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诗宜现在住在南京市江宁区八十平方米的公寓里,房子是以全租的方式承租的。目前任职于IT界的某个中型企业。
王诗宜的远方表亲在城中中央商务区经营了一家连锁小餐厅,因为人手的问题,再加上去年她手头出了点经济状况,她不得不滋生出干兼职的念想。
别无选择,因为我已生无可恋…… 虽然我现在过得很好,但我一直希望那个人能如我一样,凭它记忆如何变化,只愿我们之间的故事不要被改写。我已经早就知道,已经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我知道有些事情是我们阻止不了的。
我以前一直相信,不管随便挑哪一种工作只要我好好地认真坚持,以后都会有所成就,但毫无机心的我全都无所谓地当成了日常的消遣游戏,不求上进,日复一日地践踏着自己所拥有的别人梦寐以求的天分和身份。
辍学后的我唯有从最底层的销售业务员做起,靠着一腔热血与灵敏的智慧,奋战在这血光的灾难和口蜜腹剑的江湖!
人喜欢怀念以前的事情,并不是因为以前有多么美好,而是深切地知道,那些曾经不管是美好的还是悲伤的,都再也回不去了。
很早以前我就看出了我的矛盾与世故,我想,我还是一个善良的人。 从这一刻开始,我的人生已经被改写,一个已经被毁灭了的人的人生,注定不会是一个好的开始……
我闭上眼睛,许多往事在眼前一幕一幕,不知怎么变得模糊不清。很多的面孔在脑海中浮现,活着的,死去的,爱着的,恨过的……太多太多的面孔沉下去,又浮上来,她们隔着时空斑驳的光影默默注视着我,目光悲凉如窗外的夜风。
“性是不可控的欲望,爱是不可求的理想。前尘往事不可追,一层相思一层灰。”
你所经历过的事,你必在经历。你所遇见过的人,却不曾再遇见。所以,一切来去的人,都有注定的归宿。
我承认我是一个人很会享受生活的人,不但要想着享受精神的欢乐,还想着该去如何放纵下肉体。我喜欢在花花世界灯红酒绿中放飞隐藏在骨子里卑贱的灵魂。 我从小就喜欢干净,漂亮的女孩子。可是短短几个秋,我居然贪恋上了泡吧,成了一个经历悲欢离合细数风月的人,成为了一个有点起色的腹黑暴躁短命鬼。一脸懵逼的坐在梳妆台前手持铜黄镜,内心差劲地呐喊一句:“妈了个巴子,老子竟然单身了。”
连日来我总在黄昏的时候产生幻觉,觉得已经是深秋,掀开窗帘应该能够看到安静坠落的枫叶!
我曾经设想过和她久别重逢,也许是在一个陌生的城市,在陌生的机场,我和她提着行李匆匆地擦肩而过,然后彼此都站下来,一瞬间忘记了说话。
我目前生活的一切,和外面有着天壤之别,甚至可以说是另一个世界。在那个世界里,充斥着所有触碰道德底线的东西。心机,阴谋,自私,贪婪,这里有你所憎恨的一切,在那里都可以找到。这里的世界当你真正融入到里面的时候,你会发现,那些你曾经憎恨的一切,其实都是你内心的需要。
我每天脑袋昏昏沉沉像是肩膀上扛了两个巨大的玻璃球,日复一日地践踏着别人梦寐以求的天分和身份。那一刻起,我的心已随灰尘消散在了寒冷寂静的深渊,直到有一个动人,漂亮的身影出现,我才觉得我丝毫不惧怕。后来见惯昏天黑地和纸醉金迷,我便更加放纵和张扬。 我想回到梦开始的地方,唯有静夜才能让我沉静下来,做回自己。我从来没有见过南京市的风温柔过,更别说什么温软之类的话,连春夏的风都一如既往地粗犷,更何况是冬天的风。
“寒风不解江南雨,回首恍然如梦中。”今年的风并没有往年那么凛冽,刺骨的却是风情。我以为亲密接触就是表达爱的方式,我不知道爱原来也会有伤害的副作用。时间过得一点儿都不慢,数着日子过的时候,觉得岁月漫长,可真要是回头看的时候,不是一晃许多年,就是弄丢许多人。
今天的风比往常更甚,我在风中等了很久,网约车迟迟不到,我以为是风的缘故。我很生气,想好好泄愤一下,瞅我今天的架势,就知道我更加疯狂了,当头发在寒风中狂舞的时候,我就在心里暗许。可我依然在风中快速地前行着。
王诗宜不是个阴郁的女孩,也不是旁人眼中的欲女,而是在中产阶级的家庭和精致的物质中成长起来的优等生,外表干净,成绩优秀。当时她奶奶收集了她所有的奖状和证书,一张一张看要看上好半天。
可现在她内心的绝望,连她自己都说不出来那究竟是什么,只能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躲到被子里偷偷流眼泪,在陌生的路上看到一张相似的脸却要隐忍着痛苦,在充满黑色幽默的痛苦中呐喊。 我高中两年因为学习和早恋忙得不可开交,后悔和王诗宜在一起的时间太短,没有察觉就已分散多年。
我是一个降生在地球的交界边缘,双子星笼罩下的一颗孤星。阳光炙热,满脸水珠,却笑得无比满足。
平躺在田地里,仰视天空,云彩从清早流到夜晚,投下影子洗涤着年轻的面孔。土壤里的小生命想摆脱那一丝丝束缚点缀绿的舒想和生存的渴望,可我的心里却装满了荒凉和绝望。
眉宇深锁,愁容满面地在满是霓虹的街上一直晃荡却找不到方向,在拿起电话却不知道该打给谁的情况下终于妥协,最后轻轻地放下。从此我的生命里只有我自己,在经历一番苦痛和磨难后,我才会看见那些隐藏在内心的黑色在胸膛里汹涌,顺着我的大动脉溢出在我眼前徜徉成一条黑色的河,绝望地流向黑暗潮湿的洞穴。而体外依然是阳光灿烂的晴朗世界。
我对于那个夜晚的最后记忆,是奶奶艰难地靠在门框上,深深凹陷的双眼中蓄满了泪水,我和奶奶紧紧抱着,哭得不可开交,窗外飘进的薄荷味,带着一股淡淡的血腥厮咬。我总是能在空气中闻到一股若有若无的血腥味,即使此后我再也没有尝试过自杀。
生活就像是乐跑,只要能坚挺地跑过那个最痛苦的临界点,不需要下载任何数据包,人的体能就可以自动升级。自杀之后,我的体能虽然没有升级,但命运确实提升了一下段位,不再像之前那样倒霉。
唯一让我遗憾的是,在幸福的时候没有过足幸福的瘾,等到不幸的时候再来回忆这段往事,才觉得吃了不少苦,走了很多冤枉路。
“幸福”这东西不像女人的经期,一个月准时来一次,这次没做好准备工作下次还可以继续调整。也不像姨妈巾,过期了还可以继续将就。若要是像一张电影票,过期了就不能再用了。
于是我做了一个决定,决定今后的我,重新做人。我试着学会忘记,忘记那些悲伤和难过,忘记那段扯不清道不明错综复杂的情感纠葛。之前清晰明了的细节使我的心灵长期笼罩在严冬之中,我急需一碗心灵鸡汤来温柔呵护我绝望痛经的灵魂和肉体。
后来,我读张小娴的短篇,重温《蝴蝶过期居留》,第一段话是这么写的:“在情爱里,我们曾膨胀为神,却也沦落为魔。我依然相信你的欢笑与泪水,描绘着爱情的灼热与冷却。”
我早有预谋想写一点文字来纪念自己的青春,并非为了别的,只因为两年以来,我过度的悲愤总是偷袭我受伤绝望的心灵,至今没有停止,我很想借此机会揺身一变将哀伤摆脱。
“三千繁华,弹指刹那,百年过后,一把黄沙。”
还有,《笙歌成殇》写了两年,被我的编辑导师相中,润色之后用了个挺伤感的笔名在网上连载。
那时候正流行青春伤感文学,我抓住青春的尾巴将那些关于欺骗,关于倾轧,关于愚弄和背叛的青春伤感往事,集思广益加以虚构改编,从而广受读者和同学们的青睐。不过它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全方位地立体化展现出了一个悲惨少女在祖屋前自杀的故事。
我古董级的读者说,我的故事很新颖,不过结局太悲惨,给人一种很丧的感觉。导师也认为这样的小说很难有市场,认为这样的作品是太监式的中期疲软。导师的意见是,这样的结局,它怎能大卖?
我想也是,这样的结局,它怎能大卖?一气之下,全部删除。正应了那句话,往事清零,明天继续前行。时隔多年,我又卷土重来。
如果当年我一念之差自杀成功了,搞不好事情就真的会发展成七年前的头条新闻。要是幸运的话,我会成为一抔黄土;万一不幸,估计七年前我早就成了鱼虾的粪便。
多年后,我有车有房,可我却忘了在混乱的青春期时代曾遇到过一个叫车怡萱的姑娘,那姑娘被他们害得家破人亡,日子过不下去,只好带着家人一起开煤气罐自杀了。那时候网络校园贷铺天盖地,黑心贷款机构专盯一些高中生和大学生下手,网络贷能把人逼惨到什么程度,恐怕现在提起已经触碰不了我们麻木的神经,车怡萱一家人的案例时至今日我依然历历在目。
别让网贷毁了你的青春,我庆幸自己还活着。
后来我函授本科毕业,就业形势严峻,被迫考研,又一次成功进入金城大学中文系读公费研究生。而薛馨颖又跑到我的城市来看我。
在幸福的时候就要懂得惜福。我觉得现在过得就挺幸福。更深露重,寒气逼人,一个穿貂皮大衣的姑娘从我们身边走过,机警地瞟了我们一眼,突然撒脚丫子飞奔起来。我想,这现场确实挺像持刀抢劫的,而那姑娘穿得如此厚重竟然还能健步如飞,人类的潜力真是不可琢磨。
一阵冷风扑面而来,我哆嗦了一下说:“谢谢你当初的决定,这些年,我过得挺好的。”
我推翻不了那个原有的假定,王诗宜的性格应该是全盘继承了她父亲的多疑猜忌。不得不说,这是一个更加难以求证的假定。因为自七年前从山坡上滚落下去当街撞倒在石头上后,我就不太记得王诗宜的老子是谁。亏得我的生命力比较顽强,这一撞只撞得我脑震荡了一下,到现在后脑勺还有一个指甲盖般大小的硬肿块。去医院的时候我差点疼晕过去,一想到自己举目无亲不能昏死在当场,全凭自己意志力顽强支撑到医院,出院后我祈祷拜金童玉女,福大命大造化大。
近年内我的脑袋会隐隐作痛,我感叹人生苦短的同时也不忘定期去医院检查,我怕万一哪天会在夜晚莫名其妙的突然死去,死了也没人收尸的境况是多么凄惨。上上个星期医学院那边搞义诊咨询活动,因为不要钱,我就去咨询了一下,想问问我这脑袋疼的毛病有没有得治。
可能是我咨询的这个问题专业性太强,坐台的五个医学生没一个立刻回答出来。他们决定先开一个研讨会论证一下,请我在旁边等两个小时。我严词拒绝了这个提议,因为我很忙,要赶着去给杂志社撰稿。
直到春节那天,我突然感觉胃疼,没当回事。后来由于脑溢血去医院体检,检查出胃里有阴影,有可能是胃癌,但还没确诊,医生也不好说。
等检查结果这几天,我倒是很淡定,只是我爸和我妈不行了,天天哭天抹泪的。
晚上,正好在医院输液,当天化验结果就出来了。我正在休息,丁平冲了进来。跑过来抱着我就哭,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他从来没这么近距离接触过我,我一时不知道该咋办了,小心翼翼地捅了捅他的肩膀,说了一句:“还没死呢,留点儿力气。”
检查结果出来了,不是胃癌,良性肿瘤,问题不大,但得手术。
问题不大,丁平还是走了,因为当时他出门走得太急,家里停水忘记关龙头了,楼下都淹了,他必须回去处理。我手术出来后,没看见身边一个朋友,心里挺失落,但也理解。
我觉得事情到这样的地步,没必要再去拖垮一个和自己相濡以沫的人。
休息了大半年,身体恢复得差不多了。最终导致我崩溃的是那种“什么都帮不了我”的感觉。虽然我的服药量越来越大,不过胃部还是很不舒服。后来我去医院检查,被确诊为胃炎。医生为我开过各种各样抑制胃酸分泌的药,我也悉数服用,都没有什么效果。各种替代性治疗方法也都无济于事。
自己或者通过他人进行的灵性咨询及疗愈虽然会带给我一些积极正向的见解,但相对于持续的病痛与恐惧,以及因严重失眠而导致的令人恼火的中期疲软而言,只能起到短暂的作用。我的情况恶化,罹患抑郁症,陷入毫无前景,没有任何希望的境地。
王诗宜终于开口,一副无所谓的口气,却狠狠地将我伤害,她说:“我们分手吧,我们不合适,感谢你的出现,我知道你一直对我好,可我们回不去了。”
我说:“我们可以的,你相信我。”
她黝黑深沉的眼睛却像夏日雨后池塘边纷繁的蜻蜓,栖息着云影天光,纷乱得让人读不懂。
我有些惘然地看着她,一贯对我百依百顺的她肯对我说这些话,一定是真的对我感到了绝望。有些回忆我不知道我到哪里可以找到它,我想恐怕再也没有地方可以找回来了。
下午的时候吴彦鑫打来电话,想找我玩,我说我没有时间,于是作罢。王诗宜也说她下午还有事,我说我陪你,她说不用了。我很担心王诗宜会给我和吴彦鑫捕风捉影胡乱按个罪名,到时候我就坐不住了,为了不必要的麻烦我选择让王诗宜见见吴彦鑫,顺便让吴彦鑫帮我劝劝她。
于是我打电话给吴彦鑫让她陪王诗宜去她们的学校,正好吴彦鑫也是王诗宜的校友,想必她们在一起会有很多的话。
当我重新踏入南京大学的那一刻,似乎回到了高中时期的母校,我觉得心跳突然很厉害,当初决定和王诗宜填同一所大学的情景一瞬间又浮上来,觉得紧张而惶恐。只是不知道为什么眼前的这一切让我瞬间撕裂。偌大的篮球场上有不少人冒着炎热汗流浃背。听着熟悉的篮球“砰砰”落地声,我和王诗宜、吴彦鑫站在篮球场旁,怅然若失地看着那些曾经和我一样英姿勃发的少年在最美好的年华里快乐地成长。
王诗宜一句话也不说,吴彦鑫也不说话,我一无所获,王诗宜似乎已经习惯了这种失望,说:“你先回去吧,我再想想,想好了会给你打电话。”
那些话语缠绕在心里像是一根一根浸满了黑色毒瘤的刺,朝着柔软的胸腔内扎进去;像是有毒的菌类,遍布我所有内脏,蓬勃地生长着,吸收掏空着整个躯体,风一吹,变成壳。然后再被某些复杂混淆的情绪填满。凝结成晶莹细碎的雪块,在冷蓝色的天空里砸下落在香樟日渐稀薄的阴影里化成雨水沿着脖子,消失在衣服的某一处皱褶里,陪她一起侍奉晨昏。
我独自在学校里来回地走走停停,看那些高大的树木怎样一棵又一棵地覆盖了城市隐藏了光阴虚废了晨昏。
不过感觉真的很奇怪,像是很多年前我肯定在这里的学校跑过好几圈,在这里的教学楼里听过一节课。当我真实地走在上面的时候,我会觉得,甚至超越了自己的年龄的一个时间长度之前来过,到过,甚至还真实地居住过。每个地方每个角落我都抚摩过。不过,这个存在现在真实而又略显荒诞地出现在我面前,前所未有的软弱的一面让我觉得心凉,甚至有点儿绝望。
身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回过头去看到的是吴彦鑫兴冲冲的跑过来。
吴彦鑫拽着我的胳膊往外拉。
“没事儿,我陪你去找她。”
吴彦鑫说完后有点儿后悔,因为自己似乎还没有和王诗宜熟络到某种程度。
她停下脚步顿了顿道:“万一不成,她不要你了,我养你啊!”
这个玩笑开的显然有点儿尴尬,不冷不热地被僵持在空气里。还好我不介意。我感觉和吴彦鑫在一起谈话很轻松,很开心。
我松了口气,压低声音靠过去对吴彦鑫说:“你一定会找到属于你们的幸福。”
吴彦鑫斜了斜身子,顺手撩了撩额前的秀发。
“是啊,我一定会找到属于我的幸福。”
夕阳把整个教学楼覆盖了起来,我趴在学校的栏杆上将往事统统梳理了一遍。表情甚是懊恼。我打算将尘封的记忆统统投进大海,让海水冲走我的悲伤与落寞;卡在鱼的喉咙里,愿它们有生之年能跳到王诗宜的餐桌前,走进她的世界,渗进她的血液,和我一起透析悲伤的青春。
我设想过和她久别重逢,也许是在一个陌生的城市,在陌生的大厦的某一层里,彼此确认过眼神,一瞬时却忘记了互相说话。
有些事永远也回不去以前的样子。现实就是像我在王诗宜的眼睛里看到的孤岛。很奇怪,当我再次见到王诗宜的时候脑海里就会莫名其妙地重复出现反复描绘的颜色,在凝固的油脂板上刻下不可磨灭的印记。
流年的盛夏,你开出一枝明亮却断了三枝记忆的梗,你的沉默带走了我的霓裳,你肯谢幕我永远上演不了繁华,我隐忍下的苍凉开出两三朵的断章,无穷记忆的来处拥挤着面目模糊的天使,忧伤的国度长满忧伤的槁草,断了弦的流章,暗了魂魄的衣冠冢埋葬了谁的忧伤!
正如古人所言,“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
那个叫做星巴克的咖啡馆坐落在一栋豪华大厦的底层。奇怪的是,虽是盛夏的高温天气,可那条街上的行人依然络绎不绝。楼侧的停车场有大致二十个车位,全占满了。我在大门外停留片刻,顺手整理了一下头发,还算整齐,便推门而入。
咖啡馆并不太大,很安静,只有喁喁的人声。里面的服务生穿清一色的黑色T恤,无论男女,都套着一条墨绿色的围裙。一位阳光帅气的男生接待了我。他看上去和我年纪相当,个子不高,明朗的笑容,样子很随和。
他打量着我,神色非常尊敬:“先生您好,请问几位?”
“一位。我能坐下喝杯咖啡吗?”
“好啊。”
“您的咖啡需要放牛奶吗?”
“哦,不要。无糖黑咖啡。”
“请往这边来。”
我目测临窗有个位置很安静,找到了临窗的座位,放下自己的包,又过来排队。
我在点餐口见到了王诗宜,原来她在这家快餐店里找了份兼职,她的模样和我上次见她一样,大模样没变,只是多了一份坚强。我排了大约三分钟的队,终于来到她面前。
“好久不见!”我说。她似乎隐忍了许多,她的目光像一把利剑深深地刺进了我柔弱的心脏,让我很难接受她的眼神,阳光照射过来,我嗓音不自觉地有些发颤。
“能否给我来杯大号冰拿铁,此外还要一杯大号无糖黑咖啡。”
“请稍坐,我会把咖啡端给您。”
“No nd, tk your tim. I’ll sty hr iting.”我锲而不舍,只想静静地看着她。
“一共六十五块。”她终于开口。
我递给她一百块钱。她将零钱找给我。
我故意将一张二十元钱还给她说:“多找了二十块。”
她在一旁低声问,“你到底想干嘛?”
我大脑一片空白,红着脸说:“故事太长了,一时半会想不起来了。”
“ht?!”王诗宜低吼。
“I m sorry。”我低声复述了一遍。
王诗宜配料神速。她把我要的东西放在托盘上,我双手拿着托盘径直向自己的位置走去。我觉得她现在应该没有过分记恨我,我越想越担心自己走不到一半咖啡就会全溢出来。
喝完饮料,我站起身来想找王诗宜说会话,可她就是不想见我,苦于无果我只好起身告辞。那个帅气的小伙子陪我走到门口,替我拉开门,目送着我离去。然后我径直走走停停,越想越难过,于是我又回到了刚才的座位。
整天,我就吃了一份吞拿鱼三文治、一份水果沙拉、两杯Ltt,一直等到她下班,她还是不动声色,对我不理不睬。
我突然意识到我很喜欢这里,就像喜欢一个人的旅途一样,我不知道我将要去哪里,但我知道我一定会去哪里。我喜欢一个人的生活,喜欢孤独,孤独的人会愿意待在有人的地方,特别是像咖啡馆这种看似人多,却和我没有任何关系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