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残局

目录:末世之释血炼神| 作者:暮白染醉| 类别:科幻小说

    就在李明羡拾起两枚仿真手榴弹时,曹殷制造的血雾开始向他手指的伤口汇聚收缩,弥漫在四周的血雾不断地收缩着范围,原本隐藏在浓雾中的几人最终暴露在了敌方的视野之下,但与此同时,他们也看见了敌方的所在。

    “啥也别说了,对方还有两个人,干掉他们!”李明羡也掏出一把手枪,枪口果断地对准前方的敌人。

    双方端持着枪支,一见面便不约而同地朝对面倾泻火力,双方都是一边射击一边移动,这样才能保证不会被轻易地中枪。子弹在空旷的操场上飞速穿梭,发出尖锐的呼啸,如同死神在耳边低语。    在血雾里肩膀不幸中枪的那人也没闲着,趴在地上也在朝对方开枪,其他三人则迅捷地向两侧移步,视线则透过瞄准镜集中在敌方二人身上。

    曹殷现在深有体会,卧姿射击和移动射击的效果差距不是一星半点,在移动的过程中瞄准射击非常困难,由于缺少地面的稳定支点,开枪产生的后坐力会让弹道偏移,而且对方也在快速移动,必须算好提前量才有机会打中。

    曹殷没什么射击经验,身边的这两人看上去也是门外汉,对面残余的二人也没像行家,所以现状简单来讲就是菜鸡互啄。只知道基本的开枪和换弹,能不能打中对方全凭手感和运气。

    幸运女神最终还是垂青了曹殷这边,曹殷成功将对方的一人击倒,另一个戴着红头巾的同伴击中了另外一个人,这样操场上的敌人就全灭了,曹殷这边总共负伤二人,蒋贤去猎杀潜伏在后方的狙击手,还没有回来。

    红头巾见到敌人都倒下后,对李明羡道:“小李,你去看看那两人负伤的情况,我去补刀,曹殷你跟我来!”    戴着红头巾的是一个三十岁出头的男人,没有胡须的脸颊光溜溜的,他眼睛瞪得很大很亮,就像一只警觉的猫头鹰,并且拥有古铜色的皮肤和精瘦强健的体格,大家都叫他老鸮。

    曹殷答应一声便跟着老鸮走向敌方挺尸的地方,老鸮从后腰抽出一把闪烁寒光的尖刀,对于那些还有一口气的敌人,老鸮毫不留情地尖刀插进他们的心脏,手段非常狠辣。

    曹殷站在一旁,端着枪防止其他还未被补刀的敌人诈尸偷袭老鸮,但是当他看见老鸮解决敌人时露出的那副恶鬼面容,全身的汗毛都不由自主地立了起来。

    老鸮手上的刀把所有被击倒的敌人都插了个遍,全都是往心窝的位置插,没有丝毫犹豫,仿佛是在宰杀牲畜。曹殷亲眼目睹了那些人临死前露出恐惧和绝望的神情,今天晚上是不敢睡觉了,一睡估计就会梦到这群人的死相。

    老鸮补完刀后,用一具死尸的衣服把刀身的血迹擦拭干净,他望了一眼有些失神的曹殷,道:“第一次杀人都会感到不适,我第一次干这事时连续三天都吃不下饭,后面逐渐就会习惯,麻木,你今天干的很好,帮了大忙了。”    “啊,不客气……”

    “曹殷,你知道这些人是谁吗?”老鸮突然问一句。

    “不知道。”曹殷晃了晃脑袋。

    “金沙湾龙兵,这个人你可知道?”

    “好像是……江华市黑恶势力的头头,前些年不是已经被官军铲除了吗?”    “没错,这个首领讲义气,一人扛下了所有罪名,他手下的几个骨干成员没有被牵扯出来,销声匿迹了些年,”老鸮把尖刀收回皮套,道,“我曾做过联邦警厅的线人,因为参与了那次打黑行动,家人遭到恐吓威胁,只能选择罢手。”

    “这些人也是那个黑帮的残党?”

    “你看他们的脖子,都纹了一条S形的小龙,”老鸮指着尸体的脖子,道,“只要是暴雨的人,就会有这个刺青。”

    “暴雨?”曹殷看了一下这几具尸体的脖子,的确都纹了一条食指长的小龙,没有四爪的青龙。

    “金沙区的两大幸存者组织,其中之一就是我们,代号‘黑楼’,另一个就是这群黑帮残党组建的‘暴雨’,大部分由监狱的罪犯和地痞流氓组成的,”老鸮道,“据我所知,目前也就只有这两个组织掌握了枪械武装,可以相互抗衡。”    “你们该不会也是什么流氓帮会组建的吧?都什么世道了,还来这一套。”

    “‘黑楼的大部分人在危机爆发之前都有正经工作的,难道你觉得有枪是一件坏事?”老鸮道,“枪械资源是大老板提供的,他的身份还是个谜团,不过暴雨那些人,仗着现在的混乱局势明目张胆地作恶,死有余辜。”

    “他们做了什么事情,如果是抢空投资源我觉得没什么毛病。”

    “当然不是,等回去再说吧,我也住在十四楼,”老鸮道,“现在事不宜迟,先把空投物资给带回去。”

    “等会儿,老鸮你快看!”曹殷手指之前丧尸被音爆弹吸引的方向,现在直升机已经离去,音爆弹的持续效果也消失了,那群丧尸在听到了他们火拼的响亮枪声后又返了回来,伤亡人员散出的血腥气味也是诱导的因素之一。

    “这群混蛋竟然这么快就回来了,曹殷,我们把这些枪给捡走!”老鸮一边说着一边麻利地把死者身边的枪和弹药都给搜刮了,曹殷也顺带着捡了三把,沉得跟铁棍似的,身上原本还背着大包,这样一来负担就更重了。

    二人跑到灌木丛那里躲起来,李明宪已经把两个伤员脱了进去,那群丧尸暂时不会注意到他们,因为操场上还有八具散发鲜血气味的温热尸体,那将会是它们的自助盛宴。

    “小川的情况怎么样了?”老鸮忧心忡忡地问道,小川是最开始被狙击手崩断大腿的同伴,伤势严重,流了很多血,但是由于之前形势紧迫,就没来得及处理他的伤口。

    “失血过多,休克了,”李明羡一脸凝重,“我用空投箱内的绷带和纱布给他做了紧急包扎,断肢也捡回来了,但是不知道还能不能接上。”

    “关键是人要撑住!”老鸮拍了拍小川的脸,喊道,“小川,你挺住啊,我们这就带你回去!”

    小川没有应答,只是虚弱地呼吸,他的手脚开始发凉,皮肤也变得苍白,老鸮把耳朵贴在他的胸口,道:“小川心跳还不算慢,还有得救,我这就把他送到主教楼去!”

    李明羡道:“那你尽快,东飞肯定有办法,我在这里接应贤哥,你把背包放这里,我们会帮忙带回去。”

    “好,那我走了!”老鸮带上两把步枪,然后把小川背在身后,道,“你们也尽快撤退,操场上的丧尸又开始增加了!”

    曹殷愣在一旁,看着李明羡为另一个同伴包扎止血,心里却在想着:“这次任务完成了,在拿到疫苗之后就可以出发去找小枢了,但是江华市这么大,该从怎么着手呢,对了,那张纸条还没找机会看!”

    曹殷决定先回去确定纸条上的字印写的什么,林墨肯定也知道曹枢敏在什么地方走散的,只要仔细盘问她,应该也可以得到一些线索。

    “喂!曹殷,你发什么呆呢!”那个肩膀中弹的同伴叫做羽子,是个皮肤黝黑的瘦子,有着一头天然的卷发,喉结很突出,他正指着灌木丛外,叫道,“有几个丧尸朝我们这边来了,你赶紧把它们解决了,捡了这么多枪,都还有子弹吧?”

    “没问题!”曹殷这才注意到,有七八头丧尸没有和其他丧尸争抢操场上的“食物”,它们正用非常别扭的姿势朝着几人所在的灌木丛疾走而来,很显然是闻到了伤者的血腥气。

    “等等,不能开枪!”李明羡一边包扎羽子的伤口一边道,“这些枪上都没有消音筒,军方扔的音爆弹已经失效了,枪声太响会把丧尸群都引过来,我们现在没有精力对付它们!”

    “哎哟,轻点大哥!”羽子疼得呲牙咧嘴,“那咋办,总不能放任它们靠近我们吧?”

    曹殷沉思片刻,道:“我说交给我就没问题了。”

    “空手击杀丧尸?”羽子惊讶道,“你还有这种本领?”

    曹殷也不回话,他猫着腰走出灌木丛,然后用小刀在手上划出一道口子,这次血液没有大量挥发成雾态,而是变成一道暗红血流缠绕在手掌上,血流表面还闪烁许多通红的亮斑。

    “尽快解决掉这些麻烦的家伙,”曹殷这么想着,“试试能不能一刀切断脖子。”

    当曹殷靠近那几头丧尸时,其中最靠前的那头丧尸感知到了曹殷的存在,于是迅速朝他扑咬过来,由于丧尸的动作非常地直接而僵硬,曹殷看准时机垫步一闪,便顺利避开了丧尸的熊抱。

    接着,曹殷用缠绕血流的手掌劈向丧尸的脖子,在触碰到丧尸皮肤的一瞬间,血流表面的红色亮斑聚合在手掌的边缘,并发出夺目的光辉,曹殷感觉自己的手就像砍到一坨老豆腐,轻而易举地便将这头丧尸的脑袋给削了下去。

    “手感不错……”曹殷暗喜,“和之前砍陈鸿影时没什么区别,而且感觉要更容易一些。”

    曹殷决定趁热打铁,主动出击,朝着最近的一头丧尸猛冲过去,暗红的左手朝着丧尸的脖颈横切过去,划出一道赤红迅疾的光辉,这头丧尸的脑袋也瞬间和身体搬家。

    李明羡和羽子本想看看曹殷怎么不用枪来解决丧尸,却没想到竟然是用手刀看透,而且还是会冒火花的手刀。

    两人看到这一幕都惊呆了,李明羡给羽子包扎的动作都停顿了下来。

    “这是什么功夫?”羽子惊叹道,“我看到他的手上还发出红彤彤的光辉,丧尸的脑袋瞬间就搬家了,这难道是传说中的火焰刀掌法!”

    “那家伙还隐藏着这种杀伤性质的能力,”李明羡喃喃道,“这种锋利的杀伤力,和李冶华有的一拼,不过李冶华的‘九十九道弦’五步之内即可伤人,曹殷得靠近战搏杀,必然会落于下风,但是还是很厉害。”

    李明羡刚说完,只见数头丧尸朝着曹殷扑来,曹殷见状便后撤一步,左臂猛地抡出一道弧线,手掌缠绕的暗红血流顺势向外延展开来,即刻化为一道三尺余长的血鞭,血鞭上布满了通红发亮的棘刺,朝着几头丧尸横扫而去。

    眨眼的时间,暗红的血鞭扫过之处,五头丧尸从肩膀位置被切割成两截,血鞭在尽头化为一缕红烟消散不见,丧尸残缺的肢体全部倒伏在了曹殷的身下,喷涌出粘稠的黑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