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穿普拉达的邻居

目录:我只想安静地抄书啊| 作者:红标瑰夏| 类别:其他类型

    下午。

    当杜媃琦在“易康疗养院”的会客室见到杜妈妈的时候,杜妈妈穿着白色的约束服。在她身后,站着两个牛高马大的女护士,虎视眈眈,随时准备镇压她。

    杜妈妈年轻的时候是个美人,不过优雅、娴静之类的词是永远和她绝缘的。    她是生机勃勃的,充满野性的,甚至可以说有一股野蛮力量,但仍然是美的。

    而现在,凶狠的眼神、狰狞的表情,深刻的皱纹,银灰而毫无光泽的短发贴在脑门上,让她已经完全与“美”字沾不上边了。

    要知道,现在她还不到60岁,但是一根黑发都找不到了。

    以前她一直保养得不错,但是这一年来迅速地衰老下去,不知是药物的作用,还是病情导致。

    岁月这把无情的刻刀,在她身上雕刻了太多的痕迹。    在看到女儿的时候,杜妈妈的表情明显缓和下来,甚至想要展露一个笑容。

    即使已经看到很多次类似的场景,杜媃琦仍然没法习惯,每一次都感到很难过。她只能勉强笑道:“妈妈,新年快乐。”

    “我不快乐,琦琦啊,你快跟医生说,不要给我穿约束服,不要给我打针,我不会再发作了,真的!”

    杜媃琦轻声说:“妈妈,我也没办法的。”

    杜妈妈猛地挣扎了一下,不知道她是想扑到杜媃琦身上,还是想用力拍桌子。不过在约束服的作用下,她什么动作都没能完成。而两个护士立刻按住她的肩。    “放开我!”杜妈妈疯狂地扭着脑袋,想要去咬护士的手。

    但是她的力量不大,被两个护士死死地按住。

    杜媃琦更难受了。

    刘博士不是说妈妈好多了么?怎么又犯病了。

    记得几个月前,妈妈已经没这么强的攻击性了。    “你二哥呢,你二哥怎么不来看我?快让你二哥来帮我!”杜妈妈疯狂地咆哮,脸上肌肉抽动,眼睛像青蛙一样凸出,鲜红的血丝密布,“如果你二哥在,绝对不会看着我受欺负!”

    杜媃琦没说什么,但杜妈妈很快就崩溃,嚎啕大哭起来:“我知道你二哥还在怪我,怪我鬼迷心窍,轻信了那个人,欠了亲戚那么多钱,又借了高利贷,让你爸爸气得心脏病发作,我知道错了,你二哥怎么还不原谅我啊……我真的知道错了!”

    杜媃琦鼻子酸酸的,含着泪说:“妈妈,不要闹了。哥没有怪你,那件事不是你的错,爸爸本来就相信了那个人,他也把家里的房子抵押,投了钱进去,他也踏入陷阱了不是吗!你别再想了,现在你的任务是要赶快好起来,哥哥才会来看你。你知道吗,哥哥现在振作多了,精神也好多了。他又在写歌了,很好听的歌,下次让他唱给你听。对了,他还在写小说,很好看的小说,我下次打印带过来给你看,哥哥太有才华了……”

    随着女儿的叙述,杜妈妈逐渐安静下来,脸上不知何时开始浮现了满足的笑容。

    ……    杜采歌休息了几天,每天就是听歌、看书、看电影,偶尔用健身器械锻炼一会,让自己完全放松下来。

    一直到初三,他才重新开始做一个辛勤的搬运工。

    过年这段时间,书的成绩一直很好,收藏保持着非常健康的增幅。

    可能是由于过年都闲在家里,看书的人更多了,书评、打赏都在直线上升。

    很快,第二个推荐位又来了,是分类频道封面推荐,这也是一个很不错的推荐位,说明编辑对《诛仙》相当的看好。

    但是照这样的趋势,《诛仙》虽然能很赚钱,但绝对没可能让他每个月赚到150万。

    这让杜采歌的心态有点崩。

    毕竟,杜媃琦以为他还有别的收入,可他自己很清楚:没有。

    还有什么可以赚钱的呢?

    杜采歌冥思苦想很久,拍电影是不现实的,也来不及。

    但他想到了一个好点子:可以写歌去卖啊!

    他记得上千首经典歌曲,这绝对是代表着上十亿的收入。

    不过深思之后,杜采歌又暂时打消了这个念头。

    写歌赚钱,并非不可以,但也解不了燃眉之急。

    现在他没有半点名气,他抄的歌确实很好,首首经典,但别人不知道啊!

    别人凭什么花大价钱来买他的歌呢!

    在这样的形势下,他一首歌能卖多少钱?十万?二十万?简直是把玉石当成白菜卖。

    想要将收益最大化,那最好是找知名歌星合作,达成分成协议,自己授权对方唱几首经典歌曲。等歌曲火了,对方专辑的销售、商演、卖彩铃、KTV买版权……自己都有分成。

    一首火歌大江南北的歌赚他几千万,甚至上亿,绝对不是梦想。

    但这绝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

    自己现在也找不到知名歌星去合作啊。

    虽然……原主似乎是个艺人,还曾经有经纪人。

    但看看吧,自己穿越过来多久了,才几个人联系自己?

    说明原主已经凉透了。

    所以,此路不通。

    暂时,杜采歌能想到的赚钱办法,就是抄书。

    好吧,那就安安静静地抄书吧。

    一连几天,杜采歌都非常辛勤地做着搬运工,《诛仙》的存稿越来越多。

    ……

    初六早上。

    杜采歌提着垃圾出门,准备去倒垃圾。

    却见对面的房门前,坐着一个人影。

    杜采歌穿越过来一个月了,还从没见过对面有人进出,他还猜测过,对面的人是不是出国了,或者搬去了别的城市。

    从那扇门就看得出,对面的装修是非常豪华的,而且能住在这里的人,基本上都是非富即贵。

    杜采歌在进电梯前,忍不住多看了那人两眼。

    那个身影是个女性,双手抱着膝盖,脸枕在胳膊里,只露出小半张脸,看样子像是睡熟了。

    对方的体型算是娇小型的,不高。腿长与身高的比例很好,显得特别的长,而且曲线玲珑,有盈盈一握的细腰,再往上又是陡然拔高。以老司机的眼光去看,身材绝对是魔鬼级别的。

    穿着毛领黑色风衣,脚上一双普拉达的长筒皮靴,非常时尚。

    年龄应该不大,看上去是24、5岁左右,化着淡妆。从那小半张脸来看,皮肤不错,白皙嫩滑,应该挺漂亮的。而且还有点眼熟。或许是什么时候在小区里遇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