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金镶玉(求票)

目录:快穿:开局满级金钟罩| 作者:红翻天| 类别:科幻小说

    有明一朝,是历朝历代中骨头最硬的国家。

    只是常威发现这是明朝没错,可这世界很不对劲。

    相当不对劲。    大太监曹少钦掌控东厂,背后站着的是魏忠贤,而这人是电影《新龙门客栈》的人物。

    西厂由雨化田掌控,背后同样有人,大太监刘谨。

    雨化田出自电影《龙门飞甲。》

    都差着辈呢。

    在明朝又怎会少得了锦衣卫。    锦衣卫最大的官是都指挥使,名为骆养性,先斩后奏皇权特许,背后站的没有太监,直接就是皇帝。

    别看东西厂背后站的是大太监,可他们的权力也是皇帝给的,只不过多了一层太监的关系。

    无论东厂,西厂,锦衣卫,所有权力都来自于皇帝。

    那这皇帝是谁呢?

    明英宗朱祁镇,著名的睿智皇帝。    怎么出名的呢,最经典的就是土木堡之变杀敌二十万。

    嗯,这二十万是明军,他自己的军队。

    常威抬头看天,已经不知道怎么去看待这个世界了。

    朝堂怎么样常威到是不在乎,反正系统都说了混合世界,那不合理也很合情合理嘛。

    他真正在意的还是江湖势力,或者说是这个世界的武力值。    可别再是秦朝那样的世界,不然就没什么意思了。

    索性在常威的了解之中,这个世界的武力值还行,最负盛名的就是白云城主叶孤城,剑神西门吹雪,灵犀一指陆小凤,风流盲侠花满楼。

    常威没见到真人,但他怀疑人物形象极有可能是《大内密探零零发》里的样子。

    狗皮膏药叶孤城。

    秃头西门吹雪。    奇丑无比花满楼。

    满脸麻子陆小凤。

    这都是江湖上最负盛名的顶尖人物。

    其下出名的好像没几个,就常威打听到的也就几个人。

    赵怀安,周淮安,一直在跟东西两厂做斗争。

    邱莫言,凌雁秋这些就不用多说了。

    而常威现在所处的地方,就是龙门客栈,老板娘金镶玉一直馋常威的身子。

    谁让他拥有着读者的绝世容颜,还有钱,身体也硬,哪都硬。

    不过系统却很有意思,尤其是支线任务,没有主线任务。

    开局系统

    宿主:常威

    武学:《金钟罩》《初级炼丹术》《血刀》

    物品:储物戒指,银龙枪,虎魄刀

    当前世界:《大内密探零零发》(时间线:无)

    开局礼包:待开启

    主线任务:(无)

    支线任务:一、斩杀或抓捕周淮安,(奖励初级炼器术)。

    二、斩杀或抓捕赵怀安,(将励人级下品功法虎啸金钟罩)。

    三、权倾朝野,(奖励人级下品地火一朵)。

    打脸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

    在秦朝时常威还说过对权势没有兴趣,转头系统就给他来一个权倾朝野。

    这任务他可以选择不做,所有任务都不做也没有什么影响。

    就是奖励得不到罢了,可常威看上的就是那些奖励,那任务不做都说不过去了。

    果然是混合世界,时间线都直接显示一个无,这很符合系统的风格。

    “打开礼包。”

    “获得:武学天才(限本世界)。”

    武学天才,那就是能将万千武学轻松学会,去芜存菁自创武学都没问题,可惜不是永久。

    常威将它领取之后,瞬间感受到了变化。

    对自身所掌握的武学多了许多领悟,但要想推陈出新还差点,想要推陈出新必须有相应的底蕴。

    现有的武学是地基,水泥钢筋还得从其它地方搬来,他本身是没有那么多的。

    同一时间,常威也把从现代学来的八极拳和八极大枪融会贯通。

    这是他在等兵器铸造出来的那几天里去学的,囫囵吞下后本想勤加修习,现在直接达到拿来用的程度。

    勤能补拙是好品质,但必须得承认人与人之间有差距。

    天才跟平庸,有时候真的不是靠勤奋就能弥补。

    龙门客栈大堂里,常威抿着酒滋润干燥的咽喉,在位置上一坐就是一天。

    他想试试能不能等到周淮安,或者赵怀安两伙人。

    这两伙人会来,但不知道什么时候来,没有情报,没有具体时间做参考,常威就只能等。

    当然他也不是特意来的这里,是来到这个世界后入眼的就是漫漫黄沙,这才走到了龙门客栈。

    加上任务,还有这个客栈的特殊,也就是剧情汇聚地,常威才在这里停下脚步。

    否则区区沙漠,常威又怎会走不出去。

    直到天黑时,常威也没等到想等的人,一个都没有。

    就在他准备起身上楼时,馋他身子的金镶玉端着满满一盘食物,卖弄着身段走向常威。

    也不知道是真馋他身子,还是馋他的钱。

    “你可真有耐心,一坐就是一天,也不知道是谁能让你这么等,难道是小情人不成,老娘也不差啊,忘了她来当这间客栈的老板。”

    金镶玉柔若无骨的身躯贴在常威身上,女人因沙漠燥热出了一身汗,却没有汗酸味,反到是很香。

    不知是体香,还是用了什么香料。

    一边贴在常威身上,嘴唇还凑在常威耳边吐气如兰。

    说实话,耳朵有点痒。

    就这样双手还不老实,也不知道是揩油,还是搜身。

    可惜常威身上除了肌肉,就没有金银等物,很硬也很干净。

    那语气只差跟常威说,留下来,我开客栈养你。

    要是在现代男人们能遇到这么漂亮,还有钱的女人,只怕立马就会过上每天吃补药的生活。

    换谁来能拒绝得了,若是没得到系统之前,常威也得向现实低头。

    嗯,现在也差不多。

    但他深知金镶玉这个人,贪财,聪明,毒辣。

    即使身上再香,也掩盖不了她不干净的事实。

    更何况以如今的常威而言,想要什么样的女人得不到,金镶玉再风情万种,再骚,也不是常威的菜。

    “你的手要是再往下,我不介意杀了你。”

    常威喝掉碗中酒,吃着正宗的烤羊肉,那样子就像是在跟空气说话。

    “明明都有了感觉,不如去我房里帮你点一下蜡烛,你舒服我也开心。”

    常威不是圣人,如此情况让他变得很硬。

    但色是刮骨刀,唯戒恒久远。

    女人只会影响我拔刀的速度,常威依然不为所动。

    金镶玉也不是吓大的,根本没听常威说的话。

    直到一把半出鞘的刀搭在她脖子上,森森寒气让她的身体瞬间僵硬。

    “我是你永远得不到的男人,别白费心思。”

    呵,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