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七二章 征服(上)
在秦景云的那个时空华语电影曾经一度是香江电影的天下,直到千禧年后大陆的电影制作方才开始有抬头的趋势。
而这个时间跨度延续了整整十年,直到10年后也就是2010年以后大陆的电影市场才开始了井喷状的发展,并且开始了黄金时代。 虽然电影的黄金时代来的很晚,但是在秦景云那个时空的千禧年前后可是电视剧蓬勃发展的年代。
在那个年代不仅仅是华语音坛在神仙打架,电视剧行业更是神仙打架的年代,无数的经典剧目都是诞生在那个年代的。
比如秦景云给郑树森还有耿越编排的这段《征服》。
这部涉案剧在华语电视剧的历史上是很有里程碑的地位的,剧情节奏十分紧凑刺激而且里面演员的表演更是堪称一绝。
有人说电视剧《征服》有点类似于电影界的《这个杀手不太冷》,但是在秦景云看来这部剧已经可以称为国产涉案剧的巅峰之一了。 如果单轮质量来说其实同时期和《征服》质量相当的电视剧还有几部,但是没有一部同时期的电视剧可以诞生如同《征服》一样多的金句和经典画面。
说是一个时代的回忆是一点都不过分的,而主演这部剧的演员孙宏雷后来更是成为了国内电视剧男演员中的天花板之一,可以说孙宏雷真正大火完全是因为这部《征服》。
《征服》里的经典名场面实在太多了,秦景云选择的是一幕经典的场面,也就是刘华强在饭店抓住封彪的那一幕。
其实在看电视剧的时候很多人只震惊于刘华强的嚣张和狠辣,也对孙宏雷的这段表演震撼不已。
但是在这出对手戏中封彪的扮演者的表演也绝对是教科书级别的,整段几乎没什么台词单单几个表情就把封彪当时的人物内心表现的淋漓尽致。 这段戏秦景云并不担心郑树森的表演,但是能不能出彩还是要看耿越的,因为耿越的这出戏全都在表情和动作上。
现场灯光先是一暗,随后荧幕上出现的就是一幕事先录好的话外音音和警察审讯的画面。
背景是封彪的小弟被警察抓到后供述出了封彪和刘华强的恩怨。
随着前画播放完毕,画面转到了一处饭店内,饰演封彪的耿越顶着一个大光头正在跟自己的小弟一起吃饭。
这个光头是特效妆,单是做这一个造型就要三个小时,而那个假的光头发套造价更是高达十万块,看上去跟一个真正的光头没什么区别。 其实进入到千禧年以来电影工业就已经有点向大特效时期进化了,越来越多的特效和特效妆被应用了起来,历史的轨迹虽然晚了一些但是还是在不停的前进着。
随着一段激昂的电吉他音乐声响起郑树森饰演的刘华强一身西装革履的带着两个持枪的小弟闯进了饭店。
这段电吉他的音乐一响起来现场的观众就有一种头皮发麻的感觉,旋律是真的很好听。
影迷喜欢看秦景云的电影还有一个最关键的原因就是因为秦景云的电影里总会有一些特别好听的歌曲和配乐。
这个是别的导演学不来的,因为秦景云本身就是创作型的音乐人,基本上可以做到自产自销。 这段BGM也是秦景云在原时空特别喜欢的一段音乐,在短视频流行开来后这段背景音乐可是成为了无数视频段子的背景音。
有一些影视人物天生出场就是带背景音乐的,比如至尊宝变身后就会让人想到《小刀会进行曲》,黄飞鸿一出场就会让人想起来《男儿当自强》。
而这段在后来网络里仅仅被命名为《刘华强出场音乐》的BGM一响起来的时候就会让人脑海里出现一段刘华强拎着西瓜刀赶来的画面。
所以说有的时候一段好的背景音乐是对剧情很加分的。
这段剧对所有人其实都是陌生的,但是大家还是能够迅速进入剧情的。
这就是一名导演功力的体现,一名优秀的导演可以快速的告诉大家你在讲述一个什么故事。
清晰的描述能力是一部商业片成功的必要因素,虽然郑树森穿着一身西装,但是当他按住封彪小弟的脑袋的时候在场的观众就清楚了这就是一个所谓的社会黑老大。
先声夺人,郑树森仅仅是一个动作和一个句就让人感觉到了不一样的地方。
黑帮电影是缘于香江的,而且这些帮派社团人士大部分是作为反派来衬托主角的。
所以这些角色大部分都过于脸谱化和虚幻化,一身花衬衫顶着奇形怪异的发型,总之怎么夸张怎么来。
而且性格大部分也很大一,帮派人士嘛?嚣张就完事了,干坏事就完事了,最后被主角消灭就完事了。
这个时空可没有马龙.白兰度,自然也没有《教父》这样经典的电影,所以这种反派的塑造大部分都比较单一和单薄。
可是这个郑树森饰演的刘华强不一样,一身西装好似成功人士,但是这体面的外表只不过是掩饰他内心狠辣的修饰而已。
一手玩刀,一手玩派,脱下西装照样能当流氓。
秦景云说要塑造一个不一样的反派,现在似乎真的有点那个意思了。
吉他一响,强哥出场。
秦景云这个时候着重在观察耿越,其实这段戏对于耿越来说是不怎么公平的,但是对专业人士来说这是一个对于耿越的演技近距离观察的机会。
演员首先需要得到观众的认可,其次就是专业人士的认可。
这段戏郑树森的戏份是强势的,耿越的戏全都在表情里,演好了绝对能够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被枪指着的那一刻耿越的表情明显一僵,随后就是一丝慌张涌上了面部,紧接着眼神里流漏出一丝恐惧。
双方都是老对手了,对彼此的性格太了解了,这种被寻仇的情况弄不好就是一个血溅五步,耿越清楚今天的事情是不能善了了。
慌乱中的耿越拿起了一根烟,但是刚刚点上火的时候就被郑树森吹灭了。
一次、两次、三次。
被吹灭了三次后耿越直接把打火机扔到了桌子上。
“好。”
秦景云心中暗自给耿越叫了一个好,耿越的这场戏全部都在动作上,扔打火机的那一刻其实就意味着耿越已经认命了,他知道自己今天栽了。
而当郑树森把枪扔到耿越怀里的时候耿越已经明显懵了。
这个时候的耿越脸上的表情是很纠结的,是装孙子认怂认到底还是来一次极限一换一这是一个抉择。
在原版电视剧里很多观众其中一直在纠结一个问题那就是刘华强给封彪的那把枪里到底有没有子弹。
很多人都说其实那把枪是没子弹的,可是在秦景云研究这部戏的时候发现其实有没有子弹意义都不大。
刘华强不确定封彪敢不敢开枪,但是他的手下是绝对敢开枪的。
换句话说刘华强是真正的亡命之徒而封彪不是。
这属于精神层面的压制,至于有没有子弹在秦景云看来是有子弹的,因为在刘华强数完三个数后有一个很明显的动作。
“一扳枪机我的小命你的了,疯子我就数三下,三下啊。”郑树森看着耿越说道。
这个时候的镜头给了耿越面部表情一个特写,这个特写里耿越的眼神里充满了纠结和犹豫。
“1.”
“2.”
“3.”
“这个演员演的真不错。”
郑树森喊了三声后刘铁军在一旁赞叹不已。
这三声郑树森喊的节奏的很鲜明的,第一声郑树森喊的很快,第二声压的很低,而第三声又很急促。
单单只是喊的三声就将刘华强这个人物的情绪完全释放了出去。
而在拿走枪的一刻郑树森的动作也很快,这也恰恰说明其实郑树森清楚刚刚自己也是在鬼门关走了一遭,但是对手怂了。
看到这一幕秦景云松了一口气,全剧郑树森的角色就属这一段是最难表演的了,同时也属这一段是最拿捏演技的了。
“给你机会你中用啊,给你机会你不中用啊!”
金句爆出,郑树森十分嚣张的扒拉着耿越的脑袋,而这个时候耿越做了一个特别经典的动作,他微微的垂下了自己的头,手指还在保持刚刚扣动扳机的动作。
作为所谓的江湖大哥他清楚这一刻自己是真的怕了,他不敢跟自己这个对头赌命。
这已经不是枪里有没有子弹的问题了,而是敢不敢玩的问题。
杀人是违法的,电视剧的表现形式虽然不同但是主流价值观是不能错的,封彪这个人物虽然违法乱纪的事情没少干,但是砍人的胆子他有杀人的胆子他真没有。
这里也从另一面反应出了封彪的性格特点,也就说耿越表演的难度就是要用几个动作来展现出这个人物的内心性格。
单说这一点耿越的表演难度是要比郑树森大的,因为他的表演要更有深度。
“现在,我有一个小小的要求,给我跪下叫一声爷,那我就放过你,放过你的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