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何辉和女儿何丽丽,穿戴整齐,躺在卧室的床上已经不省人事。
张赫熠见状,连忙拨打120。又把何家的门打开,让我们和其他人员能够进来。
不时,急救中心来了车。都不用再往医院送,医护人员当场就确认何辉和何丽丽二人已经死亡。
事后,我和张赫熠在何辉家的床头柜最显眼的地方,发现了一份存折和一封何辉留下的遗书。
遗书写到。
巡捕同志,于刚是我杀的。
早在十年之前,我就恨不得将他碎尸万段。他毁了我的女儿,他毁了我们全家。
可是我知道,我要相信法律,相信国家。我要相信恶人终会有恶报。
自从丽丽被那恶人毁容后,她的精神就不正常了。
谁会明白?作为一个父亲,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女儿疯疯癫癫,遭受那样的痛苦,我的心无时无刻不在滴血。
可是就算如此,我的生活仍然还有一丝希望。我会拼尽我的生命,我的每一分钟去治疗我的女儿。
我经常会梦到,丽丽又变回十年前的样子,还像那个没长大的孩子一样。挽着我的胳膊叫我爸爸。
可是,这一切都不可能了。
我本来不想杀人,可就在半个月前,我发现自己得了肺癌,是晚期,活不过三个月。
我并不怕死,其实早在十年前,丽丽病了的那天,我的心就已经死了。
我活下去的唯一勇气和责任,就是要守在丽丽的身边,治疗好她,不能再让她受到一丝一毫的委屈。
如今,我做不到了。我不敢想像等自己去世以后,丽丽孤身一人会怎样?
一个三十多岁的疯女人,我不能独自扔下她在人间受罪。所以,我要把她带走。不是因为做父亲的狠心,而是我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她一个人在人间受苦。
主意打定之后,我就一直在选一个合适的日子,来结束我和丽丽在世间的最后一刻。
可是,虎毒不食子呀!我怎么才能下得去手。
大概一个星期之前,我买菜回家,无意间路过嘉年华小区。我在小区门口看见了一个人,那个人不是别人,就是把我家害得支离破碎的罪魁祸首于刚。
当时的于刚正在小区门口站岗,我从他面前路过,他却丝毫没有认出我来。
他曾经是那样残忍的毁坏了我的家庭,现如今他有什么理由能够心安理得地忘却我们的存在?
我在想,哪怕是他认出了我,或者他出狱这么久,能够亲自登门拜访,对我们说一句道歉。我或许都会原谅他吧。
可是他没有,所以我想,在我临死之前,一定要让于刚血债血偿。
从那天起,我就时常盯在嘉年华小区门口,跟踪于刚。
直到大年初一那天晚上,于刚下了班,却没有像往常一样回旅店,他跟同事喝酒去了,我知道,我的机会来了。
我回到家里,取了事先准备好的板斧,就守在嘉年华小区门口,等着于刚出来。
晚上十点钟左右,于刚出来了,他喝的晃晃悠悠,他在前面走,我拿着板斧,就离他不到十步的距离。
他一定不会想到,那个步履瞒珊跟在他后面的糟老头子,在那天夜里会要了他的命。
在利民桥上,我用板斧劈死了于刚,又把他推下了桥。
我把板斧在自家楼后面挖坑埋了。我从来不怕巡捕会找到我身上,只是,你们来得太快了些。
我还没有来得及,来的及再仔仔细细的看我的女儿一眼。
我这一辈子太匆忙,从来都没有好好的歇下来过,走到最后才发现,我为了挣钱给丽丽治病,就这样白白忙活了一辈子。
何辉绝笔
“浑蛋!”
张赫熠看完遗书,只觉得整个心脏都是慌慌的。
此时它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是该责怪于刚当年害了何辉一家人,死的咎由自取。还是怪何辉太过愚昧,临死也要把自己的女儿带上。
再一看何辉留下的那一张存折,里面只有不到三千元的存款。众人看着存折上小小的四位数字,心里不禁荡漾起了一丝悲哀。
张赫熠等人回巡捕局复了命。我输了,我至始至终都不敢相信何辉是杀害于刚的真凶。
哪怕是现在,一切水落石出。我仍然不愿相信。”
直到苏丹红讲完这个案件,所有人都不禁唉声叹气。
莫小雅最先惊叹道。
“唉!也不知道这究竟算什么!好好的一个花季少女,就那样被一个男人给毁了。
可是那个男人也得到了自己的惩罚,在牢狱之中度过了十几年。
却不曾想当年的一个冲动之举,竟然毁了一个家庭。最后虽然度过了十几年的牢狱之灾,却并没有能逃脱命运的制裁。或许这就是命吧!”
朱元元倒是有不同的看法。
“我倒是蛮同情那个老父亲的,我虽然没有孩子,但是我特别理解他的心情。自己照顾了一辈子的女儿,结果等到最后发现自己身患绝症。
如果自己死了,那么留下一个痴呆的女儿,在这人世间也是白白遭罪。可是让一个父亲亲手将自己和自己女儿的生命结束,这对一个父亲而言,该是多么心痛的事情!”
不知道为什么,好像只有我一个人的关注点跟他们全都不同。
不知为何,我总觉得有些生气,嘴里边酸酸的说道。
“老板娘,没想到啊,想当年你跟那个张赫熠混的还挺熟的嘛!跟着人家一起办案,天天陪在人家的身边和他一起工作!你们之间还真的是同学情深呢!”
那个叫张赫熠的男人,我第一眼见到他,就觉得他和苏丹红的关系不正常。
让你按键那是他自己的工作,为什么天天要抓着我们家丹红一起去做。反正我的心里总觉得有点儿不是滋味儿。
苏丹红竟然完全没有听出我在吃醋。
还大大咧咧的说着。
“我和老张那都是十几年的同学情!臭弟弟,你还没出现的时候,我们两个人好着呢!那真的是天天混在一起!
只不过后来黄泉饺子馆儿越来越忙,我就没有时间陪他一起去工作。现在这一年的时间,反而显得有些生分了!”
我故意挑着眉毛,冷言冷语的问。
“哎呦,还老张!叫的可真亲切,你们身份吗?我怎么没有觉得!”
朱元元听了我的话,瞬间哈哈大笑。
“哎呦,你这是吃醋了吧!放心,我跟你打包票,丹红跟老张之间绝对没什么。
我们三个人那都是高中同学,全部都是顾老师教的学生。
只不过上高中的时候,那个时候丹红长得不是还蛮胖的嘛!在班级里面朋友比较少。
老张和丹红只不过是同桌的关系,两个人经常在课桌底下小声嘀咕,尤其是一到上课的时候,两个人就交头接耳说的没完。
我记得可清楚了,当时丹红和老张可没少让我们班主任不少的点名!
只不过从头至尾,他们俩也就是普通的朋友关系。
别人我不了解,丹红我指定了解。他一开始面对自己的喜欢的男生,会那种比较腼腆害羞的!反而让他放开身心,聊的很嗨的男生,他绝对没有动心。
老张也一样,老张喜欢那种嗲声嗲气,女人味儿十足的女人。要那种骨子里面性感。
丹红这就是虚有其表,他的骨子里面明明就是个爷们儿!也就是打扮的像女人了一些,让人家乍一看,哇塞潘金莲。
等到相处的时间久了就知道,他其实就是一个武松!”
听了这话,我倒是不由自主的抿着嘴微微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