点不自在,“你不要有负担,我不是去找你,我是体育生,北昌是我所能选择的学校里最好的一所。”

    北昌是帝都的一所一本大学。

    这一年多里,他一定很努力很努力了。

    林禾苗真心地说:“祝你考试顺利。”

    宋宝宝咧着嘴笑,痞痞的,很阳光:“肯定顺利啊,我都攒了一年的劲儿了。”

    乐师开始奏乐了。

    林禾苗看向亭子中央,婚礼要开始了。

    宋宝宝把自行车扶起来:“那我回去了。”

    “你到了帝都可以联系我。”她笑得很浅,“我请你吃米线。”

    宋宝宝以前总请同学吃米线,一请就是全班。

    不过林禾苗不知道,他其实只是想请一个人,但他人笨,找不到好的理由。

    他豪爽地答应了:“好啊,到时我要吃最贵的。”

    她笑了笑,挥挥手走了。

    男孩推着自行车,还在夕阳里。

    “林禾苗!”

    他大声叫她的名字。

    她在人群里回头。

    他用力挥了挥手:“谢谢你啊。”

    是这个女孩让他变得更好了,他以后不再喜欢她了,他要把她锁在十八岁那年的青春里。

    “那不是我们学校的林禾苗吗?”

    正沉醉在青春疼痛文学里的宋宝宝被吓了一跳:“你哪儿冒出来的?”

    女孩子二十出头,穿一身潮牌,扎了一头的小辫子,很朋克。

    宋宝宝推着自行车往家里走:“你认识她?”

    “她在我们学校很出名,是物理系的风云人物。”

    女孩叫严明珠,也是帝都大学的,不过她不是考进去的,是家里捐楼买进去的。

    上个月,就是宋宝宝去帝都大学看林禾苗的那次,严明珠跟室友打架,不小心误伤到了宋宝宝。

    他脑袋磕垃圾桶上,脑震荡了。

    严明珠的爸爸是个卖茶叶的暴发户,钱特别多的那种,直接砸支票,孽缘就这么结下了。

    严明珠本来是来祥云镇玩的,因为她爸爸是搞茶叶的,和祥云镇的镇长有往来,所以她直接住到了镇长家里,宋宝宝就是镇长家的小公子。

    严明珠觉得这是上天的旨意。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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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更估计在凌晨三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