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八十二章 爱好

目录:玩家凶猛| 作者:黑灯夏火| 类别:其他类型

    “米迦勒没有你的好友,所以就由我来代为转述了。”

    霍恩海姆说道:“尸毗王的事情非常严重,就算是祂也没有完全把握,需要召集帮手。

    这次祂不止邀请了你、我、失控、真理之侧,还有寒水石、素霓笙。

    后面二位暂时还没有回信。”

    寒水石估计在处理囚魔窟的事情吧,上次听白浩正提起过,那边局势最近不是很妙,

    而素霓笙则长期失踪。

    “就一起异变而已,有必要这样么?”

    李昂想了想问道:“米迦勒在佛光里到底看到了什么?”

    “...佛国。”

    霍恩海姆沉默片刻,回答道:“祂在佛光里,看见了净土佛国。

    地面一尘不染,空气香味弥漫,漫天珠光宝气,一片宁静祥和。

    大量失踪者站在遍布花朵的地上,闭目凝思,面露笑容,向着石窟合掌。

    他们的状态类似于神国中的祈并者,每时每刻都在产出信仰之力。

    但是和已经是死者的祈并者不同,

    这些失踪人员还活着,且新陈代谢还在缓慢继续。

    再拖延下去,他们都会活活耗死在佛国里。”

    祈并者...

    李昂眼睛一眯,所谓祈并者,就是最为虔诚纯净的优秀信众,

    这些信众死后会被神使带到各自神祇的神国中复生,并在那里得到永久生命,与神相伴,提供信仰。

    就像是北欧神话里,女武神瓦尔基里们,会骑着白马、戴着鸟翼金盔,降临在战场上,赐予英勇战死的战士最后一吻,将其灵魂带往瓦尔哈拉英灵殿。

    在那里,有着永不停歇的狂欢宴会,

    享用不尽的野猪肉、羊奶、蜜酒,

    永不终止的酣畅战斗。

    在神秘学的概念中,祈并者不仅仅是优秀的信仰之力来源,还是一个神祇最珍贵的财富。

    只要神国存在,祈并者就能无限重生,最强的祈并者甚至可以跟随神祇,参与神战。

    李昂眼下积攒够了信众总量,

    但是对于开创神国,拥有自己的祈并者,

    还完全没有头绪。

    他总不能试着杀死最忠诚的脑虫,看看脑虫的灵魂会不会飞到自己身旁吧?

    “佛国么...”

    李昂对于尸毗王异变产生了兴趣,不过没有表露出来,问霍恩海姆道:“如果放着不管的话,最严重的状况是什么?”

    “最严重的状况?”

    霍恩海姆想了想,“既然米迦勒已经确定那些失踪者都还活着,

    那么放着不管的话,他们肯定是救不活的。

    并且由于世界上所有尚未感染的寺庙,都会被标注为潜在异变来源,就算拆除了也没有用。

    各国在各自范围内,必须集体收缩可以住人的国土面积——越是古老、寺庙建筑物越多的城市,要收缩的范围就越大。

    转移过程中会产生难以计量的损失。”

    “这应该还不算最严重的状况吧。”

    李昂说道:“那位尸毗王既然都用上了类似祈并者的手段,大肆收集信仰之力,

    证明他的生前实力,已经无限接近于神祇,甚至就是真的神祇。

    考虑到他现在所使用的激进、野蛮手段,

    如果他完全复活,会比荒狮难对付十倍。”

    “...”

    霍恩海姆陷入了沉默,当初荒狮只不过是吸收了一部分的神性,就强大到单人把众人压制至绝境的程度。

    一个不友善的完全体神祇...

    天知道尸毗王复活后,会对他们这些最有可能挑战神祇地位的超凡者做什么。

    “总不可能比长夜将至剧本任务里的素霓笙前世,还要难对付吧?”

    霍恩海姆苦笑道:“你要参加么?”

    “可以。”

    李昂言简意赅道:“报酬。”

    米迦勒、霍恩海姆都具有官方背景,需要维护社会秩序,维持社会稳定,

    而李昂、真理之侧这种不依附于现实世界的超凡者,完全可以实现自给自足,就算现实世界发生重大灾难,他们也没有强烈理由去进行无偿帮助。

    “报酬好说。”

    霍恩哈姆作为钟楼的代表,本身也有一定权限,当即在好友通讯中应承了下来,“全球超自然联盟是这次行动的组织方,他们会满足要求的。

    另外,作为引起这次事件的责任方,欧洲重工集团也要支付酬劳。

    具体细则你可以来孟买和他们讨论。”

    “好。”

    李昂挂断通讯,转头看向沙发里,正襟危坐,研究绘画的柴柴。

    这几天全球视线全都集中在阿旃陀石窟的异变上,

    娱乐节目减少播出频率,电视上连篇累牍地播报着前线进展,

    于是柴柴又回到了无聊日常。

    她平时不用睡觉,一天二十四小时都能吃喝玩乐,电子游戏什么的已经玩穿了,

    最近沉迷一些乱七八糟的爱好,

    比如文学创作,烹饪,折纸,剪纸,园艺,饲养宠物。

    可惜她早就把生前朱门大户贵族小姐时候的文青素养全忘光了,诗词歌赋什么的已经不会了,

    憋半天只能憋出几句“烤鸡翅膀,我最爱吃”,“天气闷热,就像没有气的快乐水”

    或者是精妙绝伦的藏头诗《这是一首藏头诗》:

    这是一首藏头诗

    是一首藏头诗

    一首藏头诗

    首藏头诗

    藏头诗

    头诗

    诗。

    嗯,非常精妙绝伦。

    好在柴柴纯粹写着自己玩,没想过要找人出版什么的——以她的身份出本书完全没问题,实在不行柳无怠还能买几家报纸、杂志出版社,送给柴柴,

    让柴翠翘小姐在柴翠翘杂志社主办的第一届青年文学奖中获得诗歌大奖,

    效仿当年李昂的一篇《我的区长父亲》荣获全区作文比赛一等奖。

    除了文学创作之外,柴柴其他的爱好基本上也都是三分钟热度,

    种点花都能把花种死,

    抱着死花在李昂面前转来转去,表情悲苦,嘴里吟唱着什么“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

    逼得李昂不得不用沼泽神力把花救活。

    连花都养不活,

    柴柴养宠物,特别是养猫的想法自然也被李昂驳回了,理由是猫这东西很邪性,

    李昂小时候亲眼看见过一只黑猫,骑着摩托车,拿着手枪,把一只老鼠的耳朵打掉了。

    “在画什么呢?”

    李昂走近过来,发现柴柴手里拿着的油画应该是反复修改了太多次,乌漆嘛黑已经看不出原来是什么图案。

    柴柴脸庞微红,却依旧挺胸抬头自然道:“咳咳,我在画《夜晚下的肯尼亚黑人矿工挖掘煤矿》。”

    “这也行?”

    李昂眼角一抽,吐槽道:“你怎么不画个《极昼季节北极洲雪原上闭着眼睛寻找食物的北极熊》呢?”

    “嘿!这位爷,您还真说对咯。”

    柴柴一挑大拇哥,从旁边拿起一副全白的油画,“看看这幅画儿,您要是喜欢,这幅画儿也能送您。”

    “你自己留着吧。”

    李昂无奈地撇了撇嘴角,“我出去一趟,去孟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