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百四十一章长生

目录:诸天盗梦者| 作者:爱吃糖虫子| 类别:科幻小说

    1951年,亚那巴马州,萨瓦纳市,绿茵镇。

    17号公路的乡间小道之上,一个黄色的校车缓缓的行驶着,这校车无比笨重,显然还保留了原始工业的狂野气息。

    而校车的目的地正是绿茵镇中心学校。

    这是一处很不错的学校,具有深厚的历史,属于全州都有一定知名度的学校。

    佩顿坐在座椅上,静静的靠在窗户边,眼神回荡在绿色的田野之上,美好的田园风光让他心中的烦闷渐渐被冲散。

    相较于市区,绿茵镇的空气和环境,明显要好上许多。

    佩顿是一个思想并不激进、行动偏于保守的人,纵使有着远远超过这具身体的成熟思维,他也努力做着符合他年龄段应该的所作所为,尽量不作出出格的事情。

    当然,或许他会在不超出规格的范围,会努力的让自己表现的聪明一些,让自己在家长那里得到更多的自主性。

    这一点,他做得很好,在克里斯先生和克里斯夫人眼中,他们家这个年纪最小的孩子,比他的哥哥姐姐们小时候聪敏伶俐,乖巧懂事的多。

    虽然他只是一个擦枪走火的意外产物

    但是这意外的结果还不错。

    佩顿的年纪虽然是最小的,但是他在一定程度上却拥有比他粗鲁的哥哥们更多话语权。

    这很好,只是佩顿终究记得不超过规格范围。

    上学,无疑是这范围之中必须做的。

    于是乎,他不得不和同年龄段的孩子一同坐上校车,去上小学。

    好吧,这是一种折磨!

    就像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耐心能做好幼师,和小孩子相处比与成年人相处更难,更需要耐性。

    佩顿显然没有这种耐心,待在一群孩子中间,对于一个思维成熟的人而言,并不友好。

    在佩顿的周围的一排排校车座椅上,此时已经洋洋散散坐满了稚嫩的孩子,这些孩子都有些兴奋,这是他们第一次离开父母,坐着校车前去一处名叫做学校的地方,彼此正在小声的交流、议论不停。

    这叽叽喳喳的声音让佩顿有些心烦,他讨厌孩子,尤其是不安静的孩子,真是叫人心烦。

    虽然他此时也是一个孩子,但是他足够安静,不是吗?

    一想到之后的这些年,他都要和这些连语言和行动都难以做到控制周全的孩子一同上课,佩顿就十足难受,这比打游戏的时候,对象非要和你亲亲更让人为难。

    这两者一个是持续性的过程,一个是短暂的瞬间。

    若是对比两者处理情况,后者你只需要处理好你的对象,以女孩子的柔软,大多数人应当能做到一拳打哭。

    但是前者,一群小孩子发生同等重量级的拳击斗殴,佩顿保证自己绝对打不过,不是每个人都能以一敌十。

    嗯,暴力不可能真正的解决问题,我们需要和平。

    所以面对这一切,佩顿只能保持沉默,用安静的态度来面对生活的艰难。

    有时候他心中会想——伟大的人都是从孤独中成长、从沉默之中蜕变,或许这就是上帝让他蜕变的契机。

    是的,他信仰上帝,一方面是家庭的原因,另一方面则是身上出现了超越自然的现象,他很难不对冥冥之中的神明不多出几分敬畏。

    外人看来他也是一个孩子,而且是一个有些孤僻,不爱与人交流的孩子,这很符合佩顿的心意。

    他并不介意孤僻到底,或许只有一群成熟的大姐姐能够驱散他的孤僻。

    看着窗外的田园风光,佩顿的思路开始放飞。

    佩顿·克里斯,这是他这辈子的名字。

    上辈子…嗯,姑且算是上辈子吧,他叫做田信,还很年轻,还没享受生活的美好,就着急的开始了这一辈子的生活。

    他只记得那一天他失恋了,他没有去跳楼,因为是他提出的分手,他不能再接受对象的男闺蜜。

    那天晚上田信看了一场鬼片来祭奠他失去的爱情,看着鬼片里的棺木的一袭红衣,不得不承认那女鬼的尸体和自己对象有些相似,难道这就是跨越生死的爱情?

    田信心情有些激动,终于他失眠了,睡不着,熬到半夜好不容易睡着,然后他做了一个荒唐的梦,梦里他成为了一个婴儿……

    好吧,这不是梦,这是现实,应该没有人会做一场持续六年,每一个细节都清清楚楚的梦。

    他并不知道自己身上为何会出现科学难以解释的现象——突然成为一个婴儿、并且逆转时空,回到1945年的美国。

    但这已经不重要了,生活总是要继续不是吗?

    六年过去,通过文字和言语交流,佩顿大概确认他这就是历史上的美国。

    之所以说是大概,那完全是因为他对于美国的历史并不太熟悉,美国的历史虽然短,但是他又不是研究外国历史的专家,了解不多是正常的。

    而且现在这个年代距离他上辈子的年代有些遥远。

    他判断的依据并不多,只能从蛛丝马迹之中得到些许的推测。

    佩顿的思绪还在放飞。

    校车却缓缓的停顿下来,伴随着那个有些歪嘴、嘴角正叼着一根香烟的年轻女司机猛然一拉手闸。

    嘎吱!

    车门敞开。

    厚重的开门声打断了佩顿的思绪,佩顿扭头微微一扫,没管四处排放二手烟的女司机。

    女士抽烟,这很潮流,女权主义正在兴起,他们想要疯狂的证明,男人能干的他们也能干。

    她们游行的时候总是袒露的上身,正是像男子对齐。

    对于这一点,那些女权的领袖乐见其成,虽然她们总是不这样做,

    但是她们也明白,只有这样女权主意才会收到越来越多的支持,游行时让更多人围观,制造出来更大的影响力。

    现在的具体情况就是,除了某些真正具有高尚道德学者、教授,大多数男人对于这样开放的女子都是持欢迎态度。

    伴随着女权的潮流,之后的正是嬉皮士年代。

    而且,这年头抽烟并没有不健康的概念,烟草生产商总是给香烟贴上“舒适”“放松”“健康”的标签。

    真是离谱!

    佩顿没有管女司机,入目而来的正是一个有些瘦弱的、微微驼背弯腰的白人男孩。

    好吧,这没有什么可说的,车上的男孩女孩都是白人。

    在种族歧视还很严重的今天,种族隔离很正常。

    当然,社会的主流观点是“隔离且平等原则。”

    看吧,虽然我们隔离,但是我们平等,真他妈自由!

    黑人和白人必须保持距离,一旦被违反,嗯……否则你不会愿意知道后果的。

    后世的白人警察还可以因为对你产生怀疑而开枪,更何况现在?

    佩顿不得不庆幸自己也是一个白人,能在教育资源、个人安全上得到一定的保证。

    现如今的亚那巴马州乃至是整个美国,黑人是不能进入白人大学的,但是州立大学都是白人大学,至于说为黑人单独创办的大学?

    好吧,可别想这美事了!

    很少有黑人能拥有上大学的权力。

    传统的黑人大学,可是黑人之中的权贵,才能上的。

    就像美国真正的名校,其中的费用,也并非是一般的家庭可以承担的。

    某些时候,即便是你的的学习还不错,但是家庭平困,便会成为你上大学的重要阻碍。

    女司机嘴角叼着香烟,歪着头看向男孩,鼻腔喷出两条烟柱,看着男孩:“你要不要上车?”

    男孩晃了晃脑袋,拒接道:“妈妈说不能上陌生人的车。”

    女司机还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回答,先是转过头来,看向前方,理清自己的思路。

    继而继续歪过头看向男孩,“这是去学校的车。”

    男孩想了想,再一次开口道:“我叫福雷斯,福雷斯·甘。”

    女司机闻言,鼻腔之中再一次喷出两条烟雾,对着男孩轻轻颔首,“我叫多萝西·哈里斯!”

    男孩开口道:“好了,现在我们不陌生了。”

    听到男孩的话,女司机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个亲和的笑容,配合上嘴角的香烟,以及鼻腔喷射的烟雾,那般的自由不羁,倒是有着独特的魅力。

    不得不说,这个女士虽然没有意识到排放二手烟的坏处,但是依旧有一颗善良的心。

    一旁的佩顿安静的看着之前的一幕交流,心中先是感到莫名的熟悉,到后来男孩说出自己的名字,佩顿更是一怔。

    福雷斯·甘,熟悉的名字。

    一双眼睛死死的注视着男孩,佩顿需要知道一切是否如自己所想,或者只是一个单纯的巧合。

    男孩步伐有些奇异的走了上来,一瞬间,那一双独特的“鞋子”,准确说是矫正器,顿时被佩顿精准的捕捉到。

    好了!

    一切不是巧合,或者说在这个年代,名叫做福雷斯·甘,驼着背,带着矫正器,暂时献祭两条腿换来日后的不停奔跑、以及一辈子的好运气,那就是他了。

    佩顿心中闪过许多疑惑,这是阿甘正传的世界吗?

    电影的世界?

    或许我需要和福雷斯有更多的交流。

    冥冥之中,佩顿有种猜测,一切出现在他身上的神秘事件,或者能从和电影主角接触,得到解答。

    福雷斯·甘踏上校车,开始寻找自己的座位。

    背弯着就像是问号一般,带着矫正器的他,在车上显然是一个另类,没有人想与之有任何的接触。

    “这位子有人了。”

    “有人了。”

    “你不准坐这儿。”

    伴随着一声声明确的拒接,福雷斯只能继续朝着后方寻找自己的座椅。

    佩顿看着有些无辜的福雷斯,他甚至是微微抿起来嘴唇,眼神朝下,这是极度不安的表现。

    佩顿继而看向了斜后方、后排靠窗的位置,那里正有一个人坐着的可爱小女孩,若是他没有猜错的话,这就是珍妮。

    接下来本来的故事,应该是两者产生接触,福雷斯从而认识了自己这一辈子第一个朋友、爱人。

    福雷斯将与珍妮的接触形容为:“我第一次听到最甜的声音,她就像是一位天使。”

    佩顿摇摇头,看来他需要截胡了,让福雷斯知道一个事实,天使是不分性别的。

    “你愿意的话可以坐这儿!”

    福雷斯看向身旁这个满头金发,长相有些精致,身上透露出一股亲和、气息的男孩,这还是第一次有人正式的邀请他。

    “谢谢。”福雷斯·甘坐下,对着佩顿开口道。

    “不客气,我叫佩顿·克里斯。”佩顿微笑着伸出双手。

    福雷斯犹豫片刻,也是伸出手,“福雷斯·甘。”

    “你好,福雷斯·甘,你的名字我有些熟悉,好像有一位将军就叫这个名字。”

    “是内森贝弗福雷斯将军,妈妈说他和我们有些亲戚关系。”

    佩顿点点头:“我知道了,三K党的首领,我爸爸说他们有些极端。”

    好吧,不是有些极端,是极度的极端,他们推行白人至上的言论,歧视并且迫害有色族裔,带有强烈的宗教色彩。

    他们的党员就像是最严格的清教徒一般的,制定了许多在佩顿看来都是苦修士一般的原则。

    他们大多数由南北战争的退伍老兵组成,势力很大,对治安的混乱造成极大的影响。

    尤其是在禁酒令推行的时期,黑手党们努力维持地下秩序,想要做个好人,以求卖出更多的私酒。

    而作为清教徒乃至是推行禁酒令的造就者,三K党开始不断与黑帮发生械斗,地下酒吧成为彼此的战场。

    黑手党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开始使用重火力武器——汤姆逊冲锋枪,这种威力庞大的武器也被叫做芝加哥打字机,正是走上历史的舞台。

    拥有了重火力武器,黑手党更是猖獗,一度与联邦调查局的探员正面对抗,乃至是后来的联邦调查局在意识到这种武器的威力之后,也选择了打不过就加入,采购了大批的汤姆逊冲锋枪。

    这只是开始,交战双方的火力还在不断的升级,黑手党芝加哥之王阿尔·卡彭就有三个著名的言论:重机枪比冲锋枪好使;要按时向联邦政府纳税;做爱一定要戴安全套。

    在帮派乃至是各个党派的斗争之中,想要保护自己的利益,重机枪远远比冲锋枪好用,作为重火力的起源地芝加哥,也是第一个将加特林带到彼此的矛盾之中的黑手党势力。

    这种大规模的械斗,一度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动荡。

    在那个混乱的年代,三K党、黑手党、女权主义者……,无论他们究竟抱着怎样的目的,反正在制造社会混乱之上,这些势力都不可能独善其身。

    校车缓缓的前进着,佩顿不断的与福雷斯交谈,对他的身份已经深信不疑。

    “和你交谈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我的朋友,福雷斯。”

    “哦,我也是,佩顿。”福雷斯有些木楞的说道。

    相对于那些不能控制好自己的情绪、语言的小孩子,佩顿更愿意与福雷斯交流,虽然他有些呆呆的,容易走神。

    传统人们对于白痴的认知,应当是三体综合征,也被叫做唐氏综合征患者,就是那种两个眼睛长得很近,而且嘴巴常常挂着口水,只跟自己玩的人。

    阿甘并非是这种情况,或许他是迟钝的,但是他并不傻,甚至比同年龄阶段的孩子更聪明,这一点从之前上车和女司机的交流就可以看出来。

    他思维足够完善,只是缺乏表达能力,与人交谈的时候甚至容易走神。

    佩顿更愿意将之形容为不善于表达,控制力不足,难以完全的将自己脑海之中的想法,表述出来。

    这很好,若是说他愿意与对方交流最开始的原因,只是因为对方叫做福雷斯·甘。

    但是随着交流的进行,佩顿越发意识到福雷斯的优点。

    一个迟钝的、思维逻辑却足够完善,最重要的是能保持安静的孩子。

    佩顿不介意在校园里,拥有这样的一个朋友,这比那些叽叽喳喳的小屁孩好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