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20章 北洋远征(十一)

目录:大明元辅| 作者:云无风| 类别:历史军事

    北洋远征舰队主力抵达战场的时间比高木三预计中还要早了一点。舰队司令高振炘对于此战的态度毋庸置疑,那就是一定要做到首战必胜!

    相比于南洋舰队而言,北洋舰队方面本身实力就稍弱,又一直捞不到什么打大仗的机会。他这些年来几乎只能在日本威胁某些大名,搞一搞舰炮外交,心里当然很羡慕南洋舰队的高璟——别的不说,光这个王字旁单名就够他眼馋了。

    高璟在南洋真是一连串的作战啊,甚至前年的时候上报给老爷的条陈中都不得不承认南洋舰队已经“打疲了”。这真是饱汉不知饿汉饥,我北洋这边也想疲一疲呢!

    况且最重要的是,如果长此以往,只怕北洋舰队的规模连现在的“两洋比例”都不能维持,那他这个司令岂不是很蛋疼?

    因此,对于今次之战,高振炘异常重视,在得到高木三的汇报之后,直接下令挂满帆加速,全舰队齐上包抄合围。

    最先出现在战场上的是两艘二级巡洋舰“思明州”号和“泗城州”号。

    这两艘二级巡洋舰是两洋舰队中很早一批建造装备的军舰级战舰,一共建造了六艘,两艘归北洋,四艘归南洋。

    六艘战舰全部以原广西土司土州级别地名命名,首舰即是“思明州”号,故也称“思明州”级巡洋舰。次舰则是“泗城州”号,两舰实际上是姐妹舰,“思明州”号下水命名的时间仅比“泗城州”号早半个月。

    这样的命名显然是为了表彰广西土司在高务实南疆大业开创期的奠基之功,因此这两艘战舰虽然下水较早,但是相应的船上人员素质也高。

    两艘“思明州”级巡洋舰加入战斗,让已经各吃了几十颗炮弹的“登州”号和“金州”号大大的缓了口气。

    这几十颗炮弹虽然的确对它们的舰体损伤不大,但两舰都因此战死了二十几名船员。考虑到“莱州”级一级巡洋舰的单舰定员也就346人,损失二十多人其实已经差不多要损失了7%左右的人员,已经对战舰操纵产生了影响,何况除了战死之外,还有数十人负伤,轻重不等,急需救治。

    不过话虽如此,“登州”、“金州”二舰其实本身是已经可以脱离战斗了的,它们急需战斗的原因是为了拖住西班牙人,不让他们逃跑。现在“思明州”和“泗城州”两舰既然到了,高木三就果断下令拉开距离,急需换了实心炮弹来打,而不是挺身上前玩近距离炮战了。同时这样一来,船上的损管工作和伤患医治工作也更好开展。

    “思明州”级二舰出现的时候,席尔瓦司令就已经有了十分不祥的预感,他已经猜到今天恐怕要出大事了,埃切瓦里舰长更是脸色惨白一片。

    怕不怕死?其实这两位倒还真谈不上很怕死,只不过他们两位贵族指挥官都考虑到此战的失利恐怕会给自己的家人带来不好的结果。

    毕竟在卡斯蒂利亚国内,大家都认为自己的海军天下无敌,或许在欧洲偶尔失利还能理解,但在远东怎么可能也会失利?

    不过此时,席尔瓦和埃切瓦里忽然又看到了一艘巨舰——这次真的是一艘巨舰:“刘仁轨”号三级战列舰出现在了他们的视野。

    此时此刻还只是万历十六年,也即公元1588年,欧洲此时最大的战舰也不过就是1200-1400吨左右。一直到1637年时,英国的海上君王号才破天荒的达到了1683吨,而且那还是当时英格兰国王查理一世强行要求增多了火炮的缘故。

    而“刘仁轨”号呢?它就是一艘1600吨级的纯战舰,拥有两层甲板炮,各类火炮72门,定员高达460人,足以称得上此时世界上最强大的战舰。

    [注:京华三级战列舰的载炮数量依然明显小于同吨位欧式战舰,比如上面提到的英国“海上君王”号,那艘船原本设计的载炮量就有90门,后被查理一世干涉而强行增加到了104门,光是火炮就重达153吨。

    不过这个问题之前解释过一下,因为京华战舰的舰体虽然主要参考了欧式战舰,使用紧密船肋、双重壳体等技术手段设计建造,但它们同时保留了一定的水密隔舱,在提高抗沉性的同时也就影响了载炮量。

    另外一点就是京华的载炮配比与此时的欧式战舰也有所区别,京华战舰更多配比在长重炮上,轻型近防火炮较少,而长重炮通常比轻型近防火炮要重不少,所以其载炮量也就相应的变少了。]

    不管怎么说,当“刘仁轨”号出现在西班牙人面前时,所有人都目瞪口呆,不少人下意识吞咽了一口口水。

    “司令官阁下,看来南洋的传说恐怕是真的。”埃切瓦里喃喃道:“南洋的土著原住民说,中国人百余年前就曾经派遣拥有许多海上巨兽的大宝船船队到南洋等地巡航,而那些大宝船比他们见过的所有船只都大——他们是见过我们的战舰的——这个传说看来并不是以讹传讹。”

    席尔瓦不关心什么南洋传说,他只是呆立半晌,然后忽然道:“听说中国人处决犯人喜欢用剑刑。舰长先生,或许我们可以死得足够体面。”

    埃切瓦里愕然无语,过了一会儿才苦笑道:“能够不死于海盗式的绞刑,我们或许是应该感到庆幸。”

    这两位的对话或许需要解释一下,在欧洲中世纪的早期,由于封建领主才是封地内的实际统治者,所以大量生活在庄园中的人,都要遵循庄园法律才行。而领主们因为需要雇农为自己耕种土地和生产其他生活必需品,所以很少会施行严厉的刑罚。大多数情况下,庄园法律都不会执行死刑——通常都是采用罚款的方式,最多再施加鞭刑。

    直到公元11世纪之后,商人们开始建设城市。商业性城市很大程度上不受领主的管辖,所以聚拢了很多不愿受到剥削的无地农民。然而,城市聚集的人越多,越容易发生混乱,当底层市民无法养活自己的时候,各种犯罪活动就开始了。

    城市管理者才不会像庄园主那样“仁慈”,对于他们来说,商业性城市的根本就是对私有财产的保护——严厉打击偷盗者才能震慑犯罪,稳定城市秩序。所以,中世纪欧洲的城市,开始制定各种严厉的刑罚,尤其是针对偷盗者的刑罚。

    这其中最残忍是分解四肢,但是很少使用,一般都是针对叛国罪的。有明确记载的“分解四肢”并不多,其中一例就是本书中前不久、1584年尼德兰发动了独立运动,意图脱离西班牙王室之时发生的。

    先是其运动领袖威廉一世被一位狂热的天主教徒刺杀。四天之后,刺杀者巴瑟萨·杰拉德在阿姆斯特丹被残忍的处死了,刑罚就是分解四肢。

    施刑者将杰拉德绑在市政厅的一个木架子上,然后用烙铁将他的右手烫的血肉模糊。之后,杰拉德的身体又被多处烫伤,行刑者紧接着把他分成了四块,剖开肚子,挖出心脏抽打脸部……为了警示众人,他的尸体被分别挂在了阿姆斯特丹四个城门旁边。

    分解四肢确实是过于残忍了,教会当然也会表示反对(当然尼德兰这会儿不听教会的了)。所以对于罪大恶极者,最常用的死刑方式是轮刑和斩首。

    轮刑是欧洲非常有特色的处刑方式:将犯人绑在一个大轮子上,然后用锤子砸断他的四肢,让其痛苦而死,这个过程很可能持续几天之久,用它来对比中国的话,或许和“凌迟”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1435年时,就有一次非常详细的轮刑记载描述,说一个犯人先被刽子手从背面连续砸了右腿6次,紧接着又砸了背部16次……刽子手会小心翼翼的不把犯人折磨死。

    而14世纪的一位骑士犯了重罪,轮刑让他四肢的骨头全部被砸碎了。他在轮子上又撑了几天时间才死去,他的妻子就在下面跪着哭泣。

    1518年,一位名叫约翰·布兰特的双重杀人犯被科隆法院判处死刑,他在遭遇轮刑之后又活了24小时,直到第二天早上才死去。

    至于斩首,其实就是刚才席尔瓦司令提到的“剑刑”。这个刑罚在中世纪的欧洲被认为是最简单但最正派的死刑方式,必须是有一定地位的人才能“享用”的刑罚。

    根据后世学者的分析,剑刑最早起源于军队,而中世纪军队大多由贵族子弟和他们的随从组成,因此哪怕执行死刑也必须给予足够的尊重——剑刑简洁明了,不会有过多的痛苦,而且“剑”本身也具备一些好的象征意义。

    更重要的是,剑刑对刽子手的要求极高,不熟练的刽子手很可能无法一剑砍下犯人的脑袋,太血腥的场面是不被接受的。根据后世留存的相关证据,学者们推断中世纪的行刑剑约为7磅重,那就意味着没有经过大量训练是很难掌握的。所以,中世纪很多城市都没有能执行剑刑的刽子手,有时候还需要从邻近城市聘请才行。

    至于埃切瓦里口中“海盗式的绞刑”之所以被他和席尔瓦都认为很不体面,其实和欧洲人重视“私有制”有很大的关系。

    欧洲城市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对盗窃者毫不宽容。有些人仅仅是偷窃几个面包,都可能被拉上绞刑架——正如刚才所说,早期的欧洲城市对私有财产极度重视。

    数百年时间内,欧洲城市必不可少的就是绞刑场。犯人们的处决时间早就被公示出来,全城人都会涌过来观看。在18世纪以前,绞刑的方式比较简单:罪犯会爬上一个梯子,刽子手将绳索套在他的脖子上,然后撤掉梯子。罪犯常常会挣扎一段时间,才慢慢死去。

    18世纪以后,英国人发明了“长坠落”式的绞刑,也就是后世电影中常常出现的:犯人被套上绳索之后,刽子手拉动机关,犯人脚下的木板打开,其身体就会迅速下坠,犯人会因为颈椎折断而快速死亡。

    当然不管是哪个时期,大多数的罪犯的尸体都会被继续挂在绞刑架上,直到腐烂发臭,以此震慑民众。

    所以为什么在电影中看到的海盗都是绞刑呢?现在大家应该能得出答案了。

    首先就是绞刑的技术性不强,不用找专门的刽子手来执行,尤其是抓到的海盗数量众多的话,绞刑是最方便快捷的方式。

    其次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在早期的城市议会和执法者看来,海盗的最主要罪行就是劫掠人们的财物。他们的行为本质上和偷盗者没有太大区别,都是侵占别人的私人财产,按惯例使用绞刑最合适。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绞刑对于犯人也足够痛苦。而且当时的欧洲人普遍认为,除了轮刑之外,绞刑是最耻辱的死法了。

    顺便补充一句,水刑和火刑主要是中世纪后期教会对付异教徒采取的处刑方式。比如在著名的猎巫运动中,水刑就是一种折磨方式;而火刑则被认为是杀死“被恶魔附身”者最合适的方法。

    西班牙人看来对中国还是有一点点了解,知道中国“喜欢用剑刑(斩首)”,不过他们二位的了解显然还很肤浅,因为中国的历朝历代都认可“人命关天”这一说法,所以“问斩”其实一贯都是很严肃的事。

    当然,如果是“军法从事”的话,这一类可能真要除外。

    “刘仁轨”号的出现已经让席尔瓦和埃切瓦里感到绝望了,而随后从四面八方涌来的“无数”武装运输舰则彻底让他们二人失去抵抗勇气。

    还抵抗什么呢?他们虽然已经根本数不清了,但一百五十艘海船是个什么概念?无敌舰队也就这个规模了!

    [注:再次强调一下,无敌舰队其实本身就是一支临时编组的舰队,从腓力二世发给无敌舰队的命令来看,该舰队最主要的任务是把西班牙在尼德兰的陆军主力送去英国打陆战。所以这支舰队很大程度上是一支运输舰队,西班牙人一开始可能根本没觉得英格兰海军能算做一支战略性力量。

    西班牙、葡萄牙两国在殖民地的舰队则基本上没有参与进去,两国的殖民地只是为无敌舰队的组织提供了金钱和一些物资支援。这也是无敌舰队的失败对西班牙海权影响微乎其微的主要原因之一,所以它之后才又连续组织了好几次无敌舰队远征英国。]

    虽说眼前这支北洋远征舰队的正规军舰,也同样只有区区五艘(加上两艘游骑兵可以算七艘),但那高达一百多艘的武装运输舰也是载炮的大海船啊!哪怕它们每艘船上只有28门炮,重炮仅8门,可是蚁多咬死象——算了,象还没碰上蚁呢,现在已经死了一半了,这还怎么打?

    席尔瓦司令与埃切瓦里对视了一眼,两个人都能看到对方眼中深深的绝望,但谁都不愿意先说那个词。

    不过,最后还是席尔瓦司令官出于责任感先开了口,他环顾指挥室的人道:“先生们,局势已经很明朗了。我们陷入了包围,对方的优势已经大到无以复加,继续进行抵抗显然是徒劳的。仁慈的主不会乐于看到他的子民无谓的牺牲,因此我以本舰队司令官名义命令你们打出白旗,向敌舰队投降……愿好运与我们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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