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我不认识林可那个混蛋

目录:我只想安静地抄书啊| 作者:红标瑰夏| 类别:其他类型

    可以肯定的是,林可此人有极大的可能是一名穿越者。

    当然,也有可能,林可是获得了什么系统,或者是加入了什么地球聊天群,也有可能是梦入地球……

    总之,这个人和地球,是有着一定联系的。    杜采歌很想找到对方,或许对方身上就有能回到地球的线索。

    要问杜采歌想不想回去?

    当然想回去啊!

    虽然在地球上他没有杜媃琦这么一个超级美丽,又傲娇可爱的妹妹,只有一个腹黑的前妻。

    但那毕竟是他长大的地方。    有他的亲朋好友。

    有他那慈祥的父母。

    有他的初恋。

    也有默默为他付出的女孩。

    还有志同道合,一起打拼的伙伴。    如果能回去,杜采歌当然要想尽一切办法回去。

    可是,想找到林可并不容易。

    这家伙太神秘了。

    整个网络上都没有他的真实信息。

    或许,只有音乐圈的一些大咖,会知道林可的身份吧。    比如,小歌后段晓晨,林可的绯闻女友苏曼芫,等等。

    但是杜采歌又不可能和这些人产生交集。

    ……

    9点之前,杜媃琦回来了。杜采歌来到客厅,和妹妹聊了几句。

    “玩得开心么?”    “还好,挺开心的。”

    “下次也叫朋友来家里玩吧。”

    “真的可以吗?那太好了,谢谢哥哥!”杜媃琦甜甜一笑。

    “对了,”杜采歌正要回房,忽然想起一事,随口问道,“你认识林可么?”

    杜媃琦愣神看着他:“谁?”

    “林可,”杜采歌解释道,“一个音乐人,给段晓晨、苏曼芫等歌星都写过歌。”

    顿了顿,他摇头失笑:“算了,你不可能认识,毕竟你年纪太小了,林可活跃的时候你才念小学吧,而且你们只会关心歌手,不会关注幕后制作人。”

    杜媃琦嘴角扯了扯:“呵呵,我是不认识林可那个混蛋。”

    混蛋?杜采歌想了想,林可生活糜烂,还给那么多女星和名媛拍艺术写真,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毁了她们的生活和事业;酒后驾车,撞伤一个高中生。确实是混蛋没错。

    ……

    次日上午,杜采歌起了个早。搬运了两万字后,看了看时间,便出门来到楼栋外面。

    天气晴朗。

    天空中只有几条絮状白云,点缀在碧蓝的背景上。

    一轮初升的骄阳热情地挥洒光和热,鸟儿已经复苏,叽叽喳喳地活跃在梢头,甚至大胆地落到小路上,小脑袋一点一点地啄食着什么。

    “杜哥,早啊!”一辆红色的跑车缓缓驶来,还没靠近,车窗已经摇下,小鲜肉姜佑曦探出笑脸,招招手,右耳的那一排耳钉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杜采歌点点头,上前拉开后排的车门,坐了进去。

    他的神态那叫一个坦然,根本没把这一百多万的跑车当回事,毕竟他在地球时,已经坐惯了各种豪车。

    而姜佑曦也不觉得奇怪,要是他的偶像上了辆跑车还会大惊小怪,东摸摸西看看,或者扭扭捏捏坐立不安,那才叫咄咄怪事。

    “去哪?”杜采歌问道。

    “一位前辈开的茶馆,呵呵,哥你坐稳,困的话就打个瞌睡,一会就到。”

    “行。”

    杜采歌当然没有真的打瞌睡。

    跑车驶出小区,来到繁华的街道上。

    杜采歌看着这熟悉而又似是而非的城市。

    说熟悉,是因为蔚蓝星的大华国,与地球上的中国,毕竟同种同源。

    过去的历史轨迹,也大半相似。

    说似是而非,毕竟此处非彼处。

    小小的蝴蝶翅膀扇动,都能带来极大的不同。

    蔚蓝星的魔都,与地球上的魔都,在细节处,有太多不一样。

    “我们不一样不一样……”杜采歌轻轻唱了起来。

    地球上,2008年,是首都举办奥运会的那一年。

    那一年,有太多值得铭记的。

    对杜采歌来说,那一年他还在大学校园里,作为一名新生,肆意地享受着青春,理想,激情,爱恋……

    而在穿越到这蔚蓝星的2008年,杜采歌已经是34岁的大叔,尘满面、鬓微霜,家徒四壁,半生飘零,一事无成。

    “我们不一样不一样,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境遇……”

    姜佑曦频频回头,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杜哥,这是你的新歌?”

    杜采歌这才醒觉。他对姜佑曦,根本谈不上信任或是不信任,因为两人本质上还是陌生人。

    在陌生人面前唱新歌,真的很不应该,以后必须注意这些细节。

    沉吟了片刻,他点点头,坦然说:“是啊,瞎写的,让你见笑了。”

    “挺有意思的歌,朗朗上口,感觉很容易流行起来,”姜佑曦眼神清澈,带着羡慕,“杜哥你太有才华了。”

    没错,我是个有才华的搬运工。

    过了会,到了地头,姜佑曦泊好车。

    这地方不算闹市区,但是地理位置并不偏僻,在这里开茶馆,估计很难盈利,能少亏点就不错了。

    在这开茶馆的人,肯定不是为了恰饭,那是真爱。

    杜采歌跟着姜佑曦进电梯,上到三楼。走入茶馆,发现这里布置得古色古香,桌椅、各种陈设,都颇有韵味。悠扬的古筝曲在室内回荡。

    此时茶馆里只有三五个客人,分散坐着,小声交谈。

    杜采歌和姜佑曦也坐下后,再一看菜单,那些单品的价格,呵呵,这些韵味的代价不低。

    “杜哥你喝什么茶?”

    “金骏眉吧。”

    “我要一杯乌龙。”

    点好以后,两人随意地聊着。

    不经意间,就有清秀的女服务员端上茶,身段款款,用吴侬软语说:“请慢用。”

    那滋味,非常到位。

    而被茶香熏陶,被水汽一蒸,姜佑曦越发显得明眸皓齿。尽管杜采歌不喜欢流量,不喜欢小鲜肉,也不得不承认,姜佑曦确实俊美。

    他却不知道,姜佑曦此时也在心里赞叹。杜哥虽然一直低调,但却是这个圈子公认的神仙颜值。尽管杜哥之前遭遇了很多不幸,而且毕竟年齿渐长,须发半白,显得有些沧桑,却也是独具魅力。

    杜采歌和小鲜肉聊了几句,似是不经意地问道:“上次你帮了我大忙,说真的,我不喜欢欠别人人情,有什么我可以回报的?”

    姜佑曦笑嘻嘻地说:“杜哥,看你说的,你陪我喝茶,就是给我最大的回报了。”

    杜采歌眉毛挑了挑,“不至于吧。”

    姜佑曦仍然笑嘻嘻的,但眼神却是很认真:“杜哥,我和你交往呢,要说完全没有功利心,那也不现实。但是请你相信,很多年前,你就是我的偶像,我一直渴望与你结交。”

    顿了顿,他低眉笑道:“能和偶像一起喝茶,就是对我最好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