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乐天自从刘大明说话以来就没说话了,只是坐在旁边听着。而钱县令也看出来这位在蜀地很有名的刘状师已经是陈大人的心腹。只要能说得刘状师哑口无言自己就算是辩论赢了。
此时说到这里,陈乐天已经大概听明白了钱县令之前干过什么事。
宾州有三封状子状告钱县令,让钱县令刚好够得上第三级贪官污吏。 第一封状子是说,刘家的田地被县令侵占了,他们上门去理论结果被钱县令骂一顿不说还把上门诉说的刘家家主给打了一顿,摔出县衙门外。
第二封状子是魏家,魏家是宾州做生意的家族,在歉收之年跟平常一样对村里百姓出借粮食,结果被钱县令派人上门说魏家违反高利法,把家里上万斤的粮食全部充公了。魏家当时就想上巴蜀道告状,结果被钱县令派人一番威胁,魏家只得息事宁人。
第三封状子是,洪家是专门做杂货生意的,在宾州最繁华地段有个铺子,然后因为没有跟别的房主一样每年三大节去孝敬钱县令,于是就总是被钱县令找各种借口去扰乱生意,最终导致生意做不下去,一家人好不容易攒点银子开了个铺子结果两年不到就经营不下去卖了。
陈乐天在之前分析案子的时候,关注过这三个案子,他当时就觉得很奇怪。三个告状的人并不是穷人,尤其是魏家和刘家都是当地有名的富户,按理说这些人对于县令的孝敬,只要这个县令不是两袖清风的官,就一定不会少孝敬的银子。
既然孝敬了按理也就不会去状告县令,因为自己行贿也是有罪的。而且,从这些人的三句话状词中陈乐天能感觉到很深的一股怨气,好像是种我这回也不要命了,非得把你告下台,否则我也就认命了的感觉。 但是现在陈乐天在听了钱县令的交待后,初始所表达的很简单,钱县令跟这三家闹矛盾
其实根本原因并不是因为县令无缘无故就要找这三个人麻烦,而是因为他们都欺负过宾州的别的穷人家。而穷人家来告状,但是因为没有确切的证据抓不到这三个富户的把柄无法治罪他们。所以钱县令这才想了个这么个法子,以毒攻毒,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你们不是用你们的钱把人家穷人家欺负的没法反抗吗,那好,我就用我县令的权力把你们也欺负的日子不能过。而在这个过程中,钱县令顺带着也捞了不少银子。
钱县令的所说的重点是,我不是主动地去贪污,我只是顺带着让自己发了点横财而已,如果没有这些富户为富不仁的行为,我压根也就不会去做这件事,更加不会从中捞取银子。所以根本上来说,我有错,但我不是主要的错的源头,主要的错应该在那些富户身上。
而刘大明当然不会也这么认为,他说你贪污还有理了?你要是真的想替那些穷人做事,你就应该应那些穷人的诉,在案子的审查和判决中让那些犯了罪的富户得到应有的惩罚,让穷人得到应该有的补偿,这才是你这个县令唯一最应该做的事情,而不是披着所谓替穷人报仇的外衣,干着捞取金银的事情。
这压根就是两码事,你把这两件事混在一起说,根本就不符合咱们大宋律例,咱大宋律哪一条规定一县的长官可以用帮助穷人做借口来贪污。你还这么嘴硬,嘴硬有什么用,你摸摸自己的良心难道不会疼吗? 大宋律按照来说,你这样的人就应该拖出去砍了了事,根本就不配坐在一县长官的位子上,干违法贪污的事居然还振振有词,我刘大明办过那么多案子还真是头一回见你这样的县令,真是读书读狗肚子里去了,真是有辱斯文!
“大明,注意言辞,虽然这不是公堂,但毕竟钱县令眼下还是一县长官,况且你们都是读书人,不要这样说话难听。
陈乐天说道。
刘大明转过来对陈乐天拱拱手歉然道:“对不起大人,卑职知错了。”
头发花白的钱县令跪在地上,膝盖很是疼,毕竟年纪大了,这样跪这么长时间膝盖真吃不消。 可是膝盖再疼也得跪着,毕竟自己是贪污了。这是钱县令所能想到的最好的法子了。主动认罪,让争论的点子不放在我这个县令到底有没有贪污,而是让其重点在于我的贪污是否有一定的合理性。这种合理性到底有多大,是否有值得被原谅的资格。
这是他们争论的焦点。
没错,刘大明的确是蜀地最一流的状师之一,但不要跟刘大明去争论我是否贪污,承认我贪污,然后诉说我的贪污是无奈之举,我也是怀着一颗美好的愿景,我是要去帮助拯救穷人,所以我才这么做,我不是只想着自己,我不是唯独为了自己要的利益出发去贪污的。只要抓住这一点,自己就能立于不败之地。
再加上钱县令在与人辩论的讼师本领上也是丝毫不弱于刘大明的人,所以这场持续了大半个时辰的辩论仍旧没有分出胜负,反而在陈乐天看来,现在的刘大明已经非常的暴躁激动了,甚至已经开始有些不过脑子说话了,这是最典型的上头了的表现。与人辩论中这是大忌啊,心乱了就容易出错,出错就容易败下阵来。这论就赢不了了啊。这倒是头一回见刘大明这样的激动,看来就算是蜀地第一状师也不是百战百胜的嘛。
陈乐天终于开口道:“都好好说话,你们不要争吵,任何事情都要好好说。钱大人你也站起来吧,堂堂县令总是这样我可担不起。”他见这位钱县令满头大汗,膝盖此时肯定是疼痛难当,虽然竭力不动,但难掩住想动的样子陈乐天看着都难受。而且还要一边跪着一边跟刘大明辩论。这么大岁数的人真是不容易,恐怕过去几十年来从来没有受过这种罪吧。 fp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